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成一次圓滿的家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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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如何完成一次圓滿的家訪

報告人:林中一輔導員
分機2670
 校園的執法者:公平正義的維持。
 正向管教學生行為。

家訪的掌握與管理。
 開設多元社團。
 見面三分情。
 快速取得更多個案相關資訊。
 變相的親職教育。
…
乙
類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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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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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訪個案與家訪人員建議表
導師教育訓練:不要毫無準備
 安全
 被家長牽著走
家訪的目的
 了解學生問題的原因。
 評估學生狀況,包括:
1.個人身心發展、學習態度、就學意願…
2.家庭經濟來源、家長教養能力、家庭居住環境、家人對學習
的態度、家人互動關係…
3.學校學業成就、同儕相處、師生關係、特殊事件…
4.社區交友、是否參與社區廟會出陣或幫派…
 思考可能解決困境或滿足需求的方法。
家訪四問
 Who-誰將可能為家訪對象?學生、手足、父母、
爺爺奶奶、其他主要照顧者、鄰居
 Where-地點是否安全?提高自我保護敏感度、
兩人同行、電話連絡(定位)
 When-時間是否合宜?家長白天都要上班,只有
晚上在家(公假課務自理)
 What-需要蒐集哪些訊息?學生個人、家庭關係、
學習狀況
如何完成一次圓滿的家訪
事前準備
 從書面資料、學校方面,儘可能了解學生及家
庭狀況。
 模擬家訪時可能會遇到的狀況及如何反應
 反思自己對於學生與其家庭的想法。
 相關公文、識別證的準備。
 評估人身安全議題。
如何完成一次圓滿的家訪
事中謹慎1
 觀察家訪地點及周邊環境。
 跟鄰居、鄰里長聊聊天。
 出示識別證並清楚地表達身分。
 確認談話的對象為誰?最好能與學生本人或主要照顧者
談話。
 盡量避免在談話對象面前記錄,也不要把訪查表或學
生資料表給對方看。
如何完成一次圓滿的家訪
事中謹慎2
 積極傾聽:引導談話對象說完他的故事。
 同理心理解:從談話對象的生活脈絡去理解他們做這
些事情(選擇)的原因。
 適時提供親職諮詢:協助家長看到其他可能的教養方
式。
 適時拉回現實:從現實面澄清學生天馬行空或太過簡
單的理想生活。
如何完成一次圓滿的家訪
事中謹慎3
 溫和表達來意:協助解決問題。
 堅定說明立場:「法規規定,大家都要接受國中小的義
務教育,不然就要受罰…」
強迫入學條例第 6 條 適齡國民之父母或監護人有督促子
女或受監護人入學之義務,並配合學校 實施家庭教育;收容
或受託監護適齡國民之機構或個人,亦同。
強迫入學條例第9條
其父母或監護人經 勸告後仍不送入
學者,應由學校報請鄉 (鎮、市、區) 強迫入學委員會予 以
書面警告,並限期入學。 經警告並限期入學,仍不遵行者,
由鄉 (鎮、市、區) 公所處一百元以下罰鍰,並限期入學;
如未遵限入學,得繼續處罰至入學為止。
如何完成一次圓滿的家訪
事後聯繫
 盡快完成家訪相關記錄
 評估學生問題的原因,與社福單位、教育單位、
警政單位、司法單位等討論協助辦法。
 安排社區志工或學校認輔志工持續關懷、追蹤。
 透過個案會議,互相交流經驗。
 意義:透過通報引入相關資源協助該生。
 系統管理:註冊組。
 中輟:連續3天未到校、開學3日未到校完成註
冊手續、轉學3日未到他校報到、新生未報到。
 長期缺課:不連續7天。
「凡應入學而未入學、已入學而中途輟學或長期
缺課之適齡國民,學校應報請鄉 (鎮、市、區)
強迫入學委員會派員作家庭訪問,勸告入學;…。
前項適齡國民,除有第十二條、第十三條所定情
形外,其父母或監護人經勸告後仍不送入學者,
應由學校報請鄉 (鎮、市、區) 強迫入學委員會
予
以書面警告,並限期入學。經警告並限期入學,
仍不遵行者,由鄉 (鎮、市、區) 公所處一百元
以下罰鍰,並限期入學;如未遵限入學,得繼續
處罰至入學為止。」
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發現學生有未經請假、不
明原因未到校上課達三日以上者,或轉學生未
向轉入學校報到者,列為中輟生,應立即填具
通報單通報直轄市、縣 (市) 政府,並報請鄉
(鎮、市、區) 強迫入學委員會執行強迫入學事
宜。
 前項未請假學生包括學期開學未到校註冊之學
生。
 「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所稱長期缺課,指全學
期累計達七日以上,未經請假而無故缺課者。」
強迫入學相關程序
1.時輟時復(連續3天)及長缺(不連續7天) ----- 同年段次數
累進(中輟第3次以上尚未復學得每日舉發)
第1次中輟 第2次中輟 第3次中輟 第4次以上中輟
第1次長缺 第2次長缺 第3次長缺 第4次以上長缺
勸止書
警告書
罰鍰書
罰鍰書…
2.長期中輟者(持續未到校)-----同年段天數累進
第1次中輟 7日未復學
勸止書
警告書
7日未復學
得每日舉發
罰鍰書
罰鍰書…
中輟系統通報:每學期達49節登錄一次。
(同步進行)
強入會通報:
1.每達49節通報一次。
2.年段中罰單持續累計。
 各校得自行規定復學相關程序。
 臺北縣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復學安置輔導
暨成績評量實施要點第四點:(略以)安置原則:
對申請復學之中輟學生,應以「零拒絕」、
「隨時接受申請」為原則 ,不得以銜接課程之
理由拒絕,並積極協助校該生辦理復學相關程
序。
請 假…
別輕易放掉手中的籌碼!
 (一)事假:學生有關個人及家庭事項,得請事假。
 (二)
病假:學生因病或意外傷害,必須在家休養或住
院治療者,得請病假。
 (三) 公假:凡經學校核派參加校內外各種勤務、活動、
比賽或訴訟者,得請公假。
 (四) 喪假: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外祖父母、繼
父母、兄弟姐妹之葬禮,得請喪假。
 (五)產假:含產前假、娩假、流產假、育嬰假,會同
輔導處依「學生懷孕事件輔導與處理要點」辦理請假
事宜。
 (一)請假三日內陳請導師審查後由生教組長核准。
 (二)請假三日以上至六日內由生教組轉請學務主任核准。
 (三)請假六日以上陳校長核准。
 (四)未經核准之請假單不予登記。
 學生請假應由家長或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
請,除病假、喪假或其他緊急事故得事後補假
外,應事先辦妥請假手續;保護性個案或其他
特殊個案得由主要照顧人代為提出申請。
其它注意事項
 各校應每日登錄學生出缺勤情形,並定期通知
家長。
 請務必追蹤特教生之出缺席情形,通報辦法與
一般生相同。
學務處的專業
 管教的策略與方法。
 班級經營的指導與督導。
探索體驗教育….(團隊建立)
FEELING
ORANGE
BLUE
DOING
REFLECTING
GREEN
GOLD
THINK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