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組織運作分享【陽明山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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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教師組織運作分享【陽明山研習】
教師組織運作
基本介紹與交流
0912215516
黃志宏 25960780-103
[email protected]
會務簡介
請各校推派福利代表(可由會長擔任)
協助簽署貴校附近或是口袋名單的好店家成
為台北市教師會的福利廠商:憑會員卡可以
享優惠
轉發(或統計訂購單)本會優惠好康,給予學校
的會員教師
若本會有限時限量的優惠訊息,將優先與之
聯繫,並協請轉發!
會員卡發送
台北市教師會(O.MOSA歐摩沙
贊助印製)
臺北市教師職業工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中華民國全國教師福利
聯盟)
請老師們多多支持本會福利;如有
建議,可上網站填寫相關資訊,將
盡力爭取並聯繫
本期會訊,許多教師節專案及酷碰
券,請老師們珍惜使用,福利爭取
才能優質且長久
會費(年費+訴訟基金+工會新會員需繳入會費)
會
費
項
目
費用(請勾選)
年
費
擇 教師會 + 職業工會
一 只參加教師會
勾
選 只參加職業工會
訴訟
基金
限教師會正式會員(贊助會員不能參加) □ 100元
入
會
費
擇
一
勾
選
工會新會 103/12/31前加入工會
員非初任
104/1/1後加入工會
教師
工會新會 初任(含代理代課)
員初任或 教師入會
調入
外縣市調入教師入會
重新入會
小
工會會籍中斷,今年重新入會
計
□
□
500元
500元
□ 3600元
□ 500元
□
800元
□
0元
□補差額_________元
□ 2000元
元
貴校有工會會籍可能面臨中斷的會員嗎?
依章程規定,會籍中斷再次入會需補繳工會入會
費2000
請把握最後銜接會籍機會(至年底止)~
簡要說明如下:
1. 尚未繳103年度會費的老師(含留職停薪、延
長病假、…),只要在年底之前完成繳費(103年
度),會籍就不會中斷,無須繳入會費2000元。
2. 貴校如有上述情況會員,需繳交會費為:
(1)103年度年費500元+訴訟基金100(自由參與)
(2)104年度年費500元+訴訟基金100(自由參與)
3.請在會員名冊上註明—該會員補繳103會費即
可。
敬
邀
代理代課教師加入台北市教師職業工會
代課老師心事誰人知?
代課老師沒有心酸事???
☆這是一個屬於全體教育人員的組織台北市教師職業工
會
☆您的權益由台北市教師職業工會為您把關
☆只要您是台北市教師會贊助會員 就可參加最便宜的
團體保險
☆同時加入教師會,不僅費用繳得更少【從5600降至800
元(入會費500+年費500),初任代理教師可免入會費 】
,您就是台北市教師職業工會正式會員
☆未來代課教師參加勞保及代課教師的相關權益,
☆台北市教師職業工會就是您最佳代言人。
福利發放新措施
1.FACEBOOK我的教師會
2.電子報群組(請提供會員
有效mail)
--減輕會長負擔、糾紛
從事教師組織
有利可圖嗎?
從事教師會 你賺到了什麼
滿身腥
吃力不討好
人際關係破裂
是非不斷
困擾纏身
公親變事主
大家陷害你連任
…
一身膽
作事有技巧
累積善緣人脈
讚譽連連
解決問題的能力
有公信力、備受信賴
大家希望你連任
…
運作正常的組織 讓你上天堂
運作ㄎㄟ ˇㄎㄟ ˇ的組織
會讓你住套房
權利義務
待遇
授課時數
職務編配
退休
福利
公關
教師會
其他
請假規則
輔導與管教
申訴及訴訟
資遣
奇摩子
保險
有事無法解 快找教師會
學校不准假
職務編配
校長遴選
北北基
英語加課
不准進修
不准調校
教師不適任
家長告老師
校長不管事
學生管不住
政策撒攏無
孩子生不出
會員過勞死
XX有小三、YY很不爽
……
校長非常人
急急復急急—會長心很急!!
教師組織運作的4種型態
教師會運作第一型態
造橋鋪路
接收力
公告
電子報
Mail群組
教委會聯絡網
FB我的教師會
會訊
會議
媒體…
站內搜尋
臺北市立國民中小學整併辦法
10%黑名單
保留考量
(一)地理位置特性
(二)文化資源特性
(三)弱勢學生比例
傳達力
早會
mail群組
文宣傳遞
FB
LINE
…
老師哪些收入可免稅
交通津貼
二十二、教師之一般管教措施(範例第
十六條 )
教師得採取下列一般管教措施:
(一)適當之正向管教措施。
(二)口頭糾正。
(三)調整座位。
(四)要求口頭道歉或書面自省。
(五)列入日常生活表現紀錄。
(六)通知監護權人,協請處理。
(七)要求完成未完成之作業或工作。
(八)適當增加作業或工作。
(九)要求課餘從事可達成管教目的之公共服務(如學生破
壞環境清潔,罰其打掃環境)。
(十)取消參加正式課程以外之活動。
(十一)經監護權人同意後,留置學生於課後輔導或參加輔
導課程。
(十二)要求靜坐反省。
(十三)要求站立反省。但每次不得超過一堂課,每日累計
不得超過兩小時。
(十四)在教學場所一隅,暫時讓學生與其他同學保持適當
距離,並以兩堂課為限。
(十五)經其他教師同意,於行為當日,暫時轉送其他班級
學習。
(十六)依該校學生獎懲規定及法定程序,予以書面懲處。
教師得視情況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前項之管教措施。
學生反映經教師判斷,或教師發現,學生身體確有不適,或
確有上廁所、生理日等生理需求時,應調整管教方式或停止
處罰。
罰鴨走、半蹲
高中生控師體罰
2008-04-10
遲到嚴重,要求修剪頭髮卻又履勸不聽
師罰學生鴨子走路被控體罰。
,老
教師法三讀 增訂狼師條款/隱匿校園
性侵 不得再當老師
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往後性侵害犯罪行為經判決確定者,不得
聘任為教師;已聘任者,應予解聘。另增列教
育人員通報性侵機制,若知道校園內疑似發生
性侵害事件,卻未依規定通報,或偽造、湮滅
、隱匿他人犯罪證據者,比照處分。
民進黨立委田秋堇表示,本次修法給予所有在
教育界服務者強烈警示,「所有在教育界服務
的人,一旦有老師性侵學生,至少一定要通報
,如果不通報的話,會永遠失去教師資格!」
希望藉此落實教育人員通報機制,降低性侵害
事件發生機率。
互動力
會議
活動
FB
LINE
社群…
創造多元化溝通管道
正式的溝通管道
方
式
成
員
作
用
會員大會
針對所有成員
組織共識取得
理監事會
針對組織幹部
重大決策背書
檢討會
皆
可
成長團體/進修
課程
皆
可
反省、累積經驗
、記取教訓
凝聚團體共識
工作會議
皆
可
集思廣益/分配
工作
非正式的溝通管道
方 式
約談(個別/多
人)
意見徵詢(電話
)
民意調查
特 徵
針對特定成員
針對相關成員
針對大多數成員
喝咖啡/泡茶 /聚 建立在友誼關係
餐/球敘 …
的溝通管道
不願見面或避免
放話/傳話
正面接觸
作 用
特定事務的深入
溝通
對單一事務的溝
通
對單一事務的徵
詢民意
公私兼行,雙管
齊下
試探/非正式訊
息傳遞
加入教師會、教委會line群組—
請於LINE內點選「設定」>「個人資料」
建立會員line群組
◆操作步驟◆
1)開啟「好友」頁面
2)點選「+」鍵後,再點選「建立群組」
3)輸入群組名稱後,選擇您想邀請的成員
4)點選「儲存」
5)被選擇的用戶將會收到系統發出的提醒。
當用戶按下「參加」後,即直接被系統加入
群組
※尚未點選「參加」鍵的成員,將會顯示於
「正在邀請」的名單內。
教師會運作第二型態
內外兼顧
協調力(內練一口氣)
給學校一個溝通的機會
找對key
man
有關係就沒關係
同流~~?污
家長告老師
聯繫力(外練筋骨皮)
教師會25960780
教育局
1999
民代27297708~(市議會)
媒體
……向學生、家長學習
借力使力
外來的和尚
個案轉介
教師申訴
走入校園 教師會研習
L老師性騷擾連署事件
明星學園畢業攝影展事件
訴訟基金
請出打手
強迫延長病假事件
國小裁員
國中代理教師超標
高中職教師納入緩召
想停車
繳錢啊!!!!
停車費
訂定統一收費標準
成本分析—1000元/月(員工長期停車可
打6折)
成本分析中之行政處理成本及門禁管理
成本(人工部分),應回歸各校核實提列
並支應;場地維護成本則由市府統一運
用。
身心障礙者應予免收停車費。
學校周圍停車未收費者,應免收停車費
,以免因停車外移而引起社區抗議與民
怨。
在議會通過前,照現行方式處理。
研習申請
1. 退休議題
2. 課稅相關—綜合所得
稅理論與實務
3. 正向輔導管教
4. 教師組織運作實務
5. 校長遴選
6.教師申訴與不適任教
師處理機制
7. 會議規範
8. 教師工會
9. 校園法律實務談
10. 領域教學(健康保健
、觀星、馬克杯彩繪、
、…)
11. 其他
會員服務申請書
教師會運作第三型態
守望相助
熱情力
「每天做一件傻事,可以改變世界」
你的熱情焦點落在哪裡?
雞婆型
熱力感染型
溫暖貼心型
精密專業型
持續穩定型
……
活動力
會員屬性
借市教會之力
借學校之力
借…..
學校出錢我出…
動員力
創意
創造意願
是否切身需要
是否損及利益
沒有…絕對不行
臨門一腳
教師會運作第四型態
團結穩固
逢山開道、遇水架橋
拳打班親怪獸、腳踢囂張長官
應變力
人生~~
危機就是轉機
觀察
創新思考
跨界、整合
核心價值
佈局力
確認目的與正當性
了解相關規定(或來電台北市教師會)
KEY
MAN
形成論述
推派或選舉代表、委員
會前會-沙盤推演
談判力
對方需求
己方底限
考證數據
邏輯得證
氣氛感染
雙贏
雙方都有否決權
用耳朵聽出對方需求、
理由
最大利益共同點
最小利益損害點
利益交叉點
餅(分配、加大)
交易行為
推動國中小學「小班」
多元關懷,一個都不放棄
適性揚才,個個都是菁英
臺北市國中小學推動小班制聯盟
83~102年台北市出生人口數趨勢
93-102年北市國小學生數趨勢
177,869人
-65,812人
112,057人
93-102年北市國小班級數趨勢
6,205班
-1,580班
4,625班
93-102年北市國中學生數趨勢
90,448人
-18,176人
72,272人
93-102年北市國中班級數趨勢
2,763班
-260班
2,503班
95~101學年度 台北市國小學生數及
班級數
95學 96學 97學 98學 99學 100
年
年
年
年
年
學年
101學
年
減生
數
6024 9341 8585 8618 6671 4932
減班
數
115
137
170
179
193
>300
目 標
台北市政府應未雨綢繆,積極規劃短、中、
長階段,確立103學年「不減班」。
3年內將國中班級人數降至25人,國小降至
20人。
10年之內逐步將國中小學生人數, 降至20
人以下。
北市8校 籲每班減至20人
2014年10月04日蘋果日報
【郭美瑜╱台北報導】少子化造成許多學校招生困難
,8個北市高國中小校長、教師及家長會昨會師北
市議會推動「小班制教學」,盼3年內每班學生數
減至國中25人、國小20人,並宣稱已獲6千名師長
連署。北市教育局說樂見小班教學,但需配合中央
政策及政府預算。…
呼籲小班制保障受教權 聯合報
北市6000名家長及教師今天簽名連署強烈支
持推動國中小學小班制…
6千家長教師
教師會快訊-站導護是老師的義務嗎?
各位會員教安:
站導護是老師的義務嗎?
在教育部4/24相關會議中,本會益風老師與忠泰老師連
袂出擊,成功擋住教育部把導護納入教師義務之規劃,
讓教育回歸專業。
感謝教育部與警政署雅納本會建言,同意將導護相關工
作之執行朝團體協約方式處理,不應納入法律。
未來學校導護工作將以籌募志工方式執行,有關單位亦
將積極將導護志工納入義交保障 (義交依規定有執法公
權力及相關福利),對學生之安全將更有保障。
台北市教師會
導護判例
民國
93 年台中縣判例
導師執行導護工作時,留置教室之學童因故
受傷,家長怒告老師擅離工作崗位,後該師
以業務過失被起訴並判決有罪。該判例認定
教師之主要職責在班級學生照護而非導護工
作,因此當教師被分派擔任導護工作時,如
未能確保班級學生安全,為職務上擅離工作
崗位之過失。此等判例亦為引發教師無意願
繼續擔任校外交通導護工作的重要原因。
義務衝突
義務衝突之聲明
存證用
以書面證據方式跟學校提出正式聲明:
學校分工(工作指派)有問題
EX:老師如在A處督導但B處學生發生意外
或傷害時,老師因分身乏術,故無法負責,
其責任應歸於校方。
因為是存證用,所以別忘了己方要留副本
傳承力
一個人做
一群人做
換誰來做
換那些人來做
教師組織傳承運作心法
複雜的事情
簡單做
簡單的事情
重複做
建立工序流程
接收力
造橋鋪路
應變力
傳達力
互動力
佈局力
談判力
傳承力
團結穩固
組織四態
內外兼顧
協調力
聯繫力
熱情力
活動力
動員力
借力使力
守望相助
會務運作分享
教室走察
校長觀課
一定要做嗎
強制性 還是 呼嚨性?
自由是人民的天賦人權,也受憲法保障,所以政府
要強制人民從事某些事務,就必須透過法律來規範
。易言之,只要法律沒有規定要做的事務、活動、
政策,全部都屬於鼓勵性質,人民(如教師)可依自
由意志決定是否參與。
基此,針對教育局推動之活動與計畫,不是我們要
提供給學校~~可自由參加之公文(教育局也不會發這
種砸自己腳的公文),而是學校必須主動出示法律規
定或法源依據,如果沒有相關強制之法規,就代表
老師可自由參與。
如果學校不了解以上法規常識,可建議其來電,本
會樂意協助提供相關資訊。
法定的研習有哪些?
性別平等教育研習
環境教育研習
急救、防災相關研習(幼兒園
教師)
健康研習(健體教師、國小導師)
……
健康研習
依
學校衛生法第1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3
條規定「健康相關課程教師,應每2學
年至少參加學校衛生相關研習18小時專
業在職進修」。
另依教育部規定擔任健康相關課程教師
大於1學期未達1學年者,研習需達6小
時者;擔任健康相關課程大於1學年未
達2學年者,研習時數需達12小時。
目前各縣市多將國中小健體教師、國小
導師-納入適用範圍中。
行政程序法
166條
行政機關為行政指導時,應注意有關法規規
定之目的,不得濫用。 相對人明確拒絕指導
時,行政機關應即停止,並不得據此對相對
人為不利 之處置。
167條
行政機關對相對人為行政指導時,應明示行
政指導之目的、內容、及負責 指導者等事項
。 前項明示,得以書面、言詞或其他方式為
之。如相對人請求交付文書時, 除行政上有
特別困難外,應以書面為之。
人人有獎??-教室走察、校長觀課
擴大辦理≠人人都要做
校長的業績壓力
一定要主動say
≠老師概括承受
NO嗎?
學校訂定及實施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教師得採取下列一般管教措施:
1適當之正向管教措施(參照附表二)。
2口頭糾正。
3調整座位。
4要求口頭道歉或書面自省。
5列入日常生活表現紀錄。
6通知監護權人,協請處理。
7要求完成未完成之作業或工作。
8適當增加作業或工作。
9要求課餘從事可達成管教目的之公共服務(如學生破壞環境清潔,罰其打
掃環境)
10取消參加正式課程以外之活動。
11經監護權人同意後,留置學生於課後輔導或參加輔導課程。
12要求靜坐反省。
13要求站立反省。但每次不得超過一堂課,每日累計不得超過兩小時。
14在教學場所一隅,暫時讓學生與其他同學保持適當距離,並以兩堂課為限
15經其他教師同意,於行為當日,暫時轉送其他班級學習。
16依該校學生獎懲規定及法定程序,予以書面懲處。
行政裁量權
行政裁量權用語:
得
得不
以上或以下作為一定數額之範圍
限制
教師請假規則
第5條
教師請病假已滿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延長之
期限或請公假已滿第四條第六 款之期限,仍
不能銷假者,應予留職停薪或依法辦理退休
或資遣。 前項教師自留職停薪之日起已逾一
年仍未痊癒,應依法辦理退休或資遣。 但留
職停薪係因執行職務且情況特殊者,得由學
校審酌延長之;其延長以 一年為限。
第10條
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其休假應
於寒暑假期間實施為原則。但在
不影響教 學及校務推展情形下,
各校得於學期期間視實際需要核
給休假。
第14條
教師請假、公假或休假,其課務
應委託適當人員代理。教師無法
覓得合適 代理人時,學校應協調
派員代理。
教師法
第15條
因系、所、科、組、課程調整或學校減班、停辦、
解散時,學校或主管教 育行政機關對仍願繼續任教
且有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任之合格教師,應優先輔
導遷調或介聘;現職工作不適任或現職已無工作又
無其他適當工作可 以調任者或經公立醫院證明身體
衰弱不能勝任工作者,報經主管教育行政 機關核准
後予以資遣。
第15-1條
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前條規定優先輔導遷調
或介聘之教師,經學校 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發現有
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其聘任得不 予通
過。
國民教育法
第9條
(校長)任期屆滿後一年內屆齡退
休者,得提出未來校務發展計畫
,經原學校校 務會議通過,報經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同意,續任原
學校校長職務至退休之日
校長有哪些行政裁量權?
聘任權?
教師法第11條--…教師之聘任,…應經教師評審委
員會審查通 過後由校長聘任之。
國民教育法第10條--主任由校長就專任教師中 聘兼
之,職員由校長遴用,均應報直轄市或縣(市)主
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備 。
本市聘約準則第10條--校長得聘教師擔任班級導師
、實習輔導老師及兼任行政工作,但前述人員產生
有因難時 ,由校長與學校教師會共同制定延聘規則
,受聘教師均應遵守。
校長有哪些行政裁量權?
准假權?
請假規則第13條--教師請假、公假或休
假,應填具假單,經學校核准後,始得
離開。
考核權?
成績考核辦法第14條--成績考核委員會
完成初核,應報請校長覆核,校長對初
核結果有不同意見 時,應敘明理由交回
復議,對復議結果仍不同意時,得變更
之。
聘任導師注意事項
學校教師會不得不開的會
1.參與校務會議(國教法、台北市國民中小學校
務會議實施要點)採代表制學校,可於未兼行政
職務之教師互相推選代表時,規劃教師會代表人
選。
2.參與教師評審委員會(教評會設置辦法) 。
3.參與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公立高級中等以下
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 )。
4.參與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校長遴選自治條例
) 。
5.參與中途輟學學生鑑定安置輔導小組(臺北市
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鑑定安置輔導小組作業
要點 )。
6參與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臺北市國民中小學
學生申訴案件處理辦法 )。
7學校日訪視小組(局設,含三方代表)
8校務發展基金委員會(校長為主委,教師會長
與家長會長各為副主委)
9授課時數協商(聘約準則)
10職務編排協商(聘約準則)
11權利義務關係之新生調整事項(聘約準則)
12其它與教師權利義務有關者(教師法)
其他重要會議(可依校情、是否影響會員權益…選擇參與)
1.主動與學校協商重大事項:學校年度計劃、學校
重要活動、職務分配、授課時數、減班超額
2.行政會議
3.學校章則制定
4.學生獎懲委員會(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5.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
6.課程發展委員會(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
7.教科書選用委員會
8.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雙向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