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cript 有愛沒有礙
呂鴻榮 2012.10.24 節錄 我的四個假想敵 by 余光中 美國詩人納許(Ogden Nash,1902~1971)在一首妙詩《由女嬰之 父來唱的歌》(Song to Be Sung by the Father of Infant Female Children)之中,說他生了女兒吉兒之後,惴惴不安,感 到不知什麼地方正有個男嬰也在長大,現在雖然還渾渾噩噩,口 吐白沫,卻注定將來會搶走他的吉兒。於是做父親的每次在公園 裡看見嬰兒車中的男嬰,都不由神色一變,暗暗想:「會不會是 這傢伙?」 想著想著,他“殺機陡萌”,便要解開那男嬰身上的別針,朝他 的爽身粉裡撒胡椒粉,把鹽撒進他的奶瓶,把沙撒進他的菠菜汁, 再扔頭悠游的鱷魚到他的嬰兒車裡陪他遊戲,逼他在水深火熱之 中掙扎而去,去娶別人的女兒。足見詩人以未來的女婿為假想敵, 早已有了前例。 當愛情來臨時 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 愛情是盲目的。 她(他)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熱戀時,大腦有四~五個區域同時運作, 造成當機。 當熱情退去以後… 危險情人不僅限於男性 女性也可能是施暴者 同性戀或雙性戀情人 對情感 的要求有時遠超過異性情人 女性對愛情盲目的七種表現 一、把承諾當成飯吃 二、用死亡來挽留 三、高估了自己的魅力 四、妄想把浪子變成情聖 五、用孩子去套牢一個不愛你的男人 六、放任,就當自己什麼也不知道 七、忘記自己還有選擇的權利 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定義四種伴侶暴力形式 1. 高壓控制,強烈的佔有慾:不允許男/女友和朋友來往;必須隨 時知道對方行蹤;懷疑對方不忠等。 2. 情緒虐待,不定期的情緒波動和言語傷害:批評對方外貌、身材、 能力等;不斷抬高自己身價、強調自己的厲害;以威脅傷害自己 來鞏固關係;以凶惡眼神或吼叫、破壞物品來威嚇對方;雙方衝 突時,總將所有過錯和責任推到對方身上。 3. 肢體暴力:對伴侶身體各部位的攻擊;以拳頭或其他物品毆打; 威脅使用武器對付等。 4. 性暴力:以身體或武力脅迫對方發生性關係;伴侶因害怕對方做 出傷害自己的行為,而發生性關係;讓對方感到人格受到羞辱的 情況下的性活動。 危險愛情的7大警訊 警訊1:旋風般的激烈開端 愛情開始於瘋狂的追求,讓人毫無招架之 力。但過度瘋狂的追求與奉承討好,可能都潛 藏危機,代表對方想不擇手段,快速達到目的。 同時可能因不尊重被追求者的隱私與感受,在 日後可能會成為施虐者。 危險愛情的7大警訊 警訊2:佔有欲強 一方想操控另一方的時間、空間、身體、 穿著、居住環境、情緒和人際關係。在他們的 世界中「只有我倆」,排除其他人事物的存在。 操控者的需求得擺在第一位,而另一方的感受 與自主性總是被忽略。 危險愛情的7大警訊 警訊3:激烈的情緒轉變 強烈的情緒轉變常讓人措手不及,行為也 有很大的變化,如原本好好的人,會突然大吼 大叫或兇暴無理。雖然每個人都有情緒起伏的 時候,但他們的反應與變化過於誇大,和正常 人不相稱。 危險愛情的7大警訊 警訊4:什麼事都怪罪別人 他會把所有的錯誤或自身的挫敗,都怪罪 到別人身上,特別是另一半。他的感受與情緒 最重要,不管怎麼樣,他都會讓自己的感受成 為焦點,但是,他對於造成別人的痛苦卻漠不 關心,這在關係發展的初期會愈來愈明顯。 危險愛情的7大警訊 警訊5:言語暴力 貶抑、輕視、潑冷水、打擊另一半的弱點, 在暴力關係的發展中,會先出現語言暴力,之 後才是肢體攻擊。通常是施虐者缺乏安全感, 他們不懂得用愛把人留在身旁,而是用破壞的 方式控制另一半。 危險愛情的7大警訊 警訊6:對別人的反應與需要冷漠 不在乎對方過得好不好,也對別人的痛苦 無動於衷,缺乏同理心。會忽視或虐待小動物 或小孩,也不在乎別人的財物,甚至會破壞, 這些都代表他沒辦法尊重別人。 危險愛情的7大警訊 警訊7:過去與現在曾發生暴力行為 要看到他未來會不會有家暴或分手暴力,就是 看他過去或現在有沒有發生過,這是最準確的預測, 但不幸地,很多受虐者不願承認對方的施虐現象, 讓狀況惡化下去。踹人、丟東西、手足鬩牆、或將 人逼到牆角,都是蛛絲馬跡與開端。 •停.看.聽(停下來想一想.看看他的為人.聽聽別人意見) •仔細評估:對方是否有穩定的工作或求學生活? •對未來是否有規劃? •對別人的負面情緒是否關心在意? •和家人朋友的關係好不好? •他的生活是否很封閉? •他是否尊重生命(會不會虐待小動物或小孩)? •對異性是否尊重(會不會貶抑、甚至口出穢言)? •是否有物質濫用的情況(酒精或毒品)? 真的遇到了危險情人時 最好的方法是慢慢疏遠,而不是突然提出分手。 在分手時也要懂得控制自己的言行情緒。一旦萌生去意,當然會顯 得意興闌珊,提不起愛意,但別表現得太明顯,更別在他面前,和 別人打情罵俏,讓他心生醋意,引發殺機。 碰到分手危機時,當然得對外求援,但千萬別找太熱心的人來幫忙 或出頭,特別是新男友,因為那只會激怒他,讓事情更糟。求助專 家,學校輔導室的輔導老師或心理衛生機構中的臨床心理師或精神 科醫師,都比較能得到冷靜可行、專業的協助。 最不得已,就是把自己弄得很糟(例如吃胖變醜邋遢),條件變得 很差(如辭職沒有收入),讓對方倒盡胃口,最後決定自己離去 , 但分手後,也別立刻好起來,而是要慢慢來,別讓他起疑。 學習自我保護 網路帳號不要共用 注意網路言論 不想讓別人看見的,就別放上網路 你以為自己對網友十分熟悉嗎? 不宜收受過於貴重的禮物 當雙方情感涉入金錢往來時 給自己空間,也給對方空間 我的情人是駭客 刑法第358條(入侵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罪)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 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 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將他人通訊內容公開也犯法 刑法第318條之1(洩密之處罰) 無故洩漏因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五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15條(妨害書信秘密罪) 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無故以開拆以 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者,亦同。 第315條之1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 位者。 第315條之2(圖利為妨害秘密罪) 意圖營利供給場所、工具或設備,便利他人為前條第一項之行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五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佈、播送、販賣而有前條第二款之行為者,亦同。 製造、散佈、播送或販賣前二項或前條第二款竊錄之內容者,依第一項之規定處斷。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315條之3(持有妨害秘密之物品) 前二條竊錄內容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跟蹤他人,讓他人心生恐懼 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 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有愛沒有礙 The course of true love never did run smooth. 真正的愛情道路絕不會平坦。 -- 莎士比亞 歡迎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