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風險家庭關懷與偏差行為學生的輔導

Download Report

Transcript 高風險家庭關懷與偏差行為學生的輔導

高風險家庭關懷與
偏差行為的輔導
王淑楨
東海大學社會工作博士班
高考社工師及格
認識高風險家庭
高風險家庭就是因為某些因素,
導致家中子女無法獲得適當照顧
的危機家庭。
高風險是什麼?
•「黃金」三角
經濟
非自願性失業、
重複失業、債務
問題、家庭生活
貧苦陷入困境。
家庭
健康
精神疾病、酒癮、
自殺傾向、吸毒等。
婚姻/
家庭關係
單親、隔代教養、
頻換同居人、家庭關
係嚴重衝突等。
高風險的形成
家庭危機發生=高風險?
家庭危機+家庭功能障礙=高風險
從數據了解高風險家庭的現況
94
接案訪視家
庭數
2,534
開案服務家
庭數
1,848
納入輔導兒
童少年人數
2,843
95
12,772
8,637
15,370
96
12,816
10,599
19,472
97
21,037
16,168
28,393
98
30,878
19,394
35,646
99(6M)
16,691
10,270
18,853
年度
高風險家庭類型
一般
單親 離婚/ 同居
分居
隔代
教養
外籍
配偶
其他
21.65%
31.24%
10.59%
3.66%
3.50%
25.26%
4.09%
資料來源:內政部兒童局
造成高風險家庭因素前五名
原
因
百分比
經濟困難〈貧窮、經濟變故、負債
龐大等〉
照顧者婚姻關係不穩定〈離婚、分
居、不睦、外遇、頻換同居人等〉
就業問題〈無意願、能力或機會〉
23.12%
照顧者養育疏忽或管教失當
8.82%
照顧者死亡、出走、重病或服刑
8.10%
10.60%
10.45%
通報窗口區別
不當對待內容
通報高風險 通報113
亂倫、性侵害、虐待、疏
忽、遺棄等案件
※
家庭暴力、不當管教案件
※
家計負擔者非自願性失業、
重病、藥酒癮、有自殺傾
向、家庭成員關係混亂、
罹患精神疾病、入獄….等。
※
高風險家庭在哪?
換句話說,高風險是指有可能發
生兒保、家暴或性侵害事件的家
庭。
高風險家庭測量指標
一、家庭成員關係紊亂或家庭衝突
二、家中兒童之父母或主要照顧者從事特種
行業或罹患精神疾病、酒癮藥癮並未就
醫或未持續就醫。
三、家中成員曾有自殺傾向或自殺紀錄者,
使兒童未獲適當照顧。
高風險家庭測量指標(續)
四、因貧困、單親、隔代教養或其他不利因
素,使兒童未獲適當照顧。
五、非自願性失業或重複失業者
六、負擔家計者死亡、出走、重病、入獄服
刑等, 使兒童少年未獲適當照顧。
七、其他
高風險家庭保護的法規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 「兒童及
少年福利法」規定,只要未滿
18 歲,都是「兒童及少年福利
法」保護的對象
法律保護的時機?
依照「無依兒童及少年安置處理辦法」(§2)
的規定,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
員、保育人員、警察、司法人員及其他 執
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知悉無依兒童及
少年時,應於二十四小時內以任何方式,如
電話、手機、傳真等等通知當地縣市政府社
政單位。
通 報
兒少福利法規的規定通報時機
通報窗口與時機
何時需要緊急安置?
有哪些資源可以使用?
通報責任?
通報的類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立通報
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
健康之物質
充當危害身心健康場所之侍應(酒家、茶室、
賭博、色情場所..)
遭受遺棄、虐待、強迫婚嫁、性交等行為( §30)
未受適當養育、照顧之情形( § 36-1)
遭受其他傷害之情形
高風險家庭輔導
電話會談
家庭訪視
諮商輔導
家務指導
親子活動、各式講座
社工關懷與輔導
生活扶助金紓困…等
服務目標
確保兒童在家庭中免於兒虐與疏忽之虞
1. 確保兒童少年獲得適當的基本生活照顧
※ 食、衣、住、行、安全、衛生、教育
2. 適當的教養
※ 親職功能的提升(意願、態度、能力)
哪些資源可以協助保護個案?
鄰里
社區
教育
單位
社政
單位
警政
單位
司法
單位
醫政
單位
勞政
單位
其他
兒童如果因失去父母或遭受重大變故,
政府有哪些機構可以協助?
政府目前有兒童安置及教養機構(俗稱育幼院) 45
家,提供兒童安置照顧服務,兒童如果因為失去
父母或遭遇父母生病等重大變故,可以向社會局
申請安置於機構,機構除提供生活照顧之外,另
外也提供心理及行為輔導、就學及課業輔導、衛
生保健、衛教指導及兩性教育、休閒活動輔導、
親職教育及返家準備、獨立生活技巧養成及分離
準備、追蹤輔導及其他必要之服務,以提供像家
庭一樣的環境,協助小朋友健康快樂的成長。
何謂寄養家庭?
當小朋友的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父母
(或照顧者)無法提供照顧或小朋友未
受到父母(或照顧者)適當的養育及照
顧時,政府會提供給小朋友一個替代
性的家庭照顧,那就是寄養家庭。
兒童及少年保護-寄養家庭數量
年 別
寄養家庭
93年
1,001
94年
1,185
95年
1,245
96年
1,226
97年
1,271
98年
1,456
資料來源:內政部兒童局
什麼兒童需要接受寄養服務?
1.
2.
3.
4.
5.
不適宜在家庭內教養或逃家之兒童。
無依兒童。
未受適當之養育及照顧者。
有立即接受診治之必要,而未就醫者。
遭遺棄、身心虐待、買賣、質押,被強迫或
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行為者。
6. 遭受其他迫害,非立即安置難以有效保護之
兒童。
7. 因家庭發生重大變故,致無法正常生活於其
家庭者之兒童。
哪些單位從事寄養服務?
目前寄養家庭服務除金門縣政府自行辦
理外,其餘各地方政府都委託民間團體
辦理,臺北市政府是委託台灣世界展望
會辦理,其餘縣市政府則委託台灣兒童
暨家庭扶助基金會所屬各地家扶中心辦
理。
學校教育人員的輔導角色
如果您是學校教育相關人員,您的輔
導角色為傾聽者、通報者、協助者、
支持者、陪伴者…
學生需要您的支持
1、高風險家庭影響孩子的學習與成
2、孩子的成長只有一次
3、風險未解除可能引發家庭暴力事件
家長的角色
您是孩子的守護者,您的用心
陪伴與支持是孩子最重要的成
長需求…
虐嬰新聞事件
一名一歲兩個月的女嬰,父親因為剛出獄,
女嬰托給保姆照顧,上午女嬰被送醫急救,
但是到院前已經死亡。打開衣服,醫師赫然
發現孩子全身是傷,懷疑保姆涉及虐待,已
經展開深入調查。(2007.03.23華視新聞)
台中縣一位年僅三歲的黎小弟弟,因大人互
踢皮球,遭嬸婆連續以球棒毆打全身,趕回
家中的叔公雖立即報警處理卻挽回不了小生
命。(07.01.15 中國)
「實在太狠了」童遭鐮刀割趾
母同居人毒手水管抽鞭打昏
新竹縣一名三歲女童,長期遭母親的同
居人毒打出氣。二十五日晚,又因母視
與同居人發生爭執,竟當街遭樹枝、水
管抽打,最後傷重不支昏倒。後來母親
趁同居人睡覺時,抱著女兒逃出求救、
送醫,這起虐童才被揭發。處理案件的
新竹縣婦幼隊警員不禁搖頭說:「實在
太狠了!三歲小孩都下得了手。」
 2007年06月30日
獸父母 菸燙兩兒迫口交
宜蘭縣一對年僅六、七歲的小兄弟,不但遭
長期遭酗酒雙親毆打,還被母拿菸頭燙身體
凌虐;更可惡的是,哥哥還遭父強迫口交。
上月初,小兄弟逃到外婆家求
救並報警,才揭發這對獸父狠
母惡行。處理警員和社工員都
痛心說:「天底下怎麼會有如
此父母?太可惡了!」
2007年06月08日
虐死親生女 林秀儀判11年
7歲女童劉○○,在2個星期之內連續遭生母林秀儀與同
居人高明誠聯手凌虐,造成她頭、手、腳、胸、臉、
背、臀等18處重傷,最後因發炎導致敗血性休克死亡,
台北地院昨依傷害兒童致死罪,對林秀儀、高明誠分別
判刑11年。
鄰居發現女童在寒冬中僅穿一件衣服,於住處頂樓向鄰
居乞食,鄰居報警後,員警卻僅令她的母親帶回,而未
依虐童案處理流程通報,錯失救援良機,台北市政府社
會局已對承辦員警處以罰鍰,相關警局首長也遭記過等
行政處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aug/11/today-so14.htm
老爸打又摔 5歲兒精神異常
陳女指控,與男友同居近7年,生下1子5歲,近4年來男
友為了債務,屢次遭地下錢莊逼債,竟將氣出在母子
身上。2年多前,男友將當時2歲多的兒子抓起拋到空
中,重重摔在沙發上,兒子從那時候起就非常害怕見
到爸爸,且情緒反應無法控制,經醫師診斷罹患精神
障礙,須進入特殊機構照顧、治療。
衛生署新竹醫院精神科主任陳世哲說,兒童人格發展
尚未形成,若遭受家暴,會使幼童行為表現怪異,出
現焦慮症狀,如拔頭髮、咬手指,甚至完全不敢面對
別人,以為外界都會傷害他。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
花蓮驚傳虐童 狠父狂刺
10月小乖不敵死神
平靜的後山驚傳虐童慘劇,而且兇嫌竟是親生
父親!無業男子阿中涉嫌長期凌虐十月大親生
兒「小乖」,甚至持針狀物狂刺小男嬰,上個
月廿五日傷重昏迷送醫,急救一個月後,廿三
日宣告不治,「小乖」就這
樣匆匆告別短暫停留的人世,
醫護人員疼惜弱小生命地說,
手段真凶殘,簡直泯滅人性。
台東有一對年輕夫妻,18歲的媽媽平時心情不
好就有打小孩的習慣,11日疑似經濟壓力大,
把2歲的小女兒抓去撞地板,結果幾個小時後
孩子顱內出血死亡,而打死女
兒的年輕媽媽,也遭警方逮捕
移送。
您不能不知道….
ㄧ、通報人人有責:113、110
二、通報責任:
1、一般通報
2、責任通報: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
員、保育人員、警察、司法人員及其他執行兒
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知悉兒童有下列情形
之一者,應立即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違反者處6千-3
萬元。
認識偏差行為
外向性偏差行為:即通稱的違規犯過的
行為或反社會行為,包括:翹家、與父
母發生衝突、深夜在外遊蕩、抽煙、打
架與他人發生性關係等違反社會、家庭、
學校中的法律或紀律的行為。
外向性偏差行為
認識偏差行為(1)
內向性偏差行為:即通稱的情緒困擾或
非社會行為。包括:憂鬱、自殘、精神
緊張、恐懼、強迫觀念等因無法有效解
決內在衝突、挫折及焦慮而導致心理或
情緒方面的困擾行為。
產生偏差行為的觀點
精神分析論觀點:早期經驗不良:如得
不到父母的愛或父母管教不當、虐待、
疏忽、父母婚姻關係不好,或貧窮家庭
等。
行為學派觀點:兒童接觸不良環境或同
儕,從中學習不好的行為。
產生偏差行為的觀點(1)
認知學派觀點:兒童思想觀念偏差,
導致偏差行為之產生,如:如缺乏
物權觀念,淪為盜竊等。
生理心理學派觀點,兒童大腦生化
不平衡,導致脾氣暴躁,容易傷人。
偏差行為現身說法
學校的輔導
依孩子個別差異性提供輔導。
多給學生一些時間,對於學業成就
較低學生應給予相同的關懷。
了解與接納,學生需要不斷的鼓勵
與支持。
增強性的獎勵,孩子須從受肯定中
增強自我。
就家庭輔導
父母親對孩子的管教不可過份嚴厲,且
父母對孩子的行為管教方式,不宜採用
打罵方式,而應多用勸導的方式,而父
母以身作則是最好的身教語言教。
多給予關心與鼓勵,父母的關心是孩子
最好的照顧。
給予學習的機會
結語
父母親:做孩子的朋友,別做孩子
的父母。
師長:最孩子生命中的貴人,讓有
偏差之虞的孩子因您而邁向美麗的
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