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cript 如何完成一次圓滿的家訪
報告人:林中一輔導員 分機2670 校園的執法者:公平正義的維持。 正向管教學生行為。 家訪的掌握與管理。 開設多元社團。 見面三分情。 快速取得更多個案相關資訊。 變相的親職教育。 … 乙 類 高 關 懷 學 生 一 般 生 中 輟 生 被 霸 凌 拒 學 身 心 疾 病 高 風 險 家 庭 霸 凌 吸 毒 沉 迷 網 咖 憂 鬱 自 傷 保 護 性 個 案 參 與 八 家 將 幫 派 犯 罪 輔 導 主 任 、 輔 導 組 長 、 兼 輔 老 師 學 務 主 任 、 生 教 組 長 社 導 師 志 工 工 師 、 社 特 福 教 中 老 心 師 社 工 心 理 師 家 暴 中 心 社 工 中 輟 替 代 役 男 原 民 局 學 生 校 外 生 活 輔 導 委 員 會 強 迫 入 學 委 員 會 、 鄰 里 長 警 察 、 少 年 隊 衛 生 局 、 衛 生 所 、 護 士 家訪個案與家訪人員建議表 導師教育訓練:不要毫無準備 安全 被家長牽著走 家訪的目的 了解學生問題的原因。 評估學生狀況,包括: 1.個人身心發展、學習態度、就學意願… 2.家庭經濟來源、家長教養能力、家庭居住環境、家人對學習 的態度、家人互動關係… 3.學校學業成就、同儕相處、師生關係、特殊事件… 4.社區交友、是否參與社區廟會出陣或幫派… 思考可能解決困境或滿足需求的方法。 家訪四問 Who-誰將可能為家訪對象?學生、手足、父母、 爺爺奶奶、其他主要照顧者、鄰居 Where-地點是否安全?提高自我保護敏感度、 兩人同行、電話連絡(定位) When-時間是否合宜?家長白天都要上班,只有 晚上在家(公假課務自理) What-需要蒐集哪些訊息?學生個人、家庭關係、 學習狀況 如何完成一次圓滿的家訪 事前準備 從書面資料、學校方面,儘可能了解學生及家 庭狀況。 模擬家訪時可能會遇到的狀況及如何反應 反思自己對於學生與其家庭的想法。 相關公文、識別證的準備。 評估人身安全議題。 如何完成一次圓滿的家訪 事中謹慎1 觀察家訪地點及周邊環境。 跟鄰居、鄰里長聊聊天。 出示識別證並清楚地表達身分。 確認談話的對象為誰?最好能與學生本人或主要照顧者 談話。 盡量避免在談話對象面前記錄,也不要把訪查表或學 生資料表給對方看。 如何完成一次圓滿的家訪 事中謹慎2 積極傾聽:引導談話對象說完他的故事。 同理心理解:從談話對象的生活脈絡去理解他們做這 些事情(選擇)的原因。 適時提供親職諮詢:協助家長看到其他可能的教養方 式。 適時拉回現實:從現實面澄清學生天馬行空或太過簡 單的理想生活。 如何完成一次圓滿的家訪 事中謹慎3 溫和表達來意:協助解決問題。 堅定說明立場:「法規規定,大家都要接受國中小的義 務教育,不然就要受罰…」 強迫入學條例第 6 條 適齡國民之父母或監護人有督促子 女或受監護人入學之義務,並配合學校 實施家庭教育;收容 或受託監護適齡國民之機構或個人,亦同。 強迫入學條例第9條 其父母或監護人經 勸告後仍不送入 學者,應由學校報請鄉 (鎮、市、區) 強迫入學委員會予 以 書面警告,並限期入學。 經警告並限期入學,仍不遵行者, 由鄉 (鎮、市、區) 公所處一百元以下罰鍰,並限期入學; 如未遵限入學,得繼續處罰至入學為止。 如何完成一次圓滿的家訪 事後聯繫 盡快完成家訪相關記錄 評估學生問題的原因,與社福單位、教育單位、 警政單位、司法單位等討論協助辦法。 安排社區志工或學校認輔志工持續關懷、追蹤。 透過個案會議,互相交流經驗。 意義:透過通報引入相關資源協助該生。 系統管理:註冊組。 中輟:連續3天未到校、開學3日未到校完成註 冊手續、轉學3日未到他校報到、新生未報到。 長期缺課:不連續7天。 「凡應入學而未入學、已入學而中途輟學或長期 缺課之適齡國民,學校應報請鄉 (鎮、市、區) 強迫入學委員會派員作家庭訪問,勸告入學;…。 前項適齡國民,除有第十二條、第十三條所定情 形外,其父母或監護人經勸告後仍不送入學者, 應由學校報請鄉 (鎮、市、區) 強迫入學委員會 予 以書面警告,並限期入學。經警告並限期入學, 仍不遵行者,由鄉 (鎮、市、區) 公所處一百元 以下罰鍰,並限期入學;如未遵限入學,得繼續 處罰至入學為止。」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發現學生有未經請假、不 明原因未到校上課達三日以上者,或轉學生未 向轉入學校報到者,列為中輟生,應立即填具 通報單通報直轄市、縣 (市) 政府,並報請鄉 (鎮、市、區) 強迫入學委員會執行強迫入學事 宜。 前項未請假學生包括學期開學未到校註冊之學 生。 「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所稱長期缺課,指全學 期累計達七日以上,未經請假而無故缺課者。」 強迫入學相關程序 1.時輟時復(連續3天)及長缺(不連續7天) ----- 同年段次數 累進(中輟第3次以上尚未復學得每日舉發) 第1次中輟 第2次中輟 第3次中輟 第4次以上中輟 第1次長缺 第2次長缺 第3次長缺 第4次以上長缺 勸止書 警告書 罰鍰書 罰鍰書… 2.長期中輟者(持續未到校)-----同年段天數累進 第1次中輟 7日未復學 勸止書 警告書 7日未復學 得每日舉發 罰鍰書 罰鍰書… 中輟系統通報:每學期達49節登錄一次。 (同步進行) 強入會通報: 1.每達49節通報一次。 2.年段中罰單持續累計。 各校得自行規定復學相關程序。 臺北縣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復學安置輔導 暨成績評量實施要點第四點:(略以)安置原則: 對申請復學之中輟學生,應以「零拒絕」、 「隨時接受申請」為原則 ,不得以銜接課程之 理由拒絕,並積極協助校該生辦理復學相關程 序。 請 假… 別輕易放掉手中的籌碼! (一)事假:學生有關個人及家庭事項,得請事假。 (二) 病假:學生因病或意外傷害,必須在家休養或住 院治療者,得請病假。 (三) 公假:凡經學校核派參加校內外各種勤務、活動、 比賽或訴訟者,得請公假。 (四) 喪假: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外祖父母、繼 父母、兄弟姐妹之葬禮,得請喪假。 (五)產假:含產前假、娩假、流產假、育嬰假,會同 輔導處依「學生懷孕事件輔導與處理要點」辦理請假 事宜。 (一)請假三日內陳請導師審查後由生教組長核准。 (二)請假三日以上至六日內由生教組轉請學務主任核准。 (三)請假六日以上陳校長核准。 (四)未經核准之請假單不予登記。 學生請假應由家長或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 請,除病假、喪假或其他緊急事故得事後補假 外,應事先辦妥請假手續;保護性個案或其他 特殊個案得由主要照顧人代為提出申請。 其它注意事項 各校應每日登錄學生出缺勤情形,並定期通知 家長。 請務必追蹤特教生之出缺席情形,通報辦法與 一般生相同。 學務處的專業 管教的策略與方法。 班級經營的指導與督導。 探索體驗教育….(團隊建立) FEELING ORANGE BLUE DOING REFLECTING GREEN GOLD THINK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