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PPT [1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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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技厅 政策法规处
报告提纲
1
一、概述
2
二、政策解读
三、企业研发活动和财务管理
四、税收优惠申请
一、概述
1、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开发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
•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
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
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
摊销。( 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 第九十五条)
一、概述
2、税法和三个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 (第九十五条)
(2)《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
116号 )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
通知(财税[2013]70号)
报告提纲
1
一、概述
2
二、政策解读
二、政策解读
三、企业研发活动和财务管理
四、税收优惠申请
二、政策解读——研究开发活动界定
(一)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的定性判断
1、定义
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
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改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
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国税发〔2008〕116号第三条)
二、政策解读——研究开发活动界定
(一)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的定性判断
2、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的创新程度
企业通过研究开发活动在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
价值的成果,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
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
不包括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的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
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国税
发〔2008〕116号第三条)
二、政策解读——研究开发活动界定
(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的范围限制
国税发〔2008〕116号第四条)规定, 企业从事以下两个领域规定项目的
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加计扣除。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 :电子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新技
术改造传统产业等8大类。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信息、生物、
新材料、先进制造、先进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十大产业中的130项重点领域。
二、政策解读——研究开发活动界定
(三)研究开发活动类型
(1)自主研究开发
(2)委托研究开发
(3)联合研究开发
(4)集中研究开发
二、政策解读——研究开发费的含义及范围
(一)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项目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可规集费用项目
国税发〔2008〕116号第四条、财税[2013]70号第一条
二、政策解读——研究开发费的含义及范围
(二)研究开发费范围
(1)企业自主开发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
(2)企业依据委托技术开发合同实际支付的研究开费;
(3)企业依据自愿联合技术开发合同实际负担或支付的研究开发费;
(4)经税务机关批准上交集团公司用于集中开发的研究开发费。
国家财政和上级部门拨付给企业的研究开发费,企业应优先使用且不得在
税前扣除。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
出项目,均不允许计入研究开发费用。
二、政策解读——研究开发费的含义及范围
序
号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
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
〕194号)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
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
〕116号)和财税[2013]70号
异同
1
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
和动力费用
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
燃料和动力费用
两者完全一致
2
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
、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
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
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
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
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
维修等费用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
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
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
等费用
3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放
心保)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房屋和未专门用于研发活
动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
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
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
、维修等费用
序号
194号文件
116号文件
不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4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
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
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
销费用
未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
、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
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5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
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
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
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
费;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
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
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
为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
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
及制造费,一般测试手段购
置费等
6
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
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
、代理费等费用
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
用
研发成果的鉴定费用
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
、代理费等费用
7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
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
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
等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
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会议
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
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
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
研发保险费用等
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
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
报告提纲
1
一、概述
2
二、政策解读
三、企业研发活动和财务管理
四、税收优惠申请
三、企业研发活动和财务管理——研究开发活动管理
研究开发活动管理
1、公司立项
2、编制计划任务书
3、项目验收
4、成果资料
三、企业研发活动和财务管理——财务管理
(一)专账管理、准确归集
企业必须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准确归集填写年度可加计扣
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金额。
(1)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有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开发费应按
不同开发项目进行归集。
(2)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
务的,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开进行核算,准确、合理的计算各
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三、企业研发活动和财务管理——财务管理
(一)专账管理、准确归集
(3)对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用
分别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4)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
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5)对委托开发的项目,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支
出明细情况.
(6)企业集团提取技术开发费的管理。(详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
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第十五条至第
第十九条)
报告提纲
1
一、概述
2
二、政策解读
三、企业研发活动和财务管理
四、税收优惠申请
四、税收优惠申请
(一)程序
(1)企业自我判断。
(2)企业材料准备与提交。
(3)政 府部门的审核确认。
四、税收优惠申请
(二)流程
1、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料
(研发项目立项资料 )
企
业
3
项
目
认
定
申
请
2、受理登记或要求项目认定
4
认
定
意
见
科技管理
部门
主管税务
机关企业
四、税收优惠申请
(三)提交材料
(1)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
(2)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3)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
(4)研究开发费预算。
(5)研究开发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
(6)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7)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8 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材料
四、税收优惠申请
(四)其它两个文件
(四)其它两个文件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
的补充通知》(川国税函(2009)264号)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地税发〔2010〕55号)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网址:http://www.scst.gov.cn
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四川省试点
网址:http://jscx.scst.gov.cn
四川省企业技术开发费认定办公室
电话: 86719619
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