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南 -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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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进修政策解读
与出国留学情况说明
李东南
二〇一三年一月
主办单位:人事处,国际交流处
汇
报
内
容
一、教师进修政策解读
二、出国留学情况说明
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一、教师进修政策解读
1.进修意义
◆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 实施人才强校战略
◆ 促进学校事业发展
◆ 教师职称评聘需要
一、教师进修政策解读
2.进修途径
◆ 攻读博士、硕士学位
◆ 博士后工作站
◆ 国内访问学者
◆ 出国(境)留学
◆ 其他类
一、教师进修政策解读
3.国内访问学者类别
◆ 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
◆ 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成长项目
◆ 省公务员局:青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访学进修项目
◆ 学校选派
一、教师进修政策解读
4.指导原则
◆ 专业对口,注重实效
◆ 科学规划,分批选派
◆ 确保重点,公平竞争
一、教师进修政策解读
5.选派条件
◆ 近3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 教师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必须在本校工作满1年。
◆ 专职辅导员、教辅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申请攻读硕士学位必须
在本校工作满2年。
◆ 经批准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需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
原则上应回校工作满两年,方可再次申请。
◆ 学校原则上不支持一般管理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
◆ 处、科级干部参加继续教育须经校党委批准。
◆ 国内访问学者的选拔条件应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
博士学位。
◆ 出国进修的,一般要来校工作满2年方能申请。
一、教师进修政策解读
6.审批程序
个人提前一个学期申请
单位每年4月份报送年度进修计划
人事处制定学校年度选派计划
校长审批
个人填写相关申请表(附单位意见)
人事处审核
校长批准
一、教师进修政策解读
文件《福建工程学院关于教职工继续教育工作的规定》
7.经费与待遇
◆ 取得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学校报销70%培养费。
◆ 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教师报销50%培养费,
其他人员报销30%培养费。
◆ 国内访问学者,进修费先由个人垫付,待学习结束并取得
《国内访问学者证书》后,学校凭规范发票给予报销进修
费,其它费用(教材费、资料费、考察费等)由个人自理。
◆ 公费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费用及国际旅费按国家有关规定
办理,在国内所需费用,由学校和个人各承担50%。
一、教师进修政策解读
8.经费与待遇(续1)
◆ 外地进修按出差标准给予报销每年一次的往返路费,无伙
食、交通补贴。
◆ 住宿费:
学习时间
住宿费报销标准
≤15天
≤60元/天
15天-1个月
≤45元/天
1个月-2个月
≤30元/天
>2个月
≤15元/天
无发票
5元/天
一、教师进修政策解读
8.经费与待遇(续2)
◆ 脱产参加继续教育1个月以上(含1个月)停发校内津贴。
◆ 教师博士研究生毕业返校工作后,学校给予科研启动费:
工科6万元、理科4万元、文科2万元。
◆ 教师博士后出站返校工作后,学校给予科研启动费:工科
8万元、理科6万元、文科3万元。
◆ 教职工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按期返校工作后,属国家计划
内定向录取,且无需学校支付培养费的,学校给予博士2万
元、硕士1万元一次性奖励。
一、教师进修政策解读
9.其他规定
◆ 中途退学或未按计划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须偿还学习期
间学校支付的全部费用,3年内不再推荐进修培训。
◆ 延长培养期间的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属脱产学习的,延
长期间停发全部工资待遇。
◆ 服务期:
进修类别
服务期限
取得硕士学位
5年
取得博士学位
7年
1年以上的其他进修
3年
一、教师进修政策解读
9.其他规定(续)
◆ 违约金
未满服务期或未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即申请调出、辞职、离职
或自费出国留学等,除加倍偿还学校在其继续教育学习期间所
支付的全部费用(含脱产学习期间的工资)外,并按继续教育
协议向学校交纳违约金(每年违约金5000元)。
二、出国进修情况说明
1.留学类别
◆ 国家公派
指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全额或部分资助的出国留学或其
它政府间交换项目资助的出国留学。
◆ 地方公派
指由福建省地方政府资助的出国留学。
◆ 学校公派
指由学校自筹资金或其它经费项目提供资助的出国留学。
◆ 自费公派
指个人自筹留学经费,学校保留公职的出国攻读学位、研
修的出国留学。
二、出国进修情况说明
2.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类别
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网站:www.csc.edu.cn
2013年计划选派18000名
◆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 :2500人
◆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6000人
◆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300人
◆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2000人
二、出国进修情况说明
2.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类别(续)
◆ 国内合作项目5000人,其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3000人、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 1500人、与行业部门
合作项目500人;
◆ 国外合作项目(含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及其他国外合作
项目)950人
◆ 专门人才培养项目1250人,其中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
人才培养项目 1050人、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200人。
二、出国进修情况说明
3.地方公派留学项目类别
◆ 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项目
◆ 福建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科带头人赴海外访学研修项目
二、出国进修情况说明
3.1 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项目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闽教合作〔2012〕229号
——2012年6月11日
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 高级研究学者:
留学期限3-6个月,计划选拔5人;
◆ 重点(核心)课题组人员:
留学期限不超过6个月含6个月),计划选拔10人;
◆ 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留学期限6-12个月(文科、管理、外语类出国进修一般不
超过6个月,含6个月),计划选拔15人。(实际派出80多人)
二、出国进修情况说明
3.1 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项目
资助内容:
参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标准资助
出国留学期间的学费、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通讯
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等相关费用。
资助经费:6万元
二、出国进修情况说明
3.1 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项目
申请条件 :
◆ 高级研究学者: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博士生导师。
◆ 重点(核心)课题组人员:
申请条件由各校自行确定,推荐时除提交有关规定的申请表格外
还需提交学校推荐方案,以及重点(核心)课题组情况的详细报告。
每个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3名,派出时间不超过6个月。
二、出国进修情况说明
3.1 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项目
申请条件 :
◆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应为高等学校的正式教研人员。本
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
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限制。
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应是高等学校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
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二、出国进修情况说明
3.1 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项目
外语水平要求:
◆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
考试(BFT)并达到合格标准(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
◆ 托福成绩80分以上;
◆ 雅思成绩6.0分以上;
◆ 同一语种外语专业本科毕业;
◆ 连续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超过1年;
◆ 曾在教育部所属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高级班培训并获结业证书
(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二、出国进修情况说明
3.2 省高校优秀学科带头人赴海外访学研修项目
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文件:闽教人〔2012〕89号
——2012年9月12日
◆ 选派名额:计划选派40名,其中部属高校选派名额不
超过20%。省重点建设高校每校限推荐5名,其它本科
高校限推荐2名。
◆ 研修期限 :1年,可在2年内分段完成。
◆ 资助经费 :15万元。
二、出国进修情况说明
3.2 省高校优秀学科带头人赴海外访学研修项目
选派条件:
◆ 5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
职称(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位和职称要求);
◆ 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 是我省本科高校优势学科或产业发展急需的学科带头人,在本专
业领域有一定建树和影响。
◆ 优先选派国家级人才计划人选、省“百人计划”和省高校领军人
才
资助人选,以及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
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开发基地和人文社科基地负责
二、出国进修情况说明
3.2 省高校优秀学科带头人赴海外访学研修项目
外语水平要求:
◆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
考试(BFT)并达到合格标准(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
◆ 托福成绩80分以上;
◆ 雅思成绩6.0分以上;
◆ 与所派往国家同一语种外语专业本科毕业;
◆ 近10年曾在与所派往国家同一语种国家留学1年或连续工作1年
以上;
◆ 曾参加教育部所属培训机构举办的相应语种高级班培训并获得
结业证书(结业证书2年内有效)。
二、出国进修情况说明
4.学校公派类别
◆ 中德高校教师交流项目
——《德国BSK 国际教育机构“BSK 德国大
学联盟国际教育计划” 》
◆ 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项目
——《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 港、澳、台访学研修
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1.选派工作流程
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2.选派办法
◆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3-12个月。
◆ 留学单位
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或学科专业水平突出的国家
和地区的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
◆ 资助内容及经费来源
资助内容包括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资助标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现行标准执行。
项目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项目实施院校按1:1配套比
例共同承担。
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3.选派条件
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4.申请受理时间
◆ 网上报名时间
每年两次,分别为3月1日-3月20日和9月20日-9月
30日。
◆ 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各校应分别于每年3月27日和10月15日前,将单位
推荐公函、《初选名单一览表》、《依托科研项目和
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专家评审意见表》提
交留学基金委。电子材料请各校审核后同时提交,纸
质材料由各校留存。
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5.外语水平要求
◆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
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
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
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5.外语水平要求(续)
◆ 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
、韩语水平考试者,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
,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
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
),韩语达到TOPIK4级。
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6.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
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7.外语水平考试时间
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7.外语水平考试时间
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8.外语培训报名情况
院系
报名人数
外语水平
管理学院
数理系
3
1
信息工程学院
1
3人通过出国留
学基金委英语
考试;
法学系
4
环境与设备工程系
1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2
土木工程学院
1
外语系
3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1.工作职责
◆ 教师培训
◆ 教学发展
3.中心牌匾
4.网站地址
2.联系方式
◆ 高 璐:22863084
◆ E-mail:
[email protected]
谢 谢!
祝工作顺利!
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