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院14届研究生就业程序及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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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院14届研究生就业程序及问答
陈雄飞老师
教科院106室
办公电话:8521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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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及就业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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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写《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
(二)填写《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三)办理签约手续
(四)关于违约问题
(五)关于暂缓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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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写《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
• ①《推荐表》的内容应真实可靠。
• ②一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推荐表》原件,若需
联系不同的单位,请用复印件进行自我推荐。
• ③报考公务员须交《推荐表》原件,同时,毕业
生一旦确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也须将《推荐
表》原件交用人单位。请妥善保管《推荐表》原
件。
• ④考、出国等不参加就业的毕业生不需填写推荐
表,但需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不参加
就业申请表》交研究生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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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填写《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是
毕业研究生重要的具有法律效应的毕业材
料。每位毕业研究生只能按编号领取一
份,不得复印和转借。
• (2)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
业协议书》之前请先仔细阅读《协议书》的
内容。
•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
议书》一式四联,纸张具有复写功能,请
妥善保管、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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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读博的研究生和港澳台学生无须领取
《协议书》。若已领《协议书》,需将《协
议书》交学院。
• (5)若损坏《协议书》,则先由学生本人向所在
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持
破损协议书到研究生管理科申请办理补发手
续。(从就业公平考虑,审核会很严格)
• (6)请妥善保管《协议书》,损坏、遗失《协
议书》原则上不予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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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①《协议书》主要表示的是双方协议,不论研
究生管理科盖章与否,只要学生和用人单位签字
盖章后即生效。
•
②如用人单位无人事权,《协议书》要有用人
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意见。
•
③如果单位为毕业生办理的是人事代理手续,
要了解清楚有关人事代理的各项内容,以防日后
遇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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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计划有效:
• ①用人单位既签协议也发人事部门的接收函,
如:佛山、广州、深圳等地的单位。
• ②用人单位只签约协议书并电(或函)告研究生管
理科列入就业建议方案。
• ③用人单位只发人事部门的接收函而不签协议,
如:某些公务员招录、深圳等地的某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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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计划无效:
• ①非毕业生本人签订的协议。
• ②用人单位没有录用权力或者没有录用计划的协议。
• ③不符合国家就业政策、就业规定或就业范围的协
议。
• ④采取欺诈、隐瞒、作假等手段签订的协议。
• ⑤未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的协议。
• ⑥经学校鉴证发现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协议;或者虽
经学校鉴证和登记,但省主管部门不予批准的协
议。
• ⑦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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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签约
确定就业单位后,签约程序如下:
→ 毕业生本人填写《协议书》中乙方内容
→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一起协商、填写协议内容,并
各自签名盖章
→用人单位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签署意见、加盖
公章
→《协议书》一式四联,学校、用人单位、院系、
毕业生各执一联
→研究生管理科签就业意见并加盖公章
→学院负责就业老师在《就业协议书》上签“鉴证
登记意见”并加盖公章(在《协议书》的左下角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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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协议签约流程
• 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
• 到教科院107室处或106陈老师处在《协议
书》上加具学院意见,到教科院124室盖章,
留下第三联(院系)备案
• 交研究生管理科审查并办理鉴证,留下第
二联备案。
• 将第一联交回用人单位,第四联个人留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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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违约
• 毕业生在签约前需要理智判断,签约后不
要轻易毁约,学校在这方面会予以监督和
控制,原则上不予违约。
• 如何办理违约手续:
• 必须提供原单位同意解约的证明和已签约
的三方协议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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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暂缓就业
• 期限:两年。
• 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的档案委托广东省
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同时将
户口及党团关系按规定保留在学校。学校负
责提供接收单位所需学生在校期间的行为表
现等材料。
• 暂缓期间,学生可参加各种类型的招聘活动
和享受就业市场服务,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
信息,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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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缓期间,省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为学生提供由档
案所在地出具的有关证明(如报考博士研究生、
报考公务员证明等);
如:学生需办理与就业、升学无关的证明(如《失
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等),学
校将终止暂缓就业协议,并将学生有关手续转回
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学生所需证明回生
源地办理。
学生申请出国留学,必须终止暂缓就业协议,
转回生源地。
• 暂缓就业期间,学生回生源地或落实就业单位的,
将《暂缓就业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或有效
接收单位证明交到学校。由学校集中按规定时间
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派遣手续上报
时间为:8、11、2、5月份的最后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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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缓就业期间,学生落实单位或回生源地就业批
准办理了派遣手续的,必须将《报到证》的通知
书和《暂缓就业协议书》交回省就业指导中心,
省中心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学生档案由机要部门
转递。如学生没有交回上述文件造成档案转递延
误,一切责任及后果由学生个人承担。
• 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时,如学生尚未落实就业单位,
必须在暂缓就业期满的当年五月底和学校联系纳
入当年暑期计划上报,办理派遣回生源地和档案
回生源地毕业生主管部门手续。并办理户口迁出
及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如逾期不办理,将视
为自动回生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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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缓期间,学生必须严格遵纪守法,如学生发生
违纪违法或其他民事、劳资、债权纠纷等,所引
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与学校、
省就业中心无关。如学生被劳教或构成犯罪,省
就业中心有权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由学校将学
生户口档案等转回生源地。
• 暂缓就业期间,医疗费用、人身意外伤害费用,
由学生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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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暂缓就业手续
• 往年一般是6月5日前(此后不予办理,今年具体
时间等待通知)
• ①就业网页上下载《暂缓就业申请表》并填写;
• ②交学院(盖章)加具意见将《暂缓就业申请表》
交研究生管理科审批 ;
• ③上报广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
批;
• ④向毕业生发放已贴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
(一般时间为9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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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中止暂缓就业协议手续
→持与接收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和当地人事局等部门
开具的接收函(特别是北京、上海和本省的部分城市如深
圳、佛山、珠海等)每月最后一周前交到校研究生管理科;
→学校协助办理上报省教育厅高校就业中心的手续后,学生
自行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到研究生管理科领取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派
发的《就业报到证》;
→持《报到证》到校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和学院办理
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持与广东省教育厅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暂缓就业协
议书》
→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派发档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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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信息公布渠道
• 1、华师研究生在线网页(http://www.scnuyjs.net)
•
2、研究生管理科就业指导
(http://202.116.42.209/hnyjs/index.jsp)
• 3、华南师范大学就业服务中心网页
(http://career.scnu.edu.cn),华南师范大学就
业服务中心将定期通过该网站发布就业信息。
• 4.学院网站
• http://jky.scnu.edu.cn/index.asp招生与就业栏目
• 登陆帐号:jkyyjs 密码:jkyyjs
和各专业QQ群,群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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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常见问题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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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延期毕业与就业的问题?
•
答:提前毕业
①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到研究生处学位办提交导师、
学院同意的书面申请书审批,并交该申请书复印件一份到研
究生管理科。
②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需主动了解研
究生就业工作日程安排,根据提前毕业的时间,在规定的时
间内落实就业单位,办理就业手续。
延期毕业
①申请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到研究生处学位办提交导师、
学院同意的书面申请书审批,并交该申请书复印件一份到研
究生管理科。
②延长期的住宿由校生活服务中心另行安排(需自己前往
申请)。
③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研究生,申请延期毕业
必须持有用人单位同意延迟报到的公函,方可办理延期申请。
④定向、委培毕业研究生,申请延期毕业,到研究生处学
位办提交导师、学院同意的书面申请书审批,并交该申请书
复印件一份到研究生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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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表和协议书损坏或遗失怎么办?
•
答:每位毕业生只能拥有一份推荐表原件及一
套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没有特殊原因推荐表
或协议书不能多发或补发。如毕业生不慎将推荐
表或协议书损坏,可凭坏的原件到研究生管理科
换取。如遗失则需个人将真实情况写成书面申请,
经所在学院毕业研究生生就业指导负责人经公示1
个月无反馈意见签署意见后交研究生管理科审核
决定是否申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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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事权?非国有企业有没有人事权?
•
答:这里所指的人事权指的是企业员工、干部
及人事档案管理权,而非一般公司内部的行政人
事权。一般处级以上的政府机关部门,国有企事
业单位,都具有相应的人事权,在政府人事部门
设立了人事专户,这类用人单位办理人事方面的
业务可以直接或经上级管理部门向政府人事部门
办理手续,非国有企业不能直接面对政府人事部
门,只有通过各级的人才交流中心才能办理各类
人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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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的用人单位无需签就业协议书,怎
么办理就业手续?
•
答:部分的用人单位无需签订就业协议书,特
别是公务员单位,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凭用人单
位的接受函和空白协议书到学院登记后,再到研
究生管理科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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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果我与一单位签约后考上公务员,算
不算违约?
• 不管什么原因,单方不履行所签订的就业
协议都算违约。千万不要以为自己考上公
务员而违约是天经地义的,因为毕竟考上
公务员是你个人的事,而签订就业协议是
三方的事,协议对签约各方都有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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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录用公务员的单位要到六、七月份才正
式录用毕业生,己被列为录用人选的同学是
否需要办理暂缓就业手续?
•
答:对已被列为公务员录用人选的同学在我校
办理暂缓就业期限内确因公务员录用工作滞后而
未能签订协议书者,先办理暂缓就业手续(在申请
表中注明)。在7月1日前被正式录用的,7月2日后
继续办理签订协议和发放报到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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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解决户口和档案
问题,怎么办?
• 答:如果用人单位是外资企业、民营企业或者是
个体经济单位,一般都无法解决毕业生的户口和
档案问题。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由用人单位或者
个人将档案和户口挂靠人才市场,由人才市场来
解决户口和档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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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怎么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 答:中共党员毕业生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
到所在学院党委办理。毕业生入党、入团
材料归入毕业生个人档案。党团组织关系
的接转,应由毕业生本人持党员关系转移
介绍信或《团员证》到接收单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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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果回生源地就业,档案和户口会自动
打回生源地吗?
答:如果回生源地,档案将会由学校寄回生源地
(广东省外寄到省一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广东
省内的寄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不会
自动打回,毕业生需领取《户口迁移证》,到指
定单位报到,办理手续后方能把户口迁回生源地。
所以,凡拟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最好先与生源地联
系好,再到研究生管理科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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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档案有什么用?毕业后能否自己保
管档案?
•
答:档案是一个人历史的凭证。在我们国家,
办理个人事务往往需要以档案为依据,如:计算
工龄、确认政治身份、评定职称、党团关系、出
国政审等等。毕业后,档案不能由自己保管,只
能由具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保管,如:国家机关、
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有人事行
政主管部门开办的人才市场(诸如广州南方人才
市场、广州市高中级人才市场)。自己保管档案
不符合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将导致档案证明个人
身份的功能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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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自费留学的毕业生怎么解决档案
户口问题?
• 答:以回毕业生生源地办理。凡已申请成
功的毕业生务必向管理科申请回生源地,
以便将自己的户口、档案落实后再出国,
千万不要以为户口、档案可以自己转回生
源地。如个人因各种原因无法办理,可委
托亲人、同学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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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什么时候交寄毕业生档案?毕业生如
何跟踪自己的档案?
• 答:毕业生离校后,研究生管理科将于7月上旬,
按毕业生报到证的白色通知联转寄档案。档案通
过机要通讯局寄发。
毕业生在报到后3个月至半年内,应向接收单
位人事主管了解本人档案是否已交寄到单位。若
单位未收到毕业生档案,毕业生可凭单位人事部
门证明到研究生管理科查询,或由接收单位人事
部门向研究生管理科电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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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果我不需要单位解决户口或者毕业时
不想找工作,我还需不需要就业报到证?
• 答:需要。如果你不需要单位帮你解决户口,毕业后你尽
可到该单位工作(或者说 “打工”),但此时你也要办<
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生源地人事行政
主管部门报到的<报到证>和把户口迁回生源地的<户口
迁移证>。这里要特别指出,即使你不想回生源地工作,
你都要回生源地报到并把户口迁回原籍。以往有些在外地
“打工”的毕业生由于没有及时回生源地报到和落户,结
果几年后想结婚或者出国,连个开证明的地方都找不到。
因为,他们已经成为“黑户”,任何部门都无法给“黑户”
开具证明,包括你曾经就读过的学校。所以,请同学们特
别注意,毕业后一定要记得领取<报到证>和<户口迁移
证>,并按“两证”署明的地址报到和落户。然后,你想
到外地打工或暂时不想参加工作,任你自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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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部门及工作人员
联系方式
• 研究生处管理科:
020-85211117
• 教科院德育室:
020-85217720
• 教科院研究生教务室:020-8521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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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击天风壮,鹏飞海浪春
天生我才必有用
预祝大家求职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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