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危化条例》的主要变化 -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Download Report

Transcript 新《危化条例》的主要变化 -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认真贯彻落实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
2011年7月23日
北京
王浩水
主 要 内 容
一
《条例》修订背景
二
新《条例》的主要变化
三
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要点
一、《条例》修订背景
《危险化学品安
全管理条例》(国务
院令第591号)于2011
年2月16日由国务院
第144次常务会议修
订通过,自2011年12
月1日起施行。
是继2002年修订
之后,《条例》的第
二次修订。
3
一、《条例》修订背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
例》)的修订列入国务院2007年立法计划,历经4
年多时间,经反复研究、协调、并向社会公开征
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修订草案。这次《条
例》的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和
责任,为规范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
危化品事故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对于加强危
化品安全监管、规范行政行为,全面落实科学发
展观和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
义。
4
一、《条例》修订背景
1.政府机构改革,有关部门在危险化学
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发生了变化 。
(1)成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
局,将安全监管职能从“国务院经济贸易综
合管理部门” 划归“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总局”。
(2)成立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部分行
业管理职能。
一、《条例》修订背景
2.危化品安全管理暴露出一些薄弱环节。
(1)使用环节事故增多,约占危险化学品事故总
量的1/4;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问题。
(2)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涉及多个部门,联合执法
机制不够完善。
3.现行《条例》的一些规定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
。
部分地区、部门、企业要求部分放开危险化学品内
河运输。
4.对某些违法行为的处罚机关规定不够明确,对
危化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力度不够。
6
一、《条例》修订背景
5.近年来形成的危化品安全管理成熟经
验和做法,有必要上升为法律制度和措施。
(1)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
度,加强联合执法取得经验。
(2)部分地区已对使用危险化学品实行许可。
(3)科技兴安的新要求:国家鼓励生产企业和使用
危化品从事生产的企业采用有利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
先进技术、工艺、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
(4)经营监管的实践:鼓励对危化品经营实行专门
储存、统一配送、集中销售。
7
一、《条例》修订背景
6.统筹考虑现行《条例》与其他涉及危险
化学品法规衔接。
本《条例》与《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生产安
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港口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等相衔接。
8
一、《条例》修订背景
7.借鉴国际上通行做法,逐步与国际危险化
学品安全监管接轨。
(1)《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
(GHS)》、欧盟《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
权与限制的法规》 (简称欧盟REACH法规)相继
实施,对我国化学品管理有较大影响。
(2)我国承诺从2008年开始,全面实施GHS。
(3)亟需加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
理。
9
二、新《危化条例》的主要变化
1.新《条例》由74条增加到102条,内容变化较大
总则
新条例
10
原条例
6
生产、储
存安全
17
使用 经营
安全 安全
5
20
运输
安全
危化品登记与
事故应急救援
法律
责任
附则
合计
10
23
9
22
6
102
条
8
12
8
16
4
74条
新《条例》新增内容或制度(12项);重大调
整(9项);取消制度(2项)
10
新《危化条例》的主要变化
2.在行政法规层面明确了安监部门在危化品
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
《条例》第六条用逐一列举的方式,明确、具
体地规定了安监、公安、质检、环保、交通运输、
卫生、工商、邮政8个部门的监管职责,这种作法
在法律、行政法规中是少有的。
《条例》明确了安监部门的职责: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
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
11
(续) 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
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
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
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原条例规定,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 (原国
家经贸委),负责危化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地方
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负责危险化学品安
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承担危险化学品监督
管理的相关职责。这次修改条例时,将原条例中所有
的“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经济贸易管理部门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
”等称呼,统一改成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从行政法规层面明确了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 12
新《危化条例》的主要变化
3.参与管理部门增加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参与危险化学品目录制(修订)(第三条);国
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
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
划和布局 (第十一条) 。
农业部:
参与危险化学品目录制(修)订(第三条)和危
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确定(第二十九条)。
13
新《危化条例》的主要变化
4.对部门间加强协调配合做出明确要求。
《条例》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
责,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
大问题。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
配合、密切协作,依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
理。
条例中还多处规定了有关部门应当向其他部门通报情
况和信息的义务,以及联合进行监督检查的要求等。
14
新《危化条例》的主要变化
5.对危险化学品定义进行了调整。原定义是危
险货物的定义,现定义是《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
标签制度(GHS)》的定义。
原344号令定义(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
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
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
腐蚀品等。
现定义(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
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
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15
新《危化条例》的主要变化
6.确立了危险化学品目录确定、调整机制。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
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
航空、农业主管(10个)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
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原条例中是没有“危险化学品目录”这个概念的,危险化学品
被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
危险化学品,另一部分则是剧毒化学品和没有列入《危险货物品
名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其目录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
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保、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
16
新《危化条例》的主要变化
7.增加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条款。
《条例》第四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
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
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
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理工作全面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
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
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
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
人员。
17
新《危化条例》的主要变化
8.把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审批制度,修
改为危化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制度
原条例对设立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实行审批
制度,规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
府负责审批,实践证明,企业设立审批制度的可操
作性不强。这次修改条例时,把危化品生产、储存
企业设立审批制度改成了生产、储存危化品的建设
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制度,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生
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应当由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18
新《危化条例》的主要变化
9.明确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许可证。
与《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相衔接:国家对矿
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
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19
新《危化条例》的主要变化
10.建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制度
原条例对危化品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得相
对薄弱一些。近年来的实践证明,使用危化品、特别
是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在危险程度上并不亚于生产
危化品,由此引发的事故比较多,约占危化品事故四
分之一,使用危化品成了危化品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
节。所以,这次修改条例时,对“使用安全”单设一
章作了规定,目的就是突出和强调危化品使用的安全
管理。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确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
用许可制度。这是条例修改中新增加的唯一一项行政
许可。
20
新《危化条例》的主要变化
(续) 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的企业,涉及行多业,数量
大,使用的品种、数量差别很大,危险程度也各不相同,
都要求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难以做到,也没必要。
条例对安全使用许可证制度的适用范围从两个
方面作了限制:一是必须是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
生产的化工企业;二是使用量必须达到规定的数量
标准。同时具有这两种情形的企业,需要取得危险
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条例规定危化品生产企业不需要再取得危险化学
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21
新《危化条例》的主要变化
11.调整了原条例关于生产、储存、使用
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
储存装置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的规定。
这次条例修改对安全评价制度作了较大程度
的调整完善。
首先,安全评价的对象不再局限于“本单位
的生产、储存装置”,而是调整为“本单位的安
全生产条件”,这样就使安全评价的对象更加全
面。
22
新《危化条例》的主要变化
其次是将安全评价制度适用的主体范围限定
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
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对企业以外的储存、使用危
险化学品的单位,包括教学科研医疗单位等,不再
要求进行安全评价。
第三是明确规定安全评价需要由具备国家规
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承担,进一步规范了安全评价
活动,有利于安全评价的客观、公正、权威。第四
是将安全评价的周期统一确定为3年,有利于减轻
企业负担,也与《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有关规
定相衔接。
23
新《危化条例》的主要变化
12.进一步完善了危化品经营安全的制度措施
一是明确把危化品仓储经营纳入了危化品经营的范
畴。
二是在危化品经营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中,增加
了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
器材设备两项条件。
三是由过去的省级和市级安监部门下放到市级和
县级安监部门。
条例时还明确规定,依法取得危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危化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民用爆炸物
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以直接凭相应的许可证件购买剧
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24
新《危化条例》的主要变化
13.增加危险化学品管道输送安全管理规
定
第十三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
应当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的标
志。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
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七日前书面通知管
道所属单位,并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
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管道所属单
位应当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
指导。
25
新《危化条例》的主要变化
14.剧毒化学品的购买和运输
第三十八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凭危险化学品安全
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可证购买剧毒化学品。
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凭向所
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
许可证购买(注:原条例规定为购买凭证和准购证)
第五十条 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
应当向运输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26
新《危化条例》的主要变化
15.增加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或者国务院
公安部门规定的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险化学品(
以下简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如实记录
其生产、储存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
量、流向,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剧毒化
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发现剧毒化
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的,应当立即
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适用上述规定(第三十条)
27
新《危化条例》的主要变化
16. 调整完善了危险化学品内河运输安
全的管理制度
第五十四条 禁止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
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
其他危险化学品。
前款规定以外的内河水域,禁止运输国家
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
危险化学品。
28
新《危化条例》的主要变化
原条例对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管
理制度,严禁通过内河运输剧毒化学品和国务院交通
部门规定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修订后的条例没有绝对禁止通过内河运输化学品,
也没有明确放开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而是建立了一
个科学合理并且较为严密的机制,规定由交通运输部、
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监管总局四个部
门,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对人体和水环境的
危害程度以及消除危害后果的难易程度等因素,规定
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
的范围。
29
新《危化条例》的主要变化
特别说明:对于允许通过内河运输的危险
化学品,条例修改时还从运输企业的资质条件,
运输船舶和专用码头、泊位的安全条件,各类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方式、包装规范和安全防护
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的警示标志悬挂
和进出港管理等,补充规定了相关的安全保障
措施,以从制度上确保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
品的安全。
有关内河运输,原条例第40条,新条例扩展
为第52-62条
30
新《危化条例》的主要变化
17.完善了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
这次条例修改时对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作了进一步
完善。主要有三点:
一是适当调整了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的主体范
围。一方面增加规定危险化学品进口企业需要办理危险
化学品登记,另一方面,考虑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进口企业已经就其生产、进口的危险化学品的相关信息
作了登记,为避免因重复登记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负
担 ,这次修改时不再规定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以及使
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的单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31
新《危化条例》的主要变化
二是原条例没有规定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内容。
这次修改时增加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内容,包
括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标签信息,物理、化学性质,主
要用途,危险特性以及储存、使用、运输的安全要求和
出现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三是为避免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负担,明确规定对
同一企业生产、进口的同一品种的危险化学品,不进行
重复登记。但增加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
业发现其生产、进口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时,
应当及时办理登记内容变更手续,从而将危险化学品登
记变成了一项动态性的制度。
32
新《危化条例》的主要变化
18.完善了危险化学品鉴定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条 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尚未确定
的,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
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
分别负责组织对该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环
境危害性、毒理特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
果,需要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依照本条
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
33
新《危化条例》的主要变化
19.对危化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罚机关做
了进一步的明确
原条例执法机关集中表述,如:原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
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别由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质检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
工作的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予以关闭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整顿,责令无害化销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
的危险化学品或者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
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新条例将违法行为的处罚机关全部分开,规定非常
明确,便于条例的实施。
34
新《危化条例》的主要变化
20.加大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违
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如《条例》修订规定:“未经安全条件审查,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
设项目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
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万元以
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35
新《危化条例》的主要变化
《条例》制度小结
五项名单公告制度(政府责任)
1.危险化学品目录
2.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
3.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4.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
5.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
险化学品
另外,还涉及工业产品目录
36
新《危化条例》的主要变化
《条例》制度小结
四项备案制度(企业责任)
1.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备案(县
级安全监管部门或港口行政部门)(第二十二条)
2.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
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备案(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或港口行政
部门、公安机关)(第二十五条)
3.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情况备案(
县级公安机关)(第四十一条)
4.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市级安全监管部门)
(第七十条)
37
新《危化条例》的主要变化
《条例》制度小结
十五项审查、审批制度(企业责任)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与生产许可
制度
2.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制度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制度
4.危险化学品禁止与限制制度
5.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与论证制度
6.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安全警示制度
7.人员培训考核与持证上岗制度
8.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准购、准运制度
38
新《危化条例》的主要变化
《条例》制度小结
十五项审查、审批制度
9.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资质认定制度
10.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
11.危险化学品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
12.危险化学品环境释放信息报告制度
13.化学品危险性鉴定制度
14.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5.法律责任追究制度
39
三、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要点
(一)学习宣传贯彻《条例》
1.充分认识《条例》修订实施的重要意义。
《条例》的修订施行,是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
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对于预防和减少危险化
学品事故,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
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保障人
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条例》为进
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保障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
定好转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
40
三、贯彻落实《危化条例》的工作要点
2.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
全管理条例》。
要把学习贯彻实施好《条例》作为今年和今后一个
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其纳入“六五”
普法工作之中,列入本部门学习培训计划和企业干部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
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条例》,
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理解和执行《条例》,在全社
会形成人人关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危险化学
品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41
四、贯彻落实《危化条例》的工作要点
(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理条例》,进一步落实政府监管责任。
有关部门要在认真学习领会《条例》,按照
部门责任和分工,落实部门的监管责任。
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联席会议制度,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加强联合
执法,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安监部门要做好督促、协调和综合工作。
42
加快配套的部门规章制修订工作
1.《危险化学品目录》
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修订)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修订)
4.《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管理办法》
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修订)
6.《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修订)
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8.《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9.《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按照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
求,加强和改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监督企业依法经营。
2.推动和指导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条例》第四条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
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危险
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
44
(续)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
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
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
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
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只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
位,才能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政府安全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是
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
1.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实现生产过程的本
质安全
4.加强和改进化工过程(PROCESS/过程)安全管理
5.保证安全投入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6.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体制机制
7.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
8.加强特殊作业过程安全管理
9.加强新建项目设计和试车安全管理
10.高度重视变更管理
11.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
操作技能
12.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3.加强应急管理
14.加强事故事件管理,提升事故防范能力
15.严格检查和考核,保证管理制度有效运行
16.主动接受政府监管
(三)严格安全准入,做好三项许可和
一项安全条件审查
危化品安全监管目前有三项安全生产许
可:建设项目许可(总局8号令)、安全生
产许可、经营许可。
《条例》修订后调整为:安全生产许可、
经营许可、使用许可和危化品生产、储存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四)积极推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
危化品安全生产标准是危化品安全生产
管理规律的总结、凝练和固化,是指导企业
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推动企业落
实主体责任的有效措施,是落实政府监管责
任的有力支撑,是安全生产治本之策。
正确处理标准化和HSE的关系。
总局近期公布修订后的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修订后的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特点:
1、三级标准逐级设置
2、大量增加了否决项
3、与安全许可条件衔接
4、安全生产条件的要素增加
5、增加了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专家要求的要素
开展标准化,既要注重结果,更要注重管理水平提
升的过程。要重点抓好专家诊断、完善管理制度和安全
生产条件、固化管理和持续改进、把安全制度变为全体
员工的自觉行动等重点环节。关键是要实事求是,有针
对性!
三、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要点
(五) 紧抓“两重点、一重大”,进
一步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遏制较大以上危化品事故,首先要盯住重点
地区 、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加大监
管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总结近年来危化品安全
监管的工作经验,形成逐渐抓住“两重点一重大
” 的工作思路 。
两重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一重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三、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要点
(续)《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
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
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
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
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昨天
总局局长办公会通过)
抓“重点危险工艺”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抓“
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控制危化品事故总量、抓“
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遏制较大以上危化品事故 。
(六)加强危化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1 .推动各地制定和实施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
《条例》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
中的第七条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
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设区的市级
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编制总
体规划时,应当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适当区域
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
安全生产12项治本之策第一条就是要求
要制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加强危化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续) 规划专门的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
可以避免危险源过度分散,有效利用土地,减少
危化品运输,有效控制化工企业对社会公众和环
境的影响。
新建化工项目必须在化工园区建设!
现有的风险大的化工企业(例如周边安全防
护距离不足的氯碱、合成氨等企业)要逐步搬迁
到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
加快推动城市化工企业搬迁工作。
化工园区安全生产要实现一体化管理!
2.推动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都要安装车载监控
终端。
要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平台。
推进危化品道路运输监管部门联合执法。
建立和完善跨行政区域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
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
完善危化品运输车辆标准
3、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涉及范围广
一个时期以来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事故呈上升
趋势。
突出重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加
强监管。
积极准备,做好化工生产使用危化品安全许可
准备工作
发挥危化品部门联席会作用,督促行业管理部
门加强监管。
4.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地方立法工作
我国东、西部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
各地工业经济结构也不尽相同,因此国家层
面制定的法规标准很难都满足各地安全生产
水平的要求。各地要发挥地方立法周期短、
适用性和针对性强的特点,加强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地方立法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宪法
单行法(主席令)
安全生产法等
国家行政法规(国务院令)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立法)
部门规章(部门令)总局8号令等
地方性规章(地方政府令)
有关标准规范
(执法的重要技术依据)
5.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
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的特点,制定总体和
阶段性治理工作目标,持之以恒的开展危险化学
品领域安全整治工作,努力尽快实现危险化学品
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当前要组织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
违法专项行动。重点是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
为。
加强许可证到期未申请换证、申请换证未批准和
申请事项未批准企业的监管。
(七)创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方式方法
(1)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体制、机制建设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要选一个好的安监局长,要有懂专业的安监人员
安监人员数量要满足监管工作的需要
高度重视县级安监队伍建设
机制建设:
“一岗双责”、奖惩机制、政策引导等
建立和利用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部门联席
会议制度
(2)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
制定监督执法工作计划
根据辖区内安全生产状况,确定年度
监督检查计划,明确重点检查的企业名单、
检查频次、程序。对企业检查要制定《检
查表》,规定内容、标准、要求,避免检
查的随意性。
(2)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
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执法。
要通过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处罚的力度,推
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一次检查发现问题的,要提出整改指导意
见和要求;
第二次要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没有整改的,
提出警告;
第三次检查仍旧没有整改的,要依法处罚。
(3)要切实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张德江副总理要求事故调查处理要“依法
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坚持事故调查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首先要把事故发生
的真实原因调查分析清楚。
制定的防范措施要有针对性
要避免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重责任追究,
轻原因调查”现象!
典型事故要及时通报同类企业。
要求同类企业要认真吸取有关事故教训
要重视企业发生的没有伤亡的爆炸、泄漏、
火灾事故!
(4)创新监管思路,提高监管效能
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的监管。(宁波园区企
业联合成立安全生产监管公司的经验)
突出重点(“两重点一重大”),加强监管。
•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光气、氯氨等刺激性气体、大
量易燃易爆化学品)企业、采用危险化工工艺企业、企业的
重大危险源
•发生死亡事故企业、周边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企业、监督
检查屡屡发现问题的企业
加强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夏季、冬季、汛期安全
生产
(5)推动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效
率和效果。
 充分利用金安工程,加快推进信息
化建设。
尽快实现危化品安全许可的网上申
请和审批。
建立全国联网数据库,实现各省数
据与国家局数据的联网,促进信息的共
享。
66
(6)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的作用
指导专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
全管理咨询服务。
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法成立注册安全工程师(
专业化!)事务所,为中小化工企业安全生
产提供咨询服务。
鼓励和督促中小化工企业聘请专家(化工专
业注册安全工程师)指导。
合理规划、严格准入,
改造提升、固本强基,
完善法规、加大投入,
落实责任、强化监管。
生产企业入园区 经营企业进市场
储存企业上监控 运输企业推联控
使用企业抓重点
美国安全生产的启示
去年4月5日,美国梅西能源公司在西弗吉尼亚州的煤矿发
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9人死亡。4月25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和
副总统拜登来到西弗吉尼亚州,参加遇难矿工的悼念仪式,在
致辞中,他逐一念出全部29名遇难矿工的姓名。动情地说:“我
们怎忍让他们失望?一个依赖矿工的国家怎能不尽全力履行职
责保护他们?我们的国家怎能容忍人们仅因工作就付出生命”!
根据联邦矿山安全健康局与UBB煤矿母公司梅西能源公司
达成的协议,“梅西能源”将向每位遇难矿工的配偶或受益人
提供相当于该名矿工生前年薪5倍的人寿保险金,并按月支付该
名矿工生前月薪与死亡抚恤金之间的差额,直至其配偶改嫁或
亡故。遇难矿工的配偶如未改嫁,将与其子女享受20年的保健
津贴,“梅西能源”还将向遇难矿工的子女就读西弗吉尼亚州
公立专科学校、大学或职业学校提供为期4年的奖学金。
尊重生命、关爱生命、珍惜生命是社会
进步的重要标志。安全生产工作为党分忧,
为民造福,是一项神圣、崇高的工作,任务
艰巨但使命光荣!祝各位在积极推进安全生
产工作中做出成绩、成就事业!
谢谢大家!
公共邮箱:
[email protected]
密码:2011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