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的親密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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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的親密行為
~有沒有問題
何謂公共場所?請舉例
1. 凡可供不定人士自由出入之處所謂之
公共場所
2. 舉例:
• 試衣間、客房、公廁、病房、宿舍、
辦公室、走廊、教室等。
• 學校、博物館、電影院、室外體育場、
游泳池與健身場所、KTV
• 在公開場所,情侶摟腰親吻、
愛撫,到底適不適合呢?
你曾遇過公共場所的親密行為嗎?
• 我能接受的公共場所親密行
為的尺度為…
• □都不太能接受 □牽手 □
親吻 □摟腰 □愛撫
當我看到有人在公共場所做親密的
動作(如擁吻)
• 我的感覺是…
• 我會如何反應?為什麼?
問題討論
• 你覺得你個人會在公共場所
發生親密行為嗎?
• 你會尊重自己的感受並且向
對方表達你的拒絕嗎?
不同文化不同的道德標準
• 例如:馬來西亞穆斯林官員堅
持在公共場所取締男女擁抱
、接吻或其他失檢行為,
不同文化不同的道德標準
• 北京大學也提出『校園十大
不文明行為』
• 其中包括禁止學生在公共場
所有過度的親密行為
問題研討
• 每人都有隱私權,如…(舉
三個例子)
人在公共場所是否有隱私權?
• 某地鐵站的閘機進站口,一對情侶
熱情擁吻。讓他們沒有想到的是,
兩人纏綿的親熱動作都被地鐵工作
人員全程拍攝下來並上傳到網絡…
法律與親密行為的討論故事(一)
• 志明和春嬌某日在公園中,因
一時性起而發生親密行為,其
間還因此發生身體隱私部分的
裸露,遭受公園間散步的行人
目睹
• 此舉可能涉刑法第234條(公然
猥褻罪)
法律與親密行為的討論故事(二)
• 某日志明在春嬌書桌的抽屜
中發現有封寄給春嬌的信件
,志明突然拿起信件拆閱並
公開閱讀,志明可是犯法囉
!
• 刑法第315條( 妨害書信秘密
罪)
法律與親密行為的討論故事(三)
• 志明有天在家中,發現春嬌
和他人正在對門樓梯間接吻
,志明見機不可失,隨即以
照相機拍照並在網路公開春
嬌親吻鏡頭。
• 刑法第315-1( 妨害秘密罪)
問題研討
• 如何做到尊重他人隱私又可
以尊重自己的感覺?
• 公共場所≠個人的活動空間
• 如果有需求,私人空間都將
會是較為理想的場域。
結論
•從道德層面來看,社會並不
提倡情侶在公共場所展示親
密的情感,情侶的行為還是
多顧及他人的感受。
•尊重他人也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