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cript 票務常識
票務常識
票務常識
票務(TICKETING)在廣義上是指以票券形式
存在的服務憑證,如國際機票、火車票、
汽車票、船票、以及目前推出的許多自由
行套裝旅遊券等,其中除國際機票外,多
為單純的訂位與開票,因此將著重在介紹
國際機票票務之相關知識
國際民航組織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簡稱ICAO
為聯合國的附屬機構,成立於芝加哥。國
際民航組織還制定航空事故調查規範,這
些規範被所有國際民航組織的成員國之民
航管理機構所遵守。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
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簡
稱IATA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為一個國際性的民航組
織,成立於1945 年4 月16 日。組織會員分
為航空公司、旅行社、貨運代表及組織結
盟等四類,總部設在加拿大的蒙特婁,執
行機構設在瑞士的日內瓦。
旅行業要成為IATA 指定旅行社的條件
具備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綜合或甲種旅行
社執照
財務結構健全、無不良紀錄,具有支付正
常營業所需之流動財力,能提供銀行保證
函及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供審查者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的活動
同業活動
協調活動
行業服務活動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的重要功能
多邊航運協定
票價協調會議
制定票價計算規則
分帳
清帳所:設於英國倫敦,集中處理所有航空公司
的清帳作業,並定期制定及公布ROE(IATA Rate
of Exchange,兌換匯率)
銀行清帳計劃(Billing and Settlement Plan=BSP)
BSP 作業之優點
提供統一規格的標準機票(BSP Standard Tickets)
及標準化開票作業,易於操作
旅行社只要保管一種機票,不必保存各種不同航
空公司的機票可減少風險
使用標準機票,可開立任一個授權航空公司之機
票統一規格的報表格式簡化結報作業手續。
BSP 可與大部分的電腦訂位與開票系統相容,提
供實用的電腦自動化開票功能
國際航協定義之地理概念
兩個半球
國際航協除將全球化分為三大區域外,亦將全球
化分為兩個半球:
東半球 (Eastern Hemisphere 即EH),包括TC2
和TC3;
西半球 (Western Hemisphere 即WH),包括TC1。
飛行區域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為統一,便於管
理制定計算票價起見劃分Area 1、Area 2與
Area 3三大區域:
第一大區域(Area 1,Traffic Conference
1簡稱TC1)
西起白令海峽,包括阿拉斯加,北、中、南
美洲,與太平洋中之夏威夷群島及大西洋中
之格陵蘭嶼百慕達為止
飛行區域
第二大區域(Area 2,Traffic Conference 2
簡稱TC2)
西起冰島:包括大西洋中的Azores群島、歐洲、
非洲集中東全部,東至烏拉山脈及伊朗為止
第三大區域(Area 3,Traffic Conference 3
簡稱TC3)
西起烏拉山脈、阿富汗、巴基斯坦,包括亞洲全
部、澳大利亞、紐西蘭,太平洋中的關島及威克
島、南太平洋中的美屬薩摩亞及法屬大溪地
國際航協定義之地理概念
(IATA Geography)
Hemisphere
西半球
Western
Hemisphere
(WH)
東半球
Eastern
Hemisphere
(EH)
Area
Sub Area
北美洲North America
第一大區域 中美洲Central America
Area 1
南美洲South America
(TC1)
加勒比海島嶼Caribbean
Islands
第二大區域 歐洲Europe
Area 2
非洲Africa
(TC2)
中東Middle East
東南亞South East Asia
第三大區域 東北亞North East Asia
Area 3
亞洲次大陸South Asian
(TC3)
Subcontinent
大洋洲South West Pacific
東半球(Eastern Hemisphere)涵蓋Area 2
與Area 3;西半球(Western Hemisphere)
即為Area 1。
除傳統觀念上的歐洲(Europe)外,還包括非
洲的阿爾及利亞、突尼西亞及摩洛哥,此
外土耳其亦算入歐洲。
非洲(Africa)指整個非洲大陸,但不包括非
洲西北角的阿爾及利亞、突尼西亞及摩洛
哥,亦不包括東北角的埃及與蘇丹。
中東(Middle East)指伊朗、黎巴嫩、約旦、
以色列、沙烏地阿拉伯半島上的各國,以
及非洲的埃及與蘇丹。
飛行時間之計算
起飛城市時間與GMT時差
到達城市時間與GMT時差
到達時間換算成GMT時間
起飛時間換算成GMT時間
到達時間減去起飛時間
飛行時間計算(同一半球)
例如
11月1日台北/東京1130/1515
台北(GMT+8)→東京(GMT+9)
起飛時間 11:30 換成GMT是 03:30
到達時間 15:15 換成GMT是 06:15
06:15-03:30=2:45
實際飛行時間是 2小時又45分鐘
飛行時間計算(同一半球)
例如:
11月1日台北/阿姆斯特丹22:20/09:00+1
台北(GMT+8)→阿姆斯特丹(GMT+1)
起飛時間22:20換成GMT是14:20(11/1)
到達時間09:00(11/2)換成GMT是08:00(11/2)
11/2的08:00=11/1的32:00
32:00-14:20=17:40
實際飛行時間是17小時又40分鐘
飛行時間計算(不同半球)
例如:
11月1日台北/洛杉磯CI 006 1640/1205
台北(GMT+8)→洛杉磯(GMT-8)
起飛時間 16:40 換成GMT是11月1日08:40
到達時間 12:05 換成GMT是11月1日20:05
20:05-08:40=11:25
實際飛行時間是11小時又25分鐘
飛行時間換算到達時間
例如:
3月13日台北/奧克蘭BR 361 22:00起飛,飛行時間
11小時,請問到達奧克蘭時間為何?
台北(GMT+8)→奧克蘭(GMT+13)
起飛時間 22:00 換成GMT是3月13日14:00
飛行時間 11:00 換成GMT是3月13日25:00
= GMT是3月14日01:00
到達時間換算 01:00+13:00 (GMT+13)
GMT 3月14日01:00=奧克蘭3月14日14:00
美國時區
1.
2.
3.
4.
1.
2.
美國大陸地區採用的時區自東向西為:
東岸標準時區 ( EST; UTC-5; R區)
中部標準時區 ( CST; UTC-6; S區)
山嶽標準時區 ( MST; UTC-7; T區
太平洋標準時區 ( PST; UTC-8; U區)
美國大陸地區以外地區採用的時區
阿拉斯加標準時區 ( AKST; UTC-9; V區)
夏威夷時區 ( HST; UTC-10; W區)
航空公司之分類
定期航空公司(Schedule Airlines)
包機航空公司(Charter Air Carrier)
小型包機公司(Air Taxis Charter Carrier)
航空公司總代理GSA(GENERAL SALES
AGENT)
航線之分類
民航局是我國負責民航運輸的主管機關
按民用航空運輸之分類,可分為甲(國際航
線)、乙(國內航線)兩種
按經營區域不同來區分,可分為離島航線、
國內航線、國際航線
以經營方式不同來區分,可分為航空貨運、
包機航空運輸,不定期航空運輸及定期航
空運輸
航空公司的單位或相關業務
業務部
訂位組
票務部
財務部
貨運部
維修部
空中廚房
機場客運
城市代號 (CITY CODE)
為統一規範航空訂位與票務的運作,國際
航空協會將世界上只要有定期班機航行之
城市都訂定三個英文字母之城市代號(City
Code),並且一律以大寫的英文字母表示
使用City Code 之主要功能:
1. 簡化工作
2. 明確分辨位於不同國家之同名城市
3. 計算票價
Airport Code(機場代號)
當一個城市有兩個以上的機場時,除城市本身有
City Code 外,每一個機場亦有其個別的機場代
號(Airport Code),以便分辨其起飛或降落的機場
使用Airport Code 之主要功能:
1. 幫助旅客分辨班機起飛或降落機場,避免在同一
城市前往不同機場造成搭不上飛機或接不到人
2. 訂機位之用
航空公司代碼
Airline Designator Codes
航空公司的代號是由英文26 字母與阿拉伯數
字0-9 所組成的代號(二碼)
例如:China Airlines 代碼是CI。
Airline Code Numbers
每一家航空公司的數字代碼(三碼),例如:
China Airlines 代碼是297
票券種類
以機票型式演變
手寫機票(Manual Ticket)
電腦自動化機票(Transitional Automated
Ticket - TAT,又稱做軟殼機票)
電腦自動化機票含登機證(Automated
Ticket and Boarding Pass - ATB,又稱
做硬殼機票)
電子機票(Electronic Ticket - ET)
手寫機票
機票以手寫的方式開發,分為一張、二張
或四張搭乘聯等格式
電腦自動化機票
TAT 機票以複寫的方式,從自動出票機刷
出的機票,機票通常由下列四聯組成:
審計存根聯(Auditor`s coupon):開完
票後與報表一同交給會計單位報帳
公司存根聯(Agent coupon):開完票後
撕下,原開票公司存查用
搭乘存根聯(Flight coupon):客人搭乘
時使用
旅客存根聯(Passenger coupon):只做
報帳或存查用,不能搭乘
審計存根聯
公司存根聯
搭乘存根聯-1
搭乘存根聯-2
搭乘存根聯
搭乘存根聯-4
旅客存根聯
電腦自動化機票含登機證
從自動開票機以複寫的方式開出,並巳包含登機證的機
票。厚度與信用卡相近,背面有一條磁帶,用以儲存旅
客行程的相關資料,縱使遺失機票,亦不易被冒用
電子機票
將機票資料儲存在航空公司電腦資料庫中,無須
以紙張列印每一航程的機票聯,雖然不是無機票
作業,卻合乎環保又可避免實體機票之遺失。旅
客至機場只需出示電子機票收據並告知訂位代號
即可辦理登機手續
使用電子機票之優點
旅客開票或變更行程時,不須親至航空公
司櫃檯辦理相關手續,電子機票的收據可
用傳真取得。
機票資料存放於電腦中,不但航空公司沒
有撕錯票根的煩惱,旅客亦沒有機票遺失
或被竊的風險。
航空公司可節省相當的人力與成本。
雜支收費
(Miscellaneous Charges Order –MCO)
凡是機票上無法涵蓋的項目均可以MCO 開
發,惟不可以用現金轉換。
(可用於Air Transportation、Collection of
PTA、Taxes、Cancellation Fee /
Rebooking Fee、Refund、Hotel
Accommodation、Excess Baggage
Charge、Care Rental…等多種用途)
票券種類
三.以機票票種來分
Normal 票:指一般頭等艙(First Class)、商務艙
(Business Class)及經濟艙(Economy Class)年票。票價高,
但限制少。
Discount 票:指以普通票為打折的票依特定身分的不同有
不同的折扣。包括:兒童、嬰兒、老人、領隊、代理商優
惠票。
Special 票:指有停點、效期、行程、轉讓,或使用人身
分上限制的票。包括:團體票、學生票、旅遊票、環球票、
特惠票等等。
判定是Normal 或Special 票,一般可由機票上的 Fare
Basis 及Endorsement 兩欄位中看出。基本上,此二欄上
限制字數越少的,機票使用限制越少,價錢也較高;反之,
越便宜的機票,其使用限制就越多。
機票的結構
一. 機票號碼(Ticket Number)
實體機票之票號皆為十四碼(包含檢查號碼);電
子機票之票號為十三碼(無檢查號碼)。
例如:票號297413766091 2
(1) (2) (3) (4) (5)
(1) 297 Airline Code。
(2) 9 Type & Source of Ticket 區分機票來源與種
類。
(3) 4 Coupon Number 機票型式。
(4) 13766091 Serial Number 機票序號。
(5) 2 Check Digit 檢查碼(不計入票號)。
二. 機票格式及相關注意事項
(一) Name of Passenger 旅客姓名
開票(Issue Ticket)時,所有英文字母皆須用大寫字體。
不論是訂位或開票,一律Last Name 在前,First Name
在後。再加上稱謂MR、MRS、MS、CHD、INF、
DOC…。名字可用縮寫(Initial)
當開票後發現姓名拼法有誤時,航空公司之可能作法:
(1) 誤差太大時,必須重開票。
(2) 拼音上的小差距,若為一般手寫票或電腦軟票(TAT),可
修改後敲鋼章;若為電腦硬殼票(ATB),則只能在姓名欄
空白處加註Also Name 再敲章。訂位紀錄亦須同時更正。
(3) 電子機票姓名有誤,必須Re-issues。
(二) From / To 行程欄
按行程順序列出城市全名,若起降為特定
機場時,可在City Name後加註Airport
Code。例:TOKYO NRT 或TOKYO
NRT/HND;若遇到世界上有多個同名的
City 時,開票時須在City Name 之後加City
(三) Carrier 航空公司代號
(四) Flight Number 班機號碼
多少以三位數寫法表示,如:006、012、844。
一般航空公司會以個位、十位、百位或千位數來
區別其不同區域之飛行航線。通常東行與北行之
班機號碼為偶數,例如:FRA→HKG是LH738,
BKK→KHH 是TG652;西行與南行之班機號碼為
單數,例如:HKG→FRA 是LH739,KHH→BKK
是TG653。
Code-Share Flights(共用班號航班或聯營航班):
各航空公司之間的航班合作與支援,以拓展各自
的航空版圖與航線。
(五) Class 訂位艙等
航空公司的艙等一般分為頭等艙、商務艙與經濟艙
在同一個艙等中,航空公司還會依照不同的旅客族群與市
場需求,而訂定出不同的票種與票價,因而產生多樣的訂
位艙等(RBD- ReservationBooking Designator)
航空公司利用不同的Class Code 在電腦中自動控制機位
的數量及排位優先順序
越便宜的票價其訂位艙等之等級越低
例如:
1. 頭等艙:F P A …
2. 商務艙:C J D I …
3. 經濟艙:Y B M H Q V L K G …
(六) 出發日期(DATE)
日期以數字(兩位數)、月份以英文字母(大
寫三碼)組成,例如:6月5 日為05JUN。
(七) Time(Departure)班機起飛時間
為當地時間,以24 小時制填寫
A 即AM,P 即PM,N 即noon,M 即
midnight
例如0715 或715A;1200 或12N;1915 或
715P;2400或12M。
(八) Status 訂位狀況
OK-Space Confirmed 機位確定。
RQ-On Waiting List / On Request 機位候補。
NS-No Seat 嬰兒無座位(嬰兒出生滿14 天以上
才可搭機,並可訂搖籃,但有尺寸限制,一般規
定嬰兒需小於6~8 個月)。
SA-SUBLO(Subject to Load)空位搭乘之候補票
(如AD/ID 票)。
OPEN-暫無訂位,即航段開放。
FARE B ASIS
六大要素
PRIME CODE
SEASONAL CODE
代表意義
WEEK CODE
星期代號
DAY CODE
FARE AND PASSENGER
TYPE CODE
FARE LEVEL
IDENTIFIER
日夜代號
使用者身份代號
及票價代號
同樣的票價依據
可分階層時代號
訂位代號
季節代號
內容
F,C,Y,U,I,D,M,B
H-旺季
O-介於旺季與淡季
之間K.J.F.T.Q
L-淡季
W(WEEKEND)
X(WEEKDAY)
N-晚上
1表最高級,2次之,
3表第三級
(九)FARE BASIS 欄範例
YEE30:旅遊票三十天效期
YHE90:旺季旅遊票九十天效期
YGV10:至少十人以上團體票
Y/CH33:兒童票33%OFF
YHGV25:至少廿五人以上旺季團體票
YKPX6M:K季節六個月效期旅遊票
YEE3M/CH50:旅遊票三個月效期,限兒童,
50%OFF
YLEE21/AD75:淡季旅廿一天效期旅遊票,使用者
為旅行同業優惠票75%OFF
(十) No Valid Before / Not Valid After
機票效期
1. Not Valid Before (NVB)指Minimum Stay,顯示機票最
少須停留天數。
2. Not Valid After(NVA)指Maximum Stay,顯示整張機票
的最長效期。
一般Special Fare 皆有Min/Max 效期上的限制;Normal
Fare 則為一年效期(由出發日算起)。當為連續票
(Conjunction Tickets)時,所有
機票皆須show 上最長效期。
當機票Fare 規定不能隨意更改訂位或更改訂位須支付額
外費用
時,NVA 及NVB 欄上show 的日期須與訂位日期相同。
(即限定日期)
(十一) Allow (Baggage Allowance)
行李限制(PC or KG)
隨身手提行李(Hand Baggage or Carry-on
Baggage)
託運行李(Check-In Baggage)交由航空公司
託運的行李,可分為
(1) 論件論重制(Piece Concept)
(2) 論重制(Weight Concept)
行李遺失之處理
持行李條碼存根(claim tag),向海關內的「Lost & Found」
(失物招領辦公室)報失及所乘搭航空公司服務台查詢。申
訴對象是以旅客搭乘的最後班機所屬的航空公司為主
填具P.I.R 表格(Property Irregularity Report)
行李遺失報告單(Customer Property Claim 或Baggage
Claim Form),內容包括:旅客姓名、航班、航程、行李
號碼、行李式樣、重量、聯絡電話、旅客簽名等。
行李遺失問卷調查表:主要為行李內容物的細節。
如三天內仍未尋獲,旅客可拿存根與報告單,向航空公司
申請調查和理賠。填妥行李調查表,交給行李組處理,通
常經過一個月或一個半月(45 天),即可進入理賠階段
(十二) X / O 轉機或停留
X 表示Transfer-因行程安排之故,旅客須於途
中城市短暫停留以便接駁航班,但須以不超過24
小時為限。打“X”之城市,若旅客臨時欲更改為
Stopover 時,票價與規則皆須重新check。
轉機尚代表:(1)不可入境(除非持有該地有效簽
證)(2)前後段機位須訂妥OK (3)須持有下一停點之
有效簽證)
O 表示Stopover(可show 可不show),是旅客計
劃前往的城市,停留超過24 小時。但美國與加拿
大的城市凡停留超過8 小時,即視為停留
(十三) Tour Code 特殊票價的限制代
號
例:IT 8 CI 3 TPE38
IT-Inclusive Tour
8-年份2008
CI-航空公司
3-TC3
TPE38-編號
(十四) Origin/Destination 起站/終站
顯示整個行程的起終點。
(十五) Airline Data 訂位紀錄
1. Airline Date=Booking Reference=PNR
Code
2. ( PNR=Passenger Name Record)一般由
6 個(或5 個)字母或數字所組成。
(十六) Conjunction Tickets 連續票號
當旅客之行程無法用一本票開完時,必須用
連續的第二本、第三本…機票繼續開出,
此時便須填寫連續票號,且不可顛倒或跳
號。
(十七) Original Issue 原始機票資料
Reissue Ticket 時才須填寫,當機票因行程
變動而須改票(Reissue Ticket)時,在新票
上須註明原始機票之相關資料,如原票票
號、開票地點、日期及開票Agent 代號
(IATA Code)。例:2203683215628
KHH20AUG02 3430051。
(十八) Issued in Exchange for 替換機票票
Reissue Ticket 時才須填寫。指當改票時,
目前新機票的前身。若為第一次改票,則
其替換機票即等於其原始機票。
(十九) Endorsements/Restrictions 轉讓/背書欄
Endorsement 欄是機票上重要限制的佈告欄,務
必仔細閱讀,並有責任充分告知旅客。常見的限
制如下:
1. VALID ON FLIGHTS / DATES SHOWN ONLY 不
准更改班次/日期。
2. VALID ON AA ONLY 限搭某航。
3. NON-END=Non-Endorsable 不准轉讓。
4. NON-RRTG=Non-Reroutable 不准更改行程。
5. CHANGE OF RESERVATION RESTRICTED 不
准更改訂位。
6. NON-REF=Non-Refundable 不准退票。
(二十) Fare Calculation 票價計算欄
手寫票採直式寫法,TAT 及ATB 票為橫式
寫法。
(二一) ROE=Rate of Exchange 兌換匯率
(票價計算單位之一)
(二二) NUC 總數(票價計算單位之二)
(二三) Fare=Local Currency Fare 行程起
站國原幣值
(二四) Equivalent Fare 實際付款地幣值
當啟程國與實際付款地幣值不同時,才須
填此欄。
(二五) Taxes 稅金欄
隨票徵收的各地政府或城市稅金種類繁多,
每一個稅皆有不同的代碼,例:HK(Air
Passenger Departure Tax)、US(Intl
Transportation Tax)、DE(Airport Security
Charge)、YQ / YR(War Risk Surcharge 兵
險、Fuel Surcharge 燃油附加費)當稅金欄
不夠用時,可將多個稅金加總以XT
(Combined Taxes)表示之。
(二六) Total Fare 總額
一張機票含稅的票面價。
(二七) Form of Payment 付款方式
1. CASH-現金支付。
2. CHECK-支票支付。
3. CC-以信用卡付款之機票。
4. CC/VI-VISA CARD。
5. CC/AX-American Express。
6. CC/CA-Master card。
Date and Place of Issue(Validator)
敲章
包含開票單位(Issuing Office)名稱、開票地
點、日期及IATA 編號
須由Ticket Printer 或Validator 印出,不可
手寫。
ISI(International Sale Indicators)
1. SITI:Sold inside ticketed inside the country of origin。
(買票開票都在啟程國)
2. SITO:Sold inside ticketed outside the country of origin。
(買票在啟程國、開票在他國)
3. SOTI:Sold outside ticketed inside the country of origin。
(買票在他國、開票在啟程國)
4. SOTO:Sold outside ticketed outside the country of
origin。
(買票開票都在他國)
Code Share Flight
Code Share Flight(共用班號航班或聯營航班),
即某家航空公司與其它航空公司聯合經營某一航
程。
這種共享一個航空公司名稱的情形目前很多,可
由該班機號碼來分辨,即在時間表中的班機號碼
後面註明*者就是此類班機共用。
這種經營模式對航空公司而言,可以擴大市場;
對旅客而言,則可以享受到更加便捷、豐富的服
務。
Code Share 的合作形式
(一) LEASED / BLOCKED SPACE AGREEMENT
是指同一班機,由營運的航空公司與另一航空公
司聯合營運,並使用各自航空公司的代碼與航班
編號銷售機位。
(二) WET LEASE AGREEMENT
是指某航空公司對另一家航空公司承諾提供一架
專機及至少一位機師的租用契約,但不包括結盟
式的安排。
孕婦搭機規定
中華航空公司:懷孕期32週後之孕婦,
須出示醫生簽署之旅行同意書及本人
或配偶簽屬之切結書,以證明適合飛
行。
國泰航空公司:單胎之孕婦可於懷孕
期36周前搭乘,多胎之孕婦於32周後
則不能上機;辦理搭機手續時須出示
醫生證明。
孕婦搭機規定
長榮航空公司:
1. 懷孕32週以前,身體健康之孕婦,長榮航空可接
受其飛行。但為便利目的地國之入境查驗及順利
搭機,須隨身攜帶主治醫師所開立註明預產期之
診斷證明。
2. 懷孕33~36週之孕婦,需於旅客搭機前之一週內,
由旅客之主治醫生填具適航證明,並經由長榮航
空之醫師同意,方可搭機。
3. 長榮航空不接受懷孕37週以上之孕婦搭機。
4. 長榮航空不接受生產後7天內之產婦搭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