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兒少保事件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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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保護簡介與實務
中正國小
楊盛錩
中華民國 九十九 年 十 月 五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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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兒虐事件令人鼻酸
(一)一對新婚夫婦度蜜月的遭遇:
(口述遭遇)這是真實事件,不僅令人鼻酸,也
令人訝異;然而,兒少保事件,也有令人意想不到的
事件發生!
(二)兒少保事件案例:
(口述)
二、兒少保護工作的意義與內涵-(一)兒少保護工作
1.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二條
「兒童」是指未滿十二歲之人
「少年」是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
之人。
2.兒少保護工作係指當父母或監護人違反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之相關規定,未負兒
童及少年保護及教養之責任,傷害其的健
康;致使其身心未能健全發展,政府予以
適當的協助及保護之工作。
(二)兒少保護內涵
1.兒少保護內涵為宣導防治、辨識通報、調
查評估、緊急安置、福利補助、轉介服
務、家庭處遇及重建等保護輔導服務。
2.教育體系重點在宣導防治、辨識通報。
(三)何謂家庭暴力?
1.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二條規定,家庭暴力
指的是「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
法侵害之行為」。
2.身體上不法侵害指的是:虐待、遺棄、押
責、強迫、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職業或行
為、濫用親權、利用或對兒童少年犯罪、
傷害、妨害自由、性侵害…等。
3.精神上不法侵害指的是:口語羞辱、恐
嚇、傷害自尊、孤立社交…等方式。
(四)何謂目睹暴力兒少?
指十八歲以下之兒童及少年經常直接或間接看
到、聽到或事後察覺到雙親(現在或曾有婚姻
關係)之ㄧ方對另ㄧ方施與暴力行為。
(五)何謂高風險家庭
所謂的高風險家庭,係指家中有未滿十八歲之
兒童及少年,當家庭中有以下狀況,而本身又
缺乏有力的支持系統和足夠的資源來處理危機
者。教育部95.9.1台訓(三)字第0950127365
號函「高風險家庭優先篩檢指標」,並請所教
師加強篩檢,指標係含:
1.家有經濟困難
2.家中成員患有精神疾病及酒癮者
3.婚姻關係紊亂
4.家中成員有自殺紀錄
5.家中成員有犯罪紀錄
高風險家庭評估表內容
(一)家庭成員關係紊亂或家庭衝突:如家中成人
時常劇烈爭吵、無婚姻關係帶年幼子女與人
同居、頻換同居人,或同居人有從事特種行
業、藥酒癮、精神疾病、犯罪前科等。
(二)家中兒童少年父母或主要照顧者從事特種行
業或罹患精神疾病、酒癮藥癮並未就醫或未
持續就醫。
(三)家中成員曾有自殺傾向或自殺紀錄者,使兒
童少年未獲適當照顧。
(四)因貧困、單親、隔代教養或其他不利因素,
使兒童少年未獲適當照顧。
(五)非自願性失業或重複失業者:負擔家計者遭
裁員、資遣、強迫退休等,使兒童少年未獲
適當照顧。
(六)負擔家計者死亡、出走、重病、入獄服刑
等,使兒童少年未獲適當照顧。
(七)其他
三、兒少保護的類型-(一)身體虐待
任何由於照顧兒童及少年所造成的非意外
性身體傷害,而導致兒童及少年死亡、外
型毀損及身體功能損害、喪失,或讓兒童
及少年處於可能發生上述傷害之險境亦屬
之,也包括來自過度及不符合其年齡、不
適合情境的管教和處罰。
(二)精神虐待
指危害或損害兒童及少年身體發育、智能、
情緒、心理行為及社會各方面發展情緒的
行為及態度模式。例子包括羞辱、驚嚇、
孤立、持續對子女有不合情理的差別待遇;
漠視兒童的情緒需要。
(三)性侵害
任何人對於兒童或少年為強制性交或猥褻,
或對於未滿16歲之兒少所為合意之性交或猥
褻者,即構成性侵害犯罪,唯加害人未滿18
歲者,係屬告訴乃論,需由犯罪被害人或具
有告訴權之人合法提出告訴。
(四)疏忽
指無知、無意或有意的長期或嚴重忽視兒童
及少年的基本需求,以致照顧不當,使兒童
及少年的身心受到傷害或可能受到傷害者稱
之。其包括:
1.兒童少年父母、養父母及主要照顧者未提
供適當的基本生活照顧,致影響其生存權
益,如食、衣、住。
2.兒童少年有立即接受診治之必要,但未就
醫,致影響其生命安全。
3.六歲以下兒童遭獨留在家。
4.兒童及少年之父母、養父母及主要照顧者
未提供適當的發展環境者,致其基本發展
權益受損,如教育、早療、特殊教育、社
會發展等。
(五)遺棄
兒童及少年之父母、監護人將其棄置於親友、
褓母、家中或他處,未予聞問,致其生命
遭受威脅。
(六)其他濫用親權之行為
兒童及少年之父母、監護人帶領兒少行乞、
流浪街頭、從事危險的活動、剝奪或阻礙兒
少應有的受教機會、長期禁閉屋內、對兒少
有不符合年齡之要求或期待、放任或帶領兒
少出入有礙兒少身心之場所、使兒少接受不
必要之檢查、手術或住院治療等。
四、辨識指標-教育人員如何判斷學生可能需要公
權力介入的保護?
(一)身體虐待
身上出現瘀傷、鞭痕或不明來歷的傷口
身上有新舊傷痕,表示有多次被虐待的現象
害怕父母或回家
與人接觸時,過分地小心或焦慮不安
(二)精神虐待
睡眠不足的樣子
行為偏差或破壞性行為,例如:說謊、偷
竊…
行為極端(過分聽從或反抗)
時時刻刻想引人注意
其他精神衰弱的現象
(三)性虐待(性侵害、性騷擾)
不願與成年人的目光接觸
陰部有特異分泌物,以致內褲或床鋪上有不
尋常之污漬
拒絕別人幫他換衣服
眼神呆滯、表現孤獨及不悅
惡夢、尿床
在言語行為上,常涉及「性」成分
情緒不穩定
過量手淫的傾向及不正確的性知識
(四)疏忽照顧
身體瘦弱
常感覺飢餓
個人衛生極差
行乞或偷竊食物
常感疲乏、無精打采
經常在街上遊蕩
五、通報與懲處-(ㄧ)為何要通報:
依法規定,教育人員是責任通報人,法律
賦予教師的角色是「通報」,不需徵得受
害人同意。
(二)法規依據: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三十四條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八條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條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九條
兒童及少年保護通報及處理辦法第二條
(三)通報時間:二十四小時內需通報
(四)通報時機:知悉即要通報。
(五)通報窗口:學務處
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即時通報
縣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教育處視導區督學
(六)保密原則:通報人身份受到保密
(七)未通報罰則:六千到三萬元罰款
並記大過一次
通報處理流程學校教育人員扮演的角色
(一)發現者:辨識與了解學生的特徵
(二)傾聽者:同理學生的感受,有耐心地聽學
生敘述,釐清心中的疑問、安撫不安的情
緒。
(三)通報者:蒐集相關資訊,通報主管機關。
(四)協助者:在公權力介入處遇階段,老師可
以協助安排主管機關訪視、提供相關背景
資料等。
(五)支持者:通報後的處理流程,對學生而言
應該是陌生的,老師除了事前的解釋、安
撫外,在處理過程中也可以扮演支持的角
色,如時常與學生聊天,抒發他/她的想
法等。如果學生的情緒較不穩定,亦可以
請輔導室協助,安排心理諮商等課程。
性騷擾或性侵害事件處理流程
知悉→申請調查(學務處)、通報→ 3天
內送性平會→ 20天內書面通知是否受理
→性平會決定是否成立調查小組→ 2個月
內完成調查並製報告書、懲處建議→性
平會審議是否成立→密件通知被害人及
行為人→ 輔導與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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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學校兒童少年保護與家庭暴力
及性侵害事件通報處理流程
知悉事件24小
時內依法進行
責任通報
(113專線)
教師或學校
知悉兒童及
少年保護、
家庭暴力及
性侵害事件
個
案
心
理
支
持
與
陪
伴
進行校園安全
事件通報
醫院
驗傷、醫療照顧
警察局
(協助驗傷
與採證、詢
問與調查)
家庭暴力暨
性侵害
防治中心
(醫療服務、保護
扶助、暴力防治)
由校長啟動危機處理機制
ㄧ、通知家長/監護人
(家內亂倫及家暴事件除外)
如為校園性侵害/
性騷擾事件,啟動
調查處理機制
二、危機介入
(情緒支持與心理諮商)
三、指定專人對外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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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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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風險家庭通報
96.2.6以台訓(三)字第0960017158B號函請
各縣市政府落實所屬學校兒童及少年保護輔
導機制。請加強宣導所屬學校對轉學生及高
風險之虞家庭進行家庭訪問,以掌握該生家
庭生活狀況;另請督導所屬學校建立兒童及
少年保護機制,並由校長推動校內相關教師
研習、危機處遇及落實學校後續輔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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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風險家庭評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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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困境與解決之道
困境一:若老師向校方反映有需要通報之兒
少保護事件發生,但主任卻不願通報時?
解決之道:老師致電當地社會局獲家庭暴力
及性侵害防治中心,通報人資訊依法會被
保密。具體說明兒少受虐事件發生的時間、
地點與內容以免因資料不足而造成無效的
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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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二:當學生希望我對該事件保
密時, 我可以怎麼做?
解決之道:接納、同理他的情緒。
告訴他
1.你的角色
2.你能為他做些什麼
3.解釋為何要進行通報
4.通報過程中會發生什麼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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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三:家長被通報後心生不滿,懷疑是
否為學校通報 ,想找校方人員理論時,
我可以怎麼做?
解決之道:1.通報機制的建議
2.以學校名義非個人名義
3.通報人員與輔導人員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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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四:當家長表示這是家裡的家務事 ,
希望學校不要通報、 別將事態擴大時,
怎麼辦?
解決之道:當孩子出現明顯傷痕, 不論
學生或家長說詞為何,請專業人員協助
判斷傷痕原因,若放棄通報,下次可能
會受到更嚴重傷害、甚至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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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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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育人員扮演的角色
1.發現者 (了解常有的特徵)
2.通報者
– 特定專業人員具有責任通報、知會的義務
– 知會、通報的好處
3.協助者、支持者
4.陪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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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學生的焦慮
首先要解除學生覺得自己「惹了麻煩」的焦慮
明確且使用學生懂得的詞彙,盡可能小心地解釋你
為何會和孩子談,讓他知道是有人關心他的
試著鼓勵孩子分享他自己,以讓孩子建立信心感,能
夠提供詢問者關於孩子認知和語言能力的線索。
當孩子分享他的東西、展現他的喜好時,詢問者要
表現尊重和感興趣的態度,目標是讓孩子知道你是
個可以信任的大人,一個會傾聽學生說話的大人。
研究發現和較小兒童建立關係,在開啟深入溝通,大
約需要三十分鐘的隨意交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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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學生告訴你受害事實時…
1.告訴學生你很高興他願意告訴你,肯定他說出來是
對的,稱讚他說出來的勇氣。
2. 相信學生所說的話
3. 讓學生知道這不是他/她的錯
4. 肯定學生已為自己盡了最大努力
5. 告訴學生可以協助他的資源
6. 讓學生知道老師需向哪些相關人士通報,但不會與
不相干的人談論這件事
7. 回應學生的情緒與疑問
8.以信任、同理的方式搜集資料,避免使用why not的句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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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保護危機處遇之處理通則
確保受害者人身安全
檢視受害者目前可用的資源
通報主管機關
–專業人員有通報責任
–兒少保護問題極其複雜,跨專業團隊及跨機
構的合作,方能為受害案主提供完善的服務。
社工及心理諮商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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