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制黑幫勢力介入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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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防制黑幫勢力介入校園

臺中市立東華國民中學99學年度第二學期
『防制校園霸凌』、『防制黑幫勢力介
入校園』、『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宣導活動
承辦單位:訓導處
主 講 人:訓導主任蔡勝良
壹、防制校園霸凌
一、校園霸凌新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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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欺負他人之行為
具有故意傷害之意圖
造成生理或心理上之傷害
兩造勢力(地位)不對等
其他經校園霸凌因應小組討論後認定者
二、霸凌的類型
肢體霸凌:是最容易辨認的一種,約佔三成
七,包括踢、打弱勢同儕、搶奪財物等。
言語霸凌:是校園中出現最為頻繁的霸凌行
為,約佔五成五,包括取綽號、用言語刺
傷、嘲笑弱勢同儕、恐嚇威脅等,造成他
人心理受到傷害。
關係霸凌:約佔二成七,包括排擠弱勢同儕、
散播不實謠言中傷某人等。
二、霸凌的類型
性霸凌:以身體、性別、性取向、性徵作取笑
或評論的行為;或是以性的方式施以身體
上的侵犯。
反擊型霸凌:是指受凌學生長期遭受霸壓之後
的反擊行為。包括生理上會自然的回擊或
去霸凌比自己更弱勢的人。
網路霸凌:包括使用網路散佈謠言、留下辱罵
或嘲笑的字眼等。這是近年來新興的霸凌
型態,其速度快、管道多、殺傷力也大。
三、霸凌行為之法律責任
兒少福利法第30條:
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身心虐待之行為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
依刑法第277條,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3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1千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
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
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刑法第278條,使人受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
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
上有期徒刑。
三、霸凌行為之法律責任
◎剝奪他人行動自由
依刑法第302條,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
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
百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
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
有期徒刑。未遂犯亦處罰之。
◎強制
依刑法第304條,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
害人行使權利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百
元以下罰金。未遂犯亦處罰之。
三、霸凌行為之法律責任
◎恐嚇
依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
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
依刑法第346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
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6月以上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得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其獲得財產上不法
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未遂犯亦處罰之。
◎侮辱
依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公然侮辱人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
元以下罰金。
三、霸凌行為之法律責任
◎誹謗
依刑法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
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1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
犯前項之罪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千元
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
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一般侵權行為
依民法184條第1項,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
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
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三、霸凌行為之法律責任
◎侵害人格權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依民法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
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
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
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
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身心虐待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58條第1項,處新臺幣6萬元
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告其姓名。
四、「四要三沒有」
保護學生免於傷害七原則
學校持續推動友善校園,建構生命有
愛、性別平等、尊重人權、正向管教、
關懷弱勢、樂在學習的校園文化;而
為保護學生免於遭受性霸凌、性侵害
或性騷擾,請檢視與落實以下七原則:
四、「四要三沒有」
保護學生免於傷害七原則
要面對事實—分析與公布統計數字,勇於面對;大
家要知道兒童及少年遭受性侵害或性騷擾的現象,瞭
解成因以及這些傷害對人格發展有嚴重之影響,讓大
家敏感度提高,且在知悉事件時,願意通報;以在第
一時間啟動危機應變機制與社會支持網絡資源。
要勇敢講出—鼓勵學生事件發生後,要勇敢說出來,
也透過教師進修與研習讓教師瞭解學生害怕談論之因、
知道如何與學生溝通、瞭解依法通報的責任,要在24
小時內通報113專線,並依事件性質即時通報校安中
心;透過教學或機會教育,讓孩子學會自我保護及如
何求助;並廣為讓行政人員、家長及社區人士瞭解,
知悉事件後如何互相支援及幫助學生,以達到警示之
目的。
四、「四要三沒有」
保護學生免於傷害七原則
要敏感辨識—學習辨識學生身體受到傷害或受到
傷害後行為退縮之跡象,不要錯失學生所表現出
來各種可能的求助訊息。
要危機管理—依法訂定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
規定與流程,並公告周知與落實執行,廣為讓學
校師生及家長知道事件發生後向誰求助、專線及
會被保密的處理流程與可運用之網絡資源。
四、「四要三沒有」
保護學生免於傷害七原則
沒有機會,杜絕傷害—營造生命有愛、性別平等、
尊重人權、正向管教、關懷弱勢、樂在學習的校園
文化,引導孩子學會關愛、同理及尊重他人,但同
時教會學生瞭解人際互動的界線;與人相處的同時,
要互相尊重隱私與身體自主權,也要讓學生知道會
遭受人身傷害的各種可能性,如知道性侵害或性騷
擾經常發生在成人、熟人的關係中,並教導學生辨
識網路交友可能存在的誘惑與危險性,以學會自我
保護。同時,強化校園安全機制,持續改善校園安
全死角,加強校園安全路線與警民合作的規劃,以
杜絕傷害或霸凌發生的機會。
四、「四要三沒有」
保護學生免於傷害七原則
沒有延宕,知悉即報—當你懷疑或確知校園
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時,應立即向主管機關
通報,學校並應啟動危機處理機制與流程以
及後續的心理輔導,也同時聯絡社政單位連
結專業之處遇服務或報請警方協助。
四、「四要三沒有」
保護學生免於傷害七原則
沒有忽視,人人有責—保護孩子的人身安全,
是每一個人的責任;大家要一起關心與降低
孩子受害的危險性。本部並設有0800200885反霸凌24小時投訴專線,受理師生、
家長、媒體或民眾申訴(臺中市教育局反霸
凌申訴專線電話:04-25200870 )。
五、我被霸凌了該怎麼辦?
支援管道
向導師、家長反映
(導師公布聯絡電話及電子信箱予學生
及家長)
向學校投訴信箱投訴04-25853219#301
向縣市反霸凌投訴專線投訴
(臺中市教育局反霸凌申訴專線電話:
04-25200870 )
處置
偏差行為輔導
(導師、家長)
校園霸凌評估會議確認
啟動霸凌輔導機制
向教育部24小時專線投訴(0800200885)
於校園生活問卷中提出
其它(警察、好同學、好朋友)
各級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每學期辦理
不記名生活問卷。
學校:每年4月及10月各辦理以次記
名或不記名校園生活問卷。
六、Yes-No守則
Yes:遇到被嘲笑或欺負,要溫和但堅定的表達:「我
不喜歡這樣,請你馬上停止!」
Yes:遇到其他小朋友被嘲笑、排擠或欺負,要想辦法
阻止。 如果擔心欺負人的小朋友會反過來欺負幫
忙的你,就請老師來幫忙,幫助弱小是正確的行為,
跟「打小報告」是完全不同的喲!
Yes:一定要善用各種管道求助。不然也可以打兒童福
利聯盟「0800-003-123唉唷喂呀兒童專線」,請接
電話的值日生幫忙想辦法解決問題。
六、Yes-No守則
No :不要因為身體特徵、成績、家庭背景等原因
嘲笑別人。要知道,每個人都有他的優點、缺
點和與其他人不同的地方,要互相尊重和欣賞
呵!
No :不要因為其他人都這麼做就跟著做。雖然你
的好朋友可能都排擠某個人,但這不是值得學
習的好行為,你可以勇敢的說不!
No :不要因為一次的求助失敗就放棄。多嘗試幾
次,你也可以變成校園反霸凌的和平大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