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親密關係暴力危險評估表使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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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密關係暴力請續填危險評估表( TIPVDA )
台灣親密關係暴力危險評估表使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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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對象:只要是親密關係暴力事件(含婚姻中、
離婚、同居、前同居關係者)來報案、就醫或尋求
協助,不論被害人是女性或男性均適用此量表。
本表由服務者詢問被害人填寫。
請您說明這是服務過程之評估事項,目的是要讓服
務者更瞭解當事人的危險狀況,資料僅作為防治網
絡工作之用。經說明後,如被害人拒填,請於通報
表上註明。
非線上通報時,請將「TDA量表」立即連同「家庭暴
力通報表」一倂傳真至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
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傳真電話:07-3356203。
TIPVDA內容說明
(一)第一部份包含15個題項,請確認每題是否皆有勾選;
每題答「有」核計1分,答「沒有」不計分,達8分以上
者即屬高度危險
 第一題、他曾對你有無法呼吸之暴力行為(如:勒/掐脖
子、悶臉部、按頭入水):了解加害人是否曾運用各種
方式試圖讓被害人窒息甚至死亡。如果有發生過,可接
續問什麼方法?在上面圈起來或補充填上去。
 第二題、他對小孩有身體暴力行為:本題瞭解加害人是
否有身體虐待兒童少年的情況
 第三題、你懷孕的時候他曾經動手毆打過你:懷孕狀態
不限定是加害人的小孩。未懷孕或不曾懷孕者請勾選不
適用。
 第四題、他會拿刀或槍、或是其他武器、危險物品威脅
恐嚇你:威脅恐嚇的程度,令受害者心生畏懼和不安。
TIPVDA內容說明(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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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題、他曾揚言或威脅要殺掉你:可以請被害人接續
說明加害人如何威脅要殺害他/她?並註記。
第六題、他有無說過像:「要分手、要離婚、或要聲請
保護令…就一起死」或是「要死就一起死」等話:本題
著重加害人的言語恐嚇威脅,令受害者心生畏懼和不安。
第七題、他過去曾對你有跟蹤、監視行為(包括唆使他
人):跟蹤是指任何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或其他
方法持續性監視、跟追之行為,包括加害人唆使他人進
行跟蹤被害人亦屬之。
第八題、他曾故意傷害你的性器官(如踢、打、搥或用
異物傷害下體、胸部或肛門):傷害性器官是指以令受
害人難受、痛苦的方式,或以異物插入或拳頭捶打等方
式,傷害被害人的胸部、肛門和生殖器官等。詢問此問
題時,工作人員可先說明要問一個較敏感的問題。
TIPVDA內容說明(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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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題、他每天或幾乎每天喝酒喝到醉(「幾乎每天」指一
週四天及以上)。若是,續填下面兩小題:酒醉是指意識不
清的狀態。幾乎每天是指一週四天及以上。
第十題、他曾經對他認識的人(指家人以外的人,如朋友、
鄰居、同事…等)施以身體暴力:若本題答是,可進一步了
解該加害人是否有犯罪前科、保護管束中或治安人口等之情
形。
第十一題、他目前有經濟壓力的困境(如破產、公司倒閉、
欠卡債、龐大債務等):瞭解加害人的經濟狀況是否陷入經
濟困境。
第十二題、他是否曾經因為你向外求援(如向警察報案、社
工求助、到醫院驗傷或聲請保護令…等)而有激烈的反應
(例如言語恐嚇或暴力行為):本題著重在瞭解被害人向正式
資源求救(警察、社工、醫療人員),相對人的反應為何。
若被害人向非正式資源(鄰居、親友、朋友)求救,非屬本
題範圍。
TIPVDA內容說明(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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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題、他最近懷疑或認為你們之間有第三者介入
感情方面的問題:懷疑或指控伴侶感情不忠,是加害
人具脅迫控制特性的重要外顯因素
第十四題、你相信他有可能殺掉你:瞭解加害人是否
曾威脅殺害被害人,以及被害人是否相信加害人有能
力殺害。
第十五題、過去一年中,他對你施暴的情形是否愈打
愈嚴重:施暴情形日漸嚴重,顯示加害人的行為愈來
愈不受控制,暴力形成慣性,二人之間的關係愈來愈
緊張。
TIPVDA內容說明(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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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份:被害人對自身危險之認知情形:了
解被害人對於目前自身危險情況的感知,以十
分量表計分。0分代表不危險,10分代表非常
危險,5分為中間分數。
被害人自我評分後,專業人員再填上TDA量表
的計分結果,避免干擾被害人的自評結果。
檢視評估表與被害人自評的分數是否有明顯的
落差?簡單了解被害人對此落差的想法和原由,
請工作人員將評估意見寫在下欄空白處。
TIPVDA內容說明(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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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份:工作人員(警察、醫療及社工人員)對於
本案之重要評估及重要事項註記。
當場所見事項說明:依工作人員接觸被害人當時的情
境,說明被害人當時的情況,如恐懼情形、被施暴情
形、加害人威脅情形、施暴現場所見情形…等,提供
給後續處理單位注意。
與防治網絡成員合作事項:註明提醒其他網絡成員的
注意事項,以及需要網絡成員配合與合作的工作內容。
如果是屬於高危險個案(如量表分數為8分以上、被
害人自評危險在8分以上、或是你認為是屬於高危險
個案者),請一定要註記。
(二)線上通報兒少保護案件及高風險家庭
開啟進入兒少保護及高風險家庭通報表
選擇兒少保護(表1)或高風險家庭(表2)
(三)線上通報性侵害案件
開啟進入性侵害通報表
(四)線上通報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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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案件,請直接撥打110報案,由警政機關勤務指
揮中心啟動緊急救援機制,以掌握救援的時效性。
通報人身份說明如下:
(1)一般民眾:可不填寫通報人員相關資訊
(2)責任通報人員:醫事人員、社工人員、臨床心理人
員、教育人員、保 育人員、警察人員、移民業務人
員及其他執行家庭暴力防治人員。
請逐項填寫各項資料,其中「*」為必填欄位、「◎」
為擇一填寫欄位。
(五)進行「113」線上諮詢
點選113線上諮詢進入
(六)線上查詢案件處理進度
1. 點選進入我要查詢處理進度
2.輸入「案件類型」、「案件編號」、「案件密碼」
3.出現『待審核』
4.出現「已受理」
(七)線上通報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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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以上步驟,即完成線上通報流程。
通報人透過案件查詢系統,可以得知案件為「待審中」
或「已受理」狀態。
如出現「已受理」,即表示家防中心社工已線上接收
案件。
通報人如欲進一步瞭解後續主責社工與案件處理情形,
可於上班時間洽詢家防中心專線組同仁協助查詢。電
話:07-5350113
常見的通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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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不詳--無地址、無被害人、無案情陳述
案情陳述由被害人填寫
將婚姻中關係視為「同居關係」
母子關係視為「同居關係」
手足關係視為「直系血親」
錯用通報表
16-18歲合意性行為未婚懷孕填寫性侵通報表
家暴、兒少保與高風險家庭案件未區辨
多名被害人填寫於一張通報表 *正解:一人一張通報表
兒少保護及高風險家庭通報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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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純屬意外之案件是否需通報兒少保護?
A:若無其他無需通報
Q:兒童少年遭性騷擾填寫哪種通報表?
A:填寫兒少保護通報表
Q:知悉16歲-18歲未成年懷孕怎麼辦?
A:了解是否涉及性侵害,可填寫兒少保護通報
表由家防中心轉介未婚懷孕方案追蹤關懷。
Q:目睹兒童如何通報?
A:幫被害人填寫家暴通報表,勾選有目睹兒,
補充說明目睹暴力情形。
不成案的通報類型
 鄰居或房客關係
 兒少未實際受虐
 結拜關係非屬家庭成員
 16歲以上之合意性行為
 性騷擾案件填寫性侵害通報表
謝謝聆聽
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