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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以侔利:商人/倭人/
海盜的集體選擇
邱澎生
(2012/10/09)
合夥侔利的歷史
• 生財有道,自古而然:「天下熙熙,皆為利來;
天下壤壤,皆為利往 」,《史記》〈貨殖列傳〉
記各地物產與商人「射時術」
• 明清合夥經商的類型(藤井宏〈新安商人研究〉);
由「商綱、客幫」到「商幫」的歷史(范金民
〈鑽天洞庭遍地徽——明代地域商幫的興起〉,2007)
• 「合夥」與「入夥」的抉擇:商賈 vs. 海盜→兩
種生財之道,儘管未曾合併出「特許公司」
(chartered company),但仍出現了「字號、賬
房」等經濟組織,政府「間接在抬面下保護」,
但未「直接從旁扶持」,海盜則又是另一個故事
16世紀以降的商業擴散:人/物/經營
一.(人)「十大商幫」的史實與建構;安徽各
支、山西、陝西、廣東、福建、江西、山東、
河南、浙江各支(龍游)、江蘇各支(洞庭、
句容)(范金民,2007)
二.(物)明清商人致富之道:鹽、絲織、棉織、
販/植木、糧食、海外貿易、造船、船運、
紙、藥材(人蔘)…
三.(經營模式)商業手冊:《客商規鑒論》、
《客商一覽醒迷》、吳中孚《商賈便覽》、
《布經》…vs.「盜亦有道」(明清海盜史)
長程貿易之
晉商(山右)與徽商(新安)
• 「富室之稱雄者,江南
則推新安,江北則推山
右。新安大賈,魚鹽為
業,藏鏹有至百萬者,
其它二、三十萬則中賈
耳。山右或鹽、或絲、
或轉販,或窖粟,其富
甚於新安,新安奢而山
右儉也」
謝肇淛 (1567-1624, 閩人,
萬曆20(1592)年進士),
《五雜俎》
徽商:商人的「集團化」歷程
• 「無徽不成鎮」:明清江南的都市發展史
• 休寧、歙縣、祁門→黟縣、婺源、績溪
• 由「徽人」到「徽商」:明代成化(1465-1487)、弘
治(1488-1504)年間,以至正德(1505-1521)、嘉靖(15221566)年間的「徽商發展史」(范金民,2007:52)
• 「徽人在揚州最早,考其時代,當在明中葉。故
揚州之盛,實徽商開之,揚蓋徽商殖民地也。故
徽郡大姓,如汪、程、江、洪、潘、鄭、黃、許
諸氏,揚州莫不有之,大略皆因流寓而著籍者也。
而徽揚學派,亦因以大通」
• (陳去病《五石脂》,轉引《明代社會經濟史料
選編》頁94)
徽州商人興衰及其「海盜業」簡史
• 「徽郡商業,鹽、茶、木、質鋪四者為大宗。茶
業六縣皆產,木則婺源為盛。質鋪幾遍郡國,而
鹽商咸萃於淮、浙。自陶澍改鹽綱,而鹽商一敗
塗地;左宗棠增質鋪歲月,而當商幾敗。及今茶
市既不改良,而連歲之虧耗者,不可勝數。然徽
人謂曾國藩駐師祁門,緃兵大掠,而全郡窖藏一
空」(陳去病《五石脂》);江南之「無徽不成典」
• ps. 太平軍1860年攻入蘇州前夕,清軍燒山塘街
• 「許本善,航海而賈島中,贏利百倍」(汪道昆
《太函集》卷40〈許本善傳〉)→海盜許二、王直的傳
奇vs.科考不順自殺獲救,後入閣九年(1583-1591)
的許國(ps.徽州許村的許氏宗祠展示廳)
徽商的組織能力
• 「新都(新安)勤儉甲天下,故富亦甲天下。
賈人娶婦數月,則外出或數十年;至有父
子邂逅,而不相識者。大賈輒數十萬,則
有副手,而助耳目者數人。其人皆銖兩不
私,故能以身得幸於大賈而無疑。他日,
計子母息,大羡,副者始分身而自為賈,
故大賈非一人一手足之力也」
• (顧炎武編《肇域志》江南11〈徽州府〉,轉引《明代社會經濟
史料選編》頁90)
• 「前世不修,生在徽州;十三四歲,往外
一丟」(王振忠《千山夕陽》頁15)
徽商的商業文化與經商知識
• 《豆棚閒話》:「徽州俗例,人到十六歲,就要出門學
做生意」(轉引:范金民,2007)
• 「其數奇販折,寧終身漂泊死,羞歸鄉對人也。男子冠
婚後,積歲家食者,則親友笑之;婦女亦安其俗,而無
陌頭柳色之悔…徽人四民咸淳樸茂,其起家以貲雄閭里,
非數十百萬不稱富也,有自來矣!」(顧炎武編《肇域
志》〈徽州府〉頁90-91) (王振忠《千山夕陽》)
• 汪道昆:「休歙右賈而左儒,直以九章當六籍」、「吾
鄉左儒而右賈,喜厚利而薄名高」、「其俗不儒則賈,
相代若踐更,要之,良賈何負閎儒」(余英時《中國近世
宗教倫理與商人精神》,台北:1987 )
• 商人兼算學家的程大位,及其《算法統宗》(李伯重《江
南的早期工業化(1550-1850)》:明清數學與算盤發展以及江南
的人力資本)
婦
女
亦
「
安
其
俗
」
:
徽
州
的
貞
節
牌
坊
徽商與其他商幫聚集的江南(1):南京、揚州、鎮江、常州、蘇州
徽商與其他商幫聚集的江南(2):松江、嘉興、湖州、杭州
姑蘇繁華:16世紀江南經濟的繁榮
• 「自閶門至楓橋,將十里,南北兩岸,居民櫛比,
而南岸尤甚。凡四方難得之貨,靡所不有,過者爛
然奪目。楓橋尤為商泊淵藪,上江諸郡及各省菽栗
棉花大貿易咸聚焉,南北往來,停橈解維,俱在於
此 」(鄭若曾,《江南經略》卷2葉60上)
• 「嘗出閶市,見錯繡連雲、肩摩轂擊。楓江之舳艫
銜尾,南濠之貨物如山,則謂此亦江南一都會矣 」
(崇禎《吳縣志》卷首 )
• 沈寓〈治蘇〉:「長江繞於西北,大海環於東南,
蘇郡為奧區耳。山海所產之珍,外國所通之貨貝,
四方往來。千萬里之商賈,駢肩輻輳」(《清經世文
編》卷23)
蘇州城與明代萬曆29年織工民變圖,取自:巫仁恕〈明清江南東嶽神信仰與城市群眾的集體抗議-以蘇州民變為討論中
心〉,收於李孝悌編《中國的城市生活》,台北:2005,頁180
南列乾
濠字隆
則號《
海,吳
外而縣
之布志
貨業》
萃最:
焉巨「
」。金
楓閶
橋市
以肆
西,
,綢
市緞
多與
米布
豆,
,皆
清軍燒蘇州山塘街會館後的殘跡
蘇州全晉會館的戯台
中國會館志編纂委員會編《中國會館志》,北京:方志出版社,2002
(附)四川省自貢市的西秦會館
中國會館志編纂委員會編《中國會館志》,北京:方志出版社,2002
農工結合:江南絲綢市場的擴張
• 16世紀蘇州絲織業:「綾錦紵絲,紗羅紬絹,皆
出郡城機房。產兼兩邑,而東城為盛,比屋皆工
織作,轉資四方,吳之大資也」(楊循吉《嘉靖
吳邑志》)
• 經商蘇州的杭州綢緞商捐建會館,乾隆37年
(1772)碑記:「吾杭饒蠶績之利,織紝工巧。轉
而之燕,之齊,之秦、晉,之楚、蜀、滇、黔、
閩、粵,衣被幾遍天下,而尤以吳閶為繡市」
(《蘇州工商業碑刻資料集》頁19)
• 「江南絲織業在興盛的乾、嘉年間,每年生產的
商品性絲綢,相當於綢類一千數百萬匹,價值
1,500萬兩」;此數目較之明代約「增加三十五
倍以上」(范金民、金文《江南絲綢史研究》頁253)
農工結合:江南棉布市場的擴張
• 明代商品棉布進入長程貿易的數量約為年約
1,500~2000萬匹,到1840年代,則增加至年約
4,500萬匹。
• 1840年代每年賣入長程市場的棉布,單以江南的
蘇、松地區計算,則約有4,000萬匹。這些都是
商品棉布的數量,而商品棉布只占當時全國棉布
總生產量的14.3%(吳承明《中國資本主義與國內市場》頁
259-263)
• 商品棉布的新推估:清代前期「整個江南年產布
興盛時,多達7,800萬匹,進入市場的商品量當
在7,000萬匹之譜」(范金民《明清江南商業的發展》頁
29-30)
新組織:棉布業字號與絲織業賬房
• 前明「數百家布號,皆在松江、楓涇、洙涇
樂業,而染坊、踹坊、商賈悉從之」(顧公燮
《消夏閑記摘抄》卷中〈芙蓉塘〉頁13上 )
• 「金閶市肆,綢緞與布,皆列字號,而布業
最巨」(乾隆《吳縣志》)
蘇州、松江的棉布「字號」
• 「蘇布名稱四方,習是業者,閶門上、下塘居多,
謂之字號。自漂布、染布,及看布、行布,各有
其人。一字號,常數十家賴以舉火,惟富人乃能
辦此」 (許治、顧詒祿,乾隆《重修元和縣志》,
乾隆27年(1762)刻本,卷10〈風俗〉)
• 踹坊坊戶「領踹布匹,先由同業互保,寫立承攬
交號,然後立摺領踹」 (《明清蘇州工商業碑刻
集》頁81)
棉織業「字號」的生產結構
農戶:植棉、紡紗、織布
(「男耕女織」)
字號
布牙
布莊
染坊;踹坊
絲織業「賬房」的生產結構
農戶:養蠶‧繅絲‧紡經
城鎮機戶(二叔);織匠(三叔)
賬房
(大叔)
綢領頭;絲牙
染坊
工場中的染絲
家庭即工場?江南絲織農村手工業
• 「浙江杭、嘉、湖三府,皆蠶桑之地,定例:錢
糧奏銷,皆展限一月。每年四月,有司出示:停
徵、停訟,胥役不得下鄉。如學使者,蠶月按臨,
亦出示停止陞炮」;
• 「蠶月」事忙,教書先生也得放假回家幫忙,東
家事實上也無家內空間可供塾師授課:「凡設塾
于家者,蠶至大眠,館東房屋皆須鋪蠶;而蒙師
亦家盡養蠶,須自助勞。是時,村塾盡輟學,謂
之假蠶館」(ps.清代學生的「暑假」)
• (清,道場山人星甫,《西吳蠶略》,收入《續
修四庫全書》,冊978,卷上,頁150、156)
由放料到工廠是惟一道路嗎?
• 清代前中期江南絲棉工業「工場手工業似
乎並無多大進展」,但帳房、布號等「包
買商、放料生產」制度,其實比「集中生
產的手工工場」更具「經濟上的優勢」、
更能透過對加工生產者進行「質檢驗收」
而提昇生產組織的「分工與專業化」(李伯
重《江南的早期工業化(1550-1850)》,2000:80、82-83)
• 交易成本/社會成本問題:商人可避免工人
罷工時受到牽連(邱澎生〈由放料到工廠:清代前
期蘇州棉布字號的經濟與法律分析〉, 2002)
東亞海上世界:貢舶/商舶/寇舶三部曲
• (內)海賊與國防鬆弛:「國初防海,規劃至為精密…海
島便近去處皆設水寨,以據險伺敵。後來將士憚於過海,
水寨之名雖在,而皆是海島移置海岸。聞老將言:雙嶼、
列(烈)港、峿嶼諸島,近時海賊據以為巢者,皆是國初
水寨故處」(唐順之《荊川先生外集》卷2〈三沙賊遯
疏〉)。鄭和下西洋的民間效應:「華人習知東夷金寶之
饒」(黃俁卿《倭患考原》頁316)
• (外)倭寇長期侵擾:由元末明初、嘉靖到萬曆的長時段;
由廣泛突襲到集中掠奪江、浙精華區(陳懋恒〈明代倭寇
考略〉, 燕京學報專號第 6 號, 1934)。15世紀後期日本戰
國時代,部份領主支持「海盜」活動
• 鄭若曾《籌海圖編》:「日本之民有貧有富、有淑有慝。富
而淑者或登貢舶而來,或登商舶而來。凡在寇舶,皆貧與
為惡者也」
常防劫奪:由海商而海盜
• 寧波府定海縣雙嶼、漳州府海澄縣月港,成為當時中國兩
個最大海貿走私基地(陳文石《明洪武嘉靖間的海禁政策 》,
台北:1966,頁128)
• 嘉靖 (1522-1566)初年, 1520s後,閩、浙干犯海禁問題愈
趨嚴重,走私規模變大,政府加強打擊,但不僅走私更嚴
重, 「倭夷」問題也在嘉靖 30年代(1550s)轉趨激烈(鄭
樑生,《中日關係史研究論集》五, 頁160)
•
明朝人的分析:「海商初不為盜,然盜從海商起,何也?
許二、王直輩,通番渡海,常防劫奪。募島夷之驍悍而善
戰者,蓄於舟中」(鄭若曾《籌海圖編》卷11)。「中國
亡命者多跳海聚眾為舶主,往來行賈閩、浙之間,又以財
物役屬勇悍倭奴自衛。而閩、浙奸商猾民,瞷其利厚,私
互市違禁器物,咸托官豪庇引,有司莫敢誰何」(《明經
世文編》卷332〈倭志〉)
朱紈故事:嚴禁派的登場與受挫
• 嘉靖26-28年(1547-1549),朱紈受命整治海寇與閩
浙士民「通番」的一個「悲壯」故事:受壓力而辭職,
後又有御史彈劾「擅殺無辜」,選擇飲鴆自殺。《明史》
〈朱紈傳〉悼詞:「吉凶禍福,命而已矣!命如之何?
丹心青史。一家非之,一國非之。人孰無死,維成吾是」
• 朱紈「農本主義」的社會理想 (山崎岳〈巡撫朱紈與
嘉靖「海寇」〉,《日本東方學》一輯, 2007)
• 浙江巡撫兼管福建海道提督軍務朱紈:「治海中
之寇不難,而難於治窩引接濟之寇;治窩引接濟
之寇不難,而難於治豪俠把持之寇」(《甓餘雜
著》)
北虜南倭:倭寇/海賊加劇與平復
• 嘉靖31年(壬子, 1552),海盜與倭寇問題加劇,特別
是「王直勾倭為亂」,海上武裝商販與「倭夷」大肆侵
擾沿海各省,中國海盜集團「不下六、七十起」:蕭顯、
許二、王直、徐海、許朝堅、洪迪珍、曾一本、林道乾、
林鳳…,皆其中著名者
• 明政府「集兵四方,轉輸天下,募鄉勇,召豪俠,懸重
賞,徵奇謀,調狼兵、苗兵,選用少林寺僧,搏戰二十
餘年,始告平定」,共「殉難文臣29人、武官205人」
(陳文石, 1966:159)
• 結局:明穆宗隆慶元年(1567)局部開放海禁。萬曆初年
(1570s) ,胡宗憲、俞大猷、譚綸、戚繼光剿平倭亂,
林鳳逃至「西洋呂宋」。Ps.萬曆20,25年(1592, 1597)明
朝兩次兵援朝鮮,協助抵抗豐臣秀吉日本侵略
(http://jpkc.scnu.edu.cn/zggds/wlkc/ziliao/xingshitu/yuanqing.htm)
取
自
:
華
南
師
範
大
學
歷
史
文
化
學
院
「
中
國
古
代
史
網
路
課
程
」
不由日本來的假倭寇
• 「賊半為漳州土人。凡有名士大夫及巨室,悉
素知之;拘繫一大寺,命以金帛贖身。各限以
數,不如數者,腰鋸解之」(轉引陳懋恒,〈明代倭
寇考略〉, 1934:121-122) → 《明代倭寇考略》(北京:人民
出版社,1957)
• 「預籍富室姓名,而次第取之,故多獲」、
「獲鄉官太守姚汝舟,刼其家眾,用千金贖還」
(陳文石, 1966:160)
• 真正倭寇「不過十之二、三」(陳文石,1966:160)
血與錢:「倭寇」的殘酷故事
• 浙、閩受災嚴重,興化府城被占長達三個
月,但江南城鎮菁華地帶則最為重災區:
• 「犯蘇門,掠竟日,載輜重百餘舟」
• 「硤(石)鎮值年節,男皆酣飲,婦
皆粧飾,不虞寇至。燹忽四發,煙塵
蔽天;經三宿,燼猶未熄,死水火者
無算」「犯湖州市,大肆燬掠…殺人
無算。城邊流血數十里,河內積貨滿
千船」(轉引陳懋恒,1934:121-122)
殘酷的條件:蝴蝶陣與倭刀的登場
• 鄭若曾《籌海圖編》:
• 「倭夷慣為蝴蝶陣。臨陣,以揮扇為號,
一人揮扇,眾皆舞刀而起;向空揮霍,我
兵倉皇仰首,則從下砍來」
• 「手舞雙刀,刀長五尺餘,手腕運動,開
鋒甚長。其刀飛舞,通身如雪,無間可擊」
「倭法:左手持刃,挺而前;右手刃才數
寸,人不虞其右也。近則舒之,長五六尺,
削鐵如泥」;「我兵攢鎗刺之,賊斫一刀,
十數鎗齊斷」(轉引陳懋恒,1934:125)
中國「奸民」尖底船的加入
• 鄭若曾《籌海圖編》:
• 「日本造船與中國異…大者容三百人,中者一二
百人,小者四五十人…其底平,不能破浪;其布
帆懸於桅之正中,不似中國之偏桅;機常活,不
似中國之定…故倭船過洋,必月餘不可。今若易
然者,乃福建沿海奸民買舟於外海,貼造重底,
載之而來,其船底尖,能破浪,不畏橫風、鬥風,
行使便易,數日即至」
• Ps. 沿海「奸民」的歷史:「寧、紹姦人,通同吏書,
將起解錢糧物料,領出雙嶼賊船,私通貿易…往年夷使
入貢,遨遊各姦之家,飲酒題詩,真同兄弟,中有不忍
盡言者」(朱紈《甓餘雜著》)
西洋佛朗機加入「中日戰爭」
• 葡萄牙帆船抵達東亞
(1510s),耶穌會士赴日
傳教(1543)
• 日本仿製「佛朗機」,
並於中國「測試」:
• 「賊發佛朗機,誤中
山巔…賊發佛朗機,
又誤焚其火藥簏,賊
遂不復舉火器」
(《崑新合志稿》)
來自更遠方的海盜/海商
• 1555年(嘉靖34)12月,耶穌會士Luis Frois由馬六
甲寄信:「中國和日本間發生很大爭吵和鬥爭。
一支龐大的日本艦隊襲擊了中國沿海許多地方,
包括人煙稠密的太倉城,日本人在那裏大肆破壞,
俘虜了一些大貴族…中日間的這種矛盾很有助於
想去日本的葡人。因為如中國人不能到日本進行
貿易,則葡國商人在世界貿易中就能獲取大利」
(Boxer〈導言〉,收入博克舍編注,何高濟譯《十六世紀中國南部行紀》,北京,
1990,頁12)
• Ps. 1498,葡人開通好望角到印度洋航線;1511,征服馬六
甲王國;1517(正德12),抵廣州要求通商; 1520s,加入中國
沿海走私貿易。嘉靖36(1557),葡人長踞廣東省香山縣
丞的駐札地—澳門(ps.媽閣 Macao)
海禁爭議:嚴禁派的堅持
• 嚴禁派的法律根據
• 《大明律》〈兵律〉編〈關津〉章〈私出外境及
違禁下海〉律:「凡將馬牛、軍需、鐵貨、銅錢、
段匹、紬絹、絲錦,私出外境貨賣,及下海者,
杖一百」
• 主要分析與推理:危害國家/地方安全,貪污敗
壞官箴
• 「官府抽分,公為貿易,遂使奸民數千,駕巨船,
私置兵器,縱橫海上,勾引外夷,為害地方」
(《明武宗實錄》卷113,正德九年(1514)六月
丁酉)
弛禁派的分析與推理
• 「備倭之法,防海之禁,斤斤明於國初。然寇
未嘗絕,何也?夷夏有無之互以通也…凡商於
海者,武具而力齊,雖有小寇,無所容於其
間…嘉靖初,市舶罷,流臣嚴其私請,商市漸
阻…乃有朱都御史紈之出視撫設,而盜愈不已,
何也?寇與商同是人也,市通,則寇轉而為商,
市禁,則商轉而為寇。始之禁,禁商;後之禁,
禁寇」(鄭若曾《籌海圖編》卷11)
• 三條重點:基於「夷夏」互通有無之市場需要
而難以禁絕;海商本可自保並清除「小寇」;
商與寇,兩害擇其輕
「海禁」的結構性難題
• 「漳、潮乃濱海之地,廣、福人以四方客貨預藏
於民家,倭至,售之。倭人但用銀置買,不似西
洋人載貨而來,換貨而去」(《武備志》卷214)
• 「我朝書生輩,不知軍國大計,動云禁絕通番以
杜寇患。不知閩、廣大家正利官府之禁,為私佔
之地。如嘉靖間,閩、浙遭倭禍,皆起於豪右之
潛通島夷。始不過貿易侔利耳,繼而強奪其寶貨,
勒不與值,以故積憤稱兵,撫臣朱紈談之詳矣」
(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12)
閩廣大家與總督巡撫的「有志一同」
• 沈德符約寫於1606年的評論:「不知閩、廣
大家,正利官府之禁,為私佔之地」
• 康熙皇帝在1684年的評論:「上曰:向雖嚴
海禁,其私自貿易者何嘗斷絕?凡議海上貿
易不可行者,皆總督、巡撫自圖射利故也」
( 《清聖祖實錄》卷116, 康熙23(1684)年7
月乙亥)
• 明穆宗隆慶元年(1567)採納塗澤民建議,局部
開放「海禁」(鄭樑生, 1997:168)
17世紀荷蘭東印度公司(VOC)回航船貨商品(胡椒;
其他香料;紡織品;硝酸鉀、碇藍、銅、糖)
Composition of the VOC return cargoes, 1668-1670
Joost Jonker and Keetie Sluyterman . At home on the world markets. The Hague : Sdu Uitgevers, 2000
由入股/入夥到募股/炒股
• 發財之道的集體選擇:「入股」與「入夥」的制度條件
• 中國:江南的棉布字號與絲織帳房、閩廣的海商「船東、
船長」合夥制度,乃至會館、公所與票號、錢莊。明清政
府自16世紀後期以下,逐漸變為「間接在抬面下保護」,
海禁也已基本開放,官商關係也在法律上有不少新發展
• 16、17世紀以後西、北歐某些國家:政府逐漸將合夥/股份
商業行為予以法制化,特許公司(chartered company)、
證券交易商、銀行,乃至18世紀後半出現變化的「工廠」
• 回到歷史現場:「十七世紀時,歐洲人為何創造出全球最
早具法人身分的公司?…真正的答案其實更錯綜複雜,且
與今人眼中法人身分的好處,關係甚淺」;「海盜的民主
生活」(《貿易打造的世界》頁25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