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實習輔導流程 - 國立政治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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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一百學年度
實習行前說明會
(教育實習輔導流程)
一年制 100/7~101/6
半年制 100/8~101/1
國立政治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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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教師檢定考試通過率
教育部公告全國及格率為58.91%
學校
通過率
清華大學
100%
政大教育系
96.8%
臺灣大學
96.0%
政大師培中心
93.9%
交通大學
86.5%
中央大學
82.5%
暨南大學
80.0%
成功大學
79.4%
中正大學
77.6%
彰師大
72.8%
100
80
60
40
20
0
師培生
教育系
教研中心
總計
應考人數
49
31
4
84
考取人數
46
30
2
78
93. 9
96. 8
50. 0
92. 9
錄取比率( %)
資料來源:各大學師資培育中心網頁
2
教育實習 1/3
一、法規
一年制: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
資格檢定教育實習辦法。
半年制:師資培育法及師資培育法施行細
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
教師資格檢定辦法。
二、實習期間
一年制:100/7/1~101/6/30。
半年制:100/8/1~10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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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實習 2/3
三、一年制實習津貼:每月8000元(上下學期均需扣除
保險費約197元,以99學年度為
例)
四、半年制學分費:依師資培育法規定應繳4學分費。
五、實習流程
一年制:報到→實習(返校座談約8次,下學期配合
本中心辦理教學實務實習工作坊另行規
劃)→複檢→核發合格教師證。
半年制:報到→實習(返校座談4次)→領取修畢師
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報考教師資格檢定考
試→合格→核發合格教師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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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實習 3/3
六、實習資格-需實習資格檢定通過始確定具實習資格
教育實習自7月(一年制)或8月(半年制)開始,提出教育實習申請
報名並依程序取得實習學校同意書僅為教育實習必辦理之作業流
程,未涉及實習資格檢核,並不能確定符合實習資格,須經實習
資格檢定通過並取得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教育學程證明書及教
育實習證(半年制)或實習教師證(一年制),始確定具有實習
資格。故請同學務必確認能於學期結束前修畢學分,取得畢業證
書並通過實習資格檢定,始確定具備實習資格,否則該實習無
效。
有關實習資格檢定、專門科目、教育專業科目認證等事項請同學
留意所屬系所之相關課程資訊(教育系同學請洽系辦,師培生請
洽師培中心課程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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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前
•清楚瞭解各校報到時間,攜帶實習報到表(可至
本中心實習組網頁下載或見實習手冊附表)至實
習學校報到,填妥請學校鈐蓋大印後繳回。
•報到時間、其他需攜文件請參考實習教師(生)
手冊及本中心網頁公告。
•研讀實習相關法規,認知個人權利義務。
•所有實習老師皆加入政大學生平安保險
•(健保由個人自行依法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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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中 1/5
•各項實習比例分配如下
教學實習 40%
導師實習 30%
行政實習 20%
研習活動 10%
•一年制於7/15、半年制於8/15前寄回
教育實習報到表(需鈐蓋學校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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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中 2/5
實習教師(生)全體注意事項
.於9/19第一次返校座談應完成之事項或繳交:
.實習計畫上傳:須經實習學校教務主任及輔導教師評
閱後上傳師培中心網頁之實習報告專
區,並繳交授權書。
.1吋脫帽照片:(※半年制僅認證一科者不須繳交)
半年制中學組認證兩科者(例如:具備國中英文科及
高中英文科專門科目證書者)須繳交1吋脫帽照片3張
。(3張須相同,照片背面請填寫組別、科目、姓名)
一年制請繳交1吋脫帽照片3張,如為中學組認證兩科
者請繳交1吋脫帽照片6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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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中 2/5
•於10/17第二次返校座談繳交:
.專業課程證明書(全體實習教師生須檢附)
.專門科目證明書(小學組不須檢附)
.實習教師證(一年制實習教師檢附)
.大學畢業證書影本
• 以上三證之領取:
(師培學生向師資培育中心課程組領取
(教育學系學生向教育系王先生領取
分機66000)
分機6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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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中 3/5
• 於12/19第四次返校座談應完成之事項或繳交:
.實習總報告上傳:經實習學校教務主任及輔導教師評
閱後上傳師培中心網頁之實習報告
專區。
.光碟兩片:光碟1存放實習計畫及實習總報告;光碟2
存放教學觀摩影片檔及教案資料,並於光
碟上設計實習學校輔導教師、教務主任簽
章之欄位(詳如實習手冊)。
• 一年制於下學期繳交,繳交時間配合返校座談時間,
另行通知。
• 實習總報告無特定格式,請依指導教授規定製作,指
導教授若無特別規定,可至本中心實習組參閱學長姐
的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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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校座談時間表
•時間:12:00~16:00
12:00~13:30 各分組教室(與指導教
授座談)
13:30~14:00 報到
14:00~16:00 專題演講
100/09/19 100/10/17 100/11/21 100/12/19
•地點:行政大樓七樓第一會議室及各分組教室
(9/19以前上網公布和e-mail通知)
※一年制下學期返校座談,配合本中心分科教學實務
實習工作坊,另行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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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事宜 1/2
.若因故不能參加返校座談,請於座談會前三天敘明
理由(除病假),分別向師培中心及實習指導教授
以電話、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請假,請假單格式詳
見「教育實習手冊」附錄。
.請假單也可上本中心網站的「表格下載」處下載,
填妥傳真至本中心。(傳真號碼:02-29387000)
.缺席一次扣實習總成績三分(根據師培中心業務會
議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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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事宜 2/2
• 依國立政治大學實習成績評量與請假規定(於國立政治大學師資培
育中心九十三年度第六次業務會議決議通過)。
• 一年制實習教師請假依各實習學校相關規定辦理。
• 實習生半年實習期間請假日數如下:
*事假:3個上班日
*病假:7個上班日
(連續三日以上之病假應檢附醫生證明)
*婚假:10個上班日
*產假:35個上班日
*喪假:比照正式教師,依不同情形給假
• 全勤者,其綜合表現評量成績酌予加分
• 請假日數逾10個上班日者,實習成績不得超過80分
• 請假日數逾20個上班日者,實習成績不得超過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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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事
• 各實習學校如有任何教育實習會議需實
習指導教授出席者,請實習生親自儘早
通知指導教授。
• 本校如有實習生中途因故停止實習,請
至本中心網站下載終止實習報告表,填
妥後經實習學校核章,並經本校指導教
授同意核章後正本交回,並請自行書寫
道歉函向實習學校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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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後
一年制:
.100年6月至101年7月實習成績及格者辦理複檢,複檢通過核發
合格教師證書。
半年制:
.參加每年約3、4月舉行,每年一次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
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
.考試科目詳見實習手冊。
.101年教師資格檢定考試日期教育部預訂於101/3/18(星期日,全
天)舉行。
.役男師資生可依「替代役役男請假規則」或「常備兵補充兵服
役規則」等規定辦理請假。
教檢相關資訊請參考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專屬網站:
http://tft.tct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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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習相關業務負責單位:師資培育中心─實習輔導組
• 聯絡電話:02-2939-3091#60015 承辦人:林靜瑛 小姐
• 師資培育中心實習組網頁:
http://www.pw2k.nccu.edu.tw/index.php
• 實習組提醒事項:
本中心實習相關事項或教檢、教甄訊息通常透過電子郵
件發送通知或公告於本中心實習組網頁佈告欄,故請確
認您填報給本中心之e-mail信箱、手機號碼是否可以收
到訊息,並養成收取電子郵件並上本中心網頁瀏覽之習
慣,以免遺漏重要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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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訊息相關網站
•1111教職網
http://teacher.1111.com.tw/
•台灣師範大學就業大師
http://tecs.ntnu.edu.tw/ntnucareers/
•全國教師會選聘服務網
http://www.nta.org.tw/ex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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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組餐敘會議室
(12:50~13:40)
組別
指導教授
會議室
一
中文系 楊明璋
二
中文系 涂艷秋
三
中文系 陳伯适
四
英文系 李美麟
五
英文系 黃怡萍
七
應數系 蔡炎龍
八
歷史系 金仕起
九
國發所 彭立忠
十
師培中心 施淑慎
十三
教育系 林顯達
十二
教育系 王素芸
行政大樓八樓 教發中心
六
英文系 招靜琪
(請假)
十一
教育系 洪煌堯
(請假)
講臺
行政大樓七樓 第2會議室
行政大樓七樓 第5會議室
第八組
金仕起
教授
行政大樓七樓第1會議室
分組餐敘區位圖
第九組
彭立中
教授
行政大樓七樓 第1會議室
第十組
施淑慎教授
第十三組
林顯達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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