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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情况 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二 〇 一四年六月

案例:美国拉福运河案

• 70年代末,美国发生了一起震惊 世界的公害事件,即“拉福运河 案”。起因是美国一家化学公司 从40年代起,用铁桶盛装农药废 物,埋入拉福运河废河谷。1953 年在其上面复土并兴建了住宅、 学校和运动场。几年后,居民中 陆续发现新生儿畸形、孕妇流产 ,各种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很 高。1978年,当地政府组织进行 环境监测,发现当地大气、地下 水、土壤中的六六六、氯苯、三 氯苯酚等82种化学污染物严重超 标。美国政府不得不发布一项联 邦紧急法令,将该地区全部居民 搬迁,学校关闭。由此事件引起 了一系列连锁反应,导致美国政 府动用了16亿美元资金对全国各 州进行普查。

建成的居民区

居民的反应

居民的反应

浙江省松阳县四氯化硅废物倾倒事件 • 2008年3月7日上午,肇事者叶某将从衢州富士特白 炭黑有限公司拉取固体废物,在途径丽水市松阳县 时倾倒入小竹溪(约3吨)中。该固体废物所含四氯 化硅遇水水解为盐酸和二氧化硅,致使水体呈强酸 性,造成事发地下游约有6000余名居民停止取用溪 水。 6

河北省保定市铅中毒事件 •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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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黑龙江省大庆通申特化工有限 公司分二批共转移含铅废物(主要成分四乙基铅) 97 吨,至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老头河镇西喇喇地村一非 法企业加工利用,造成 11 名工人中毒。 浙江省东阳市废弃包装物事件 • 浙江省东阳市有机化工合成化工二厂非法将 2,4 二硝 基氯苯的废弃包装袋销售给横店镇金宅村一废品收购 点。 2009 年 9 月 13 日,上述废品收购点在装卸废弃包 装袋过程中发生中毒事故,造成 3 人死亡、 17 人中毒 受伤的重大事故。 7

目 录  全国危险废物管理总体情况 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主要制度 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重点 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管理重点 8

一、全国危险废物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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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情况

2011年度: • 全国省级以上重点源数量约12000个; • 危险废物产生总量近3500万吨。 10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情况

2012年: • 全国近1700余家持证单位。 • 全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核准规模约2800万吨/年。 • 实际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超过1250万吨。 11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情况

 目标:推动实现到2015年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 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0%,经营单位达到95%。 12

二、危险废物管理框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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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2011年修订)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 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 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 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修订)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颁布)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颁布) 14

部门规章

•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 局令第5号,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 《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 局令第47号,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15

国家目录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 革委,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2008年6月6日) •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 卫医发[2003]287号,2003年10月10日) 16

国家标准

■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5085.1-7-2007) ■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2001) ■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8-2001) ■ 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HJ/T177-2005) ■ 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T228-2005) ■ 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T229-2005) ■ 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T276-2006) ■ 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HJ519-2009) ■ 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HJ607-2011) 17

国家规划

• 《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 置设施建设规划》(国家环保总 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发【 2004】16号,2004年1月19日)  《“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 治规划》(环境保护部、国家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卫生部,环发【2012】123号 ,2012年10月8日) 18

主要规范性文件

•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 (国家环 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7年第48号) • •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 (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9年 第55号)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 (环境保护部 公告 2009年 第65号) • 《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的意见》 ( 环发[2011]19号) • •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 》(环办[2011]48号) 《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医疗废物管理预案 》(环办 [2009]65号) 19

国际公约与地方法规

•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 及其修正案》 • 上海、天津、浙江、广东、吉林、江苏、河南等 省份已有地方法规。 20

三、危险废物管理的主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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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录制度

《固体法》第五十一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规定统一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方法和识别标 志”。 •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即属于危险废物; • 《名录》以外的固体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 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也 属于危险废物; • 有危险特性的液态废物(如废油)属于危险废物。 22

标识制度

《固体法》第五十二条:“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 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 、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要求,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标签。 23

管理计划和申报登记制度

《固体法》第五十三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 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 处置等有关资料”。 • 申报登记应以企业内部台帐记录为基础,确保真实 性。 24

转移联单制度

《固体法》第五十九条:“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 具体操作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 关要求。 25

许可证制度

《固体法》第五十七条 : “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 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从事 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国务院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 • 许可证申领要求参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 可指南》执行。 26

《关于做好下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

依据: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 定》(国发〔2013〕44号),将由环境保护部负责的危 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事项下放至省级环保部门。 •

内容:

年焚烧1万吨以上危险废物、处置含多氯联苯与 汞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威胁极大的危险废物、利用列入 国家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综合性集中处置设施 处置危险废物的许可证审批工作。 •

要求:

环保部下放到省级环保部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审批事项,不应再次下放到地市级或县级环保部门。 27

• 持有环境保护部颁发的许可证的单位,可在许可证有效 期内

继续

依法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 许可证有效期内,持有环境保护部颁发的许可证的单位 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应当向所在地

省 级环保部门

申请办理许可证

变更

手续。 • 改变危险废物经营方式,增加危险废物类别,新建或者 改、扩建原有危险废物经营设施,以及年经营危险废物 超过原批准年经营规模20%以上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 环保部门

重新申请

领取许可证。 28

•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持有环境保护部颁发的许可证的单 位需继续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 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前向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

重新申请

领取许可证。 • 逾期不办理的,不得继续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29

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固体法》第六十二条:“产生、收集、贮存、运 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 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参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编制 应急预案。 30

事故报告制度

《固体法》第六十三条:“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 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必 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 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所 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 具体参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 指南》 执行。 31

经营情况记录与报告制度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权要求危 险废物经营单位定期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 簿,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 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 • 具体参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 指南》 执行。 32

许可证颁发情况上报制度

《危险废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

“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 3 月 31 日前将上一年度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发情况报 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 ”。 • 具体参考《关于报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经营单 位有关情况的函》 执行。 33

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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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 底数十分不清!  管理重点不突出!  自行利用处置未纳入监管!  非法倾倒时有发生!  废物属性判定能力不足! 35

开展摸底调查

 2013 年底前,掌握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金 属冶炼,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炼焦,电子元 件制造,铅蓄电池制造,多晶硅生产等6个重点行业 危险废物情况;—《规划》  2015年底前,全面摸清危险废物情况。—《规划》 36

建立监管重点源清单

 建立国家和地方危废重点单位清单并动态更新。— 《规划》  原则上年产生或贮存危险废物1吨以上列为市级, 10吨以上列为省级,100吨以上列为国家级。—《 意见》  将铬渣产生单位纳入重点污染源—《关于将铬渣产 生单位纳入重点污染源强化环境监管的通知》(环 办[2012]139号) 37

建立环评与固废协调机制

 研究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与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协 调机制,从严审批产生危险废物的新建和扩建项目 。—《规划》  对危险废物产生强度大以及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分析 不清、无妥善利用或处置方案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建 设项目,不予批准其环评文件。—《意见》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应对危险废物产生 、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风险防范措施,管理计 划等进行核查。—《意见》 38

治理整顿产废单位自有利用处置设施

 2011年年底前,组织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有利用 处置设施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和评估。-《意见》  规范和治理整顿产生单位自建危险废物贮存和利用 处置设施。-《规划》  依法整改、淘汰或者关停不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和不 能稳定达标的处置设施。-《规划》  产生单位不处置或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规定的,环 保部门严格执行“行政代执行制度”。-《规划》 39

严肃查处非法转移行为

 依法严惩并按高限处罚危险废物非法转移、无证经 营等违反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规制度以及造成环境 污染的企业和个人。—《规划》  依法严厉追究直接倾倒、丢弃或者遗撒危险废物的 运输单位、个人以及移出单位的责任。—《规划》 40

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和鉴定

 国家和省级环保部门要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固体 废物属性和危险废物鉴定工作。—《规划》  鼓励依托省级环境监测机构建设固体废物属性及危 险废物鉴别实验室。—《规划》  推动将固体废物属性及危险废物鉴别机构纳入国家 司法鉴定体系。—《规划》 41

五、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管理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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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 许可证审批尺度不一!  集中处置设施尚未发挥基础设施作用!  监督检查与监督性监测工作未全面开展!  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管有待加强!  重点监管废物类别需要进一步突出! 43

医 废 设 施 腐 蚀 严 重 44 土 法 炼 汞 现 场

严格许可证审批

 上级环保部门加强对下级环保部门审批颁发许可证 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办法》  做好新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环评审批与危险废 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的衔接工作。-《意见》  依法开展对收集、贮存废弃荧光灯管、废铅酸蓄电 池等流通领域危险废物许可证审批工作。-《意见》  积极稳妥发展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和预处理服务行 业。-《规划》 45

推进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 将焚烧、填埋等集中处置设施纳入污染防治基础保 障设施,统筹建设。-《规划》  2013年底前完成《设施建设规划》集中处置设施任 务并申请总体竣工验收。-《规划》和《通知》  制定填埋设施选址规划,保障建设用地。-《规划》 46

加强监督检查与监督性监测

 落实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属地监管责任。-《意见》 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和监督性监测,对焚烧 设施二 噁 英排放情况每年至少监测一次。-《意见》  被依法吊销许可证的单位,5年内不得再申请领取许 可证。-《意见》  取缔无证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行为。-《意见》 47

加强医疗废物监管

 环保部门加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和设施的监 管,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依法淘汰或关停。-《意见》  因地制宜,鼓励采取非焚烧方式建设县级医疗废物 处置设施。-《规划》  2015年,设市城市基本建立较完善的医疗废物收运 机制和收费制度。-《规划》  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环 境保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规划》 48

建立区域协调和部门合作机制

 鼓励跨区域合作,集中焚烧和填埋危险废物。-《规 划》  建立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区域合作和协调机制,提高 危险废物应急处置能力。-《规划》  建立环保、公安等相关部门合作机制,联合打击危 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规划》  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提高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应急 处置能力。-《规划》  污防、固废、环评、监测、监察、应急、宣教等部 门要信息共享,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意见》 49

突出几类重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监管

 阴极射线管的含铅玻璃;  废印刷线路板;  焚烧飞灰;  抗生素药渣;  含汞废物(废氯化汞触媒、废含汞灯管……);  废蚀刻液;  历史遗留废物(含砷、含镉、含氰废渣)。 50

谢 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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