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P上課講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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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撰寫
個別化教育計畫(IEP)
2011/11/3-11/10
一、IEP是什麼?
IEP = Individual Educational Program
個別化教育計畫
簡單的說,它就是以個別化的教學為基礎,
為個別學生或同質學生所組成的小組所設計
的教育計畫,是特殊教育管理工具。
「個別差異」的觀念
 特殊需求學生在身心兩方面與一般學生
不同。例如在認知方面,學生的發展階
段和速度都不同。
「個別化教學」
 是團體教學的相對應名詞,「個別化教
學」是在班級情境中,由教師針對學生
的獨特性、差異性和特殊的學習條件所
設計的教學或學習計畫。
IEP包含三大部分
一、建立起點行為
二、設計IEP—開會決定
學生成就水準的陳述
年度目標及短期目標
所能提供的特教服務及負責人員
實施期限
評鑑標準及日期
三、執行教學
二、主要內容
1.學生認知能力、溝通能力、行動能力、情
緒、人際關係、感官功能、健康狀況、生
活自理能力、國文、數學等學業能力現況。
2.學生家庭狀況
3.學生身心障礙狀況對其在普通班上課及生
活之影響。
4.適合學生之評量方式。
5.學生因問題響學習者,其行政支援及處理
方式。
6.學生教育目標及學期教育目標。
7.學生所需要之特殊教育及相關專業服務。
8.學生能參與普通學校(班)之時間及項目。
9.學期教育目標是否達成之評量日期及標準。
10.學前教育大班、國小六年級、國中三年級
及高中(職)三年級學生之轉銜服務內
容。」
 前項第十款所稱轉銜服務,應依據各教
育階段之需要,包括輔導、生活、就業、
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
務等項目。
 參與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人員,應包括
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學生家長、相關專
業人員等,並得邀請學生參與;必要時,
學生家長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
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8條
 「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身心障礙
學生開學後一個月內訂定,每學期至少
檢討一次。」
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9條
三、如何撰寫IEP
一、基本資料
(一)個人資料
(二)身心狀況
(三)家庭狀況與背景
(四)教育史
依過去的教育安置、曾否接受特殊教
育或其它診斷治療情形填寫。
二、評量記錄
 依照該生曾經施測過的項目填寫,例如
魏氏兒童智力測驗
學習行為特徵檢核表
中文認字測驗、聽覺記憶測驗
學業表現、觀察晤談
【提供關於孩子的一般智力、學術性向、
學習學校課程的準備度等重要訊息】
三、能力現況分析
 針對認知能力、學業能力、溝通及社會
適應能力和生活自理力(行動能力)做評
估填寫。
 針對核生在「能力現況分析」各個分項
能力的表現,來了解該生具備哪些優劣
勢能力,以便訂定該生的學習目標。
四、教育安置與服務項目
(一)教育安置
(二)服務項目
包括融和教育、學科課程、親職教育、專
業人員、學校行政支援及轉銜等項目。
五、長短期目標
 長期目標的擬定
長期目標是學生一學年應發展的範圍、重
點或方向。可依據課程、教學時數、學生
學習能力、起點行為等資料來參考。
 短期目標的擬定
短期目標為長期目標的細目或具體表現,
需在長程目標確定後才能敘寫。
每一項行為目標需包括:
1.對象:指誰要完成教學所預測的行為,通
常指「學生」。
2.行為:只達到目標的具體行為。通常是用
「寫出」、「說明」、「列出」或「預測」
等。如:「能寫出(行為)」。
3.結果:指行為產生的結果。如「能說出動
物名稱(結果)」。
撰寫行為目標時須注意以下幾點
1.必須是學生導向,而非教師導向
培養學生的閱讀能力(教師導向)
能說出本篇文章的大意(學生導向)
2.必須是學習的結果,而非學習活動
研究蝴蝶的生活過程(學習活動)
能標註蝴蝶生活過程的各個階段(學習結果)
3.必須是清楚可觀察的
能熟悉面積的求法(含糊不清)
能計算任何平面幾何圖形的面積(清楚明確)
4.每項行為目標必須只包含一個學習結果
能說出光合作用的意義及其所需的要素(二個)
能說出光合作用的意義(一個學習結果)
撰擬注意事項
 隨成長而變動
 是過程而非固定的結果
 沒有固定格式卻必須有包含的項目
 非各科教學計畫也非平日的教學計畫
 每學期至少檢討一次
 開學後第一個月內訂定
參考資料
 台北市○○國民中學91學年度張○○個別化
教育計畫

○○縣○○○○特殊教育需求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