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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課程總綱及配套措施之簡介
─高職階段之應用─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主講:詹孟琦
講稿:田凱倩編製;詹孟琦修訂
I. 特殊教育課程大綱之修訂背景與原由
II. 新修訂「高中及高職階段」總綱之簡介
III. 高職階段之特殊教育課程綱要大綱
IV. 特殊教育課程與IEP
V. 特殊需求領域課綱
VI. 未來之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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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課綱之資源網站
• 「優質特教發展網路系統暨教學支援平台」
– 網址: http://sencir.spc.ntnu.edu.tw/site
– 新課綱影音說明檔:
Step 1: 點選左邊選單的「新課綱教學資源」
Step 2: 點選「總綱及配套措施」
Step3: 點選「宣導影片」下的影片連結
– 主要功能
• 初階會員: 瀏覽/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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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整合平台
http://teachernet.moe.edu.tw/MAIN/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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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特教課綱之修訂背景與原由
1. 特教發展之趨勢
2. 相關法規之要求
3. 實務上之問題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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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特教發展之趨勢
• 融合教育的趨勢
– 特教生就讀普通班與升學高中職者人數增多
• 特教課程之發展趨勢(盧台華,2012):
「同中無異」: 無特殊教育課程
「異中無同」: 普教與特教分化~隔離式的特殊教育
「異中求同+同中求異」: 以普通教育為首 + 課程調
整/U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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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相關法規之要求
• 特殊教育法(2009): 第19條
– 課程, 教材, 教法 & 評量之方式: 彈性 + 適性
• 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實施辦法(2010)
– 第2條: 融入IEP + 訂定&定期修訂特殊教育課程大綱
– 第3條: 課程設計之原則 + 內容
• 設計原則: 團隊合作因應個別差異適性課程
• 身障適性課程:學業學習+特殊需求課程
• 資優適性課程:專長領域+特殊需求課程
– 第4條: 依需要,彈性調整課程 & 學習時數
• 課程調整之向度:學習內容、歷程、環境及評量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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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實務上之現況(1)
• 原有之特教課程不符需求
– 只有啟明、啟聰、啟智和啟仁課程,忽略其他類別
– 課程規劃應以學生之認知與學習功能為主要思考
• 各教育階段之身心障礙課程缺乏統整與銜接
• 特教課程無法與普通課程接軌
– 前次修訂早於普通課程之修訂,因而規定不一
• 近期公布之高中職課程綱要均未言及特教學生
之相關課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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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實務上之現況(2)
• 高中職資源班(教室)課程與教學之現況問題
– 因師資和資源不足,多數由原班教師提供外加式補救
教學或在原班進行課程調整(多為學習環境與評量調
整),而多數特殊生可學習與其年齡與能力符合之知
能,且增加了學生的適應力及自信心
– 有特教資源的學校,反而走向目前國中小資源班的運
作模式,其課程教學與其年齡與能力不符合,而致學
習成效卻下降之情形
– 部分學生因普通教師無法提供適當之課程調整或資源
而有學習困難,故需由特教教師提供相關之課程調整
知能並協助調整,並提供普通班沒有之特殊需求課程7
3. 實務上之現況(3)
• 高職特教班/特教學校課程與教學之現況問題
– 所招收之學生以認知或學習功能輕度缺損學生為
主,但其課程卻一般科目之學習內容以功能性課
程為主,與特殊學校差異很小,需依職業轉銜做
適宜之重新規劃與調整
– 職業專科與實習科目之課程,亦與特教學校之差
異不大, 缺乏地域性與社區性之特色,且由於所
教之職種過多,反而不具競爭力與專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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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Point
個別差異
個別化教學 or 區分性教學
IEP
9
Key Point
林素貞(2012):
特教老師在特教課程與教學中應扮演的角色
發球機 vs. 發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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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總綱之簡介
1.修訂方向與內容
2.特教課綱之理念
3.特教課綱之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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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修訂方向和內容
• 修訂方向
– 以學生之 認知 & 學習功能 為主要思考
– 考慮個別差異,而非安置環境 & 障礙類別
• 修訂內容
– 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 高中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 高職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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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本理念
• 以普通教育課程為首要考量 與普通課程接軌
• 以能力、學校 & 社區為本位之
– 補救&功能性課程
– 特殊需求 課程
配套措施
認知缺損調整手冊
特殊需求領域課綱
• 課程與教材的鬆綁 依能力指標來調整課程
– 加深、加廣、濃縮、重整、簡化、減量、分解、替代
• IEP與課程的連結
– 評估學生需求、分析能力指標與學生需求與能力支配
性、調整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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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特教課綱之特色(1)
• 各教育階段特教課綱之總綱架構統一
• 學習領域與普通教育之九年一貫課程一致
• 外加12類「特殊需求課程」,以因應個別需求
– 依各教育階段之需要,擬定分段能力指標
• 高職增設服務類
• 特教課程之規劃原則
– 依「認知與學習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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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15
* 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內涵
特殊需求領域
調整性普通教
育課程
1.學習策略
2.領導才能
3.創造力
4.情意
生活技能課程
5.職業教育
6.生活管理
7.社會技巧
調整性溝通與
表現方式課程
8.定向行動
9.點字
10.溝通訓練
11.動作機能訓練
12.輔助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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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類」之群組和科別
群組
科別
健康服務 復健按摩科、芳香理療科、美容美髮科
環境服務 汽車美容科、清潔服務科、門市服務、
園藝管理科
生命服務 幼兒養護科、老人照護科、寵物美容科
、餐飲服務科、生命禮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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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新課綱之特色(2)
• 總綱之新增部分
– 以普教課程為主軸,並彈性調整
• 說明「普通教育課程綱要調整原則」
• 編訂「認知功能輕微缺損與嚴重缺損學生應用普通教育
課程之參考手冊」
– 重視學生學習之特殊性
• 說明「IEP與課程之關係」
• 納入「IEP實例」於各認知缺損調整手冊&特殊學求課程
• 特殊學校成立「課程發展委員會」;普通學校
之課發會增列特教教師為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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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高中職階段特殊教育課程綱要大綱
1. 教育目標與能力
2. 群科歸屬與設科原則
3. 適用對象
4. 學習領域、科目與學分數
5. 普通課程之調整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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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育目標與能力(1)
• 整體教育目標
1. 充實專業知能,培養行職業工作之基本能力。
2. 陶冶職業道德,培養敬業樂群、負責進取及勤
勞服務等工作態度。
3. 提升人文及科技素養,豐富生活內涵,並增進
創造思考及適應社會變遷之能力。
4. 培養繼續進修之興趣與能力,以奠定生涯發展
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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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育目標與能力(2)
• 職業學校學生所需具備之能力
1. 一般能力:
• (1) 生活適應及未來學習之基礎能力
• (2) 人文素養及職業道德
• (3) 公民資質及社會服務之基本能力
2. 各群組之專業能力 (高職總綱 pp. 6~15)
• 各校之科教育目標:其設置
– 可依大綱之教育目標、學校特色、產業與特殊教
育學生生涯發展需求及群組核心能力等條件
• 各校之各科專業能力:其發展
– 可依據學校特色、職場需求、學生生涯發展等,
並依其專業屬性及職場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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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群科歸屬與設科原則(1)
高職總綱pp. 15-17
• 群科之類別
– 家事類、海事類、農業類、商業類、工業類、藝
術類、服務類
• 新增之「服務類」: 下分三大群
1. 健康服務群
• 復健按摩科、芳香理療科、美容美髮科
2. 環境服務群
• 汽車美容科、清潔服務科、門市服務科、園藝管理科
3. 生命服務群
• 幼兒養護科、老人照顧科、寵物美容科、餐飲服務科、
生命禮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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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群科歸屬與設科原則(2)
• 設科原則 (細部原則見下一頁)
– 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可依需要及行政
主管機關需求設立、變更或停辦科別。唯需依職
業學校法、特殊教育法及相關規定、特殊教育政
策與發展方向辦理。
– 「綜合職能」沒有固定組合,學校可依身心障礙
學生狀況、生涯發展可能性,就業市場趨勢,自
行設置,唯需符合上述原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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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科原則
1.考量地方產業需求,及學生未來就業發展
2.發展具前瞻性、實務性之科別
3.考量學校特色、教學設施、師資、學生就業情形、現有
資源
4.科別名稱應與設科目標、課程相符,不與其他科名混淆
5.新設科別應符合類科及群科歸屬,並依職業學校法及特
殊教育法之規定辦理
6.科之設立、變更及停辦需經學校課發會、校務會議決議
通過,並於前一年十月底前,報請主管行政機關核定
7.新科的設立,應先層轉教育部核准,之後設立
8.同群有二科以上者,應組成群課程研究小組,統整規劃
9.依表二之類別群科設置或依設科原則另設所需之科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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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適用對象 (高中總綱pp. 6-7;高職總綱pp. 18-19)
認知/學習
學生類型
無缺損
+
優異
感官障礙(視聽語)
純肢體障礙
身體病弱
資優+雙殊+文化社
經 不利
輕度智能障礙
輕度缺損 中高功能之自閉症
情緒行為障礙 & LD
低高功能之自閉症
嚴重缺損 中重度之智能障礙
中重度之多重障礙
安置
需求
1. 課程規劃: 普通生相同
普通班 2. 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彈性開設
資源班 3. 困難領域: 課程調整+外加式補
特殊學校 救教學+支援服務
藝才班 4. 優勢領域:全抽/外加之濃縮及充
實教學
資源班
1. 課程規劃: 與普通生相同
2. 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可安排為部
/校必修與選修
3. 弱勢領域: 全抽/外加式補救教
學+調整學習時數+支援服務
1.課程規劃: 參考普通課程+調整各
領域之課程內容/學習時數
特教班
2. 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彈性開設
特殊學校
3. 困難領域: 差異大功能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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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不大普通班/社區之課程調整
* 認知或學習功能無缺損
• 在某一學習領域僅具有感官或肢體障礙之視障、聽障、
語障等純感官障礙學生,上肢與下肢障礙及智力未受損
之腦性麻痺等純肢體障礙學生,以及身體病弱學生。
• 安置普通高職並接受資源班或資源教室之直接或間接服
務,或在啟聰、啟明及彰化和美實驗學校等特殊教育學
校之高職部就讀。
• 課程須依融合教育理念融入普通班級之中進行,課程與
普通班學生相同為原則。
• 需根據IEP會議之決議,提供其學習困難領域之課程調
整與補救教學,以及學習輔具、環境調整、行為介入方
案與其他支持策略或相關服務等協助。
• 可彈性開設普通教育課程缺乏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27
* 認知或學習功能輕微缺損
• 包括某一或某些領域認知或學習功能有輕微缺損之智能
障礙、學習障礙學生、情緒障礙學生及中高功能之自閉
症學生。
• 安置普通高職並接受資源班或特教班之直接或間接服務,
或在各特殊教育學校內就讀。
• 課程規劃應與普通班學生相同為原則。
• 需依個別需求,根據IEP會議之決議,提供其學習困難
領域之全部抽離教學或外加式之補救教學,或調整其各
領域之節數,以及在原班學習所需之學習輔具、環境與
評量調整、行為介入方案與其他支持策略或相關服務之
協助。
• 可安排部必修或校必修與選修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學分
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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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認知或學習功能嚴重缺損
• 包括低功能自閉症、認知或學習功能嚴重缺損之智能障礙
學生或認知功能嚴重缺損並礙伴隨有感官、肢體或情緒等
其他障礙之多重障礙學生。
• 可能安置於普通學校特教班或各特殊教育學校中。
• 課程規劃需先參照普通教育課程之規劃,彈性調整九大一
班科目學習領域之課程內容或增減學習領域及學分數。
• 提供其所需之學習輔具、環境調整、行為介入方案與其他
支持策略或相關服務等協助。
• 可在部必修或校必修與選修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學分數。
• 差異大者,課程內容應以功能性為主要調整依據。
• 差異不大可回普通班或社區中以調整該領域課程之方式進
行融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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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認知或學習功能優異
• 某一領域認知或學習優異之學術性向資優、藝術才能
優異、領導才能、創造力或其他才能優異之學生,且
包含文化社經不利及身心障礙資優生在內。
• 大致安置在藝術才能集中式特教班或可能在普通班就
讀。
• 課程之安排需與普通班學生相同為原則。
• 學校依IGP會議之決議,提供學習優異領域之全部抽
離及(或)外加之濃縮及充實教學。
• 可彈性開設普通教育課程缺乏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 身心障礙資優生亦需根據IEP提供其他認知或學習功
能缺損之學習領域或科目所需之特殊教育,相關服務、
支持策略、行為介入方案與行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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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學習領域、科目與學分數(1)
(高中總綱pp. 7-10、表一;高職總綱pp. 19-25、表三和表四)
(1) 比照職業學校群科課綱之領域、科目與學分數
– 部定: 一般必修領域、科目+群科專業及實習科目
– 校訂: 必修領域+選修領域、科目與學分數
(2) 必修科目增加「特殊需求領域」0~2學分
– 資源班以外加方式;特教學校(班)可設為選修課程
(3) 學習領域、科目和學分數之調整:依IEP或IGP
– 後期中等學校共同核心課程必修48學分:盡量同於
普通生
– 滿足部訂必修課程基本學分數之要求(表三、四: 總綱pp. 19~25)
– 體育領域:配合身障生之需求,可以適應體育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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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學習領域、科目與學分數(2)
(4) 部定之一般必修領域、科目與學分數
– 畢業學分數160:可依課程特色報部調整,但最低150
• 必修科目(含特殊需求領域):至少85%及格110學分
• 專業及實習科目:最少修習80學分,至少60學分及格(實
習科目至少30學分)
– 學分數之調整:依據認知/學習功能 & IEP/IGP
• 各領域學分數可彈性調整
• 除認知功能嚴重缺損者,其餘學生之各科學分數不得低於
規定之下限
• 可彈性調整每節上課時間,但每週不得少於1750分鐘
– 學習領域與科目:盡量依「表三」(總綱pp. 21~22)之規劃
• 認知功能嚴重缺損:可彈性增減領域/科目之學分數,或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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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領域方式安排課程
*部訂群組專業及實習科目總學分數
群組
部訂學分數
家政群
18-22
餐旅群
26-30
海事群
18-22
水產群
13-17
農業群
28-22
食品群
28-32
商業與管理群
28-32
應用語文群
26-30
設計群
28-32
群組
機械群
化工群
土木建築群
電子電機群
動力機械群
藝術群
健康服務群
環境服務群
生命服務群
部訂學分數
26-30
26-39
28-32
28-32
28-32
24-30
28-32
28-32
28-32 33
4. 學習領域、科目與學分數(3)
(5) 校訂必/選修科目之規劃原則~學校/社區本
位
– 依據各群科課程綱要之規定及高職特殊教育課程
大綱總綱所訂之原則
– 依學生生涯發展需求,規劃就業準備、專業預備、
認證或證照等類別多元模組課程,並注意橫向統
整及縱向銜接
– 依課程規劃理念、課程架構、學生進路需求、社
區特色、學校發展、學生IEP、師資結構、設備
狀況等因素,結合職訓機構、產業界及其他單位
之教學資源,進行校定科目之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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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學習領域、科目與學分數(4)
(5) 校訂必選修科目之規劃原則(續)
– 依區域特色、學校背景、優勢與機會,建立校訂課
程規劃與審查機制
– 選修科目學分之開設原則:1.2倍之選修課程
• 特殊教育學校若受限於學生人數,不受此限
– 校訂科目不可重複開設內容相同之課程
– 實習及專業科目如無學習先後限制,可視實際需求
調整開課學年、學期或學分數
– 有初階與進階設計之課程,需維持學習之先後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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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科歸屬
職業學校課程綱要
6大類,15個群組
適用對象
所有高職學生
部訂必修科目中
的一般科目
七大學習領域
畢業學分數
160學分
上課總時數
一學期18週,每週35節
,每節50分鐘
全民國防教育
2學分,第一學年上、下
學期各修習1學分
無
八大學習領域。每學期增設0-2學分的特
殊需求領域,可依身心障礙學生個別需
求酌加學分數。
160學分,但各科目學分數可依IEP調整
,不得低於該科之下限學分數(認知或
學習功能嚴重缺損者除外)。學校可依
課程特色報經主管行政機關核定後色,
增減學生畢業學分數,最低畢業學分數
不得少於150學分。
一學期18週,每週35節,每節50分鐘。
視學校特性及學生情況彈性調整每節上
課時間,但每週上課時數不的少於1750
分鐘。
0-2學分,第一學年上、下學期各修習01學分
有
無
有
針對普通學生進行規劃
增列特殊需求學生之各項調整原則
高職課程綱要與大綱差異比較
普通課程之調整
原則
IEP與課程之關係
實施通則
高職特殊教育課程大綱
7大類,共18個群組。依特殊學生需求增
設服務類,服務類下設健康服務群、環
境服務群及生命服務群。
依學生認知或學習能力區分為四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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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普通教育課程調整原則
1. 課程調整的歷程
分析課
了解起
程目標
評估學
點行為
與學生
進行課
生需求
及先備
能力、
程調整
能力
需求之
適配性
2.課程調整四向度
- 學習內容、歷程、環境、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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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學習內容之調整
適用對象
原則
說明
加深 加深指標難度(欣賞童詩創作童詩)
資優生
加廣 增加指標廣度/多元性(欣賞童詩欣賞新詩)
濃縮 結合多個指標或內容(創作各種詩作)
簡化 降低指標難度(100以內50以內)
減量 減少指標之部分內容(聽說讀寫聽)
身障生
分解 分解成幾個小目標(50以內聽+100以內說)
替代 同指標,達成方式不同(寫出說出)
重整 該階段/跨階段指標生活化、功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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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學習歷程之調整
• 身心障礙學生
– 目的: 激發學習潛能、興趣和動機;提升學習效果
– 方式:
• 教導學習策略
• 採用有效教學法
• 提供線索/提示、分段教學、充分練習
• 資優生
– 以高層次思考(解決問題、創造與批判性)&情意培養為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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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學習環境之調整
• 原則
– 以安心、安全、無障礙為首要考量
– 依據個別學生之身心狀況和需求
• 層面
– 物理環境
• 重點: 無障礙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 作法: 教室位置、動線規劃、學習區、座位安排
– 社會心理環境
• 身障者心理調適+社會接納度(班級氣氛、同儕/師生關係)
• 作法:特教宣導、身障生輔導 & 諮詢、人力、輔具、
行政資源、自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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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學習評量之調整
• 評量方式: 多元評量
– 動態評量、檔案評量、實作評量、生態評量、
課程本位評量
• 調整方式
– 形式的調整: 時間、地點、方式 (見下一頁)
– 內容的調整: 內容、題項、題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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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量調整的形式
題目呈現
Presentation
其他
other
作答反應
Response
評量調整
施測情境
Setting
時間安排
Scheduling
測驗時限
Ti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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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特殊教育課程與IEP
1. 個別差異觀點之課程與教學
2. 法源基礎
3. 特殊教育課程
4. 新課綱之內涵與課程類型
5. 課程與IEP之相關
6. IEP之課程規劃原則
7. IEP之運作流程
8. IEP與課程規劃歷程
9. IEP格式範例
10. IEP課表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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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別差異觀點之課程與教學
• 個別差異
– 個別間差異
– 個別內在差異
• 課程需因個別學生的需求進行規劃與調整才
能讓其接受對其有意義的課程
• 課程調整與區分性教學之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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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法源基礎(1)
• IEP內容: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九條(民102)
– 學生、家庭現況及需求評估。
– 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與支持策略。
– 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
方式、日期與標準。
– 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
及行政支援。
– 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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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法源基礎(2)
• 參與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人員,應包括學
校行政人員、特殊教育及相關教師、學生家
長;必要時,得邀請相關專業人員及學生本
人參與,學生家長亦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
• 個別化教育計畫之團隊參與人員、工作項目
及流程之規劃與執行,需經過學校特殊教育
推行委員會通過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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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特殊教育課程之類型
• 普通教育課程
– 普通學校提供的主要課程(基本讀寫算、核心與選修課程),
與一般學生無異。
• 調整性普通教育課程
– 調整或修改普通教育課程,讓特殊教育需求學生有接受普
通教育課程的機會,並從中滿足其特殊需要。
• 生活技能課程(功能性課程)
– 普通生參與家庭、學校和社區生活所學到的生活技能,身
心障礙學生則需經有系統與組織化的教導課程,方能習得
• 調整溝通與表現方式課程
– 學生參與上述課程學習時,在其溝通方法和表現方式需預
做的調整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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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新課綱之內涵與課程類型
課程類型
普通教育課程
新課綱
部訂之一般科目及各群科課程規範
認知功能輕度缺損課程調整手冊
調整性普通課程 學習策略、領導才能、創造力、情
意課程
認知功能嚴重缺損課程調整手冊
生活技能課程
職業教育、生活管理、社會技巧
調整溝通與表現 定向行動、點字、溝通訓練、動作
方式之課程
機能訓練、輔助科技應用
*有底線者: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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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課程與IEP之相關
• 課程=內容+歷程+產品(IEP)
• 能力現況即為起點行為
• IEP決定後,依個別狀況與特殊需求課程需求差
異進行課程規劃(前述四項課程)
• 各領域教學目標的擬定需參考每位學生IEP中所
訂定的學年與學期目標(分組或多層次課程與教
學安排之依據)
• 可將具有相同或類似之IEP學期目標之學生做同
質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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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IEP之課程規劃原則
• 盡量並首要考量採用普通教育課程
– 朝向設計全方位課程或採用調整性普通教育課
程
• 設計特殊需求的功能性課程
– 針對無法採用普通教育課程,則依據個別學生
的需要,設計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 採用調整溝通與表現方式的課程
– 增進教學輸入管道與學習結果輸出管道,確實
評量教與學的實質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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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IEP之運作歷程(1)
特殊需求學生
召開IEP會議
能力現況與優弱勢分析
普通調整課程
特殊需求課程
相關支援與服務
確定學年、學期目標及相關服務內容
提供相關專業服務
及其他支持與服務
提供特殊教育直接教學
檢討與成效評估51
7. IEP之運作歷程(2)
1.基本資料
2.全人評量
認知
溝通
感官功能
行動
健康狀況
4.決定特殊需求
5.資源教學/支援服務
資料來源:
黃瑞真主編 (2007)。優質IEP:以
特教學生需求為本位的設計與目標
管理 (頁8)。台北:心理。
情緒
生活自理
人際關係
學業能力
其他
3.優弱勢分析
6.安排教育場所
9.召開IEP會議
10.檢討/改進IEP
7.課程設計
8.擬定IEP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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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IEP與課程規劃歷程
2.學校特推會召
開會議決定個別
學生的IEP團對小
組
3.召開IEP會議
4.決定學生下一
年度之課程需求
5.統整個別IEP的
課程與需求
6.召開特推會會
議決定整體課程
規劃與學校相關
支持服務的提供
7.課發會規劃與
學校教務處排課
8.執行班級、小
組或個別之區分
性課程與教學
9.期末檢討IEP
1.鑑輔會鑑定安
置分發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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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IEP格式 (見附件1、2)
• 基本資料
• 評量資料
• 現況能力
• 優弱勢與特殊需求分析
• 相關/支持服務(含學生之個別課表)
• 學年/學期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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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IEP之個別課表範例
10-1. 認知功能無缺損
10-2. 認知功能輕度缺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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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認知/學習功能無缺損
56
10-2: 認知/學習功能輕度缺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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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特殊需求領域課綱
1. 課程內涵
2. 能力指標之分段方式
3. 能力指標之編碼
4. 能力指標之選取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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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內涵
特殊需求領域
調整性普通教
育課程
1.學習策略
2.領導才能
3.創造力
4.情意
生活技能課程
5.職業教育
6.生活管理
7.社會技巧
調整性溝通與
表現方式課程
8.定向行動
9.點字
10.溝通訓練
11.動作機能訓練
12.輔助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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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特殊需求領域課綱之指標分段方式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生活管理、社會技巧、學習策略、職業教育
學習階段1
學習階段2
學習階段3
學習階段4
創造力、領導才能、情意課程
學習階段1
學習階段
2
學習階段3
學習階段4
定向行動、點字、溝通訓練、動作機能訓練、輔助科技
初階
進階
* 高中職之學習階段代號: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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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能力指標之編碼
• 呈現方式: a-b-c-d
• 編碼之意義
a: 代表主軸序號
b: 代表各學習階段序號
c: 代表各主軸的次項目
d: 代表各次項目的流水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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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需求領域」能力指標~ 舉例
• 職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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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能力指標之選取通則
• 除調整溝通與表現方式之五種課程外,不宜降低
學習階段指標
• 宜評量前一階段能力是否已具備,視需要予以補
充或調整,以達適性學習
• 不宜提早選取下一階段的指標,為可採橫向擴充
• 指標選取以學生需求為中心
• 教學者應就學生個別差異,選擇適用的指標,且
每一項指標並非皆適用於每一位特殊需求學生
• 需考量學生致障的時間、程度及類別,分別給予
必要的支持以參與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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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 隨著時間,「新」的課綱會一直出現
• 融合是趨勢
– 特教教師:補救教學者諮詢/資源整合者
– 普教教師:無責任課程調整/補救教學之提供
• 普教與特教的整合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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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研習之作業
• 請利用附件2的「資源班需求彙整表」,完
成下列任務:
– 彙整出這學期資源班所有身障生的需求
– 找出應該開設的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 排課
• 請利用附件1,撰寫某為學生的IEP第四~第
六大項
– 需求分析、教育安置與服務方式、學年與學期教
育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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