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愛沒有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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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有愛沒有礙

呂鴻榮
2012.10.24
節錄
我的四個假想敵
by 余光中
美國詩人納許(Ogden Nash,1902~1971)在一首妙詩《由女嬰之
父來唱的歌》(Song to Be Sung by the Father of Infant
Female Children)之中,說他生了女兒吉兒之後,惴惴不安,感
到不知什麼地方正有個男嬰也在長大,現在雖然還渾渾噩噩,口
吐白沫,卻注定將來會搶走他的吉兒。於是做父親的每次在公園
裡看見嬰兒車中的男嬰,都不由神色一變,暗暗想:「會不會是
這傢伙?」
想著想著,他“殺機陡萌”,便要解開那男嬰身上的別針,朝他
的爽身粉裡撒胡椒粉,把鹽撒進他的奶瓶,把沙撒進他的菠菜汁,
再扔頭悠游的鱷魚到他的嬰兒車裡陪他遊戲,逼他在水深火熱之
中掙扎而去,去娶別人的女兒。足見詩人以未來的女婿為假想敵,
早已有了前例。
當愛情來臨時
 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
 愛情是盲目的。
 她(他)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 熱戀時,大腦有四~五個區域同時運作,
造成當機。
 當熱情退去以後…
危險情人不僅限於男性

女性也可能是施暴者

同性戀或雙性戀情人 對情感
的要求有時遠超過異性情人
女性對愛情盲目的七種表現
一、把承諾當成飯吃
二、用死亡來挽留
三、高估了自己的魅力
四、妄想把浪子變成情聖
五、用孩子去套牢一個不愛你的男人
六、放任,就當自己什麼也不知道
七、忘記自己還有選擇的權利
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定義四種伴侶暴力形式
1. 高壓控制,強烈的佔有慾:不允許男/女友和朋友來往;必須隨
時知道對方行蹤;懷疑對方不忠等。
2. 情緒虐待,不定期的情緒波動和言語傷害:批評對方外貌、身材、
能力等;不斷抬高自己身價、強調自己的厲害;以威脅傷害自己
來鞏固關係;以凶惡眼神或吼叫、破壞物品來威嚇對方;雙方衝
突時,總將所有過錯和責任推到對方身上。
3. 肢體暴力:對伴侶身體各部位的攻擊;以拳頭或其他物品毆打;
威脅使用武器對付等。
4. 性暴力:以身體或武力脅迫對方發生性關係;伴侶因害怕對方做
出傷害自己的行為,而發生性關係;讓對方感到人格受到羞辱的
情況下的性活動。
危險愛情的7大警訊
警訊1:旋風般的激烈開端
愛情開始於瘋狂的追求,讓人毫無招架之
力。但過度瘋狂的追求與奉承討好,可能都潛
藏危機,代表對方想不擇手段,快速達到目的。
同時可能因不尊重被追求者的隱私與感受,在
日後可能會成為施虐者。
危險愛情的7大警訊
警訊2:佔有欲強
一方想操控另一方的時間、空間、身體、
穿著、居住環境、情緒和人際關係。在他們的
世界中「只有我倆」,排除其他人事物的存在。
操控者的需求得擺在第一位,而另一方的感受
與自主性總是被忽略。
危險愛情的7大警訊
警訊3:激烈的情緒轉變
強烈的情緒轉變常讓人措手不及,行為也
有很大的變化,如原本好好的人,會突然大吼
大叫或兇暴無理。雖然每個人都有情緒起伏的
時候,但他們的反應與變化過於誇大,和正常
人不相稱。
危險愛情的7大警訊
警訊4:什麼事都怪罪別人
他會把所有的錯誤或自身的挫敗,都怪罪
到別人身上,特別是另一半。他的感受與情緒
最重要,不管怎麼樣,他都會讓自己的感受成
為焦點,但是,他對於造成別人的痛苦卻漠不
關心,這在關係發展的初期會愈來愈明顯。
危險愛情的7大警訊
警訊5:言語暴力
貶抑、輕視、潑冷水、打擊另一半的弱點,
在暴力關係的發展中,會先出現語言暴力,之
後才是肢體攻擊。通常是施虐者缺乏安全感,
他們不懂得用愛把人留在身旁,而是用破壞的
方式控制另一半。
危險愛情的7大警訊
警訊6:對別人的反應與需要冷漠
不在乎對方過得好不好,也對別人的痛苦
無動於衷,缺乏同理心。會忽視或虐待小動物
或小孩,也不在乎別人的財物,甚至會破壞,
這些都代表他沒辦法尊重別人。
危險愛情的7大警訊
警訊7:過去與現在曾發生暴力行為
要看到他未來會不會有家暴或分手暴力,就是
看他過去或現在有沒有發生過,這是最準確的預測,
但不幸地,很多受虐者不願承認對方的施虐現象,
讓狀況惡化下去。踹人、丟東西、手足鬩牆、或將
人逼到牆角,都是蛛絲馬跡與開端。
•停.看.聽(停下來想一想.看看他的為人.聽聽別人意見)
•仔細評估:對方是否有穩定的工作或求學生活?
•對未來是否有規劃?
•對別人的負面情緒是否關心在意?
•和家人朋友的關係好不好?
•他的生活是否很封閉?
•他是否尊重生命(會不會虐待小動物或小孩)?
•對異性是否尊重(會不會貶抑、甚至口出穢言)?
•是否有物質濫用的情況(酒精或毒品)?
真的遇到了危險情人時
最好的方法是慢慢疏遠,而不是突然提出分手。
在分手時也要懂得控制自己的言行情緒。一旦萌生去意,當然會顯
得意興闌珊,提不起愛意,但別表現得太明顯,更別在他面前,和
別人打情罵俏,讓他心生醋意,引發殺機。
碰到分手危機時,當然得對外求援,但千萬別找太熱心的人來幫忙
或出頭,特別是新男友,因為那只會激怒他,讓事情更糟。求助專
家,學校輔導室的輔導老師或心理衛生機構中的臨床心理師或精神
科醫師,都比較能得到冷靜可行、專業的協助。
最不得已,就是把自己弄得很糟(例如吃胖變醜邋遢),條件變得
很差(如辭職沒有收入),讓對方倒盡胃口,最後決定自己離去 ,
但分手後,也別立刻好起來,而是要慢慢來,別讓他起疑。
學習自我保護

網路帳號不要共用

注意網路言論

不想讓別人看見的,就別放上網路
 你以為自己對網友十分熟悉嗎?

不宜收受過於貴重的禮物
 當雙方情感涉入金錢往來時

給自己空間,也給對方空間
我的情人是駭客

刑法第358條(入侵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罪)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
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
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將他人通訊內容公開也犯法





刑法第318條之1(洩密之處罰)
無故洩漏因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五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15條(妨害書信秘密罪)
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無故以開拆以
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者,亦同。
第315條之1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
位者。
第315條之2(圖利為妨害秘密罪)
意圖營利供給場所、工具或設備,便利他人為前條第一項之行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五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佈、播送、販賣而有前條第二款之行為者,亦同。
製造、散佈、播送或販賣前二項或前條第二款竊錄之內容者,依第一項之規定處斷。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315條之3(持有妨害秘密之物品)
前二條竊錄內容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跟蹤他人,讓他人心生恐懼

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
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有愛沒有礙
The course of true love never did run smooth.
真正的愛情道路絕不會平坦。
-- 莎士比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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