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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103年主任儲訓班
特殊教育法探析
台南市政府教育局
特殊教育中心主任
莊慶文
莊慶文
101學年校長特教法規歸南小
1
莊慶文
2
主任可以做得更多
•您的核心價值是甚麼?
•人性是平等的,愛心沒有大小,最重要是
真。----純真的心方為上策
•天下之事---必有三個自我一生交戰
理想的我-----應為
防衛的我------難為
現實的我------可為
心態讓現實的我發光發亮
莊慶文
3
教育品質A—A+
非單槍匹馬,需要學校成員齊心齊力
---執行力成效源自團隊合作
若要深入,必先投入
若要傑出,必先付出
徒法不足以自行,
與其天花亂墜,不如腳踏實地
真正的教育愛是學生深切感受,而非老師
自吹自擂.
造就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行政氛圍
4
莊慶文
主觀容易礙事
• 真理---會不會失真!!!!picture 絕對與您自
身經驗有關。
• 長期的偏見,形成對特殊學生的主觀看法
• 想想形成偏見之前,我們都是過客,看
看主角心聲。
• 陽光、空氣、水從來不挑選種子。身為
主任也應以此激勵老師,面對它,無私
的滋潤孩子,才不枉師者有教無類。
莊慶文
5
經驗影響認知,認知影響行為
您說他像什麼?
莊慶文
6
公平與正義之間
• 為何他們可以享受『升學加分』、『社會福利』、『
醫療資源』、『高成本的特殊教育』
----以外在形式的補償代替內在實質的生而不平等
。
換個角度-----角色互換
• 『以先天或後天的身心缺陷換取享受後天的人為福利
,你願意嗎?』
• 若是一般人,大家應該能接受後天的配套支持,大家計
較的應是這些資源有無應用到該服務的人身上,而要達
成此目標除了制度之外,重點就是服務他們的人。
• 誰是服務他們的人。-----教育工作者是其ㄧ
莊慶文
7
“WORD”對人的影響
1.殘廢
2.殘障
3.身心障礙
4.特殊需求
5.個別差異
莊慶文
8
法令“WORD”改變的意義
•1980.06殘障福利法
•1997.04身心障礙者保護法
•2007.06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1984---特殊教育法
•1997---新訂特殊教育法
•2009---98年特殊教育法
•2013---微修98年特殊教育法
莊慶文
9
認識差異帶來的陷阱與影響
不一樣而造成障礙
歧視、偏見
表現遲緩
低落的期望
缺乏學習
成長機會
機會大量減少
莊慶文
10
認清真正的障礙
•
1.復健醫學的觀點認為:「人人遲早必然
在體能上面臨障礙,因此,體能障礙只
是生命的一個階段,重要的是,心理上
或人格上是否也是障礙」
2.真正的障礙非外在的障礙而是內在的心殘,人若
心殘世界就不再可愛了。
莊慶文
11
特殊教育的六大原則
•
•
•
•
零拒絕
非歧視性的評估
适合的教育
最少限制環境(LRE the least restrictive
environment)
• 付諸於法律解決問題的程序
• 家長及學生的參與
莊慶文
12
特殊教育法與特殊教育的六大原則
• 1﹑各級教育主管機關下設專責單位或專職人員-S.L.7 ----專責單位
• 2﹑專業團隊運作,配合特教教師擬定IEP— S.L.6 & 24 & 28 & 45-家長及學生的參與
•
•
•
•
•
3﹑無障礙環境-S.L.12 & 17 & 18 & 24 & 33----LRE原S.L13轉成融合S.L18
4﹑零拒絕之適性教育LRE-S.L.17 &18 & 22(零拒絕—含入學、應試)
5﹑加強鑑定﹑安置﹑輔導工作- S.L.6 & 16 & 21(家長申訴服務)
--非歧視性的評估and付諸 於法律解決問題
6﹑朝普及免費之學前特殊教育,提供3-6歲身障
幼兒充分就學機會-S.L.23
-------------------LAW 94-142
7﹑加強國民教育階段後,特殊教育學生輔導。 -S.L.29 & 30-----學生學習權
8、評鑑績效-------------------- S.L.47
9、特推會-------------------------S.L.45
10、特諮會、鑑輔會------------S.L 5、6
11、教學彈性化------------------------S.L 19
12、教學輔導專業團隊進行-------- S.L 24
教育並非萬能,但沒有教育卻萬萬不能
莊慶文
13
特教學生多在何處
『迷思不解,問題依舊』
101學年全國身障學生安置情況
依據102年度特殊教育統計年報,統計全國學前至高中職學
校身心障礙學生為99937人,分別安置於普通班、集中式特
教班及在家教育各占所有身心障礙學生的84%、15%、1%,
如圖(教育部特教通報網站102.05.23)。
14
莊慶文
101學年台南市身障學生安置情況
• 依據102年度特殊教育統計年報,統計本市學前至高中職學校
身心障礙學生為7110人,分別安置於普通班、集中式特教班及
在家教育各占所有身心障礙學生的85%、14%、1%,如圖
(教育部特教通報網站102.05.23)。
15
莊慶文
Smith(1994)曾針對融合教育提出
九項融合的指標
• 若未達這些指標,融合將輪為混合:
l.每個學生屬於班上(不可因其障礙分到特別一組,與其他
同儕隔離)的一份子。
2.提供特殊學生個別化教育方案。
3.尊重每個學生。
4.普通及特殊班教師充分合作。
5.充分的行政資源。
6.學生完全的參與。
7.父母參與。
8.給予特殊學生完整的課程或教材,且儘可能改編課程內容,以
使其能和班上普通學生分享。
9.提供合適的評量方式,不因其能力而減少學習的機會。
莊慶文
16
何謂融合教育
•精神:最少限制環境
• — 硬體(空間規劃
、設備、輔具)
• — 軟體(師資、教
學服務之品質、成員
態度的重要性)。
•※有益於孩童身&心
發展與學習
• 定義(簡)
• .將特殊孩童與一般
孩童安置於一般教
室學習,並提供適
性的教育服務,滿
足所有孩童之教育
需求。
• ※個別化教育計劃
(IEP/ Individualized
Education Program)
莊慶文
17
融合教育之源起
• 1.人權意識抬頭:聯合國-人權、受教育權
2.法源依據
a.美國法令
• P.L.94-142 強制提供最少限制環境、適當的
、免費的公立教育給3-21歲障礙者。
• P.L.99-457 3-5歲IEP; 0-2歲IFSP;建立早
期介入連絡管道。
排除 ←→ 融合
• b.台灣法令
• 特殊教育法(民86)
Exclusive←→Inclusive
•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民87)
隔離
正常化
莊慶文
18
特殊教育的演進
大型教養機構 隔離教育 反機構運動
隔離制度設置
民權運動盛行
二十世紀初
1950
正常化原則 回歸主流 融合教育
94-142公法
最少限制原則
1960
1970
1980
1990
Handicapped殘缺(1975)→Disabilities失能或殘障(1990)
→Speeial needs特殊需求(今日使用)
「正常化」指的不只是參與的「機會」,還包括正向的
「社會態度」和「社會期望」
莊慶文
19
94-142公法精神之所在就是正常化原則
身心障礙兒童教育法案 (the Education for All
Handicapped Children Act of 1975:EAHCA)
 西元1975年通過,對全美所有學校產生極大的震
撼,並為3歲到12歲的身心障礙的兒童提供了六
項基本教育權利:
(一)、以不具歧視性的方式,運用多元的評量標準,對身
心障礙者做各向度的評量。
(二) 、對每位身心障礙兒童的教育是免費且適當的。
(三)、給予最少的限制環境(即正常化原則、回歸主流)。
(四)、提供障礙兒童各種必需的輔具器材。
(五)、每位障礙兒童必須有一份完善個別化教育方案(IEP)。
(六)、確定評量程序之保障條款(Protetection in Evaluation
Procedures . PEP),施行評量時,必須是公平的,沒有種
20
族歧視和文化偏見
莊慶文
LRE the least restrictive environment
•LRE (最少限制環境)是提供身障生合
適的教育
•學生參與普通課程的學習,達到學習的最
大機會, 同時獲得適性教育的權利.
•包括正式課程(課堂活動).非正式課程
(戶外活動.學校活動).潛在課程----(完
全参與或部分参與)
莊慶文
21
98年11月18日特殊教育法
•特殊教育法33 條並實施細節成長為51條---安
置與輔導
第一章 總則 1-9
第二章 特殊教育之實施
第一節 通則 10-21
第二節 身心障礙教育 22-34
第三節 資賦優異教育 35-41
第三章 特殊教育支持系統 42-47
第四章 附則
48-51
•身障及資優學生鑑定標準二十條(98年11月
後尚未修訂公布 )---鑑定
22
莊慶文
11+6 2前1後
特殊教育法第3條
•身心障礙(十二類) 因生理、心理顯著差異,依偏離
一般兒童情況而定。
1.心智上的偏離:啟智(智能障礙)。--認知發展問題—注意力.知覺.記憶
2.感官上的障礙:視(87%)、聽(7%)障礙-認知行動問題---訊息符號問題
3.溝通能力的異常:學習障礙、語言障礙-----語言發展問題—溝通行為。
4.適應行為的異常:嚴重情緒障礙、自閉症(新增)---社會情緒發展—
影響氣質.人際互動.人格發展
5.身體上的障礙:肢體障礙、腦性麻痺、多重障礙、發展遲緩,其他顯著障
礙、病弱(醫院)。----生理發展問題—動作發展.生理發展
•資賦優異:一般智能、學術性向(語文、數理)、藝術
才能(音、美、舞)、創造能力(Williams )、領導
能力,其他特殊才能。(棋、電腦)。
莊慶文
23
舊法個別化教育計畫的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 (1)學生認知能力、溝通能力、行動能力、情緒、人際關係、感官功能、健
康狀況、生活自理能力、國文、數學等學業能力之現況
• (2)學生家庭狀況
• (3)學生身心障礙狀況對其在普通班上課及生活之影響
• (4)適合學生的評量方式
• (5)學生因行為問題而影響學習者,其行政支持及處理方式
• (6)學年教育目標及學期教育目標
• (7)學生所需要的特殊教育及相關專業服務
• (8)參與普通學校(班)之時間及項目
• (9)學期教育目標是否達成之評量日期與標準
• (10)學前教育大班、國小六年級、國中三年級、及高中(職)三
年級學生之轉銜服務內容。
莊慶文
24
新法施行細則第9條 個別化教育計畫的內容
• 第九條
本法第二十八條所稱個別化教育計畫,指運用團隊合作
方式,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特性所訂定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計
畫;其內容包括下列事項:
• 一、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
• 二、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
• 三、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期及
標準。
• 四、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
五、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 前項第五款所定轉銜輔導及服務
,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
業服務等項目。
• 參與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特殊教育
及相關教師、學生家長;必要時,得邀請相關專業人員及學生本人
25
參與,學生家長亦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
莊慶文
新特教法施行細則第10條(101.11.26 發布)
個別化教育計畫的擬定期限
•第十條
前條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
,學校應於新生及轉學生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
;其餘在學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應於開學
前訂定。
收集.分析學生個別資料--教育.醫療.社政.家庭現況
擬訂個別化教育計畫之腹案
提出下一階段安置之期望
召開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
排定目前之安置(分組)及相關
服務
決定學年教育目標
撰寫個別化教育計畫
提示學期教育目標
說明評量方法和標準
莊慶文
27
第九條預算編列---人.錢
•徒法不足以自行.
•高喊人權立國----弱勢族群的感受
才是最真的。
• 各級政府應從寬編列特殊教育預算,在中央政府不得
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四.五;在地方政府
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五。 。地方政府
編列預算時,應優先辦理身心障礙教育。
• ---財源拮据例
莊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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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品質A—A+
非單槍匹馬,需要級任教師.ㄧ般教師齊心齊力
---執行力成效源自團隊合作
若要深入,必先投入
若要傑出,必先付出
徒法不足以自行,
與其天花亂墜,不如腳踏實地
真正的教育愛是學生深切感受,而非老師
自吹自擂.
莊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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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的職責在何處--鑑輔會
• 特教法第6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設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
遴聘學者專家、教育行政人員、學校行政人員、同級教師組織代表、家長
代表、專業人員、相關機關(構)及團體代表,辦理特殊教育學生鑑定、
安置、重新安置、輔導等事宜;其實施方法、程序、期程、相關資源配置,
與運作方式之辦法及自治法規,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各該主管機關辦理
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及安置工作召開會議時,應通知有關之學生家長列席,
該家長並得邀請相關專業人員列席。
•
臺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設置要點(中華民國100年5月31日南市教特字第1000399225號)
•
四、鑑輔會置總幹事一人,由本府教育局特教科長兼任,副總幹事一人,由本府
教育局特教科承辦人兼任,置幹事數名,由業務科相關人員兼任,負責本委員會
事務性工作。
八、鑑輔會應依綜合服務及團隊方式辦理下列事項:
(一)議決鑑定、安置及輔導之實施方式與程序。
(二)建議專業團隊及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應遴聘之專業人員。
(三)評估特殊教育工作績效。
(四)執行鑑定安置、重新安置及輔導工作。
(五)其他有關特殊教育鑑定安置、重新安置及輔導事項。
•
•
•
•
•
•
莊慶文
30
學校的職責在何處--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 條本辦法依特殊教育法第四十五條規定訂定之
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
100.11.14府法規字第1000870819A號令
第 三 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
• 一、審議及推動年度校內特殊教育相關工作。
• 二、協助特殊教育學生調整與適應教育環境。
• 三、配合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辦理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及轉介相關工作。
• 四、審議個別化教育計畫、個別輔導計畫、特殊教育方案、修業年限調整、升學與就學輔導及資賦優
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畫等相關事項。
• 五、安排身心障礙學生適合就讀之普通班班級以及審查該班級任導師之選任。
• 六、審議特殊教育學生申請獎勵、獎補助學金、交通費補助、學習輔具、專業團隊服務及相關支持服
務等事宜。
• 七、審議特殊教育學生課程、評量(含編班排課、考試服務)之調整並協調校內各單位提供必要之行
政協助。
• 八、審議特殊教育班級數、學生數、師資、教師課表、教師授課節數與學生上課節數,若有增減特教
班之情狀,須專案報請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研議。
• 九、審議教師及家長特殊教育專業知能研習計畫。
• 十、審議校園無障礙環境設施之規劃。
• 十一、整合學校特殊教育資源及社區特殊教育支援體系。
• 十二、處理特殊教育學生危機事故及問題行為。
• 十三、評估年度校內辦理特教工作及行政E化推動之成效。
• 十四、其他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31
莊慶文
學校行政流程—以利分配學校人力資源
•接到鑑輔會安置公文後---•召開輔導會議(特推會)了解先前學校教過什麼
(請前任特教或級任教師說明)---學生身心特
質---心理環境.物理環境如何配合-----家長
的期望.學生的需求----學校的限制------雙
方都能接受的教育模式。
•特教教師研擬IEP初稿完成---召開IEP擬定會
議---包括行政人員、科任教師、導師、特教
教師、家長、專業人員----主要討論課程進行
的方式、評量模式、 在普通班的課程調整、
介入的資源、可能的限制--- IEP是特教教師
與行政.導師.家長溝通的重要文件,以控管學
生教學是否有效。------期末召開IEP檢討
莊慶文
32
如何有效的學習,該做什麼
一.學習有效絕非資源班特教教師足以勝任,而
是團隊運作模式的協力介入。
二.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的正常運作,由校
長擔任主任委員並由各單位主管、普通班教師
代表、特殊教育教師代表及特殊教育學生家長
代表等共同組成之,以推動特殊教育,討論學
生入班後的所有作為與因應。
三.所有作為包括
1、教學服務包括課程、教材、教學、教具、輔具、輔
導及學習評量等。
2、行政支援服務包括設備、人員、社區資源、評鑑、
相關專業團隊運用及特教知能研習等。
33
莊慶文
學校應知的特教支援服務

鑑定、安置、輔導措施及相關支援服務系統



申請專業團隊之運作---PT.OT.ST.SW
申請輔具---由PT.OT.ST 評估
特教巡迴輔導教師介入---如不分類巡迴、 學前巡迴、視障、在家教育、
情障巡迴、聽語障、自閉症
•
特教資源中心--永華特教中心台南市中西區永福路二段86號電話06-2412734。傳真
06-2284785(永福國小內)
民治特教中心台南市新營區公誠街5-1號。電話06-6337740。傳真
06-6337741。(公誠國小內)

特教資訊-------台南市教育局網站
http://boe.tn.edu.tw/boe/wSite/mp?mp=4
OR
洽台南市教育局特教科專線06-6337942。傳真06-6337940。
莊慶文
34
個別化教育計畫(IEP)整合
診斷與評量
優質的特教老師
支援服務
溝通協調
角色與功能
教學服務
諮詢與輔導
資源整合的專業個管者
莊慶文
35
教育現場
莊慶文
36
從一個肌肉萎縮症的孩子談起
•時間:101年3月下旬 AM10:30
•地點:歸仁區某國小
•事由:台南市101學年跨階段身障生聯合
評估教育安置
莊慶文
37
• 場景:個案小六就讀仁德區某國小,由父母推著個案乘座
輪椅當日8點卅分到大會場,進行評估,學校代表為該生
級任老師兼該校體衛組長。
• 個案狀況:認知正常,雙眸穎慧,除噸位因成長已約達
50公斤以上及行動不便外,並無多大問題。
• 父母需求:希望孩子能申請在家教育,雙眉間充滿隱憂
與無奈。
• 專業評估人員:溝通,希望孩子繼續就學,無需在家教
育以保障孩子正常學習權利。
• 結果:專業人員認為須再往上處理,轉介由我介入處理。
莊慶文
38
慶文釐清
•
•
•
•
•
•
•
•
•
•
•
•
•
•
家長需求:為何需要在家教育
家長回復:1、上下學接送不方便
2、上下廁所受阻
3、國小學習成效上,並不彰顯,但也為苛責學校人員。
4、或許我們的孩子,真的不適合到學校就讀。
家長態度:始終無奈,但也忍受,雖不認同但也不知該如何面對孩子未來。
語氣平和。
級任教師:學校提供甚麼特教服務:不清楚。
個案的特教巡迴老師是誰:不知道。
學生學校學習情況:不清楚,不過最近常請假。
學校是否提供必要的專業團隊服務:不知道。
那老師您跟個案的關係是甚麼:我是組長,學校派我來,他也是我班
上學生。
聽到這裡,與會的教育人、若有點良知良能,您覺得您該不該生氣。
莊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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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或教師常遇到的困擾
• 學校內服務身心障礙學生,但卻缺乏適
當支持,例如:
1.校內沒有特教班
2.情緒障礙學生行為問題發生時缺乏適當
人力協助
3.家長的期待與學校能提供的服務有落差
4.身心障礙學生的課程安排、評量調整
5.缺乏輔具
6.無障礙環境
莊慶文
40
3.家長期待與學校提供服務之落差
•家長的合理期待:教育工作者應自我要
求符合專業形象,積極探求未能滿足家
長合理期待之因,並克服之
•家長的期待不務實:親師信任關係之建
立是影響的關鍵,再依家長個別情形
結合資源協助之
莊慶文
41
4.身心障礙學生的課程安排、評量調整
•應依據特教法施行細則規劃與執行IEP
•如有相關困難,應積極尋求既有教育
處或學校輔導或特教行政系統支援之
•個人積極不斷再學習/見習及參觀,另擅
用網路資源
莊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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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缺乏輔具
•於入學決定教育服務模式時,即應透過跨專
業團隊擬訂所需之相關輔具
•採購單位應配合學生入學時間提供適當輔具
•建構流通且整合的輔具管道,包含二手輔具
再利用
•向特教中心申請或爭取
莊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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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常有的困擾
受限於財政問題,無法大量增加特
教教師員額?
有些學校對於身心障礙學生的接
納狀況待加強
•明確的評鑑指標與務實的獎懲措施
•教育局積極的輔導、協助
•尊重每一個體的概念導入
莊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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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們較常反應之問題
教師對特教生的接納狀況
• 家長的態度、能力及能正向積
極參與之情形
• 教育行政體系之支援情形
• 個別教師狀況
莊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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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年5月14日特殊教育法修訂
•因預算挹注,特教品質大幅提升。88年
時任特教推行小組韓繼綏執秘,在對地
方政府特教行政評鑑時問我,慶文您覺
得這幾年,特殊教育有無進步,我回答
各縣市展示了這麼堆資料,執秘,您不
妨從特教通報網打電話給特教生家長,
看他們的切身感覺會比較精準,因為資
料呈現只能反映量的提升,無法展現真
正『人』內心的感受。
莊慶文
46
98年11月18日特殊教育法再度修法
•諸君----孩子的基本權利,在大家手上,我們真的
不希望----文明的社會,仍存在著一群自認優秀教
育人員的學校,打著「有教無類、因材施教」的晃
子,每天大家都很忙,也很「盲」,連明顯的「外
顯障礙」都處理得不清不楚,家長卻很認同學校(或
許),那還有一群「隱性障礙」就更別提了。
•重點
•特殊教育要好、品質要提升,是大家都能了解,不
明瞭知道該如何問、尋求資源,大家都要「用心」,
學校團隊要同心協力,否則連級任老師都只會說
「不知道」。
莊慶文
47
102.01.13再度修正部分條文
• 102.01.23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200012441
號令修正公布第 3、14、23、24、30、33
、45 條條文;並增訂第 30-1 條條文
鴕鳥心態或未積極作為的後遺症
•特殊學校學生受性侵案件
•監察院提案彈劾重點:
• 南聰前校長林oo等13名校級人員及教育
部中辦前主任藍oo等4名部級人員,因未
依法辦理及督導不周,致該校校園安全
頻亮紅燈,屬重大違失,依監察法予以
上述人員提案彈劾。
莊慶文
49
分析案情癥結,作為本市性騷擾及性侵害
防治之借鏡:
(一)未落實94.03.30公布施行之「校園性
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以下稱防治準則)
第2條第4款規定:學校應積極推動校園性
侵害及性騷擾防治教育,以提升教職員工
生尊重他人與自己性或身體自主之知能,
並採取利用多元管道,公告周知本準則所
規範之事項,並納入教職員工聘約及學生
手冊等措施。
莊慶文
50
(二)未依法建立安全校園空間:
•依93年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2條規定:「學校應
提供性別平等之學習環境,建立安全之校園空
間。」防治準則第4條規定:「為防治校園性
侵害或性騷擾,學校應定期檢視校園整體安全
,依空間配置、管理與保全、標示系統、求救
系統與安全路線、照明與空間穿透性及其他空
間安全要素,定期檢討校園空間及設施之使用
情形,並應記錄校園內曾經發生性侵害或性騷
擾事件之空間、製作校園空間檢視報告及依據
實際需要繪製校園危險地圖,以利校園空間改
善」。亦即未落實校園內各角落之安全空間檢
核、監控與督導。
莊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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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育人員漠視性侵害及性騷擾事件:
•事件發生地點不論校園、宿舍、校外、
家庭等,學校相關人員採取漠視、消極
的處理方式,未盡通報、處理或監督,
並未由性平委員會調查因應其事前防範
、事中處理、事後輔導之積極作為,致
事件一再發生,嚴重損害學生權益。
莊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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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學校落實配合下列事宜
•所屬特教班學校應加強性平教育宣導、
督導及將性平教材納入iep,作為提升學
生及特教教師之性平相關知能與法律認
知。
• 請中教、小教科及本局督學到校訪視時
,加強督促定期召開性平委員會,檢視
校園安全,落實防治準則、相關法規之
運作推動,並對相關學校陳報案件,予
以追蹤後續辦理情形。
莊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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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家長的話----如果孩子發展遲緩是事實,它不會
因為您的漠視而消失,會因您的積極面對而改善,
甚至消失(若能消失,表示您的看法是對的,孩子不
是特殊兒童),您可以戰勝它,掌握下列原則進行:
一、首先堅定愈早治療,成效愈佳的信念,一方面尊重評估的結 果
與建議,安排各項訓練習治療;一方面更要善用日常生活中自然
練習的機會。
二、建立孩子學習歷程裡,足夠的安全感與相當的關懷情境,讓幼
兒處於溫馨的氣氛中,放鬆的感受與重複各項練習。
三、父母必須統整周遭資源,尋求、架構支援網絡與支持系統,讓
自己有更充足的自信與勝任教養的實務知能。
四、依照孩子的起點行為與能力水準,做為審視學習效果的參照,
讓孩子自己和自己比較,就自我速度與程度,循序漸進。
五、在學習歷程中,一有進步即適時給與增強性的成就感;讓孩子
在感受滿足的愉悅中,體會早期治療與教育有趣的地方,消除不
必要的恐懼,促進學習效果。
六、所有治療、訓練均需不斷的誘導、重複與提醒,父母的愛心與
耐性是幫助孩子適應任何學習的最佳觸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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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慶文
祝 大家快樂
謝謝您的聆聽與指導
莊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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