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講市場經濟對政治秩序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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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經濟對政治秩序的影響
邱澎生
(2013/03/06)
一、流民與海盜:國內外移民的衝擊
移民的不同動力與類型
兩類移民的不同動力:1.志願型:市場吸力與容
量(城鄉流動、季節性移民);2.強制型:政治
管制/壓迫
國內移民 I:鄰近市鎮(蘇杭福地)(客商/傭工);
鄰省、西南、邊區、塞外、關外(棚民/流民)
國內移民 II:軍事/政治移民(洪武、永樂大移民:
洪洞、珠璣巷移民傳說 eg.「問我祖先來何處?
山西洪洞大槐樹」 );逃避徭役(流民)
海外移民(短期/長期):「海上諸島」;琉球、
東南亞(越南、菲律賓、泰國、印尼、馬來西
亞…)、韓、日、台灣(僑民)
強制移民的困境:由徙民、流民到入籍
強制移民:衛所軍籍;徙民實都、實邊、護
陵(「鳳陽花鼓」民謠)→ 洪武、永樂大移
民(徐泓,1988) → 移民的「原鄉」傳說:山
西洪洞縣/大槐樹;廣東南雄縣/珠磯巷
限制移動:定著化的人力配置(里甲/路引)
以及「朝貢/互市」國際體系。但卻形成另
一種「強制移民」 → 內有流民,外有海盜
政府被迫改變或學習:15世紀後期開始,對流
民由「剿」而「撫」,設立新州縣;推行一
條鞭法;開放海禁(穆宗隆慶元年, 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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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移動的結局:由剿、撫到入籍
成化元年(1465),湖廣荊襄流民已達150萬人
湖廣、河南、陝西山谷地區流民「先因原籍糧差浩繁,
及畏罪棄家偷生,置有田土,蓋有房屋,販有土產
貨物,亦不過養贍家口而已,別無非為事端,若依
前例一概逐遣,尚恐去而復來」,將「本分營生」
男婦「編附各該州縣戶籍,應當糧差;仍嚴立禁條,
用杜將來流移」(原傑〈處置流民疏〉, 1417-1477,
正統10年(1445)進士, 成化12年(1476))出撫湖廣荊襄
地區流民,開設鄖陽府
政府「學習」:15、16世紀安置各地「流民、客民、
棚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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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業鍵,〈清代經濟芻論〉,《食貨復刊》2,11(197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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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清代編
長崎唐市:由潛藏小島到海外定居
16世紀中國兩大走私基地:寧波府定海縣
的雙嶼、漳州府海澄縣的月港(陳文
石,1966)→ 穆宗隆慶元年(1567)「開
海」
《明熹宗實錄》:「聞閩、越、三吳之人
住於倭島者,不知幾千百家,與倭婚媾,
長子孫,名曰唐市…其往來之船,名曰唐
船,大都載漢物,以市於倭」(轉引劉序
楓,1999: 447)ps. 天啟年間 (1621-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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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序楓「海洋史工作室」博客:http://tw.myblog.yahoo.com/issp-maritime
巴聯:馬尼拉的華僑社會
 1567/7/23船隊司令Miguel Lopez de Legazpi寫
信西班牙國王菲利普:在呂宋、民都洛等島
上,「中國人和日本人每年都去那裏交易,
他們販賣的貨物是:絲織品、鈴、瓷器、香
料、錫、印花棉布及其他小玩意,接受金和
蠟。這兩個島上的民族是摩洛人,他們收購
中國人和日本人運來的貨物,然後在全島販
售」(Boxer,頁17)
 16世紀末,西屬菲律賓的馬尼拉已成為福建
商人經商的新樂土,並在馬尼拉形成長崎以
外的另一個唐人街,稱為「澗內」或「巴聯」
(Parian)
1650年左右的馬尼拉箱子(Manila Box)
志願移民的拓展及衝擊
市場的吸力與容量:棉布紡織業與美洲作物;
江南都市化運動;商幫與長程貿易;工農結
合;沿海漁民捕魚、海商/海盜
更大市場下的海外移民:越、泰、緬;菲、
婆羅洲、印尼、馬來半島;琉球、日本、朝
鮮。澳門、香港、台灣
對社會與政府的新挑戰:國內城鎮的土客衝
突→會館與「客長」。科考「冒籍」問題。
「漢奸」與西南少數民族→ 改土(官)歸
流(官)。僑民問題,如馬尼拉(萬曆31年,
1603的血腥十月) 、巴達維亞(亞加達)的
屠殺華僑事件
二、寶鈔之死:貨幣供給的轉型
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宗中國商品
中國出口大宗商品:絲綢;瓷;棉布;
茶葉;黃金…
各類棉布中的「勘干布」(陳國棟
〈十七世紀初期東亞貿易中的中國
棉布—Cangan與台灣〉, 2005)
葡萄牙人東來:澳門的三角貿易
1498(弘治11)葡人開通好望角到印度洋航線;
1511(正德6)征服馬六甲王國;1517(正德12)年抵
達廣州要求通商;1520年代加入中國沿海走私貿
易;1543抵達日本貿易並傳教
1555年(嘉靖34)12月耶穌會Luis Frois自馬六甲寄信:
「中國和日本間發生很大爭吵和鬥爭…中日間這
種矛盾很有助於想去日本的葡人…中國人不能到
日本進行貿易,則葡國商人在世界貿易中就能獲
取大利」(Boxer《十六世紀中國南部行紀》
〈導言〉, 1990: 12)
嘉靖36(1557)年,葡人長踞香山縣丞駐札的澳門
(媽閣Macao)→1550至1620年代的「三角貿
易」:江南生絲/瓷器、澳門胡椒、日本白銀
英雄Lapu Lapu與西班牙殖民事業
1521年4月,麥哲倫
(Ferdinand Magellan
)在菲律賓Cebu島旁的
Mactan島戰事身亡,
領軍反抗侵略者為
Lapu Lapu(1491-1542)
1570年代,西班牙人侵
占菲律賓,於呂宋島
馬尼拉貿易→原希望
打破葡人壟斷香料貿
易
更多貿易與不同聯盟:西、荷的加入
中國:隆慶元年(1567)開放海禁
日本:豐臣秀吉統一日本(1583),文祿元年
(1583)頒朱印狀給長崎、京都豪商,鼓勵出
洋互市的「朱印船」貿易→德川幕府疑懼
天主教等原因(1622年嚴格禁教),自寬永
10(1633)年發布一系列封鎖外貿禁令,只許
唐船與荷蘭船赴長崎
跨國「聯盟」:中日海盜的合作(真假倭
人)。1575年西班牙人與明軍圍攻林阿鳯
(Limahon)事件(Boxer,頁21-23);明政府
/荷蘭(1624由澎湖改占台灣)/鄭成功(1661
年攻占荷據台灣)/清政府間的爾虞我詐
葡萄牙在澳門,以及虎視眈眈的荷蘭
取自:《珠江風貌》(香港:2002)頁63
換貨與付銀:外國海商的不同作風
「漳、潮乃濱海之地,廣、福人以四方客貨預藏於
民家,倭至售之。倭人但用銀置買,不似西洋人
載貨而來,換貨而去也」(《武備志》卷214)
葡萄牙人的換貨:征服麻六甲、香料群島 →往來澳
門(絲綢、瓷器)、長崎(白銀)之間
荷蘭人的換貨:
日本人、西班牙人的付銀(日本白銀;美洲白銀)
精於「換貨」的荷蘭海商
1619年,荷蘭東印度公司的東印度總督昆恩(Jan
Pietersz Coen)寫信給阿姆斯特丹的理事會:「來
自海岸的銀幣與棉貨,在萬丹(Banten)換胡椒;
檀香木、胡椒與銀幣,我們可換中國商品與中國
黃金;我們可藉中國商品把白銀從日本弄出來…
用來自阿拉伯的銀幣交換香辛料及其他形形色色
的小東西。環環相扣,所有這一切,都不用從荷
蘭送錢出來即可辦到,只要有船」(轉引陳國棟
〈十七世紀初期東亞貿易中的中國棉布—Cangan
與台灣〉頁453)
不樂意支付白銀的西班牙殖民者
16世紀末年西班牙殖民菲島期間,至菲華船由
每年2艘增加為20至30艘,這些船「均載運布
料及綢緞、布匹而來。本群島之土民一看到
華舶載來之衣料,則不願再從事土布生產而
開始穿用華布」、「華商每年可攜去三萬比
索之西幣,而今為土人之不關心及浪費,其
額已達二十萬比索之鉅。此項錢貨正違反西
王的勅令而流出外國」(陳荊和《十六世紀
之菲律賓華僑》頁98)
美洲白銀的登場
1545-1548年,西班牙殖民者在
墨西哥與秘魯發現銀礦,開始
大規模開採,鑄成「墨西哥銀
元」,並大量載回歐洲 → 造
成十七世紀歐洲的「物價革命」
日本與美洲白銀的流入中國
中國外貿條件變動,促成白銀流量的大幅增減
(全漢昇)
Chaudhuri (1978: 182): 「對遠東貿易的一般方式,
是用開往中國的商船,轉運歐洲或墨西哥出
口的白銀…在中國用白銀交換黃金和商品,
然後把這些東西再輸入印度;用這種收入,
再購買運回歐洲的貨物」(轉引G. Frank《白
銀資本》頁189)
1621年,一位葡國商人指出:白銀「在全世界
到處流蕩,直至流到中國。它留在那裏,好
像到了它的天然中心」( Richard von Glahn,
1996: 433)
寶鈔之死:晚明的銀銅雙元貨幣體系
銀:日本與美洲白銀的先後興起,以及16
世紀中國成為世界的「白銀墳場」
(Andre Gunder Frank《白銀資本:重視經
濟全球化中的東方》劉北成譯,2000)
銅:國內開採銅、鉛、銀礦的風氣(萬曆
年間的「礦使四出」)。日本銅與中國
「洋銅商」;由洋銅到滇銅(劉序楓〈清
康熙—乾隆年間洋銅的進口與流通問
題〉,1999)
外銷中國的日本紅銅
 苏我理右卫门(そが り
日本輸出用之條銅,取自:劉序楓,
「海洋史工作室」博客
えもん, 1572-1636)在京
都五條開設「泉屋」銅
作坊,約1590年(明萬曆
18年)發現了以「灰吹法」
冶煉精銅的技術
 住友政友(すみとも ま
さとも, 1585-1652)是京
都商人,姐姐嫁蘇我理
右衛門,共同經營銅材
精煉與外銷事業,成為
「住友集團」前身
寶鈔與契尾:對市場交易的基本保護
崇禎
天啟
泰昌
萬曆
隆慶
嘉靖
明朝 277 年,16 帝 17 個年號
1. 開創期(1368-1441):- 正統 6
(74年)
2. 腐化期(1442-1521):- 正德16
(79年)
3. 整頓期(1521-1582):- 萬曆10
(62年)
4. 衰蔽期(1582-1644):- 崇禎17
(62年)
(王天有、高壽仙《明史》)
正德
弘治
成化
天順
景泰
正統
宣德
洪熙
永樂
建文
洪武
0
5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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