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cript 防制黑幫勢力介入校園
臺中市立東華國民中學99學年度第二學期 『防制校園霸凌』、『防制黑幫勢力介 入校園』、『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宣導活動 承辦單位:訓導處 主 講 人:訓導主任蔡勝良 壹、防制校園霸凌 一、校園霸凌新定義: 具有欺負他人之行為 具有故意傷害之意圖 造成生理或心理上之傷害 兩造勢力(地位)不對等 其他經校園霸凌因應小組討論後認定者 二、霸凌的類型 肢體霸凌:是最容易辨認的一種,約佔三成 七,包括踢、打弱勢同儕、搶奪財物等。 言語霸凌:是校園中出現最為頻繁的霸凌行 為,約佔五成五,包括取綽號、用言語刺 傷、嘲笑弱勢同儕、恐嚇威脅等,造成他 人心理受到傷害。 關係霸凌:約佔二成七,包括排擠弱勢同儕、 散播不實謠言中傷某人等。 二、霸凌的類型 性霸凌:以身體、性別、性取向、性徵作取笑 或評論的行為;或是以性的方式施以身體 上的侵犯。 反擊型霸凌:是指受凌學生長期遭受霸壓之後 的反擊行為。包括生理上會自然的回擊或 去霸凌比自己更弱勢的人。 網路霸凌:包括使用網路散佈謠言、留下辱罵 或嘲笑的字眼等。這是近年來新興的霸凌 型態,其速度快、管道多、殺傷力也大。 三、霸凌行為之法律責任 兒少福利法第30條: 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身心虐待之行為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 依刑法第277條,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3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1千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 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 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刑法第278條,使人受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 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 上有期徒刑。 三、霸凌行為之法律責任 ◎剝奪他人行動自由 依刑法第302條,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 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 百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 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 有期徒刑。未遂犯亦處罰之。 ◎強制 依刑法第304條,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 害人行使權利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百 元以下罰金。未遂犯亦處罰之。 三、霸凌行為之法律責任 ◎恐嚇 依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 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 依刑法第346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 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6月以上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得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其獲得財產上不法 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未遂犯亦處罰之。 ◎侮辱 依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公然侮辱人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 元以下罰金。 三、霸凌行為之法律責任 ◎誹謗 依刑法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 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1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 犯前項之罪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千元 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 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一般侵權行為 依民法184條第1項,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 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 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三、霸凌行為之法律責任 ◎侵害人格權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依民法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 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 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 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 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身心虐待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58條第1項,處新臺幣6萬元 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告其姓名。 四、「四要三沒有」 保護學生免於傷害七原則 學校持續推動友善校園,建構生命有 愛、性別平等、尊重人權、正向管教、 關懷弱勢、樂在學習的校園文化;而 為保護學生免於遭受性霸凌、性侵害 或性騷擾,請檢視與落實以下七原則: 四、「四要三沒有」 保護學生免於傷害七原則 要面對事實—分析與公布統計數字,勇於面對;大 家要知道兒童及少年遭受性侵害或性騷擾的現象,瞭 解成因以及這些傷害對人格發展有嚴重之影響,讓大 家敏感度提高,且在知悉事件時,願意通報;以在第 一時間啟動危機應變機制與社會支持網絡資源。 要勇敢講出—鼓勵學生事件發生後,要勇敢說出來, 也透過教師進修與研習讓教師瞭解學生害怕談論之因、 知道如何與學生溝通、瞭解依法通報的責任,要在24 小時內通報113專線,並依事件性質即時通報校安中 心;透過教學或機會教育,讓孩子學會自我保護及如 何求助;並廣為讓行政人員、家長及社區人士瞭解, 知悉事件後如何互相支援及幫助學生,以達到警示之 目的。 四、「四要三沒有」 保護學生免於傷害七原則 要敏感辨識—學習辨識學生身體受到傷害或受到 傷害後行為退縮之跡象,不要錯失學生所表現出 來各種可能的求助訊息。 要危機管理—依法訂定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 規定與流程,並公告周知與落實執行,廣為讓學 校師生及家長知道事件發生後向誰求助、專線及 會被保密的處理流程與可運用之網絡資源。 四、「四要三沒有」 保護學生免於傷害七原則 沒有機會,杜絕傷害—營造生命有愛、性別平等、 尊重人權、正向管教、關懷弱勢、樂在學習的校園 文化,引導孩子學會關愛、同理及尊重他人,但同 時教會學生瞭解人際互動的界線;與人相處的同時, 要互相尊重隱私與身體自主權,也要讓學生知道會 遭受人身傷害的各種可能性,如知道性侵害或性騷 擾經常發生在成人、熟人的關係中,並教導學生辨 識網路交友可能存在的誘惑與危險性,以學會自我 保護。同時,強化校園安全機制,持續改善校園安 全死角,加強校園安全路線與警民合作的規劃,以 杜絕傷害或霸凌發生的機會。 四、「四要三沒有」 保護學生免於傷害七原則 沒有延宕,知悉即報—當你懷疑或確知校園 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時,應立即向主管機關 通報,學校並應啟動危機處理機制與流程以 及後續的心理輔導,也同時聯絡社政單位連 結專業之處遇服務或報請警方協助。 四、「四要三沒有」 保護學生免於傷害七原則 沒有忽視,人人有責—保護孩子的人身安全, 是每一個人的責任;大家要一起關心與降低 孩子受害的危險性。本部並設有0800200885反霸凌24小時投訴專線,受理師生、 家長、媒體或民眾申訴(臺中市教育局反霸 凌申訴專線電話:04-25200870 )。 五、我被霸凌了該怎麼辦? 支援管道 向導師、家長反映 (導師公布聯絡電話及電子信箱予學生 及家長) 向學校投訴信箱投訴04-25853219#301 向縣市反霸凌投訴專線投訴 (臺中市教育局反霸凌申訴專線電話: 04-25200870 ) 處置 偏差行為輔導 (導師、家長) 校園霸凌評估會議確認 啟動霸凌輔導機制 向教育部24小時專線投訴(0800200885) 於校園生活問卷中提出 其它(警察、好同學、好朋友) 各級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每學期辦理 不記名生活問卷。 學校:每年4月及10月各辦理以次記 名或不記名校園生活問卷。 六、Yes-No守則 Yes:遇到被嘲笑或欺負,要溫和但堅定的表達:「我 不喜歡這樣,請你馬上停止!」 Yes:遇到其他小朋友被嘲笑、排擠或欺負,要想辦法 阻止。 如果擔心欺負人的小朋友會反過來欺負幫 忙的你,就請老師來幫忙,幫助弱小是正確的行為, 跟「打小報告」是完全不同的喲! Yes:一定要善用各種管道求助。不然也可以打兒童福 利聯盟「0800-003-123唉唷喂呀兒童專線」,請接 電話的值日生幫忙想辦法解決問題。 六、Yes-No守則 No :不要因為身體特徵、成績、家庭背景等原因 嘲笑別人。要知道,每個人都有他的優點、缺 點和與其他人不同的地方,要互相尊重和欣賞 呵! No :不要因為其他人都這麼做就跟著做。雖然你 的好朋友可能都排擠某個人,但這不是值得學 習的好行為,你可以勇敢的說不! No :不要因為一次的求助失敗就放棄。多嘗試幾 次,你也可以變成校園反霸凌的和平大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