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全科医学临床教师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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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推进全科医学临床教师队伍建设。

首都医科大学2012年
全科医学临床教师评聘工作布置会
2012.05.15
首都医科大学全科医学
临床教师评聘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按照学校临床教师队伍建设和临床教师职务评聘的
总体思路,结合全科医学临床教育教学和学科科研工作的
建设和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临床教师的积极性
和创造性,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创新力强、专
兼结合适应我校全科医学教育教学和学科建设发展的全科
医学专业临床教师队伍,为推进全科医学学科建设奠定坚
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遵循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
核的原则,坚持以职业道德、学术水平、教学实
绩为依据,强化临床教师的岗位责任意识,保证
聘任工作有利于提高临床教师队伍素质,有利于
优化临床教师队伍结构,有利于提升全科医学临
床教育教学和学科科研整体水平质量。
三、岗位设置
1、为合理配置全科医学临床教师资源,促进临床学
科建设发展和教育教学及科研水平的提高,学校根据全科
医学专业特点,在内科系统的心内、呼吸、消化、肾内、
内分泌等科室各设2个全科医学师资岗位,在风湿、血液、
肿瘤、老年医学(或综合干部科)等科室各设1个全科医学
师资岗位;在神内、普外、儿、妇产、急诊等科室各设2
个全科医学师资岗位,其他科室各设1个全科医学师资岗
位。每个社区教研室设置5个教师岗位。
三、岗位设置
2、临床教师教学职务岗位设置教授、副教授
和讲师三个级别。
3、依据全科医学教育教学和学科建设发展的
需要,学校对全科医学临床教师岗位总量及各级
结构比例实行宏观动态管理和调节。
四、任职条件
1、学历学位
2、任职年限
3、学科和队伍建设
4、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
5、科学研究
四、任职条件—学历学位
学校全科医学专业临床教师原则上应具有硕
士学位,其中社区全科医学教师可适当放宽至本
科学历。
通过学校组织的教师上岗培训并取得教学资
格。
四、任职条件—学历学位
根据学科发展和队伍建设实际,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要求
。
(一)1956年及以前出生者,可放宽对学历学位的要求。
(二)1957年至1965年之间出生者,应具有本科学历,并取得
相关专业研究生课程班或主干课程班的结业证书。
(三)1966年及以后出生者,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任职条件-任职年限
现岗位履职期间能够较好履行岗位职责且考核合格
教授职务
副教授职务岗位履职不少于3年,并且
卫生技术正高级职务岗位履职不少于2
年;
副教授职务
讲师职务岗位履职不少于3年,并且卫
生技术副高级职务岗位履职不少于1年;
讲师职务
卫生技术中级职务岗位履职不少于1年;
四、任职条件-学科和队伍建设
学科、学位点建设
学科梯队建设
青年教师培养
推动学科发展
四、任职条件-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
具备全科医学教育理念和教育教学能力
讲授相关理论课程、参与实践带教活动
完成各层次人才培养的教育教学基本任务
组织、参与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
四、任职条件-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
教授职务
副教授职务
讲师职务
副教授岗位任职以来,在学校确认核心期刊上
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论文1
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
果奖(前3名)或优秀教材奖(执笔一个完整章
节及以上的编写者)。
讲师岗位任职以来,在学校确认核心期刊上以
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论文1篇;
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前3名)或优秀教材奖(执笔一个完整章节及
以上的编写者)。
中级职务岗位履职以来,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教育
教学改革与研究论文1篇。
四、任职条件-科学研究
具备全科理论基础和科研能力
追踪学科发展动态、明确自身研究方向
组织、参与科研活动
四、任职条件-科学研究—课题
教授职务
副教授职务
讲师职务
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校局级及以上级别与全科医
学学科相关的科研课题;或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
加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科研课题;或作为主要完成
人(前3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
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校局级及以上级别与全科
医学学科相关的科研课题;或作为主要负责人
(前3名)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
主要负责人(前5名)参加国家级科研课题;或
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
研成果奖。
积极申报或参加科研课题研究,努力发表研究论文。
四、任职条件-科学研究—论文
教授职务
副教授职务
讲师职务
以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在学校确认的核心期刊上
发表研究论文5篇及以上,其中至少2篇为全科医
学相关研究论文,且卫生技术正高级职务岗位履
职以来至少发表核心期刊2篇文章,发表SCI收录
论文者优先。
以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在学校确认的核心期刊
上发表研究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全
科医学相关研究论文,且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
岗位履职以来至少发表核心期刊1篇文章,发表
SCI收录论文者优先。
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在学校确认的核心期刊上发
表研究论文2篇。其中卫生技术中级职务任职以来,
以第一作者在学校确认核心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至
少1篇。
四、任职条件-破格
对于全科医学学科发展急需引进或在教育教学、学科
科研工作中有突出成就和贡献的人才可以按照破格条件,
经规定程序审定批准后予以破格聘任。
四、任职条件-破格
(一)提前申报教授职务岗位,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二:
1.任现职期间,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
等及以上奖1项;作为主要完成人(前2名)获得国家级教
学成果奖1项。
2. 任现职期间,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
。
3.任现职期间,以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在SCI收录杂志上
发表研究论文3篇及以上,累计影响因子达10.0;或单篇研
究论文影响因子达5.0。
四、任职条件-破格
(二)提前申报副教授职务岗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二:
1.任现职期间,作为主要完成人(前9名)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1
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及以上奖1
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或作为第一
完成人获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
2. 任现职期间,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3.任现职期间,以第一作者在SCI收录杂志上发表研究论文2篇及以
上,累计影响因子达4.0或单篇研究论文影响因子达2.0。
五、聘任组织
学校全科医学学系负责本学科拟聘教师的学术评议工作
。全科医学学系组织成立临床教师学术评议专家委员会,
负责对申报全科医学各级教师职务人员的学术水平进行评
议。
五、聘任组织
各单位临床教师聘委会(临床医学院和教学医院)和
学术委员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本单位全科医学教师
的审核、推荐及相关工作。
六、聘任程序
(一)应聘人员申请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向所在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
按要求提交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证明材料。各医院或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的人事主管部门汇同科研和教学管理部门负
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资格
审核。经审核并确认合格的应聘人员方可提交各自聘委会
或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
六、聘任程序
(二)学院临床教师聘委会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学术委员
会考核审议
学院临床教师聘委会或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
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评议并提
出推荐意见,上报学校临床教师聘委会办公室。
六、聘任程序
(三)学校审核及学术评议
学校临床教师聘委会办公室受理各单位的拟聘人员材
料和考核评议结果,并协同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核
。学校全科医学系组织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并组织答辩
,根据申报材料、答辩情况以及各临床教研室所在单位的
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审议确定。
六、聘任程序
(四)公示
学校临床教师聘委会办公室将拟聘公示人员名单返回所在
医院,在各医院范围内公示拟聘人选,时间为一周,公示
结果书面报告学校聘委会办公室。
六、聘任程序
(五)校长办公会审定
根据学校临床教师聘委会审议表决和公示结果,校长办
公会研究审定聘任结果。
首都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12年
全科医学临床教师评聘工作的通知
一、工作原则
(一)政策引导、特色建设
根据学校临床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和要
求,充分考虑全科医学队伍实际及建设特点,以
临床教师教学职务评聘政策为依托,强化全科理
念,推进全科医学临床教师队伍建设。
一、工作原则
(二)建立体系,强化责任
根据全科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学
校建立包括教授、副教授和讲师在内的专兼结合
的全科医学临床教师教学职务评聘体系。对于专
任教师,强化业绩水平和职责履行;对于兼任教
师,强化理念意愿和实际贡献。
一、工作原则
(三)完善机制、平稳推进
根据全科医学的队伍特点,全科医学教师评
聘工作延伸至我校全科医学系所辖全部临床及社
区教研室。根据专兼任教师的不同特点,建立完
善申报和评议机制,实现评聘工作的平稳启动和
有序推进。
二、评聘范围
2012年全科医学临床教师评聘工作包括全科医
学系所辖临床及社区各教研室,承担全科医学教
育教学任务及学科建设工作,申报全科医学临床
教师专任或兼任的教授、副教授和讲师职务的临
床医务人员。
三、评聘工作具体内容
一
专任教师的评聘
1、对于目前尚未在我校受聘临床教师教学职务,且承担
全科医学教育教学及学科建设工作的临床医务人员,可申
报全科医学专任教师的评聘。
三、评聘工作具体内容
一
专任教师的评聘
2、对于已受聘我校临床教师教学职务,但志愿受聘我校
全科医学专任教师职务人员,也可按规定程序参加评聘,
但原专业领域的教学职务不再予以保留和续聘。
三、评聘工作具体内容
一
专任教师的评聘
3、填写《首都医科大学临床教师教学职务申报表》,各单位人事主管部
门应组织本单位科研及教学主管部门进行形式和资格审查。
4、对于申报教授及副教授职务人员,应由全科医学学系统一组织同行专
家匿名评议。任现职以来近5年内公开发表的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1-2
篇,由学系统一组织聘请两名同行教授(至少有1名院外教授)分别进行
论文评议工作。
5、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所在单位临床教师评聘委员会(临床医学院、
教学医院)或学术委员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进行考核评议,并
提出推荐意见报学校人事处,学校将统一组织学术评议和答辩。 。
三、评聘工作具体内容
二
兼任教师的评聘
1、对于已受聘我校临床教师教学职务,且志愿承担全科
医学教育教学及学科建设工作的临床医务人员,可申报全
科医学兼任教师的评聘。
三、评聘工作具体内容
二
兼任教师的评聘
2、 此次兼任教师的评聘采取本人申报、组织推荐、
学校考核评议的方式予以确认。全科医学兼任教师申报和
确认级别以原受聘职务级别为依据,原则上不实行越级聘
任。
三、评聘工作具体内容
二
兼任教师的评聘
3、申报人员在达到我校相应级别临床教师教学职务评聘
条件的基础上,要强化全科理念,承担并认真完成全科医
学学系相关工作任务。
三、评聘工作具体内容
二
兼任教师的评聘
4、申报兼任教师评聘人员填写《首都医科大学临床兼任
教师申报表(全科医学)》,各单位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
汇总,经各单位临床教师评聘委员会审核,并提出推荐意
见报学校人事处,学校将统一组织评议和确认。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学校总体要求,将全科医学临床教师教学职务评
聘工作纳入各单位整体工作范畴,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各相关部门
细致工作,及时沟通反馈,保证我校全科医学临床教师评聘工作的稳
妥推进。
(二)各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应做好全科医学临床教师的制度宣讲和政
策解释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认真学习有关申报条件和报送材料
的具体要求,指导和帮助各类申报人员按要求填写及准备申报材料,
并负责原始材料的审核和资格审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和完整。
四、工作要求
(三)各单位根据考核评议结果,填写《全科医学临床教师教学职务
评聘情况汇总表》及《申报全科医学专任教师人员工作业绩汇总表》
,上报学校人事处。对于优秀业务骨干,同时在医疗卫生、教育教学
、人才培养及学科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经各单位认定需要破格
申报的全科医学临床教师,需另附破格情况说明。
四、工作要求
(四)学校人事处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情况进行审核后,
组织召开全科医学学系学术评议会议(其中申报专任教师的各级岗位
人员需进行答辩,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评议结果提交学校校
长办公会审定。
(五)评审工作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
五、聘期
为实现评聘工作的平稳启动,本次评聘工作以近5年
业绩为准。按照学校临床教师评聘的总体工作安排,本次
申报或确认的全科医学临床教师聘期至2013年12月。届时
学校将按照《评聘办法》重新开展评聘工作。
材料报送时间
社区、教学医院:5月23日-25日
临床医学院:
5月28-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