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总工丁文华院士报告 - 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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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 月《广播电视先进音视频编解码 第1 部分:
视频》行业标准(即GY/T 257.1-2012、简称AVS+)
正式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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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联合推进工作组一年多的快速推进工作,AVS+基
本产业链条已形成,具备了在卫星、有线、地面数字
电视等领域展开应用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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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中不同编码方式、不同传输
制式、不同接收终端发展的现实情况,立足于在技术
演进和部署实施上给与指导,从而快速、平稳推进
AVS+在广播电视领域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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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出了基于AVS+的端到端系统解决方案
◦ 方案1:源端AVS+压缩播出、终端AVS+接收
◦ 方案2:源端AVS+压缩播出、终端MPEG-2/H.264接收
◦ 方案3:源端MPEG-2/H.264压缩播出、终端AVS+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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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内容涵盖了卫星分发传送数字电视、卫星直播数字电
视、地面数字电视、有线数字电视、互联网电视与IPTV几
个应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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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述各应用领域,具体给出了系统方案、技术要求、
时间节点等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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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1日,AVS联合推进工作组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
决定尽快制定《AVS+技术应用实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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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1日联合推进工作组召开会议,组织有线电视网
络运营商、芯片企业、编转码设备企业、广科院、规划院等,
讨论并形成初稿,开始征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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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7日,上述企业、单位对征集到的意见再次讨论
修改,初步确定了《AVS+技术应用实施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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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2月,针对其中涉及视音频编码技术要求、推
荐编码速率等关键问题,工作组进行了视频采样和补充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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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6日,广电总局科技司和工信部电子司联合召
开工作组会议,召集编码器、芯片、终端厂商机顶盒、电
视机等企业,对于产业化中的关键产品和时间节点再次进
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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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9日,规划院中心所组织召开相关配套标准的讨
论,形成了急需制定和修改的标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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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6日,指南通过了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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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8日,广电总局和工信部联合发布《AVS+技术
应用实施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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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
◦ 自2014年1月1日起,新上星的高清数字电视频道,以AVS+方式
播出;
◦ 2014年12月31日前,已上星的高清数字电视频道,转换为AVS+
方式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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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数字电视:
◦ 2014年7月1日起,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内新部署的高清机顶盒应
支持AVS+解码;
◦ 2014年7月1日起,有线数字电视网络中新增加的高清频道,视
频应优先采用AVS+标准;
◦ 考虑现有H.264/MPEG-2有线高清机顶盒存量,可 使用AVS+转码
为MPEG-2或H.264的方式解决新增高清节目的兼容接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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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直播数字电视:
◦ 直播星高清频道采用AVS+方式播出;
◦ 2014年5月31日前,进行开路技术试验;
◦ 2014年7月1日起,开始部署支持AVS+解码的直播卫星户户通
机顶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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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数字电视:
◦ 2014年7月1日起,地面数字电视高清视频应采用AVS+编码;
◦ 2014年7月1日起,新部署的地面数字电视机顶盒应支持AVS+
解码。
 互联网电视和IPTV:
◦ 2014年7月1日起,具有IPTV和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牌照的
企业,自有平台的新增内容优先采用AVS+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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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编码采用采用AVS+标准中的广播类(broadcast pro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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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音频码速率不低于12Mbps
◦ 12Mbps是目前AVS+编码器主要优化码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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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日,CCTV-10/12/14以及CCTV-2/7/9,6个
同播高清频道以AVS+方式上星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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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30日,计划开播CCTV-11/13/15,3个同播高
清频道,以AVS+方式上星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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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3/5/8以及CCTV-1/5+将按照指南要求,转为以
AVS+方式上星播出。
MPEG-2标准:1994年发布
1996年小试
1999年大规模使用
H.264标准:
2006年小试
2008年大规模使用
2003年发布
HEVC/H.265标准:2013年发布
2016年小试?
。。。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