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學年度臺北市推動特教新課綱分享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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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101學年度臺北市推動特教新課綱分享簡報

臺北市國小教育階段推動與試行
特殊教育新課綱之運作經驗分享
臺北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
臺北市西區特教資源中心
臺北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
臺北市中山國小、三民國小
螢橋國小
簡報大綱
一、新修訂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綱要及配套措施介紹
二、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架構
三、臺北市國小階段推動與試行特殊教育新課綱之運作
四、推動特殊教育新課綱相關注意事項
五、排課實例說明
簡報資料來源:摘自特殊教育課程大綱總綱及盧台華教授講稿
新修訂國民教育階段特教課程綱要
及配套措施介紹
(一)修訂背景
1、因應融合潮流需求中需以普通教育課程為首要考量。
2、將各階段之身心障礙課程做一統整與銜接,以補足現有
各階段及各類課程綱要之缺失。
3、課程之規劃應以學生之認知與學習功能為主要思考。
新修訂國民教育階段特教課程綱要
及配套措施介紹
(二)基本理念:
1、因應融合教育需與普通教育接軌之需求,並以普通教育
課程為特殊需求學生設計課程之首要考量。
2、設計符合特殊需求學生所需之補救或功能性課程,以落
實能力本位、 學校本位及社區本位課程之實施。
3、重視課程與教材的鬆綁,以加深、加廣、重整、簡化、
減量、分解或替代等方式彈性調整九年一貫能力指標,
以規劃及調整課程。
4、強化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IEP)的功能,將課程與IEP
做密切結合,以充分發揮IEP行政與教學規劃與執行督導
之功能。
新修訂國民教育階段特教課程綱要
及配套措施介紹
(三)新課綱特色
1、其內涵除包括九年一貫課程之語文、健康與體育、數學
、社會、藝術與人文、自然與生活科技、綜合活動七大領域
外,並設計了因應各類特殊需求學生需要的特殊需求課程領
域,形成八大學習領域。
2、以特殊需求學生「認知功能缺損程度」做為彈性規劃特
殊教育各階段課程綱要之原則。
新修訂國民教育階段特教課程綱要
及配套措施介紹
(三)新課綱特色
3、以普通教育課程綱要為主軸,依循特殊需求學生之個別
差異與需求,彈性調整普通教育課程綱要之各項課程原則,
並在各階段課程綱要總綱中增設說明普通教育課程綱要調整
原則,並編訂認知功能輕微缺損與嚴重缺損學生應用普通教
育課程之參考手冊。
新修訂國民教育階段特教課程綱要
及配套措施介紹
(三)新課綱特色
4、重視學生學習之個殊性,以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做為課程
之調整原則,並在各階段課程綱要總綱中增設說明個別化教
育計畫與課程間的關係,並在特殊需求課程綱要與認知功能
輕微缺損應用普通教育課程之手冊中納入各學習領域之實例
。
5、特殊教育學校成立課程發展委員會,並將特殊教育教師代
表增列納入普通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之組織成員
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綱要
總綱架構
(一)修訂背景與基本理念
(二)基本能力與課程目標
(三)適用對象
(四)學習領域與節數
(五)九年一貫課程之調整原則
(六)個別化教育計畫與課程之關係
(七)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實施通則
基本能力與課程目標
根據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之十大基本能力而來為因應各類
身心障礙學生之障礙程度、能力的差異性,九年一貫課程之
十大基本能力之培養需以學生之日常生活經驗出發,並隨學
生之年齡與能力的不同,由低至高逐步設計與調整課程層次
,以漸進方式達成各項能力之目標,並需重視與普通學生之
交流與互動。
適用對象:認知功能無缺損學生

包括僅具有感官或肢體障礙之視障、聽障、語障等純感官障
礙學生,上肢與下肢障礙及智力未受損之腦性麻痺等純肢體
障礙學生,身體病弱學生,及七大領域中任一項領域有資賦
優異特質之學生或資賦優異伴隨其他身心障礙之學生。

此類學生通常在普通學校就讀並接受資源班直接或間接服務。

課程之安排與普通班級學生相同為原則,學校依學生之個別
需要,提供其學習困難領域之課程調整與補救教學、學習優
異領域之充實教學,及學習輔具、環境調整與支援服務等協
助,依據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彈性開設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適用對象:認知功能輕微缺損學生

包括認知功能輕微缺損之智能障礙、學習障礙、情緒障礙及
中高功能自閉症學生

通常在普通學校就讀並接受資源班之直接或間接服務,或在
各特殊教育學校內就讀

課程之規劃應與普通學生相同,遵循普通學校課程之規劃來
實施,學校依學生個別需要,提供其學習困難領域之全部抽
離或外加式之補救教學,及在原普通班所需之學習輔具、環
境與評量調整、行政支援等相關服務協助,可依據個別化教
育計畫將彈性學習節數做為特殊需求領域課程之節數。
適用對象:認知功能嚴重缺損學生
◎包括低功能自閉症學生、認知功能嚴重缺損之智能障礙學生
或認知功能嚴重缺損並伴隨有感官、肢體或情緒等其他障礙
之多重障礙學生。
◎可能安置於普通學校特教班或各特殊教育學校中。
◎如學生在該領域之學習情形與一般學生差異大者,課程內容
應以功能性為主要調整依據;如差異不大,則可回普通班級
進行該領域之融合教育學習。
學習領域與節數
◎為落實特殊教育課程與九年一貫課程之銜接及符合特殊教育
需求學生之學習需求及特性,增加「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加上九年一貫課程之語文、健康與體育、社會、藝術與人文、
自然與生活科技、數學與綜合活動七大領域,共計八大學習
領域。
◎特殊需求領域之學習內涵含「職業教育」、「學習策略」、
「生活管理」、「社會技巧」、「定向行動」、「點字」、
「溝通訓練」、「動作機能訓練」、「輔助科技應用」、
「領導才能」、「創造力」、「情意課程」等科目。
學習領域與節數
◎特教班之七大領域課程,以及資源班以全部抽離方式進行之
語文、數學、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等領域之課程,仍應在
原七大領域之時數內調整,而不屬於特殊需求課程。
◎各校得視特殊需求學生之身心需求,依據個別化教育計畫
(IEP)與教育部編訂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暨能力指標」,
採用「外加」課程之方式,開設符合學生學習之特殊需求
領域課程。
學習領域與節數
學習領域
百分比
語文
20%-30%
健康與體育
10%-15%
數學
10%-15%
社會
10%-15%
藝術與人文
10%-15%
自然與生活科技
10%-15%
綜合活動
10%-15%
特殊需求
0%-20%
◎認知功能無缺損及輕微缺損學生,
其學習節數應遵循九年一貫課程
綱要,根據左表進行規劃與安排,
惟各領域之學習節數之百分比得
視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IEP)
進行彈性調整。
◎認知功能嚴重缺損學生之學習節
數可參照左表,依學校特性及學
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彈性增減各
領域學習節數之百分比,惟各年
級之學習總節數不得減少,以保
障其等之受教權利。
九年一貫課程之調整原則


課程調整前應先評估特殊需求學生之身心特質與學習需
求,了解學生的起點行為和先備能力;再分析課程目標
與學生需求及能力之適配性。
調整原則及作法可依下列四大向度進行調整:
※學習內容 ※學習歷程
※學習環境 ※學習評量
學習內容之調整作法


針對各類特殊需求學生採「加深」、「加廣」、「簡化」、
「減量」、「分解」、「替代」及「重整」調整九年一貫
各課程領域之能力指標,根據調整過後之指標以課程與教
材鬆綁的方式決定教學內容。
資賦優異類學生之能力指標採加深與加廣,再根據調整過
後之指標編選具挑戰性的教材;而身心障礙學生則需依個
別學生的身心狀況及能力採用原指標,或採簡化、減量、
分解、替代與重整方式進行調整,再根據調整過後之指標
編選教材。
學習歷程之調整作法

依特殊需求學生需要,善用各種能引發其學習潛能之學習
策略,適度提供各種線索及提示,採工作分析、多元感官、
直接教學、多層次教學、合作學習、合作教學等教學方法,
配合不同的教學策略及活動,激發並維持特殊需求學生的
學習興趣與動機。

針對資賦優異學生的教學過程朝解決問題、創造與批判性
等高層次思考與情意培養為導向。
學習環境之調整作法

以提供特殊需求學生安全、安心且無障礙的學習環境為首
要考量再依據個別學生之身心狀況與需求,進行教室位置
與動線規劃、學習區的安排、座位安排等環境的調整。

提供所需的人力、輔具與行政資源與自然支持。
學習評量之調整作法

評量方式採動態評量、檔案評量、實作評量、生態評量與
課程本位評量等多元評量方式,充分瞭解各類特殊需求學
生的學習歷程與成效,做為課程設計及改進教學的參考。

視學生需要提供評量時間(如延長、分段實施等)、地點
(隔離角、資源教室等)與方式(如口試、指認、使用科
技輔具或專人協助等)的形式調整,或進行內容、題項與
題數增刪等評量內容的調整。
個別化教育計畫與課程之關係
新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中規範之IEP內容:
一、學生、家庭現況及需求評估。
二、學生所需特殊教育服務、相關服務與支持策略。
三、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及其評量方式、日期與標準。
四、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介入方案與行政支援。
五、各教育階段之轉銜服務內容。
個別化教育計畫與課程之關係
特殊教育課程的類型:
一、普通教育課程:學校提供的主要課程,不管學生有無特
殊教育需求。包括基本讀寫算、核心課程與選修課程。
二、調整性普通教育課程:指調整或修改普通教育課程,讓
身心障礙學生和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學生有接受普通教育
課程的機會,包括採簡化、重整、分解、替代與充實等
調整普通教育課程,或提供思考技巧、問題解決、學習
策略與讀書技巧等策略性課程。
個別化教育計畫與課程之關係
特殊教育課程的類型:
三、生活技能課程:普通班學生可藉由觀察和參與家庭、學
校和社區生活學到的生活技能,包括功能性讀寫算、生
活自理、情緒健康、社會技巧、職業教育與轉銜等。
四、調整溝通與表現方式課程:是指學生在參與上述三種課
程時,在溝通方法和表現方式需預做的改變,例如科技
輔具的應用和調整表現方式等的形式調整,以及提供增
進上述功能之課程,如復健、定向、點字與溝通等。
個別化教育計畫與課程之關係

新課綱內涵與特殊教育課程之相關
一、九年一貫七大領域與七大議題屬普通教育課程。
二、特殊需求課程中之「學習策略」、「領導才能」、「創
造力」與「情意課程」課程,以及九年一貫課程在認知功
能輕微缺損學生之應用調整屬調整性普通教育課程。
個別化教育計畫與課程之關係

新課綱內涵與特殊教育課程之相關
三、特殊需求課程中之「職業教育」、「生活管理」與「社
會技巧」課程以及九年一貫課程在認知功能嚴重缺損學生
之應用調整屬生活技能課程。
四、特殊需求課程中之「定向行動」、「點字」、「溝通訓
練」、「動作機能訓練」與「輔助科技應用」課程屬調整
溝通與表現方式課程。
個別化教育計畫與課程之關係

各領域教學目標的擬定需參考每位學生IEP中所訂定之年
度與學期目標,作為進行分組或多層次等課程與教學安排
之依據。

IEP明載特殊需求學生在普通環境學習的限制、適當的評
量方式、在普通班級學習和生活的可能性與所需資源。

課程的調整就IEP所紀錄學生在普通班學習的限制,包括
弱勢與優勢的能力著手,以因應不同學生身心特性及個別
需要,做為選擇與自編教材之參考。
個別化教育計畫與課程之關係

個別化教育計畫之課程規劃原則
一、盡量並首要考量採用普通教育課程:設計全方位的課程
或採用調整性普通教育課程
二、設計特殊需求的功能性課程:針對無法採用普通教育課
程或普通教育課程的缺失部份,根據各類特殊需求學生的
需要設計所需的七大領域課程及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三、採用調整溝通與表現方式的課程:增加教學的輸入管道
與學生學習結果的輸出管道,以確實評量教學與學習的成
效
IEP之運作歷程
特殊需求學生
召開IEP會議
能力現況與優弱勢分析
普教課程的調整
特殊需求課程
相關支援與服務
確定學年、學期目標及相關服務內容
提供相關專業服務
及其他支持與服務
提供特殊教育
直接教學
檢討與成效評估
IEP與課程規畫的歷程
鑑輔會鑑定安
置分發學校
課發會與教務處
排課
學校特推會召開
召開個別IEP會議決
會議決定個別學
定學生下一年度之
生的IEP團隊小組
課程需求與課表
召開特推會會議決定
統整各個別IEP的
整體課程規劃與學校
相關支持服務的提供
執行班級小組或
個別之區分性課程
與教學
期末檢討IEP
課程與需求
採循環方式
持續進行修正課程
與相關支持服務之規劃
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綱要
總綱實施通則



參考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列出遵守通則
根據特殊需求學生的特質與需要加列以下六大向度之
注意事項與實施原則:
 課程設計
 教材編輯、審查及選用
 教學
 評量
 教師專業成長
 行政配合
詳細內容請點選台灣師大特教中心網站中之研究與推
廣項下之課程綱要項內進行參閱(課綱手冊已發放各
校)
臺北市國小階段推動與試行特殊教育
新課綱之運作

分為四階段進行
一、宣導準備期自民國100年1 月起即陸續由各資源中
心進行
二、先行試辦期100年8月起至101年7 月止
三、推動(擴大試辦)期起由101年6月起
四、回饋期由101年8月至103年7月31日
臺北市國小階段推動與試行特殊教育
新課綱之運作

宣導階段
一、擬定推動實施計畫。
二、辦理新課程綱要研習,調訓全市各教育階段特
教教師。
三、印發書面參考資料予各校。
臺北市國小階段推動與試行特殊教育
新課綱之運作

試行階段
一、選擇與邀請學校先行試辦(部分學校參與教育部計畫)。
二、定期召集試辦學校,研商推動試行之相關事項。
三、彙集相關意見向師大特教中心新課綱研究小組反映。
四、建構全面推動所需表件(運作流程、參考案例、相關資料)
五、分區辦理特殊教育課綱運作實務分享
六、擬定全面實施時所需檢核表(含項目及期程)
七、建立諮詢服務網絡(人員與管道)
臺北市國小階段推動與試行特殊教育
新課綱之運作
推動階段
一、調整及配置推動所需相關經費與資源
二、函文各校依程序與期程實施
三、各校進行校內學生需求分析完成個別化教育計畫(IEP)
四、各校透過IEP/IGP彙整校內學生需求課程完成學校課表
五、籌備與調整各校實施課程綱要所需環境與設備
六、擇優辦理特殊教育課綱運作成果發表(分階段及安置類型)
七、彙整新課程綱要教學活動與教材設計案例(以教育階段及各特
殊學校為單位)
八、定期召開檢討會議

臺北市國小階段推動與試行特殊教育
新課綱之運作

回饋階段
一、各校進行實施概況自我檢核(含項目及期程)
二、彙整與分析實施概況檢核表
三、各教育階段特教輔導團(小組)訪視輔導
四、新課程綱要納入校務評鑑特教領域指標內容
五、進行推動前後特教課程實施成效比較分析
推動與試行特殊教育新課綱
相關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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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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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課與行政配合
排課需要特殊教育班與教務處的共同合作,宜善用IEP期
末檢討會議中檢視學生需求,於下學期開始前即可提早建
議課程規劃。
資源班之抽離需採課程全部抽離為最高原則,如無法全抽
離時另外課程採外加或與普通班教師討論建立協助學生的
學習系統。
對於學校跨處室配合之意願問題,將建請教育部轉知各教
育局(處)運用校長、主任研習時間加強宣導配合,各校
亦可利用相關知能研習、課發會與特推會時提出反映。
推動與試行特殊教育新課綱
相關注意事項




學生需求與課程安排
經IEP會議評估學生需求後如確定不需要某一領域(國中
小)或科目(高中職)之課程,可以免修並採其他領域課
程替代之。
學生之課程安排(抽離、外加或免修)均需經過IEP會議
討論,除非證明該生確實無法修習該課程,否則不宜完全
不排或調整為0學分。
所有身心障礙學生仍應儘量遵循所屬年級與科別之普通教
育課程規劃,如需節數或學分調整需經IEP會議同意,並
經課程發展委員會與特推會確認。
推動與試行特殊教育新課綱
相關注意事項

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名稱與內涵

新課程重要精神為著重課程與能力目標的達成,並藉由課程
與教材鬆綁方式進行教學,課程安排時以新課綱之課程名稱
安排課程時數。

如地板滾球、腦麻學生自行車訓練、輪椅律動等,宜以「動
作機能訓練」為名稱, 並找尋該領域與該生目前就讀階段
的能力指標用滾球、 自行車與輪椅進行教學。
推動與試行特殊教育新課綱
相關注意事項

實施普通教育課程領域之調整與內涵

教學是藝術,教師有權利與義務根據學生的能力和特殊需
求,重新去調整或詮釋現有的九年一貫能力指標,甚至應
用手冊中所調整出來的『調整後指標』亦可自行做適當的
調整(加深、加廣、簡化、減量、替代、重整、分解),所
列手冊僅為參考依據。
推動與試行特殊教育新課綱
相關注意事項
教師執行課程之能力



針對學生能力之落差,教師採用同質小組之直接教學、多
層次教學或協同與合作教學。
教師在因應相關挑戰(如科名調整、授課內容增加.等)或
有個案處理經驗不足之情形,可透過教學研究會、或由相
近領域組成團隊討論,以逐步累積教材編輯與執行新課程
之能力,盡量提早為學生準備下一學期或學年之課程規劃
與教材設計。
特殊教育課程之進行宜由特教教師進行,如有專業科目,
除建議老師進修相關知能外,亦可諮詢校內其他專業教師
後設計教案,必要時得以協同或合作教學方式進行。
推動與試行特殊教育新課綱
相關注意事項

教師專業訓練與研習
新課綱之初、進階研習規劃

發展教材分享平台
*目前教育部已委託師範校院特教中心設計部分與新課綱
內涵符合之參考教材,各校可進入特教通報網下載,唯為
仍須根據學生之個別需求調整後參考採用。
*教育部已委託台灣師大特教中心發展「優質特教發展網
路系統暨教學支援平台」, 將新課綱之所有內容與相關教
材納入網站中,應可在本年七月間請參與本課綱實驗之各
校試用之。
排課實例說明

新課綱學生需求與排課案例
1.學生需求摘要表
2.新課綱學生能力與課程需求彙整表
3.學生個人課表及小組或班級課表

區塊排課原則與做法
準備事項(教師)



了解學生需求
正式與非正式評量
晤談與觀察
強化團隊合作
閱讀課程文件
 課程總綱
 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 認知功能輕微缺損學生實施普通課程領域之調整應
用手冊
結語
一、教師觀念、作法的改變
二、個別化教育計畫(IEP)的擬定、執行與檢討的
落實
三、學校行政的支持與合作
四、學校課發會、特推會的運作
臺北市國小教育階段推動與試行
特殊教育新課綱之運作經驗分享
感謝聆聽
歡迎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