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L2人己關係與分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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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B1L2人己關係與分際

社會議題融入課程
以高中公民與社會科
第一冊第二課人己關係與分際為例
壹、家人與同儕的關係
★家庭暴力議題探討
★校園霸凌議題探討
貳、性別關係與平等尊重
★非異性戀者人權議題探討
★性騷擾議題探討
參、情愛關係與自主
壹、家人與同儕的關係
• 在成長的歷程中,需要家人與同儕等初
級團體(primary group)的情感支持,
而獲得歸屬感。
• 家人與同儕間,必須學習彼此維持親密
關係而又有一定分際,避免因過度關心
或干涉,而侵犯個人的自主與界限。
在許多劃分「團體種類」的字彙中,
最常見的是初級團體與次級團體
初級團體
1.人類最初、最重要的團體。
(Primary group) 2.初級團體成員有經常性面對面,頻繁
且穩定的互動,關係較為親密,強調情
感結合、共享關懷與互助的關係,例如:
家庭、同儕團體等。
次級團體
(Secondary
group)
團體成員當中,有共同追求的目的和信
念,但相對於初級團體在彼此情感層面
的需求上,沒有初級團體來的強烈,親
密性、歸屬感也較為薄弱。
在初級團體/次級團體的區分界定中,「親密」
和「歸屬感」是最明顯可用來作為區別的依據:
團體
規模
成員
互動
成員
關係
歸屬感
舉例
凝聚力
初級
團體
規模小、 頻繁且
人數少
緊密
較親密 強
家庭、
死黨
次級
團體
規模大、 非情感
人數多
投入的
互動
較疏離 弱
學校、
公司、
科層組織
初級團體與次級團體的比較
〔資料來源:吳逸驊(2004):圖解社會學。臺北:易博士。頁76-77〕
一、家人關係與界限分際
•家庭是人類最重要的初級團體(社
會學家顧里提出)
•人們在家庭獲得撫育和保護,獲得
親情和歸屬感,接受家庭的價值與
道德規範。
•在人格的形成及社會化的過程,家
庭產生了最早的影響力。
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
• 家人是人們出生後最先相處的對象,也是人們
最初親密相處的夥伴。
1.家人關係
•家人之間關係主要包括:親子、手足、
祖父母、叔伯姑姨,以及配偶關係等。
•家人之間彼此關係密切、互動 頻繁,
形成複雜的互動網絡。
•每一個人既是家庭的一部分,
又是一個完整、獨立的個體。
具有獨特個性,也受到家庭影
響。
•在家庭中,同時維持情感連結
和獨立自主性的平衡。
在親密關係中,同時保有親密
感和自主性。
自主性
親密感
• 心理學家鮑爾貝(John Bowlby, 1907-1990)
指出人在嬰兒時已能覺知人類親密的感
受;嬰兒若無法得到安全的依附
(attachment),將會影響其日後的人格發
展。
• 「依附」是與生俱來要跟某一特定對象
依附在一起的一種心理需求,因而形成
情感的依賴關係。
Mary Ainsworth attachment
and the growth of love
The Strange Situation
Mary Ainsworth
• 安全的依附關係之重要性:
– 有助於嬰幼兒的安全感
– 讓小孩具有高自尊,相信自己是值得被愛和
有價值的人
– 能信任別人,在往後的人際關係中,有能力
與他人建立親密關係
2.家人界限
• 安全的依附關係讓我們獲得心理「歸屬感」
• 但隨著個體日漸成長:
逐漸與所依附的對象分離(separation)
走向個體化(individuation)
形成自我特質
成為獨立自主的個體
• 心理學家馬勒(M. S. Mahler , 1897-1985)
認為一個人必須經過「分離」與「個體化」
歷程,才算是「心理上的誕生」
(psychological birth),並成為一個真正
的人,建立自己與他人的穩固關係。
•「分離」與「個體化」的歷程可分為兩個
階段:
–第一階段:幼兒三歲左右
–第二階段:青少年時期
個體自主性的發展
• 源自嬰幼兒時期
• 在人生中各個階段都有不同的發展重點。
→在孩童時期,若經過正常的「分離─個體化」
階段
–逐漸體認到自己是不同於父母的獨特個體
–有能力將自我與他人區分開來
–獨立處理自己事務
–了解人際互動的「界限」(boundaries)
–無需從父母身上獲取過度的贊同、親近及情
緒支持
•中華文化體系,不斷強調愛與孝道的精神
在於犧牲。
→家人關係太過親密,過度黏密
(enmeshment)宛如糾纏在一起的線團
父母子女之間
兄弟姊妹之間
配偶之間
•過度「犧牲」,使得自己在照顧家人時,
常會「完全地付出」,而忽略了自己的需
求與極限,喪失自我的主體性。
人際界限與個人自主
•每個人仍有不同性格、習慣等,需要人
際的界限,以維持個人的自主性,保留
個人的時間以及空間。
•親子、手足、配偶等家庭成員間的界限
和分享的認知,會隨著不同的時間、情
境、性別、年齡、個性而變化。
–兒童時期:父母應給子女較多保護、照顧。
–青少年時期:父母應尊重子女的隱私,培
養
其獨立自主的精神。
•察覺家人的界限所在
•有權利表達自己的界限
•保持自己的完整與舒適
★家庭暴力議題探討
家庭暴力的定義
• 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上或精神上不法侵害。
• 換言之,暴力行為不僅限於生理上的加害
行為,亦包括心理或精神上的虐待。舉凡
辱罵、威脅、不予睡眠等皆屬之。
家庭暴力防治法規範的對象
• 配偶及前配偶(例如前夫、前妻)。
• 現有或曾有事實上之夫妻關係(例如同居
的男女、已分居的男女)、家長家屬或家
屬間關係者(曾為同住或現為同住而無親
戚關係的人)。
• 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
• 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
系姻親。
家庭暴力處理流程圖
• 我國家庭暴力防治法的保護對象,不止限於夫妻、
同居關係的男女,同時還包括晚輩對長輩,以及長
輩對晚輩等家庭成員。
家暴實例分享一
愛情暴力 小心危險就在你身邊
聯合新聞網 2012/06/25
• 愛情暴力 小心危險就在你身邊‧你的他是否曾
對妳施暴,以致你無法呼吸?是否曾對妳說過
「要死就一起死?」如果是,他就可能是愛情
暴力分子。現代婦女基金會去年起推動「台灣
親密關係暴力危險評估表」,各縣市廣為使用,
讓許多女性得以保命...【聯合報╱記者何定照
/台北報導】
• 昨天是家庭暴力防治日,現代婦女基金會再
度呼籲對愛人有疑慮的女性一定要及早求助,
不論已婚或未婚,都可能遭受親密暴力。
•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指出,近年基
金會董事王珮玲副教授研發「台灣親密關係
暴力危險評估表」,列出十五項致命評估指
標,提供全國專業人員評估被害人陷入危險
的程度。
• 在親密關係暴力危險評估表中,親密伴侶
是否曾監視跟蹤另一半、是否每天喝醉、
是否曾對認識的人施暴、施暴次數是否愈
來愈頻繁,都是指標之一;若符合的指標
愈多,當事人受害可能就愈高。
• 去年起,這項評估表結合防治安全網措施,結合
警察、社工、醫療等家暴防治網絡人員,在個案
通報時就以量表施測危險指數;若是高危機個案,
社工須在廿四小時內聯絡被害人、社工指定保護
受害者的安全策略。 姚淑文舉例,曾有位當事
人「小芬」的先生總在喝酒(符合指標一),酒
醉時藉故要跟小芬玩,就掐她脖子、折她手臂,
甚至一掐兩、三分鐘。小芬常差點沒法呼吸(符
合指標二),如此情況卻每月都會發生四、五次
(符合指標三)。 姚淑文說,後來小芬鼓起勇
氣聲請保護令,先生也送去戒酒治療,加上安全
網幫助,終讓小芬順利和先生分居,躲過死亡危
機。
• 「只要勇敢求助,一定有機會免除災難。」
現代婦女基金會指出,發現家暴危險個案,
應立即撥打「一一三」專線通報,及早介入
以免發生更嚴重的傷害。
二、友誼、同窗之誼關係與界限分際
1.友誼關係與同窗之誼
– 人際關係網路中,朋友常扮演安慰、
鼓勵、陪伴或協助的角色。
– 友情是不可或缺的一環。
– 友誼關係包括:好友、同學、死黨等,
關係多樣化。
友誼的建立
•一個非常重要的元素:喜歡
•彼此的相互吸引
→如外貌、談吐、正直、幽默、開朗等人格
特質
•相似的價值觀、興趣、態度等
•→當對某人有好感時
–就想和他做朋友
–建立初步關係:以交談、活動及其他溝通
與互動方式
–經自我揭露及內心世界的分享,而逐漸發
展為友誼的關係
同儕團體:指一群年齡、地位相似
的人,聚集而成的群體。
• 青少年的同儕團體(peer group):成員因
年齡、興趣及喜好較相近,較能平等溝通,
感受到自己被了解與接納。
→青少年透過與同儕之間的互動過程,來確
認自我、形成穩定的自我認同。
公視新聞(艋舺)
血氣方剛易受同儕影響
• 同儕團體是此時期最主要的參考團體。
→同儕的意見、看法對青少年具有重要參考價
值。
個人在面臨各種態度或行動方針時,選擇作為評價個人行動、
外表、價值或生活方式等參考的團體,稱為參考團體。
reference group(參考團體)
(n)(Sociology)
A group with which an individual identifies and
whose values the individual accepts as guiding
principles.
2.同儕的界限與分際
• 青少年階段,同儕團體影響力很大。
• 同儕團體的規範對其成員具有約束力。
→青少年若不遵守同儕規範,往往會受
到無形的壓力(如遭排擠),形成人際
困擾
• 為獲團體認同,忽視自己價值判斷
• 逾越社會規範
→例如:受大夥慫恿一起去飆車、塗鴉、
吸毒、加入幫派組織等。
•同儕相處時,要保持適當的界限
→拿人家的身材開玩笑、偷翻同學的書
包或日記、未經同意拍照、拉內衣肩帶
等。
★校園霸凌議題探討
校園霸凌的定義
• 霸凌是指受凌者長時間,重複地暴露在一個
或多個霸凌者主導的欺負或騷擾行為之中。
• 具有欺侮行為、具有故意傷害的意圖、造成
生理或心理的傷害、雙方勢力(地位)不對等
(教育部修正之校園霸凌要件)
校園霸凌的類型
•
•
•
•
•
•
肢體霸凌
言語霸凌
關係霸凌
反擊型霸凌
性霸凌
網路霸凌
校園霸凌的成因
• 個人因素
– 霸凌者
– 受凌者
• 家庭因素
• 學校因素
• 社會因素
校園霸凌 家長須連帶負責文/廖頌熙(律師)
一天在校園裡,王小花被高年級學生林阿美等人欺侮,阿美還拿鉛筆戳得
小花全身是傷。回家後,爸媽發現小花傷痕累累,趕緊聯絡學校處理,
於是老師請雙方家長到校懇談。
阿美的父親林先生說:「拜託!小孩子打架,學校看著辦就是了,
大不了用藤條打他們一頓。我們小時候不也是這樣嗎?」
老師說:「問題不能這樣解決。事實上,老師們已勸過阿美別欺侮
人好幾次了,但她都不聽,所以才請家長來溝通,看看要怎麼處理。」
林先生又說:「我們把孩子送到學校,就是希望老師好好管教她,
不然我乾脆叫她去打零工,還有錢可以賺!好了,我要走了,工作忙得
要死,還找我來開會。」
小花的父親王先生聽不下去了,於是大聲說:「找你來,是希望你
家的阿美道歉,也讓你們做家長的反省自己,知道好好管教小孩。如果
你的態度這麼差,我只好去告你們!」
• 「霸凌」在法律上的處罰,分刑事責任及民事責任兩
方面。
• 在刑事責任方面,視加害人的「年齡」及「行為」而
定,依據刑法及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規定:
– 若加害人年齡未滿十二歲,則法律不罰,由家長及學校自
行管教。
– 若加害人年滿十二歲,但未滿十四歲,則雖無刑責,但必
須接受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處罰;輕則訓誡或生活輔導,重
則處以保護管束或感化教育等。
– 若加害人年滿十四歲,未滿十八歲,則視犯行而定。若犯
行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如加重強制性交、
強盜、故意重傷或販賣毒品等,則只能減輕刑責,但仍會
受到法律制裁,輕則處以緩刑,重則必須入監坐牢。若不
是犯了以上重罪,則接受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處罰,輕則訓
誡或生活輔導,重則處以保護管束或感化教育等。
– 若加害人年滿十八歲以上,則必須完全為犯行負刑事責任。
• 在民事責任方面,只要加害人的確造成
被害人傷害,且加害人未滿二十歲,則
無論年紀多小,加害人的監護人(通常
是父母),都必須為加害人的行為負擔
連帶損害賠償責任,除醫藥費及看護費
等必要支出外,依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
第一項規定,還必須賠償精神慰撫金。
校園霸凌的防治
• 處理四原則:
– 主動發掘
– 明快處置
– 配合偵辦
– 對外說明
• 霸凌防治策略:
– 落實法治、品德、人權、性別及生命教育
– 訂定合理而明確的規範,重建校園倫理
– 營造安全友善校園,排除或監控校園環境死
角,增設燈光及空控設備
– 實施不記名問卷調查主動發現個案,建立高
關懷名冊追蹤輔導,追蹤輔導霸凌者、受凌
者及霸凌旁觀者。
• 積極關懷並避免打罵貶損,不標籤霸凌者,
更要鼓勵加害學生面對錯誤並給予修復機會。
• 鼓勵受凌者面對及告知師長,協助受害學生
建立自信,強化自我意識表達之能力。
• 教導霸凌事件旁觀者,不圍觀、不助長、不
姑息及鼓勵通報。
• 通報管道宣導,包括向導師及家長反映、向
學校投訴信箱投訴、向縣市反霸凌投訴專線
投訴。
• 整合校內資源,成立學校防制校園霸凌
因應小組,並適時運用專業輔導資源、
警政資源及家長資源,以建構支援、支
持與關懷的環境。
• 增進教師專業知能,提高對疑似「霸凌」
的敏感度,以及處理霸凌事件的能力。
貳、性別關係與平等尊重
一、多元的性別關係
– 性別關係是人際交往的重要課題
– 不同性別間,有不同的人際互動的準則
1.性別與性別角色
• 男女的不同,有生物上的差異,也有
社會與心理特質的差異。
• 性別包括兩個層次:
– 生物性別(sex)
– 社會性別(gender)
(1)生物性別(sex)
• 指男女兩性之間在生
理結構及功能上的差
異。
• 例如:性染色體的組
合、內外生殖器、第
二性徵等。
(2)社會性別(gender)
•每個社會通常依其文化給予不同性別相對應
的性別角色與期望。
•性別角色在不同社會存在明顯差異
傳統漢人的父權秩序下,強調「男尊女卑」、
「男主外、女主內」,要求男性要積極開創事
業,女性應在家中相夫教子。
新幾內亞(New Guinea)的初步里(the
Tchambuli)部落,則是由女人負責捕獵,男人
操持家務,表現出嬌柔的動作,以贏得女性的
青睞。。
性別角色是在性別社會化的過程中,日
積月累而逐漸內化形成,換言之,這是
後天的社會文化因素所建構出來的。
•性別社會化:
是指不同性別的個體在發展過程中,會
被教導、要求遵循符合該社會對其性別
的價值觀和行為模式。
男女社會性別
〔資料來源:吳逸驊(2004):圖解社會學。臺北:易博士。頁155〕
男生女生大不同
(韓國教育電視台EBS製作)
2.性別多元化
• 在過去,人們錯誤地認為生物性別分為男女
兩性,因此社會性別也應分男女兩性。認為
生物性別是男性就應勇敢、獨立;生物性別
是女性,就應要細心、順從等。
• 這種性別角色經由家庭、學校、傳播媒體
(社會化單位)的強化,因而形成了性別刻
板印象(gender stereotype)。
stereotype(刻板印象)
A too-simple and therefore distorted
image of a group, such as “Football
players are stupid.” or “The English
are cold and unfriendly people.”
• 性別刻板印象(gender stereotype)是指社
會上對於男人或女人性格特質作過度簡化、
固定的看法(貼標籤),而且不太允許有
個人差異的存在,就是所謂的性別刻板印
象。
– 例如:男孩要堅強勇敢,應該玩汽車、飛機;
女孩要文靜溫柔,要玩洋娃娃、扮家家酒。
Gender stereotyping
of women in the media
Gender roles &
gender stereotypes:
Male and female
補充資料:職業分工的性別刻
板印象
女性
護士
男性
醫生
教師
校長
秘書
老闆
舞蹈家
運動員
服裝設計
師
建築師
補充資料:諺語的性別刻
板印象
諺語
女子無才便是德
天下最毒婦人心
唯小人與女子難
養也
君子遠庖廚
男兒有淚不輕彈
意義
女子只要持家,不需要其
他才能
女人因嫉妒會使出種種殘
忍手段
認為世上最難的就是和小
人、女人相處
男人應遠離廚房,因為下
廚房是女人的事
男人應堅強勇敢,不應輕
易落淚
•性別刻板印象(gender stereotype)惡化
的結果產生性別偏見(gender prejudice)
或性別歧視(gender discrimination)
Prejudice(偏見)
An opinion formed beforehand, esp an
unfavorable one based on inadequate
facts.
A hostile opinion about some person or
class of persons. Prejudice is socially
learned and is usually grounded in
misconception, misunderstanding, and
inflexible generalization. In particular,
African-Americans have been victims of
prejudice on a variety of social,
economic, and political levels.
•性別偏見:社會上指對某一性別抱持負
面的態度。
discrimination(歧視)
Unfair treatment of a person, racial group,
minority, etc; action based on
prejudice.
•性別歧視:在性別偏見下,在行為或制度上,
給予不同性別差別待遇,導致該性別不利的後
果,就是性別歧視,如單身條款及禁孕條款。
–單身條款或禁孕條款:有些雇主要求女性員工
簽下「切結書」(契約條款),承諾一旦結婚
或懷孕就必須自動離職,就是對女性的一種歧
視。
• 因性別的差異所導致的性別不平等觀念,是多元
性別的社會必須去面對與處理的問題。
性別多元
•生物性別雖然分為男、女二元。
→就生物層面,非僅存在男、女兩種性別;
在極少數案例中,也曾出現同時兼具男、
女性器官的案例
•每個人所表現的「性別氣質」卻是
多元。
• 許多學者提出:
– 「性別關係」的概念,來取代傳統的
「兩性關係」。
– 「性別多元化」打破社會上對某些
「性別氣質」與「性傾向」的偏見與
歧視。
•連續光譜的概念來解釋多元性別關係
→光譜的兩端為絕對的女性氣質與絕對的男性
氣質
– 幾乎沒有一個人是在端點位置上
– 每個人多少同時具有不同比例的性別氣質與組合
– 「性別多元化」強調對性別多元的尊重
他玩芭比
他是我兒子!
吳季剛母驕傲談子
玫瑰少年─葉永鋕的故事
• 教育部的「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更名為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回應性別平
等的要求。
3.性傾向
• 性傾向(sexual orientation)是指一個人的情
欲對象與自己的生物性別相同或相異的
傾向。
• 性傾向的三種類型:
– 異性戀(heterosexuality):一個人的情欲對象,
是與自己不同性別;社會上多數人,屬異性戀。
– 同性戀(homosexuality):一個人愛慕或產生
性幻想的對象是與自己相同性別的人,稱為同
性戀。
– 雙性戀(bisexuality):一個人的情欲對象跨
越了單一性別的界限,而包含了男女兩性。
• 社會的多元化,使得男性、女性在不同的性別認
同下,有其他的性別選擇,出現多元的性別關係
與觀念。
人們無法接納個別差異的
心態
• 多數社會的性別角色規範,係將「男愛女、女
愛男」視為人類自然情欲傾向。
• 在此前提下,非異性戀者(同性戀、雙性戀)被視
為不正常。
→此種價值觀念,對於同性戀與雙性戀者產生了
很大的壓迫。
‧過去精神病學一直將同性戀列為精神疾病,直到
1992年世界衛生組織才將同性戀從精神疾病名
單上去除。但目前,例如:中國等國家的衛生
單位仍將同性戀視為一種疾病。
人們對於同性性傾向的迷思
• 一種變態 → 感到厭惡
• 一種疾病 → 需要治療
• 被誤導或受創傷而造成的結果 →值得同情
對同性戀與雙性戀的偏見與歧視,形成:
異性戀霸權
(the heterosexual hegemony)
異性戀霸權
• 將愛情、性行為、婚姻及生育後代,四者
加以結合,使異性戀在一個社會中占有主
要優勢的地位。
• 在異性戀霸權下,同性戀和變性者被視為
異類,遭受到不平等的對待,甚至被當作
病態而欲加以矯正治療。
•人類天生非僅具有單一的性別認同
•自古至今不論東/西方一直存在同性戀現象
人權保障的追求
★同志運動以彩虹旗作為象徵標誌:
• 推動尊重多元性傾向的觀念,反對汙名化。
• 積極努力爭取教育、就業、婚姻等公民的基本
權利保障。
六色彩虹旗是同性戀的標誌。
彩虹因為擁有不同顏色而顯得
更美麗,其意在提醒大家要尊
重多元、包容社會上各種差異。
★非異性戀者人權議題探討
• 請同學閱讀2012/12/3聯合報「小心歧視」
之性別歧視專題系列報導。
http://vision.udn.com/sub_index.jsp?f_MAIN_ID=7
• 將同學分組,進行小組討論,討論結果由各
組推派一人進行報告。
• 討論題目如下:
– 你認為日常生活中,對非異性戀者有哪些偏見或
迷思?
– 你認為同志婚姻應該合法化嗎?為什麼?
– 如果你是雇主,有非異性戀者來應徵,你會雇用
他嗎?為什麼?
落實性別平等
教育權
我國於2004年制定性別平等教育法
學校應尊重學生與教職員工的性別及性別
認同,不得因性別或性別認同而給予招生、
教學、獎懲及服務上的差別待遇。
學校應積極協助因性傾向而處於不利處境
的學生,以保障非異性戀者的受教權。
工作權
★2008年將兩性工作平等法修正為性別工作
平等法
• 保障不同性別或性傾向者的工作權平等。
• 禁止性別歧視,進而使不同性傾向的人能
有平等的競爭機會,以保障非異性戀者的
工作權。
家庭權
關於同性伴侶共組家庭及收養子女的期望
• 目前我國在立法政策上仍處於討論階段
• 荷蘭、比利時、加拿大、英國等國家,
將同性伴侶合法化。
二、性別不平等、騷擾與歧視
★性騷擾:
同性或異性間明示或暗示方式從事不受
歡迎且具有性意味的言語或肢體行為。
• 對性自主權的侵害
• 性別歧視與性別不平等的表現
★性騷擾議題探討
1.性騷擾的定義與類型
•廣義的性騷擾:
 指一切與性有關之不受歡迎且令人感到不舒
服、不自在、有被侵犯感覺之言詞或肢體行
為。
 不論明示或默示,亦包括讓人感到不愉快的
性注視。
嚴重的性侵害行為,
屬於刑法「妨害性自主罪」明定處罰的犯罪行為
•狹義的性騷擾:僅包括帶有性意味或性別歧
視的言詞或行為,而不及於性侵害。
性騷擾的兩種類型
• 根據《性騷擾防治法》的
規定,性騷擾可分為下列
兩種類型:
1.交換條件型性騷擾
2.敵意工作環境型性騷擾
1.交換條件型性騷擾
• 以性要求做為給予對方利益的交換條件。
(指上司對下屬為性騷擾,並以下屬是否順從這
類不受歡迎之行為,做為其取得或保留職位之
基礎。)
– 例如:在職位上享有權力的人,利用職務上便
利,以性要求做為他人獲得其工作或有關權益
條件。
2.敵意工作環境型性騷擾
• 以性別歧視或帶有強烈性暗示的圖片、文字、
言詞、動作或影音資訊,造成令人不舒服或覺
得侮辱的環境。
– 例如:取笑他人的身材、張貼色情海報、觀看
色情圖片、討論情色話題、開黃腔講黃色笑話、
打探他人的性隱私等。
– 電影「北國性騷擾」中,男礦工在言詞上羞辱
女礦工是妓女、蕩婦,並在牆壁上寫上貶抑女
性的髒話。趁女礦工落單時,吃女礦工豆腐、
耍弄她們。
父權社會對於性騷擾存在的迷思
• 多發生在陌生人之間
• 加害人是因被騷擾者有意無意的引誘
• 沒有像性侵害那麼嚴重等等
性騷擾的本質一種權力支配與性別不平等的展現
騷擾者大多擁有較大權力
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或樂趣,漠視對方的感受
以個人的意志與需求凌駕於他人的感受之上
使對方屈服於自己的欲望與意志支配下
2.性騷擾所反映的性別不平等關係
(1) 組織結構因素:
 在工作職場上,當性別比例不均、組織垂直分層,
掌握權力優勢者,較會發生性騷擾。
(2) 社會文化因素:
 在男尊女卑的父權社會下,男性在政治、經濟、
社會及文化各領域擁有較女性更多的權力。
→男性遂易濫用權力,對於女性採取不尊重的言行、造成
的尊嚴或身體的傷害。
 在異性戀為主的社會中,同性戀者的性行為常受
到譏笑或被汙名化等。
→反映出另一種性別的不平等關係。
3.性騷擾的防範與處理
★性騷擾的防範
確立人己界限,尊重他人的「身體自主權」。
不要因自己疏忽,讓別人感覺不被尊重。
性騷擾的防範與處理
1.提供被害者法律的保護:
《性騷擾防治法》規定:各機關單位應設有性騷
擾防治委員會,讓被害者得以提出申訴,並獲得
適當的處置。
性騷擾案件確立後,被害者也可要求相關單位,
以適當的作為回復受害者的名譽,並得以提出金
錢賠償的要求。
明定罰則,加害者將由主管機關對其處以罰鍰。
性騷擾情節嚴重時,被害者亦可向加害者提起刑
事告訴。
《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性騷擾情節嚴重指的是「乘對方
來不及抗拒而作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
體隱私處等行為。」
2.提供適當的心理輔導或教育課程:
在性騷擾事件發生後,相關單位應提供加害人或
被害人輔導。
讓加害者學習控制自己的行為,養成不應騷擾他
人的正確觀念。
讓被害者走出心理的創傷與恐懼。
《性別平等教育法》:
學校或主管機關必要時應提供被害人心理輔導,
及對加害人實施心理輔導和相關教育課程。
• 如果是發生在校園內的性騷擾,可採取校園內性騷擾
申訴流程處理。
若發生職場性騷擾,雇主應負哪些責任呢?
• 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雇主有義務提供
安全,不受性騷擾的工作環境。
• 如果雇主知道有職場性騷擾的情事,但
卻未立即處理,將會被處新台幣十萬元
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參、情愛關係與自主
• 青少年期後期,「性心理」漸趨成熟。
• 在喜歡之外,人們會渴望發展出情愛關係。
一、情愛關係的意義
• 愛情常是以「雙方能和諧相處且談得來」作
為開端。
• 覺得彼此相處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 透過感情的分享,生活上的相互照顧,形成
相互依存(interdependent)的關係。
愛情三角理論
史坦伯格
愛情是由親密(intimacy)、激情
(passion)、承諾(commitment)所組成,
三個層次各占一方,結合而為一個三角形。
(R. J. Sternberg,
1949-)
 動機元素
 強烈想與對方結合的意願
 非循序漸進的進展
 強烈渴望與對方發生親密
的身體接觸行為
 產生浪漫與吸引力的動機
 屬於身體向度
情感元素
彼此喜歡、想依附親近的感
覺一種投契、心靈相結合的默
契
屬於愛情的心理向度
 認知元素
 決定長/短期去愛一個
人,願意與對方相守
 利用忠誠或是結婚等方
式建立穩定關係
 屬於社會向度
愛情,其實大不同!
根據三種成分(親密、激情、承諾)之間比
例不同,形成不同性質的情愛關係
三角形面積大小,代表愛情的分量
三角形不同周邊長度,代表不同型態愛情
隨著認識的時間、相處方式的改變,愛情的
三種成分會有所改變,形成不同性質的情愛
關係
三者兼顧且均衡發展,才是最完美的愛情
愛情≠友情?!
• 浪漫與激情
• 了解與互助的親密感受
• 信賴與負責的承諾
激情容易,承諾難?!
分手容易,維繫難?
二、情愛與人的自主
•愛情是人生中的美好歷程
•但熱戀中情侶,
 常被愛情沖昏了頭
 盲目的犧牲奉獻、要求完全占有
 失去自我,對方也會被壓得喘不過氣
1.自主的愛情關係
• 對愛情的偏誤
存有不合理幻想→愛我,就要給我?!
完全占有→我的喜歡=你的喜歡
甚至強迫對方發生性行為,
而觸犯刑法妨害性自主罪。
維繫愛情:雙方有共同交集,尊重對方隱私權與
性自主權,才能享受兩性的溫馨。
親密關係中的暴力問題
• 多數青年男女缺乏兩
性相處的經驗。
遠離約會暴力陷阱,
減少約會暴力發生。
• 忌妒、占有、暴力舉
動=打是情,罵是愛?! 建立平等的性別互動觀念
• 易生約會暴力、未婚 除去重男輕女的性別刻板印象
懷孕等侵犯他人自主 積極培養自信與獨立
權的現象。
學會保護、愛惜自己
能夠尊重他人
2.好聚好散的分手
• 自主權:每個人都有充分的自主權,選擇自己
愛的人交往。
• 彼此尊重:雙方因互動減少、彼此感情投入深
度不同、相處問題、第三者介入等原因,使感
情無法持續時,應尊重對方提出分手的抉擇。
分手暴力─恐怖情人?!
 當一方提出分手,不願分手的一方惡言相向、恐嚇、
傷害對方或自己、緊迫盯人、跟蹤,都造成對方極大
心理壓力,不管結果如何,都是一種分手暴力。
 分手暴力不僅傷害自己曾愛過的人,亦無法改變分手
的事實。
分手,快樂~
• 分手需要智慧!
• 健康的分手心態、分手後的調適,是防範
彼此傷害的重要課題。
三、自主與尊重
當代社會學者紀登斯在《親密關係的轉變》一
書中,提出「親密關係的民主化」概念
• 日常生活、家庭與各種親密關係仍存在許多
需要理性化與民主化的地方。
• 親密關係中愈來愈要求平等、溝通與自主權。
• 有助於情感的維繫,並擺脫情感的威權。
 平等協商、尊重個體選擇與自主性。
 將民主溝通的模式(持續不斷對話)帶入私領域的親密關
係中。
•自主權,是基於民主社會對自由的保障。
•個人要享受自主、自由,前提須尊重他人。
當代社會學者紀登斯
(Anthony Giddens,1938-)
•情感的民主化只要產生,就會進一步對公
共生活的民主產生重大影響。
•充分了解自己情感的構成,並且能夠在人
與人之間進行有效溝通,這樣的個人很可
能已經為承擔範圍廣泛的任務和公民責任
做好了準備。
維持人際關係的和諧
不論何種人際互動的類型,
★以同理心出發
★體諒、尊重他人情緒和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