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207計畫經費動支及網路請購系統操作說明會簡報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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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辦補助計畫
經費核銷及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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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計畫經費核銷
1、執行計畫應有之注意
2、計畫經費核銷流程
3、經費動支說明
4、經費核銷說明
5、取據原始憑證應注意事項
6、支出憑證遺失之處理方式
貳、錯誤態樣及查核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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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計畫經費核銷
1、執行計畫應有之注意
2、計畫經費核銷流程
3、經費動支說明
4、經費核銷說明
5、取據原始憑證應注意事項
6、支出憑證遺失之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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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執行計畫應有之注意
 大學校院及教師辦理計畫經費核銷重要規定
事項及作業釋疑。(教育部100年1月25日臺高通字第
1000008014號涵)
 大學校院教師執行計畫提醒事項。(教育部101年8
月20日臺高字第1010141179號涵)
 以合法之支出憑證報帳,勿開立不實發票。
 經費核銷應本誠信原則,對所提出之支出憑證之支付
事實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應負相關責任
 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親屬應迴避進用,勿虛報
工資或研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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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執行計畫應有之注意
 勿規避採購法分批、分散採購
 勿化整為零,同財物或勞務分成多次採
購,有規避採購法之嫌。
 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逾10萬元者,應上網公
告。
 依本校規定:
 1萬元以下採購案件,授權單位自辦。
 1萬元以上採購案件,應先提出申請,經校長核
定後,由總務處辦理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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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執行計畫應有之注意
 審計機關審定後,原始憑證及帳冊保
管至少10年,法律亦有追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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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計畫經費核銷流程
 相關規定
 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
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
作業要點。
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
經費處理原則。
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
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
 各委辦補助機關經費核銷相關規範。
 支出憑證處理要點。
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單據結報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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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計畫經費核銷流程
 補助計畫(含國科會研究計畫),本校人員
不得支給下列經費:




出席費
稿費
審查費
工作費、主持費、引言費、諮詢費、訪視費、評
鑑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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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經費動支說明
 核定清單或預算表內原已核列之項目
研究計畫經費經核定後,應依照合約及經費核定清單所列
補助項目範圍內支用且須經計畫主持人簽署,始得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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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經費動支說明
 核定清單或預算表內原未核列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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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經費核銷說明
4-1、人事費(研究人力費)
4-2、業務費
4-3、研究設備費
4-4、國外差旅費
4-5、行政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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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人事費(研究人力費)
 凡參與研究計畫工作人員之酬金及計畫主
持人研究主持費屬之。
 計畫主持人
 專任助理、兼任助理、臨時工
 國科會專、兼任助理及臨時工勞、健保費得在「業務
費」調整勻支。
 同一人在同一計畫不得同時兼具2種以上助理人員身
份。
 研究生或大專生如辦理休學,自學校開立休學證明書
所載之日期起,不得任兼任助理人員。
 專、兼任助理、臨時人員聘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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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兼任助理、臨時人員聘用程序
聘
用
步驟一
步驟二
步驟三
步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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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業務費
 國科會計畫之研究人力費
 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
 依研究計畫實際需要及政府有關法令規定之
標準核實列支。
 國際合作研究計畫國外學者來臺費用
 彈性支用額度
 範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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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支用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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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用途及說明欄位輸入
『彈性支用金額$XXX元,
彈性支用餘額$XXX元』。
彈性支用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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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支用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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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研究設備費
 依核定清單或預算表內核定之設備,單價在新
台幣1萬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與研究計
畫有直接相關之各項設備。
 因執行研究計畫需要必須變更設備項目者,得
於計畫執行期間,由計畫主持人敘明理由循執
行機構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變更,惟變更之設
備項目單價達新台幣50萬元以上者,須於國科
會線上系統登錄。
 研究設備費未依規定辦理流用及變更且未動支
者,款項須繳回國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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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國外差旅費
 因執行研究計畫需要赴國外或大陸地區
之差旅費
 出國種類
 移地研究
 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 出席國際學術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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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國外差旅費
 移地研究:從事實驗、研究、田野調
查或採集樣本等移地研究者。
 執行計畫如確實有參訪需求(含專程或順
道),須專函向國科會申請個案審認。
 國際合作研究計畫:計畫主持人及參
與研究計畫之相關人員執行國際合作
研究計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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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國外差旅費
 出席國際學術會議:
研究計畫內研究人員參加國際學術會議並發表研究
成果論文、專題演講或擔任會議主持人者。
 核銷出席國際學術會議須檢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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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國外差旅費
 出國人員、人數、次數、天數或地點如有變
更,得由計畫主持人敘明理由循執行機構行政
程序簽報核准後於原核定經費項下列支。
 國外差旅費未依規定辦理流用及變更且未動支
者,款項須繳回國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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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國外差旅費
 依國科會補助國內專家學者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
業要點規定補助項目
1、往返機票費用
2、出國期間生活費
3、出席會議之註冊費
4、手續費
5、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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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國外差旅費-往返機票費用
 由國內至會議地點最直接航程之飛機票,因公出
國應搭乘本國藉航空公司班機但有特殊情形者,
由本人填寫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藉航空公司班
機申請書,經機關首長核定後,得改搭乘外國藉
航空公司班機(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軍公教人員因公出國搭乘本國藉航空
班機作業規定)。
 機票
 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
 國際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單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
或其他足資證明支付票款之文件
 登機證存根或足資證明出國事實之護照影本或航空
公司所開立之搭機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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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國外差旅費-出國期間生活費
 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
活費日支數額表」列支。
 大陸旅費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大陸地區出差
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列支。
 生活費日支數額之劃分:70%為住宿費、20%為膳
食費(早餐4%、中餐8%、晚餐8%)、10%為零用費。
 零用費:包括市區火車票費、市區公共汽車票費、
市區捷運車票費、個人信用卡手續費、洗衣費、小
費及其他與生活有關之各項費用。
(如以個人信用卡預訂個人住宿費之信用卡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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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國外差旅費-出國期間生活費
 生活費補助項目金額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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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國外差旅費-手續費
 出差人員出國之手續費包括護照費、簽證費、
機場服務費,均應檢附原始單據或旅行業代
收轉付收據覈實報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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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國外差旅費-保險費
 檢附保險費原始單據覈實報支,其保險之項
目及保額,由行政院另定之(臺銀人壽投保綜
合保險新台幣400萬元),超出部分由出差人
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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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率
 出差人員出國前未辦理結匯者,以出國前一日(如逢
假日往前順推)臺灣銀行賣出即期美元匯價為依據辦
理報支。
 但須於出國前繳交報名等費用者,得以實際支付日
匯價辦理報支,該費用以信用卡支付者,得以信用
卡結算匯率辦理報支。
 出差之國家倘非使用美元貨幣,檢附原始單據報支
部分,得以當地使用之貨幣,依前項報支方式辦理;
無臺灣銀行賣出該貨幣即期匯價者,以現金匯價為
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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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行政管理費
 凡配合執行研究計畫所需,供學校統籌運用,
以支付水電、維護及必要之行政管理等費用,
但不得違反政府相關規定。
 依據「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建教合作收支管
理要點」100%由學校統籌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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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取據原始憑證應注意事項
5-1、領據
5-2、統一發票
5-3、普通收據
5-4、郵資
5-5、國外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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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領據
 所屬時間:發生債權債務期間,並非領款時
間(計畫執行期間內)。
 摘要
 應領金額:大寫(即核銷金額,應含代扣所
得稅;如有修改,由領款人簽章
以茲證明)。
 範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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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據各欄均請完整填列
金額以中文大寫方式
填寫,如有修改由領
款人簽章以茲證明
請本人簽名且為正
楷,不可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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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發生債權債務期間,
並非領款時間,
須為計畫執行期間
5-2、統一發票
 買受人:「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收銀機或計算機開立之統一發票,應
輸入本校統一編號(03729807),若未輸
入統一編號,應請營業人加註買受機關
(本校)名稱或統一編號後,加蓋統一發
票專用章。
 日期:買賣行為履約日(計畫執行期限內)
 名稱、數量、單價及金額:採購名稱若以代號或
外文填寫,應由經手人加註貨品名稱並簽名,如
其他相關憑證已記載採購事項及貨品名稱者,得
免加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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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統一發票
 請注意廠商是否蓋上「統一發票專用章」,詳列營
業人之名稱、地址及其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 紙本式電子發票為政府認可之合法憑證,可作為會
計憑證。鑑於感應紙質單據隔一段時間之後字跡即
模糊或消失,無法長時間保存,影響單據保存之有
效性,請先行影印一份並簽章後,再併同原始紙本
辦理報支。
 統一發票大寫金額書寫錯誤者,請廠商重新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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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統一發票
 名稱、數量、單價及總價等欄位記載不明應通
知請廠商補正、不能補正者,應由經手人詳細
註明並簽名或蓋章證明。
 二聯式統一發票:應檢送收執聯
 三聯式及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應同時檢送收
執聯及扣抵聯。
 範例說明
收銀機統一發票
三聯式發票
二聯式發票
紙本電子發票
電子計算機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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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數量只寫 ”
一批” ,可以另
加明細表貼於發
票或收據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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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若為代號或外文填寫,
應由經手人加註貨品名稱並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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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輸入統一編號,
應加蓋統一發票
專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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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感應紙質單據隔一段時間之後字跡即模糊或消
失,
無法長時間保存,影響單據保存之有效性,
請先行影印一份並簽章後,再併同原始紙本辦理報
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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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普通收據
 買受人:「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 日期、品名、數量、單價、總價及大寫金額。
 商店店章:若廠商店章無統一編號者,請於右上角統
一編號空格處填上廠商之統一編號。
 大寫金額書寫錯誤,應請廠商重新開立。
 日期、品名、數量、單價及總價等欄位記載不明,得
由經手人補正並簽名或蓋章證明。
 範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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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無此商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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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郵資
 無論購買郵票或郵寄物品(包含快捷)均須取
得郵局開立之「購買票品證明單」
 範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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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填老師個人名字或
系所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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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國外收據
 若係國外收據或無法取得憑證時,請填寫支出證明
單,由經手人及單位主管簽章。(國外單據應註明折合
率,必要時需取兌換水單或附單據發生日期之銀行匯率表)
 範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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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支出憑證遺失之處理方式
 請向廠商索取存根聯影本,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並請廠商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或店章)並註明無法提
出正本之原因。
 日後若拾獲單據正本不得再重複報支,如有重複報支
應負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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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錯誤態樣及查核缺失
 錯誤態樣
 請購日期並未早於採購(發票)日期。
 所取得的憑證缺少買受人及日期或買受人
多加了單位名。
 三聯式統一發票,核銷金額應為含稅金額
而非未稅金額。
 免用統一發票收據之收據專用章為統一發
票專用章者,應開立統一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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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錯誤態樣及查核缺失
 憑證粘貼時常會重疊粘貼遮住金額、日期或
抬頭等,使憑證無法完整程現。
 若有會辦單位核章之簽案,請先送會辦單位
後再送會計室。
 規避採購法分批、分散採購(化整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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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錯誤態樣及查核缺失
 查核缺失
 列支非計畫相關人員差旅費。
 購置非計畫核定之研究設備、變更採購研究
設備項目未循行政程序核准或集中於計畫執
行期限即將結束前購置。
 各類助理人員之約用,未依規定辦理、溢支
助理人員工作酬金。
 赴國外出差未搭乘本國藉航空公司班機,未
經機關首長核定,即改搭乘外國藉航空公司
班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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