药品安全监管处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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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药品安全监管处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安全监管处监管工作概况
药品安全监管处
主要内容
一、药品安全监管处工作职责
二、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三、涉及主要法律法规、规章
四、2012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五、2013年工作思路及主要工作任务
六、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常见问题解答
2
一、药品安全监管处工作职责



1、负责药品(含直接接
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
器)生产和医疗机构制剂
配制环节的监管工作;
2、监督检查药品生产环
节法律、法规、规章的
执行情况;
3、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
准、中药材生产、药品
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
制质量管理规范;
一、药品安全监管处工作职责
4、监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生产环节
药品分类管理制度;
5、依法开展药品生产、经营环节麻醉药品、
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
毒化学品、兴奋剂类药品及其他特殊管理
药品的监管工作;
4
一、药品安全监管处工作职责
6、负责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许可工作;
7、负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
明和邮寄证明的核发工作;
8、负责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申请的受理、初
审、现场核查。
5
一、药品安全监管处工作职责
9、负责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①配合省局开展《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核发、换
发的初审和现场核查;
②药品生产企业GMP跟踪检查及整改情况的核
查;有条件再注册品种的跟踪督查、现场核查和
抽验;
③药品生产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变更、设备变更、
委托检验的备案工作;
④配合省局开展《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核发、
换发的初审和现场核查;
一、药品安全监管处工作职责
9、负责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⑤药品、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申报资料的初审工
作;
⑥医疗机构制剂委托生产初审和现场检查;
⑦药品认证检查的现场观察和药品注册核查的现
场观察。

从药品安监处的职责可以看出,药品安全
监管的职责主要是日常监督,不发生质量
事故或特药事故。药品安全监管的责任重
大。

(很少有许可的权限,药品注册在国家局,医院制剂注册在省
局;药品生产许可和GMP证书在国家局和省局;药包材注册在
国家局和省局,特殊药品批发定点在省局)。
综合起来郑州市药品生产企业显著的特点是:


三多:生产企业多、生产剂型多、生产品种多;
三大:生产规模差别大、生产状况差别大、生产品
种差别大。
给监管带来了很大压力。加之药品安全监管是药品
领域的源头监管,我们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如坐针
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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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主要法律法规(11个)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3.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4.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5.反兴奋剂条例
6.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7.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8.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9.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条例
10.中药品种保护条例
11.药品行政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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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主要规章(16个)
1.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2.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3.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4.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5.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6.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
7.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
8.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GPP)
9.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
10.药物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CP)
1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12.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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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主要规章
13.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
14.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15.麻黄素管理办法(试行)
16.咖啡因管理规定等
从涉及到的法律法规也能显示出药品安全监管的专业性
和广泛性。省局对口安监处、注册处、审评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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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2012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
有效利用监管资源,把日常监督检查和基本药
物抽验相结合,和药品再注册品种跟踪督查相结合
,和GMP跟踪检查相结合,和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
,全年共对46家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295家次,对
18家医疗机构制剂室监督检查21家次。对特殊药品
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272家次,监督检查覆盖率
达100%。

二是规范备案管理程序健全备案登记档案。
建立变更企业法人、企业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
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关键设备,委托检验备案的程序
,严格加强现场监管,建立健全我市46家药品生产企业
、18家医疗机构制剂室、68家特药生产经营企业企业监
管档案。

三是扎实开展GMP跟踪,推进新版GMP实施。
一是对全市36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跟踪检查40家次,跟踪
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无菌生产企业跟踪检查覆盖率达200%
。二是为做好新版GMP实施工作,组织市县两级监管人员参加
市局、省局和国家局培训3批次,参加人员59人次,提高了监管
人员药品GMP检查能力水平。三是对新版药品GMP实施情况进
行调研摸底 ,制订全市实施整体规划,深入企业培训督导鼓励
企业按新版认证,加快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版药品GMP
的进度。2012年2家企业3个剂型通过国家组织的新版GMP认证
, 2家通过省级组织的新版GMP认证。

四是加强基本药物生产监管,保障基本药物的
质量安全。
强化基本药物生产现场监管;完善基本药物中标情况备
案制度;实施基本药物生产质量管理月报制度;继续开展基
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加大基本药物品种监督抽验力
度;对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政府增补品种目录的药品
实行全覆盖监督抽验,2012年生产的每个品规抽验批数不少于
1批。抽验255批次,基本药物抽验覆盖率100%。其中国家基
本药物182批,省增补品种73批。检验合格率100%。

五是实现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
全市15家生产国家基本药物品种药品生产企业已
实现全部入网赋码。
16家生产省增补基本药物品种的企业已全部做好
入网前改造,确保2013年2月底前全部入网赋码。

六是扎实开展专项检查。
在全市范围内相继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
中整治行动;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专项检
查;加强无菌药品生产监管和风险排查专项
检查;妥善处置铬超标胶囊事件,对我市的
空心胶囊使用及胶囊剂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
查,对在产胶囊剂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抽验
,严格监督销毁被查封的铬超标药用胶囊和
胶囊剂药品,坚决防止不合格产品重新流入
市场。经监督抽样110批次,送省检验所检验
,结果全部合格。省局王应峰副局长带队对
郑州市局督导,给予了高度评价。

七是加大处罚力度。
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一查到底,绝
不姑息,打击、震慑药品生产企业的不法行为。对
在监督检查中限期未整改到位的1家企业责令停产,
对11家企业部分品种检验设备不能整改到位的责令
相应品种停产,对36家药品生产企业,18家医疗机
构制剂室分别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57份,并监督
企业整改到位,将隐患消除在萌芽期,确保我市药
品生产质量安全。
四、2013年的工作思路
一、在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结合郑州实际,实施监管
重心下移,实行属地监管,落实药品安全监管责任,构
建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抓住一个中心,围绕一条主
线,着力构建四个体系,确保一个目标的“1141”工作思
路。即紧紧抓住药品质量安全这个中心;围绕深化实施
新修订药品GMP这条主线;统筹兼顾,着力构建权责一
致、监管到位的大安监责任体系,着力构建日常监督和
巡检飞检相结合的动态监管体系,着力构建反应灵敏、
高效运转的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着力构建健全有
效、保证有力的药品生产质量保障体系,确保不发生重
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二、责任划分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实行市、县(市、区)两
级监管负责制。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
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指导
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安全日
常监督工作。县(市、区)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
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使
用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
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药品生产专项检
查
今年是党政换届的敏感
时期,也是机构改革的关键
时期。为强化药品安全监管
的工作责任和措施,及时发
现和消除药品质量安全隐患
,规范药品生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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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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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内容:
①生产高风险产品、特殊产品和
基本药物的;
②有委托加工(检验)行为的;
③因兼并重组改制人员变动;
④间歇生产;
⑤产品质量抽验不合格;
⑥发生严重或群体不良反应的;
⑦近年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处
罚的;
⑧近期有群众举报的;
⑨产品低于成本价销售的;
⑩生产车间有改造任务,超批量
生产、库存异常的;
(二)推进实施2010年版药品GMP认证工作
加强领导,有序推进。对新修订药品GMP实施
情况进行调研摸底。逐一摸清药品生产企业认证计
划、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和建议等,
制订本辖区实施计划,进行分类指导。 2013年12月
31日前无菌制剂和2015年12月31日前其它制剂
(三)加强日常监管
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跟踪检查、认证检查、
注册核查相结合,落实省局关于药品生产日常监管
的有关规定和监管频次,并建立监管对象分类管理
制度,保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
(四)做好药品GMP跟踪检查
依法对持有《药品GMP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进
行跟踪检查,覆盖率100%。加强对注射剂类药品生
产企业的跟踪检查,全年检查不少于2次。
(五)加强基本药物生产质量监管
1、加强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日常监管。监督检查
每年县局不得不得少于4次,市局不得少于2次。监
督检查情况及处理情况要列入监管档案,实行动态
管理。
2 、完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中标情况备案制度
。充分利用基本药物中标品种数据库的监管功能,
及时发现安全风险,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替代投料、掺杂使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 3、加大监督抽验力度。对纳入国家
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基本药物目
录的品种实行全覆盖抽验,2013年生
产的每个品规抽验批数不少于1批,
对生产批次较多的品规可适当增加
抽验批次。抽验的药品应是企业成
品库存放的经企业检验合格的药品
;
4 、全面实施基本药物生产质量动态监管。对
本辖区具备基本药物批准文号和生产能力的
品种进一步摸底调查,及时、准确掌握基本
药物品种生产的数量、批次、销售量、库存
及质量抽验情况等基本信息,进一步充实完
善原有的基本药物品种数据库。实施基本药
物生产质量管理工作月报制度,每月按时填
报《河南省基本药物生产销售信息月报汇总
表》,实施动态监管。
(五)加强基本药物生产质量监管
5、进一步推进电子监管。所有生产出厂
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均要按规定全部
入网赋码;2013年2月底前,所有生产出
厂的省增补基本药物品种,均要按规定
全部入网赋码。杜绝不具备赋码能力的
企业擅自开工生产基本药物,不断完善
基本药物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配合做好
基本药物供应保障工作。
6、继续做好基本药物处方工艺核查工作。凡
2013年新生产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307个品种
和省政府增补的200个品种,严格按照国家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基本药物
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和省局制定的《
河南省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实
施方案》要求开展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并
采取相应分类处理措施;存在问题的,要督
促企业限期整改,及时排除药品安全隐患。
(六)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工作
健全监管网络,落实监管责任。建立麻精
药品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对麻精药品生产
企业以及使用麻精药品原料药生产普通药品
的生产企业,每季度监督检查1次;麻醉药品
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定点经
营企业、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药定点经
营企业每季度至少现场检查1次;对其他特殊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现日常监管全覆盖。
(七)加强医疗机构制剂监督检查
1、 对医疗机构制剂室进行全面检查,覆盖率
100%。监督医疗机构制剂室严格按照注册审批处方
、工艺进行投料配制,特别要监督使用特殊药品作
为原料配制制剂的行为;
未经批准对外调剂使用、未严格按照《医疗机
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配制制剂的,要依
法严肃查处。
2 、专人负责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工作,对医疗机
构制剂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按要求、程序和时限对
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申请进行受理、审查和现场核
查并按时上报,对不予批准或退回的制剂注册申请
进行原因分析并改进。建立完善药品再注册品种档
案,按要求对有条件再注册的品种恢复生产时进行
现场核查和抽样检验。
3、做好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申请的现场核查及样
品抽验工作;
(八)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对在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
规行为,及时移送稽查部门立案查处,依法严肃
查处,绝不手软。
以处罚促监管
以监管促规范
以规范促提高
六、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常见问题解答
1、该方疗效好,治愈率高,想申
报成制剂,如何办理?
临床处方获得合法身份有两个途径:
一是经国家局批准取得药品批准文号(
新药注册),通过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
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成制剂,可在市场上销
售;
二是经省局批准取得制剂批准文号(制
剂注册),在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的制剂室配制或者经批准委托具有法定条件
的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配制成制
剂,但只能在本医疗机构内凭医师处方使用
,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首先,第一种途径:新药研制开发
程序:立题→临床前研究(药学、药理、毒理)→申
请临床→批淮临床试验→临床研究→申请生产→批
准生产→投产。
一、临床前研究包括:
1、基础性研究,包括制备工艺、质量标准、对照品
、稳定性研究等。
2、药理毒理研究,包括主要药效学、一般药理学、
药代动力学及毒理学研究等。
二、申报临床包括:制作样品、整理资料,申报临
床。
三、 临床研究:国家局批准临床,下发临床批件即可以
进行临床研究。
中药新药的临床研究包括临床试验和生物等效性试验。
临床试验分为Ⅰ、Ⅱ、Ⅲ、Ⅳ期,临床研究须符合我国《药
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的有关规定。
四、申报生产:制作样品、整理资料,申报生产。
国家局批准生产,下发新药证书、生产批件、药品品准
文号,即可以进行生产、上市。
申报历时5年左右,需资金200-500万元。
2、如何申报医院制剂
一、符合申报医疗机构制剂的申报条件
医疗机构制剂的申请人分3种:
1.应当是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取得《医疗机构制
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
2.无医疗机构制剂室并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
3.《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相应制剂剂型的“医院”类别的
医疗机构,后两种情况必须同时提出委托配制制剂的申请并
且只能申请中药制剂。
申报的医疗机构制剂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
应的品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医疗机构制剂申报:
(一)市场上已有供应的品种;
(二)含有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活性成
份的品种;
(三)除变态反应原外的生物制品;
(四)中药注射剂;
(五)中药、化学药组成的复方制剂;
(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
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制剂。
申报过程
申请人应当填写《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申请表》,并
按《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一 申报前16
项,市局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注:如申报
处方在本医疗机构具有5年以上,含5年,使用历史
的中药制剂,可免报资料13-15项,而且必须是传统
工艺)
3、如何判定药品是否为医疗
机构中药制剂
答:先明确一下“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定义:医疗机
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
的中药处方制剂。
其中“固定处方制剂”定义:是指制剂处方固定不
变,配制工艺成熟,并且可在临床上长期使用于某
一病症的制剂。
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和制剂批
准文号的医疗机构才能配制制剂,制剂文号
格式应为“豫药制字Z或H”加8位阿拉伯数字
加“号”,即豫药制字ZXXXXXXXX号,或豫
药制字HXXXXXXXX号。
依据《关于印发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意见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39号)第三点第四项
下列情况不纳入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范围:
中药加工成细粉,临用时加水、酒、醋、蜜、麻油等中药传
统基质调配、外用,在医疗机构内由医务人员调配使用。 鲜
药榨汁。 受患者委托,按医师处方(一人一方)应用中药传
统工艺加工而成的制品。
4、作为使用特殊药品原料的生产企业
如何申请购买特殊管理的原料药
答:第一种情况:需要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为原
料生产普通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根据《关于印发<麻醉药
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安
[2005]528号)第十条 于每年10月底前向省局报送下一年度麻
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需用计划,并填写《麻醉药品和精
神药品生产(需用)计划申请表》(附件5)。相关资料按
(附件8)报送。
如需调整本年度生产计划和需用计划,企业应当于每年5
月底前向省局提出申请。
第二种情况:因生产需要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的企业
(非药品生产企业使用咖啡因除外),根据国食药监安
[2005]528号文第十一条 应当根据市场需求拟定下一年度第二
类精神药品原料药需用计划和下一年度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
生产计划,于每年11月底前报省局,并填写《第二类精神药
品原料药需用计划备案表》(附件7)。相关资料按(附件8
)报送。
如需调整本年度需用计划和生产计划,企业应当于每年
5月底前向省局提出申请。
第三种情况:食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油漆等非药品生
产企业需要使用咖啡因作为原料的,依据国食药监安
[2005]528号文第十三条 应当向市局提出购买申请,填写《咖啡
因购用审批表》(附件9),相关资料按(附件8)报送。
市局应当在20日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并按照生产安全
管理基本要求组织现场检查,出具审查意见,连同企业申报
资料报省局。
申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原料药需求计划报送资料
一、加盖企业公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非药品生产企业除外);
二、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加盖企业公章的药品注册批件(非药品生产企业提交产品证明文件)以
及相应剂型GMP证书(非药品生产企业除外)复印件;
四、企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职责以及相互
关系、部门负责人);
五、企业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注明使用、储存麻醉药品和精神
药品的位置);
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工艺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并注明
相应安全管理设施(非药品生产企业除外);
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目录。
5、发现某生产企业违反药品GMP的相关规
定生产药品,或者使用假劣原辅料投料生产
药品,举报请求查处。
答: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GMP
的相关要求,我局将对举报内容进行现场检查,请举报人保留好
相关证据材料,并最好能保持联系,一经查实,我局将按照法律
法规要求对其进行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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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实施2010版GMP的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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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发改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卫生部 四部
委关于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促进医药产业升级有关问题的
通知(国食药监安(2012)376号)中,阐述了以下7项:
支持企业兼并重组,资源整合,并提高审批速度。
优先安排认证核查,鼓励全部生产线一次性通过。
未通过新修订GMP认证的,暂停其相应剂型的药品注册审批。
未通过新修订GMP认证的,逾期停止委托生产。
通过新修订GMP认证的,实行合理的药品价格倾斜政策。
通过新修订GMP认证的,招标采购中实行优惠政策。
支持企业GMP改造项目,鼓励企业建设国际标准的制剂生产线。
结束语
以上从六个方面介绍了安监处
的工作,由于时间有限,准备仓促
,不足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