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辦補助計畫 經費核銷及注意事項 會計室第一組 王淑女 101年9月24日 會計室 壹、前言 會計室組織及分工 本校財務結構概況 貳、計畫經費核銷 執行計畫應有之注意 計畫經費核銷流程 經費動支說明 經費核銷說明 取據原始憑證應注意事項 參、錯誤態樣及查核 會計室 壹、前言 會計室組織現況 會計主任 粘美惠 專門委員 黃建芬 第一組 第二組 第三組 第四組 組長 王淑女 組長 池佳瞱 組長 王燕娟 組長 張秋容 會計室 壹、前言 各組業務執掌 會計室 壹、前言 財務概況 項 目 100年度 決算數 101年度 預算數 經常收入 48.92億元 49.55億元 經常支出 50.58億元 50.86億元 短絀 -1.66億元 -1.31億元 2.99億元 3.41億元 不含折舊攤銷之 餘絀 會計室 壹、前言 主要收入 項 100年度 決算數 目 經常門收入 101年度 預算數 48.92億元 49.55億元 教育部補助經常門收入 17.08億元 17.12億元 學校自籌收入 31.84億元 32.43億元 7.00億元 7.17億元 18.08億元 18.59億元 6.76億元 6.67億元 2.27億元 1.57億元 2.27億元 1.57億元 51.19億元 51.12億元 1.學雜費收入 2.建教合作及其他補助 3.自籌及其他收入 資本門收入 教育部補助資本門收入 合 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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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委辦補助計畫 經費核銷及注意事項 會計室第一組 王淑女 101年9月24日 會計室 壹、前言 會計室組織及分工 本校財務結構概況 貳、計畫經費核銷 執行計畫應有之注意 計畫經費核銷流程 經費動支說明 經費核銷說明 取據原始憑證應注意事項 參、錯誤態樣及查核 會計室 壹、前言 會計室組織現況 會計主任 粘美惠 專門委員 黃建芬 第一組 第二組 第三組 第四組 組長 王淑女 組長 池佳瞱 組長 王燕娟 組長 張秋容 會計室 壹、前言 各組業務執掌 會計室 壹、前言 財務概況 項 目 100年度 決算數 101年度 預算數 經常收入 48.92億元 49.55億元 經常支出 50.58億元 50.86億元 短絀 -1.66億元 -1.31億元 2.99億元 3.41億元 不含折舊攤銷之 餘絀 會計室 壹、前言 主要收入 項 100年度 決算數 目 經常門收入 101年度 預算數 48.92億元 49.55億元 教育部補助經常門收入 17.08億元 17.12億元 學校自籌收入 31.84億元 32.43億元 7.00億元 7.17億元 18.08億元 18.59億元 6.76億元 6.67億元 2.27億元 1.57億元 2.27億元 1.57億元 51.19億元 51.12億元 1.學雜費收入 2.建教合作及其他補助 3.自籌及其他收入 資本門收入 教育部補助資本門收入 合 計.

委辦補助計畫
經費核銷及注意事項
會計室第一組
王淑女
101年9月24日
會計室
壹、前言
會計室組織及分工
本校財務結構概況
貳、計畫經費核銷
執行計畫應有之注意
計畫經費核銷流程
經費動支說明
經費核銷說明
取據原始憑證應注意事項
參、錯誤態樣及查核
2
會計室
壹、前言
會計室組織現況
會計主任
粘美惠
專門委員
黃建芬
第一組
第二組
第三組
第四組
組長 王淑女
組長 池佳瞱
組長 王燕娟
組長 張秋容
3
會計室
壹、前言
各組業務執掌
4
會計室
壹、前言
財務概況
項
目
100年度
決算數
101年度
預算數
經常收入
48.92億元
49.55億元
經常支出
50.58億元
50.86億元
短絀
-1.66億元
-1.31億元
2.99億元
3.41億元
不含折舊攤銷之
餘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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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室
壹、前言
主要收入
項
100年度
決算數
目
經常門收入
101年度
預算數
48.92億元
49.55億元
教育部補助經常門收入
17.08億元
17.12億元
學校自籌收入
31.84億元
32.43億元
7.00億元
7.17億元
18.08億元
18.59億元
6.76億元
6.67億元
2.27億元
1.57億元
2.27億元
1.57億元
51.19億元
51.12億元
1.學雜費收入
2.建教合作及其他補助
3.自籌及其他收入
資本門收入
教育部補助資本門收入
合
計
6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執行計畫應有之注意
 大學校院及教師辦理計畫經費核銷重要
規定事項及作業釋疑
(教育部100年1月25日臺高通字第1000008014號函)
 大學學校院教師執行計畫提醒事項
(教育部101年8月20日臺高字第1010141179號函)
7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執行計畫應有之注意
 以合法之支出憑證報帳,勿開立不
假發票風暴席捲
不實發票詐領
實發票
全台上百系所
國科會補助
經費核銷應本誠信原則,對所提出之支出憑證之
支付事實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應負相關責任。
 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親屬應廻避進用
,勿虛報工資或研究費
利用學生人
頭助理報帳
8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執行計畫應有之注意
 規避採購法分批、分散採購
勿化整為零,同財物或勞務分成多次採購,有規避
採購法之嫌。
~ 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逾10萬元者,應上網公告。
~ 依本校規定:10萬元以下授權單位自辦。
 審計機關審定後,原始憑證及帳冊保管
至少10年,法律亦有追溯期
9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計畫經費核銷流程
10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計畫經費核銷流程
 相關規定

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
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
業要點
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
費處理原則

各委辦補助機關經費核銷相關規範

101年度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執行支出各項應行
注意事項

支出憑證處理要點
11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經費動支說明
 核定清單或預算表內原已核列之項目
10萬元以下
逾10萬元
逕洽廠商採購,交貨時索取收
據或發票辦理核銷
共同供應契約項目,逕自共同
供應契約電子採購系統下訂採購
採購案請填列採購申請表
共同供應契約項目,至共同供
應契約電子採購系統列印請購單
簽案
應簽案辦理
計畫預算表內未明確規範,徵詢委辦補助機關同意循校內
行政程序辦理變更者
支出項目無支出之標準或標準之特殊情形者
預借款項:辦理活動,必需以現金支付相關費用時者
12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經費動支說明
 核定清單或預算表原未核列之項目
 依各委辦或補助機關之契約及相關規定辦理
教育部:1.人事費及行政管理費不得流入
2.經、資本門不得流用
•
變更計畫預算規模(金額)、新增支用項目者、核定資本門
經費其支用項目新增或調整者,應事前檢送「教育部補助(
委辦)計畫經費調整對照表」,報請教育部同意後,始得辦
理支用。
國科會:
13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經費核銷說明
 人事費(研究人力費)
 業務費
 研究設備費
 國外差旅費
 行政管理費
14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經費核銷說明
 人事費(研究人力費):
凡參與研究計畫工作人員之酬金及計畫主
持人研究主持費屬之
•
•
計畫主持人、兼任助理、臨時工
•
專任助理
延攬科技人才
15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經費核銷說明
 人事費(研究人力費)
 國科會專、兼任助理及臨時工勞健保費得
在
「業務費」調整勻支
 同一人在同一計畫不得同時兼具2種以上
助理人員身分
 博士後研究人員費用為「專款專用」,
賸餘不得調整至其他用途,須繳回國科會
16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經費核銷說明
 業務費
與執行計畫相關之各類耗品(郵資、影印費
、誤餐費、實驗用品、電腦耗材及消耗品
、資料檢索;國科會計畫則包含研究人力
費與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國際
合作研究計畫國外學者來臺費用
17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經費核銷說明
 業務費
 原計畫申請書未列之支用項目,經檢討確
為研究計畫需要,得由計畫主持人敘明理
由循執行機構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依政
府規定之標準核實報支
18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經費核銷說明
 業務費
 國際合作研究計畫國外學者來臺費用
依國科會補助國外學者專家來臺從事雙邊科技
合作活動生活費標準表及雙邊科技合作協議規
定辦理,依政府規定之標準核實報支,如有不
敷支用或賸餘得因研究需要在 「業務費」項
下調整運用
19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經費核銷說明
 研究設備費
依核定清單或預算表內核定之設備,單價
在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二年以
上與研究計畫有直接相關之各項設備
20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經費核銷說明
 研究設備費
 因執行研究計畫需要必須變更設備項目者
,在得於計畫執行期間,由計畫主持人敍
明理由循執行機構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變
更,惟變更之設備項目單價達新台幣五十
萬元以上者,須於國科會線上系統登錄
 研究設備費未依規定辦理流用及變更,且
未動支者,款項須繳回國科會
21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經費核銷說明
 國外差旅費
因執行研究計畫需要赴國外或大陸地區之
差旅費
出國種類:
•
移地研究
•
出席國際學術會議
•
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22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經費核銷說明
 國外差旅費
 移地研究:從事實驗、研究、田野調查或
採
集樣本等移地研究者
執行計畫如確實有參訪需求(含專程或順道),須
專函向國科會申請個案審認
23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經費核銷說明
 國外差旅費
 出席國際學術會議:
參加國際學術會議並發表研究成果論文、
專題演講或擔任會議主持人者
 核銷出席國際學術會議須檢附文件:
1.憑證明細表
2.出國申請表
3.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
24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經費核銷說明
 國外差旅費
 核銷出席國際學術會議須檢附文件:
4.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
5.國際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單或旅行業代收
轉付收據或其他足資證明支付票款之文件
6.登機證存根或足資證明出國事實之護照影
本或航空公司所開立之搭機證明。
25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經費核銷說明
 國外差旅費
 核銷出席國際學術會議須檢附文件:
7.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
(適用非搭乘本國籍班機)
8.會議報名註冊費收據、刷卡簽帳單影本或
結匯單正本
9.會議議程(論文發表日及議題)
10.原計畫申請書中該項出國計畫有關頁次
或已核准計畫變更申請表影本
26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經費核銷說明
 國外差旅費
 國際合作研究計畫:計畫主持人及參與研
究計畫之相關人員執行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要者
 出國人員、人數、次數、天數或地點如有
變更,得由計畫主持人敘明理由循執行機
構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於原核定經費項下
列支
27
 國外差旅費未依規定辦理流用及變更,且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經費核銷說明
 國外差旅費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101.7.1修正)
 交通費
 機票
1.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
2.國際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單或旅行業代收
轉付收據或其他足資證明支付票款之文件
3.登機證存根或足資證明出國事實之護照影
本或航空公司所開立之搭機證明。
28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經費核銷說明
 國外差旅費
 交通費
 因公出國應搭乘本國籍航空公司班機,
但有特殊情形者,由本人填寫因公出國
人員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
(會計室網頁下載),經機關首長核定
後,得改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
(行政院及所屬機關軍公教人員因公出國
搭乘本國籍航空班機作業規定)
29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經費核銷說明
 國外差旅費
 交通費
 本校與機場之間(本校
交通費用
機場)之
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之規定報
支(即汽車、捷運、火車等大眾運輸工
具)填列於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交通費—長途大眾陸運工具」一欄
30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經費核銷說明
 國外差旅費
 生活費(住宿費、膳食費及零用費)
 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
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列支
 大陸旅費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派大陸地
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列支
 生活費日支數額之劃分:70%為住宿費
,20%為膳食費(早餐4%、中餐8%、
晚餐8%),10%為零用費
31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經費核銷說明
 國外差旅費
 生活費(住宿費、膳食費及零用費)
 零用費:包括市區火車票費、市區公共
汽車票費、市區捷運車票費、
個人信用卡手續費、洗衣費、
(如以個人信用卡預訂個人住宿費之
信用卡手續費)
小費及其他與生活有關之各項
費用
32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經費核銷說明
 國外差旅費
 生活費扣除項目金額說明
 住宿免費宿舍、過境旅館或在搭乘之交
通工具歇夜—依生活費數額扣除70%
 報名費等已附帶供膳,依早餐、午餐、
晚餐分別扣除4%、8%、8%
33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經費核銷說明
 國外差旅費
 辦公費:(出國手續費、保險費、行政費、禮品交
際及雜費)
保險費:
檢附保險費原始單據覈實報支,其保險
之項目及保額,由行政院另定之(台銀人
壽投保綜合保險新台幣400萬元),超出
部分由出差人自行負擔
34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經費核銷說明
 國外差旅費
 辦公費:(出國手續費、保險費、行政費、禮品交
際及雜費)
行政費:
1.包括在國外執行公務所必要之資料、註
冊、郵電、翻譯及運費等費用
2.應該出國前簽准後,據以檢附原始單據
或代收轉付收據報支。
35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經費核銷說明
 國外差旅費
 辦公費:(出國手續費、保險費、行政費、禮品交
際及雜費)
禮品交際及雜費:
出差人員非屬隨同司長級以上人員出差
者,得按出差日數每人每日報支600元總
額度內,檢附原始單據報支 (包括禮品
費、交際費、計程車費、租車費等)
36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經費核銷說明
 國外差旅費
 匯率
1.出差人員出國前未辦理結匯者,出國前
一日(如逢假日往前順推)臺灣銀行賣
出即期美元參考匯價據辦理報支
2.須於出國前繳交報名等費用者,得以實
際支付日匯價辦理報支,該費用以信用
卡支付者,得以信用卡結算匯率辦理
37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經費核銷說明
 行政管理費
凡配合執行研究計畫所需,供學校統籌運
用,以支付水電、維護及必要之行政管理
等費用,但不得違反政府相關規定
38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經費核銷說明
 行政管理費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各項收入提列行
政管理費原則」提列
•國科會15%、 教育部:10%
•政府機關專案研究計畫,比照國科會專題
研究計畫之提撥比率
•公民營、民間團體及學術研究機構:15%
•建教合作機構、補助機構如另有規定,
從其規定
39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取具原始憑證應注意事項
 領據
 統一發票
 普通收據
 郵資
40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取具原始憑證應注意事項
 領據
 所屬時間:發生債權債務期間,並非領款
時間(計畫執行期限內)
 摘要
 應領金額:大寫
(即核銷金額,應含代扣所得稅;如有修改
,由領款人簽章以茲證明)
41
以演講費領據為例
所屬時間指發生債權
債務期間,並非領款
時間,須為計畫執行
期間內
領據各欄均
請完整填列
領款人姓名一定
要本人簽名且為
正楷,不可打字
應領金額=扣繳稅額+實領金額
應領金額以中文大寫方式填寫;如有修改,由領款人簽章以茲證明。
42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取具原始憑證應注意事項
 統一發票
 買受人: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本校統一編號:收銀機或計算機開立之統一發票,應
輸入本校統一編號(03735202),若未
輸入統一編號,應請營業人加註買受
機關(本校)名稱或統一編號後,加
蓋統一發票專用章
 日期:買賣行為履約日(計畫執行期限內)
43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取具原始憑證應注意事項
 統一發票
 名稱、數量、單價及金額:
採購名稱若以代號或外文填寫,應由經手人加註貨
品名稱並簽名,如其他相關憑證以記載採購事項及
貨品名稱者,得免加註
 請注意廠商是否蓋上「統一發票專用章」,
詳列營業人之名稱、地址及其營利事業統一
編號
44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取具原始憑證應注意事項
 統一發票
 紙本式電子發票為政府認可之合法憑證,可
作為會計憑證。鑑於感應紙質單據隔一段時
間之後字跡即模糊或消失,無法長時間保存
,影響單據保存之有效性, 請先行影印一
份並簽章後,再併同原始紙本辦理報支
45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取具原始憑證應注意事項
 統一發票
 統一發票書寫錯誤者,應依「統一發票使用
辦法」規定辦理(法規依據)
 統一發票大寫金額書寫錯誤者,請廠商重新
開立
46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取具原始憑證應注意事項
 統一發票
 名稱、數量、單價及總價等欄位記載不明,
應通知請廠商補正,不能補正者,應由經手
人詳細註明,並簽名或蓋章證明
 二聯式統一發票:應檢送收執聯。
 三聯式及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應檢送收執
聯,如有扣抵聯得一併附上,扣抵聯不得單
獨報支。
47
會計室
二聯式統一發票
所屬時間指發生債權
債務期間,並非領款
時間,須為計畫執行
期間內
48
會計室
三聯式統一發票
所屬時間指發生債權
債務期間,並非領款
時間,須為計畫執行
期間內
三聯式統一發票核銷時
須檢附扣抵聯及收執聯
49
會計室
所屬時間指發生債權
債務期間,並非領款
時間,須為計畫執行
期間內
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
電子計算
機統一發
票核銷時
須檢附扣
抵聯及收
執聯
品名若以代號或外
文填寫,應由經手
人加註貨品名稱並
簽名
50
會計室
收銀機統一發票
未輸入統一編號,
應請營業人加註本
校名稱或統一編號
後,加蓋統一發票
專用章
51
會計室
紙本電子發票
鑑於感應紙質單據隔一段
時間之後字跡即模糊或消
失,無法長時間保存,影
響單據保存之有效性,
請先行影印一份並簽章後
,再併同原始紙本辦理報
支
52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取具原始憑證應注意事項
 普通收據
 買受人: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 日期、品名、數量、單價、總價及大寫金額
 商店店章:若廠商店章無統一編號者,請於
右上角統一編號空格處填上廠商之統一編號
 大寫金額書寫錯誤,應由原出具者(廠商)
劃線註銷更正並於更正處簽名證明(不必重開)
 日期、品名、數量、單價及總價等欄位記載
不明,得由經手人補正,並簽名或蓋章證明
53
會計室
54
會計室
廠商店章無統一編號
者,請於右上角之
統一編號空格處填上
廠商之統一編號
55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取具原始憑證應注意事項
 郵資
無論購買郵票或郵寄物品(包含快捷)
均須取得郵局開立之「購買票品證明單」
56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取具原始憑證應注意事項
 郵資
注意事項:
1.核銷時,請敘明郵寄用途,如郵寄資料至教育部
2.鑑於感應紙質單據, 請先行影印一份,再併同原始紙本辦理報支
57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取具原始憑證應注意事項
 支出憑證遺失或供其他用途之處理方式
 檢附影本或其他證明文件
請向廠商索取存根聯影本,加註「與正本相符」
字樣並請廠商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或店章)及
負責人章,
如影本或其他證明文件,因特殊原因不能取得,
應由經手人開具支出證明單 (會計室網頁下載)
58
會計室
貳、計畫經費核銷
取具原始憑證應注意事項
 支出憑證遺失或供其他用途之處理方式
 專簽說明 無法提出正本之原因,經核准後報支
 日後若拾獲單據正本不得再重複報支,如有重
複報支應負相關責任
59
會計室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支出證明單
101年 7月 7日
受
姓
名
或
名
稱
李小龍
領
身分證或
營利事業
統一編號
貨物
名稱
廠牌
規格
或支
出事
由
電子機票、登機證
單價
15000
不能
取得
單據
原因
A12345678
9
實付
金額
人
地址
台北市士東路1段00號
單位
數量
乙式
15000
遺失00年0月0日出席國際會議之電子機票及登機證
經手人○○○
附註:受領人如為機關或本機關人員將免記其他址及其統一編號。
60
會計室
參、錯誤態樣及查核缺失
錯誤態樣
 請購日期並未早於採購(發票)日期
 所取得的憑證缺買受人及日期,或買受人
多加了單位名稱
 三聯式統一發票,核銷金額應為合稅金額
而非未稅金額
 免用統一發票收據之收據專用章為統一發
票專用章者,應開立統一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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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室
參、錯誤態樣及查核缺失
錯誤態樣
 物品及財產辦理核銷時,常缺財產增加單
或未先送資產經營管理組登錄
 憑證粘貼時常會重疊粘貼遮住金額、日期
或抬頭等,使憑證無法完整呈現
 若有會辦單位核章之簽案,請先送會辦單
位後再送會計室
 規避採購法分批、分散採購(化整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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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室
參、錯誤態樣及查核缺失
查核缺失
 列支非計畫相關人員差旅費
 研究設備費集中於計畫執行期限即將結束
前購置
 各類助理人員(含專任助理、兼任助理、臨
時工),未依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支領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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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室
參、錯誤態樣及查核缺失
查核缺失
 補助計畫除實際擔任授課人員外,本機關
人員不得支領工作費、主持費、引言費、
諮詢費、評鑑費等(註:國科會計畫均屬補
助計畫)
 列支執行期限以外之開支
 資料檢索費,但實際上為購書款
 三聯式統一發票僅檢附扣抵聯,未檢附
收執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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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室
參、錯誤態樣及查核缺失
查核缺失
 業務費項下列支參加國外舉辦之國際學術
會議註冊費(在國內舉辦之國際學術會議註
冊費在業務費項下列支;在國外舉辦之國
際學術會議註冊費則須在國外差旅費項下
列支)
 報支永久會員入會費及年費,依規定每一
計畫得報支費用以1年為限,如1次繳交超
過1年,僅補助1年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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