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经费管理核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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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管理核算培训
财务处
2013.10
目录
一
基本原则
二
预算执行与调整
三
会计核算要求
四
票据管理
五
财务检查、验收
一、基本原则
1、政策相符性
符合国家财
经法规和相
关科技经费
管理制度
2、目标相关性
支出应与研
究任务紧密
相关
3、经济合理性
材料、设备
等支出与市
场同类产品
价格水平相
匹配
目录
一
基本原则
二
预算执行与调整
三
会计核算要求
四
票据管理
五
财务检查、验收
二、预算执行与调整
1、预算执行
 (1)单位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强化法人责任
 (2)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 (3)严格按照下达的课题预算执行
 (4)严格遵守预算调整程序
 (5)年度决算、中期财务检查、财务验收(结题审计)
 (6)重大事项调整
 (7)经费结余原渠道上缴(项目负责人要明白结余的计
算方法)
二、预算执行与调整
2、强化法人责任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
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文件)中规定校长(院长)
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承担领导责任、院系是科研活动
的基层管理单位,负监管责任,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
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
二、预算执行与调整
3、预算调整
(1)预算总额调整、承担单位变更,报财政部批准
(2)合作单位之间预算调整以及合作单位增减,报科技部批准
(3)“五可调”: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
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预算,课题组申请,承担单位审批
,科技部或相关主管部门在财务检查、验收时确认
(4)“六不增”: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
费、专家咨询费预算不增可减
(5)“一不动”:间接费用不得调整
目录
一
基本原则
二
预算执行与调整
三
会计核算要求
四
票据管理
五
财务检查、验收
三、会计核算要求
科研经费开支范围分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
(一)直接费用
1、设备费
2、材料费
3、测试化验加工费
4、燃料动力费
5、会议费
6、差旅费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9、劳务费
10、专家咨询费
11、其他支出
三、会计核算要求
(一)直接费用
1、设备费

指在课题研究开发周期以内发生的以下三类费用:
——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
——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租赁外单位设备
(1)不应列支预算外设备;
(2)应有完整的设备验收入库手续;
(3)使用属于承担单位支撑条件的设备不得在专项经费
中列支设备租赁费。
三、会计核算要求
(一)直接费用
2、材料费
 指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
料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1)列支应有合同、发票及完整的材料验收、入库、出库单
据(目前我校对科研材料的购置、验收、出入库手续的管理办
法正在制定中);
(2)不得列支大量的日常办公耗材;
(3)不可以在专项经费中列支生产性材料、基建材料、大宗
工业化原料。
三、会计核算要求
(一)直接费用
 3、测试化验加工费

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
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
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 (1)列支应当提供发票、委托合同、测试结果报告、测
试单位资质证明;
 (2)在校内进行测试,应有内部委托、内部结算的相关
结算凭证;
 (3)不得以测试化验加工费的名义分立子任务,变相转
拨经费。
三、会计核算要求
(一)直接费用
4、燃料动力费
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装置
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
费用等。
(1)不能单独计量的仪器设备、科学装置以及实验室日常运
行的水、电、气、暖等支出属于间接费用的开支范围,不能再
重复列支或分摊;
(2)许多课题预算做的不准确,把汽车燃油费作为燃料动力
费申报是不正确的。
三、会计核算要求
(一)直接费用
 5、会议费

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
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1)会议费支出手续要完备,要有预算单、会议通知、参加
人员名单等;
(2)会议开支标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严禁铺张浪费;
(3)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和会期;
(4)严禁开支招待费、礼品费和旅游费用等不合理支出。
三、会计核算要求
(一)直接费用
 6、差旅费
 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
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
内交通费用等。
 (1)出差人员应为课题组成员;
 (2)列支差旅费应提供合规的原始票据,出差目的、事由、
出差人数等信息在差旅费报销单上填写齐全(一事一单);
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差旅费报销标准;
 (4)严禁列支旅游费、景点门票。
三、会计核算要求
(一)直接费用
 7、国际合作交流费

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
来华工作的费用。





(1)出国人员应当为课题组成员;
(2)出国任务应当与课题任务相关;
(3)出访目的地、国别、天数次数和人员规模应与预算相符;
(4)列支出国费用要有邀请函、批件、国外行程单等凭据;
(5)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出国补助标准的规定。
三、会计核算要求
(一)直接费用
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
指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
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 (1)大宗专业资料和软件购置费支出应当有预算批
复;
 (2)不得列支一般办公软件、广告费、普通通信费
等,如移动电话费、上网费等。
三、会计核算要求
(一)直接费用
 9、劳务费

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
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
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



(1)支付范围应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
(2)应按照预算书的要求据实列支,不应计提或分摊;
(3)发放实行银行卡支付制度,零现金发放;
(4)支付给海外专家的劳务费标准应当与国内同等水平人
员的标准一致 ;
 (5)原始凭证上应有领取人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
负责工作、劳务时间、本人签字等信息。
三、会计核算要求
(一)直接费用
 10、专家咨询费

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
的费用。
 (1)支付范围应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 (国家科技计划
项目预算申报书编制说明中规定,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天500-800元,其他专业技术人
员300-500元)
 (2)只能支付给个人,不能支付给单位;
 (3)不能列支博士、硕士研究生因学位论文答辩、论文修
改发生的相关费用;
 (4)原始凭证上应有领取人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
咨询内容、咨询时间、本人签字等信息。
三、会计核算要求
(一)直接费用
 11、其他支出

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
他支出。
 (1)不能填列课题实施前发生的各项经费支出、奖励支出
以及不可预见支出;
 (2)支出内容不应与前述预算科目的支出内容重复列支;
 (3)支出内容要与课题任务密切相关,支出要有详细计算
依据。如租用农田须附租地协议,协议中租地用途、租地亩
数、租用时间、使用雇工等都要有详细约定。
三、会计核算要求
(二)间接费用
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在组织实施课题过程中发生的无
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承担课题任务的
单位为课题研究提供的费用。要求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管理
办法。
(1)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
(2)水、电、气、暖消耗
(3)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
(4)绩效支出
三、会计核算要求
(二)间接费用
 (1)间接费用按课题统一核定,实行总额控制。(具体比例:直接费用
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一般情况下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不超
过20%;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3%;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
不超过10%。)
 (2)间接费用应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间接费用按规
定是用于补偿学校、院系为支持科研活动开展而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
中列支的相关费用(目前我们学校还未制定相应费用及使用的管理办
法)
 (3)承担单位和课题组不得变相在课题内列支和摊销各项费用,包括:
课题所在单位和实验室日常运行支出,如大量的办公用品支出、水电气
暖、汽油费、电话费、餐费等。
三、会计核算要求
(三)调账

课题与课题之间原则上不允许调账,课题负
责人因签批列支课题号有误等原因需要进行账务
调整的,需要提交经过盖章签字的纸质申请,申
请中注明需要调整的账务列支凭证号,报销项目
内容,调账金额及调账原因,经相关领导批准后
予以调整,并且调整后不允许再更改。
目录
一
基本原则
二
预算执行与调整
三
会计核算
四
票据管理
五
财务检查、验收
四、票据管理
票据管理:

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管理使用暂行
办法》规定,科研院所之间,高校之间,科研院所与高校
之间划拨的科研经费,涉及应税的资金,应使用税务发票,
不涉及应税的资金应凭银行凭证直接入账,不再开具资金
往来票据。

技术开发类项目(免税)可以带合同到科技处申请协助
办理免税手续,技术服务类项目(涉税)可以带合同直接
到财务处申请协助开具税务发票;个别需要开具资金往来
票据的项目,原则上是资金到位后才能办理开票业务。
目录
一
基本原则
二
预算执行与调整
三
会计核算
四
票据管理
五
财务检查、验收
五、财务检查、验收
1、中期财务检查、结题财务验收
(1)项目负责人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编制财务
决算报告,报告应账表一致、账实相符。
(2)经科技处或社科处审核,财务处盖章生效。
(3)账表不一致的报告财务处不予盖章。
注意:净结余经费认定与处理,应付未付和预计支出不
属于净结余经费。
五、财务检查、验收
2、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通过财务验收
 (1)未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
 (2)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
 (3)违反规定转拨、转移专项经费
 (4)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
 (5)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
 (6)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
 (7)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