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上市(TDR)

Download Report

Transcript 第二上市(TDR)

100年度第1次證券承銷商業務宣導會課程(二)
第二上市(TDR)
應行注意事項及審核重點
臺灣證券交易所
上市二部
2011年3月30日
1
【聲明】
1. 本簡報之意見不全然代表臺灣證券交易所之立場
2. 本簡報已盡力提供準確可靠之資訊,若有錯誤,以原公
告為準,如因任何資料不正確或疏漏所衍生之損害或損
失,臺灣證券交易所不負法律責任
3. 本簡報內容與臺灣證券交易所及主管機關公布條文有異
者,以公布條文為準
4. 本簡報僅供參考,臺灣證券交易所審查不以本簡報內容
為限
2
課程大綱
壹、第二上市(TDR)概述
貳、第二上市審查重點簡介
參、第二上市審查實務
肆、問題與討論
3
壹、第二上市(TDR)概述
4
第二上市--上市條件與規定
公司規模
一般事業
科技事業
上市股數
二千萬個單位以上或市值 二千萬個單位以上或市值達
或市值
達新台幣三億元以上者。 新台幣三億元以上者。但不
但不得逾其已發行股份總 得逾其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
數之百分之五十。
股東權益
分之五十。
申請上市時,其經會計師 申請上市時,經會計師查核
查核簽證之最近期財務報 簽證之最近期財務報告所顯
告所顯示之股東權益折合 示之股東權益折合新台幣三
新台幣六億元以上者。
億元以上者。
5
第二上市--上市條件與規定
獲利能力
一般事業
科技事業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無累積虧損,並
1.經經濟部工業局或本公司委託之專業
符合下列標準之一:
機構出具其係屬科技事業暨其產品或技
1.稅前純益占年度決算之股東權益
術開發成功且具有市場性之明確意見書。
比率,最近一年度達6%以上者。
2.經證券承銷商書面推薦者。
2.稅前純益占年度決算之股東權益
3.申請上市時,股東權益 不低於股本加
比率,最近二年度均達3%以上,或 計資本公積總額之三分之二,並需證明
平均達3%以上,且最近一年度之獲 有足供上市掛牌後十二個月之營運資金,
利能力較前一年度為佳者。
且其中半數以上來自主要營業活動。
3.稅前純益最近二年度均達新台幣
二億五千萬元以上者。
6
第二上市--上市條件與規定
 外國發行人依據註冊地國法律發行之股票或表
彰其股票之有價證券,已在經主管機關核定之
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市場之一主板上市者。
 台灣存託憑證所表彰之股票,於台灣存託憑證
上市契約核准前三個月未有股價變化異常之情
事。
 最近一年內,存託機構未有因資訊申報錯誤受
本公司處置,且情節重 大之情事。
 得任意採老股或新股發行,但不得逾其已發行
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五十。
7
主管機關核定得發行第二上市之16家交易所
名稱
名稱
名稱
名稱
1
紐約泛歐交
易所集團
5
德國交易所
集團
9
東京證券交
易所
13 泰國證券交
易所
2
美國證券交
易所
6
義大利證券
交易所
10 大阪證券交
易所
14 南非約翰尼
斯堡證券交
易所
3
那斯達克證
券市場
7
多倫多交易
所集團
11 新加坡交易
所
15 香港交易所
4
倫敦證券交
易所
8
澳洲證券交
易所
12 馬來西亞交
易所
16 韓國交易所
8
第二上市—其他
 TDR持有人得向存託機構申請兌回現股或委託存
託機構在上市掛牌地賣出。但現股持有人不得申
請以現股轉換為TDR在台賣出。
 存託機構得在原兌回額度內再發行或因增資申請
增發TDR。
 承銷價是由存託機構與承銷商協商訂定,並依市
場接受之價格區間對外公開銷售,併採過額配售
機制。
 TDR已有國外上市價格可資參考,故不實施首五
日無漲跌幅限制。
9
第二上市--申請流程(一)
TDR發行流程
存託
契約
海外上市台商
海外
上市股票
海外
保管機構
保管
契約
台灣
存託機構
TDR
台灣
海外
證券交易所
上市股份
台灣
承銷
投資人買賣TDR流程
主辦承銷商
契約
國內證券
商
承銷
業務
集中交易市場
國內證券
商
 一交易單位為1,000單位
資料來源: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大陸台商
回台上市規劃與建議」簡報
 1 TDR可兌之外國原股股數,由發行公司於發行時決定
 每日升降幅度 7%
10
第二上市--申請流程(二)
董事會通過TDR發行案,
依香港主板規定公告,
(以目前於HK掛牌之上市公司為例)
並通知香港聯交所(註)
申請前準備階段
申請階段
(1~2個月)
就最近3年度會計原則差異,
TDR掛牌
(約2個月)
與其對財報之影響表示意見
台灣會計師
取得相關單位核准及同意:
簽訂存託契約
台灣存託機構
所在地保管機構
簽訂保管契約
簽訂承銷契約
中央銀行【同意函】
證券交易所【符合上市條件】
金管會證期局【核准發行】
台灣證券承銷商
法律意見書及檢查表
律師
資料來源: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大陸台商回台上市規劃與建議」簡報
11
第二上市--申請流程(三)
填具上市申
辦理募集發行
請書
三個月
(得延長三個月)
10
TWSE書面
審查
個
營
業
日 TWSE將上市契
約報請主管機關
核准
央行審查
(平行審查)
央行出具同
12
個
營
業
日
檢送股權分散表洽
3日內
訂上市日期
意函
來函申請掛牌上市
主管機關核備
7個營業日內
上市買賣3日前
上市掛牌日及舉辦
掛牌典禮
12
承銷商對「券商公會外國發行人募發評估報告應行記載事
項要點」之建議
 基於上市地國公開資訊規定及不影響上市地國股價原則,建議第
二上市資訊之揭露以上市地國規定為原則
 基於外國發行人募發公開說明書撰寫規定,財務業務等資訊以上
市地國法令為主
 基於公開揭露非屬上市地國規定之資訊,可能引發風險及徒增成
本,恐降低發行意願,建議以非公開揭露為原則
 本國及外國發行人評估報告公開揭露方式不一,建議應比照本國
發行人之公開揭露方式
修正第二上市公開說明書以評估總結意見取代評估報告
13
TDR推動重要提醒
慎選案件
創造多贏
TDR IPO
事前準備
審查、承銷
Scheduling
•注意兼顧公司、股東、投資人權益
•上市條件符合情形與本次發行規劃(股份
來源、發行規模、資金用途…)
•市場接受度與比價:兩地大盤與同產業
Pricing :P/E Ratio/ROE
•原上市地主管機關與交易所規定與限制
•其他中介機構之遴選、委任
•相關主管機關之各項補正
•各項契約及上市申請書件撰擬
•央行、TWSE 、SFB
•承銷與掛牌
•後市表現追蹤
14
•再次發行
TDR近期重要研議事項
承銷
•承銷價格之合理性
原股與TDR
價格
•核准上市契約後原股股價異常達一
定標準,暫緩承銷
資訊揭露
•原股上市地與台灣TDR資訊同步揭
露及文件同步提交與違規處罰
其他議題
•主動申請TDR終止上市者,公司
及董事負收購義務
•股利政策明確性與合理性應納入
15
承銷商評估查核及交易所檢查事項
貳、第二上市審查重點簡介
16
第二上市審查重點-合理盡職審查之要求
行業
特性
產業狀
況及營
運風險
• 進貨集中風險
財務
狀況
承銷風險
營業概況
所屬國
營運風
險
• 銷貨與應收帳款管理
營運
概況
視個案
調整
股東
權益
保障
重大
期後
事項
集團企
業及母
子公司
公司治
理
不宜上
市
• 轉投資與關係人交易
• 重大資產交易與重大
承諾
• 接單、研發、生產、
銷售
• 資金貸與
• 近期增資募集對象及
價格訂定合理性
17
第二上市書面文件審查重點
• 「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26條、第27條及第
27-1條規定
•法律事項檢查表
•臺灣存託憑證發行計畫檢查表、存託契約檢查表、
保管契約或其他文件檢查表、公開說明書檢查表、
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檢查表等
• 最近3 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報(即2本3年
度) ;審查期間跨8月者應加送經會計師查核(或核
閱)之上半年度財務報告,前期數字可為自結數
•承銷商編製之評估工作底稿及複核會計師之相關
工作底稿應於送件時一併檢送備供審閱
18
第二上市-上市前準備(一)
■原上市地監理機關:

預先瞭解上市所在地證券交易市場對至其他交易所
第二上市相關規定及限制。例如:是否須事先洽主
管機關申請核准,抑或須符合特定規定。

需向上市之證券交易市場申請有價證券上市之證明
書,並瞭解應準備之相關書件。例如:香港交易所
對增發新股之TDR要求檢送含英文姓名與地址之認股
人清冊及收足股款證明。
■仲介機構:

洽承銷商、會計師等專業機構,評估上市條件、財
務、業務及可能面臨問題,並就上市時程預為規劃

委託存託機構辦理原上市股票存託及股票保管事宜
19
第二上市-上市前準備(二)
 洽專業機構協助備妥申請文件〈需附中文本〉
–委請會計師就中華民國與所屬國所適用會計原則之差
異及其對財務報表之影響表示意見。
–撰寫存託憑證發行計畫及公開說明書。
–與存託機構簽訂存託契約,請其提供得辦理臺灣存託
憑證業務之證明文件。
–委請中華民國律師就存託契約、保管契約及公開說明
書記載事項簽註意見。
–委請承銷商評估及撰寫評估總結意見。
 向投審會補申報赴大陸投資注意事項
– 申請表單上註明「為回台上市」
●資格限制:大陸地區設立登記者,尚不得來臺第二上市。
20
参、第二上市(TDR)審查實務
21
TDR審查關注議題
議題
集團企
業或母
子公司
形態
重點內容摘要
•與集團企業分工模式
•與集團或母子公司間有無相互競爭情形
•與集團或母子公司間財務業務獨立性
•簽有重大限制條款之進、銷貨契約或影響
股東權益之協議
•與集團或母子公司間交易條件與其他進銷
貨對象無重大差異
→TDR是否將對集團已上市公司產生排擠效
應,送件前應審慎考量。
22
TDR審查關注議題
議題
經濟景
氣與大
環境
營運
重點內容摘要
•受金融風暴或全球重大事件(如原物料價格波動)
影響評估
•近年營運績效,是否符合景氣榮枯與產業趨勢
•主要營運地產業發展政策影響
•主要營運據點是否取得合法土地及建物使用許可
或營業執照暨其對營運之影響
•正式員工與臨時聘任員工比重與對營運之影響
•營運地勞工與社福政策對營運之影響
•進銷貨、生產集中於特定國家或地區之風險
•重大資本支出與效益評估
•獲利來源之營運模式
23
TDR審查關注議題
議題
重點內容摘要
認股權 •已發行或預計發行之認股權、員工認股權
或其他以股份為給付基礎之有價證券,所占
已發行股份總數比重及對股東權益稀釋程度
•認股價格與本次TDR發行價格差異之合理性
•認股權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一般公認會計原
則、是否業公開揭露
訴訟與 • 涉及營運面之進、銷貨訴訟、產品或服務
法規遵 賠償、勞資爭議、稅務案件、借貸違約、
專利糾紛或當地營運法律遵循、環污情形
循
24
TDR審查關注議題
議題
重點內容摘要
陸資股東 • 主要股東背景(私募基金、創投、信託、投資
公司、策略性股東)、陸資股東是否逾30%
• 董事會成員背景,陸資是否具控制力
• 股份信託有無供大陸員工或股東認股用途
大陸投資 • 台藉股東投資大陸是否依規申報或補正
重大購併 •購併決策過程與交易條件合理性(有無重大資
或股權投 產減損、再出售損失)、程序合法性,是否依
資
規資訊揭露
•購併或投資案件必要性暨效益
•近期重大股權交易異常(對象、價格、有無附
買回條件)
25
TDR審查關注議題
議題
重點內容摘要
重大契 •重要廠房搬遷承諾或業務讓與契約對營運
約、或 之影響或違約風險
有事項 •大陸主要營運地五險一金是否依規辦理之
評估及影響數;相關補救措施-負責人或大
股東聲明承諾、財報表達(依重大性專業判
斷) 、儘量應取具當地政府合規證明
公司治 •獨立董事是否具獨立性
理-董 •獨立董事辭任原因
•平衡股利政策-股利政策之明確性及合理性
事會
26
TDR審查關注議題
議題
內容摘要
•老股股份來源之股東身份、背景
•本次發行上開參與股東與TDR發行公司費用
分攤與權利義務
•籌資規模、資金用途(含老股)、對我國廠商
及產業影響
存託與保 •TDR股東登記、轉換作業是否便利、可行
管契約
•TDR股東權行使是否與原股相當
提供文 •營運地、註冊地及原股上市地律師意見影本
•營運地、註冊地之設立證明文件
件
•各契約與專家意見中英文版本內容有無差異
股份來
源及籌
募資金
27
TDR審查關注議題
議題
內容摘要
確認發行 ●老股發行者:
計畫之可
送件時應檢送該等股份送存保管銀行之
行性
證明文件,外國發行人、參與發行之股東及
證券承銷商並應出具該送存股票專供作為參
與發行臺灣存託憑證之表彰有價證券,且承
諾於申請上市至掛牌交易期間不予賣出、質
押及其他轉讓行為之聲明書。
●參與發行臺灣存託憑證之外國發行人應承
諾倘作為臺灣存託憑證發行標的之股份有無
法參與發行之情事者,該存託憑證申請案自
動撤回,如未經撤回者,本公司得不予同意
28
上市或撤銷上市契約。
TDR審查關注議題
議題
內容摘要
TDR發 •原股股價變化分析,暨其個股複委託交易
行價格 •TDR預計發行價格與原股差異,訂價合理性評
合理性 估,並應於公開說明書揭露
•TDR訂價考量每股面額10元之投資人評價習慣
經營與 •EPS是否因面額不同致與同業不具比較性
獲利優 •以稅前純益占股本或股東權益分析:自比、
勢分析 趨勢比、互比、與同業比
•營業毛利與同業比較是否無重大異常。
•採樣同業選擇緣由與合理性
•公司市場地位及競爭利基
29
TDR審查關注議題
議題
財務報
表分析
建議內容摘要
•重大科目變化分析
•應收帳款周轉率大幅變化,與同業顯不相當
•存貨周轉率大幅變化,與同業趨勢顯不相當
•存貨評價合理性、資產重估增值合理性
•財務比率分析-財務結構(負債比過高)、經營能力、
償債能力等
財務報告 •更換會計師理由
•重簽財報之緣由與影響
•採歷年制或非歷年制暨一貫採用情形。
•會計原則與臺灣GAAP重大差異分析及調整內容之
合理性
•會計師複核報告決定調整或重分類之重大性標準
30
TDR審查關注議題
議題
內容摘要
資訊揭 •發行人對原交易所上市承諾與遵循情形
露與監 •近期重大訊息內容有無重大異常
•近期重點查核事項與查核結果
理
•近期是否曾受處置,原因與影響
•多邊掛牌者,在各市場發行與受監理情形
對本次 •原股上市地證券主管機關及交易所意見
TDR發 •原股上市地對現金增資或老股發行之准駁
程序
行
31
紅籌股增加審酌事項
內容摘要
• 股東持股情形與股權結構:
除依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6條規定,投資人
為大陸軍方投資或為軍事目的者,不得來臺投資,如其
股東有適法性疑慮者,不得來臺上市(櫃)外,並將審視
中國內地實體之持股比例,是否為大股東,有無身分特
殊性等。
• 營業情形與風險:
營運據點是否分散,加強針對營業據點或進、銷貨區域過
度集中於大陸地區者,審慎評估可能之營運風險。
針對陸資持股比重較高之公司,加強注意其公司治理情形
及對營運風險之影響。
32
紅籌股增加審酌事項
內容摘要
• 發行TDR表彰股票來源:
加強就本次發行TDR所表彰股票來源為何、如以老股
募資者原持有人為何及對股權結構之影響等事項加
以評估
• 募資計畫:
加強就籌資規模相對於我國資本市場是否屬大型募資
案、籌資計畫之可行性、必要性及合理性、所募資
金主要用途、於我國籌資之原由、對我國廠商及產
業之影響等事項評估
33
肆、問題與討論
34
TDR問題說明
A公司案例審查重點
申請上市前可轉換公司債提前償還造成鉅額損失
•提前償還之緣由及對財務報表影響之評估
大陸子公司因下列情事遭當地主管機關罰款
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即搭建鋼結構建築物
 未辦理環評及環保設施竣工驗收手續便投入生產
• 對營運影響之評估,並洽請律師出具意見
董事長未經投審會許可進行大陸投資而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是否補申報暨繳納罰款,對財務業務影響之評估
申請第二上市時之資金貸與、背書保證及資金用途等資料之填寫方式 ?
•不宜用合併觀點填報;仍需揭露對個別公司(包括集團內公司)資金貸
與及背書保證金額、個別子公司實際資金用途,惟得依個案予以審酌
35
TDR問題說明
B公司案例審查重點
最大客戶銷貨集中高達三成
•客戶背景、交易內容及與集團往來之說明
董事墊付股東股份認購款及特定公司償付臺籍員工薪資
•股東及特定公司背景、交易緣由及交易內容之說明
關係人交易及轉投資
•關係人交易之合理性、授信政策、收款條件及轉投資之
定位、資產配置、交易模式、獲利結轉的說明
大陸勞動合同法、人民幣升值及取消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該等情事對公司營運影響之評估
36
TDR問題說明
C公司案例審查重點
員工認股權及股東認股權占已發行股本兩成以上且折價高達37.5%
•雖於三年後始執行,恐仍折損本次認購臺灣存託憑證者之權益
廠房及倉庫之土地有三處未取得建築許可
因採購合約而衍生之民事法院案件
•對生產營運及財務業務影響之評估,並洽請律師出具意見
勞動規則、勞動契約與當地現行勞工保護法不符
•法律爭議風險之評估,並洽請律師出具意見
購併一家虧損同業
•購併案預期效益待觀察、無控制力董事具黃金表決權之合理性
37
TDR問題說明
D公司案例審查重點
該公司與主要股東均從事相同業務,惟已簽訂不競爭契約
•該公司與主要股東之主要業務有無相互競爭之評估,並說明
前開契約內容
子公司因廢水排放問題而遭當地環保主管機關罰款,已繳納罰款
•環境污染事件始末說明及對財務業務影響之評估,並洽請律
師出具意見;承銷商評估意見與律師意見存在不一致之情形
中國籍股東總裁兼執行董事持股比率逼近三成
•請依投審會認定結果,具體說明是否具實質控制力並提供佐
證資料
子公司使用集體建設用地不符合中國大陸法規
•對公司營運及財務業務影響之評估,並洽請律師出具意見
38
TDR問題說明
E公司案例審查重點
該公司遭歐洲同業質疑其產品設計相似之指控
•對營運及財務業務影響之評估並洽請律師出具意見
該公司經董事會及股東會通過授予員工購股權
•員工認股權之發行條件及限制條款對本次TDR認購者權益影
響之評估
該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公司因股價大幅上升而造成所發行之轉換權評價損失對公
司損益造成重大影響之合理性評估
39
TDR問題說明
F公司案例審查重點
兩家重要轉投資(資產佔八成以上)均虧損,合併報表卻仍為獲利
•移轉定價風險之評估
相關獲利比率及周轉率等財務比率均呈下降趨勢
•財務比率下降原因、面對產業競爭因應對策暨競爭利基說明
從事登記經營範圍以外之業務,違反當地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對生產營運及財務業務影響之評估,並洽請律師出具意見
三位執行董事未經投審會許可進行大陸投資違反「兩岸人民關係
條例」
•是否補申報暨繳納罰款,對財務業務影響之評估
40
TDR問題說明
G公司案例審查重點
涉及解除勞動合同致衍生相關賠償、工資及確認勞動關係等事項
•勞動仲裁及訴訟案件對財務業務及營運影響之評估,並洽請
律師出具意見
台籍股東未經投審會許可進行大陸投資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是否補申報暨繳納罰款,對財務業務影響之評估
該公司通過購股權計畫
•認股權發行條件及限制條款對本次TDR認購者權益影響評估41
TDR問題說明
H公司案例審查重點
合併損益表之營收主係來自於未實現之公平價值變動利益
•洽會計師說明是否符合我國會計準則或國際會計準則規定
與特定人簽訂借款及認購權證契約,發行附可分離之認購權證
•洽請說明交易始末及價格合理性、交易對象背景及對本次TDR
認購者權益影響
與上開特定公司協議可指派董事至該公司或其子公司之董事會
•洽請說明此協議之適法性,並洽請律師出具意見
42
簡報完畢 敬請指教
Q & A
上市二部 陳長惠副組長
聯絡電話:02-81013610
E-mail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