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法規概要—履約管理、驗收、爭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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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法規概要—驗收、
爭議處理、罰則、附則
黃宏森
(臺灣文獻館編輯組組長、
國立暨南大學、空大兼任助理教授)
1
開場白—用經驗分享與各位共同學
習

97年受同樣的訓練,以個人經驗為例,公務員離不開採購
.71年普考一般行政類科
.74分發擔任辦事員,派到事務股辦理採購
.78-81進修暫時脫離
.82調單位
.83-86辦理文物採購
.87-90業務主管,館務開館脫離不了採購
.91年幕僚長,主持開標、決標、驗收
.92-96進修暫時脫離
.97-98取採購專業證照
.97-99東海大學講授「政府採購理論與實務」
.98-102發表政府採購論文與講課
2

27年來與政府採購為伴,我的感想是:
.政府採購不只是法律關係,更涉及複雜的利益分
配與人的關係。
.舉二件採購案例:
1.年終小額採購;
2.大金額之文物採購
3.消防署採購弊案
.採購人員的最高境界:如何完成採購,而且全身
而退,這是辦理政府採購人員必須深思的課題。
3
基於以上之經驗,本課程安排



分析政府採購利益分配網絡關係圖—1.5小
時
講述政府採購法規與相關學理—5小時
如何完成採購,全身而退—0.5小時
4
第一部份
政府採購利益分配網絡關係
5
6
第二部份
政府採購法規
7
第一單元
驗收
8
70條—公共工程施工品質查核、分
段查驗


勘驗、查驗或驗收,由專任工程人員簽章
什麼是「查驗」?
9
驗收----驗收的意義及效力




(一)危險負擔移轉:「標的物之交付」、
「工作物受領」為移轉之時點
(二)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起算
(三)履約保證金發還
(四)保固期起算
10
71條—限期驗收、部分驗收、驗收
人員分工、勞務驗收











驗收結算證明書、驗收紀錄、初驗紀錄等之格式
驗收人之責任—出了問題,先找主驗人,後找相關人員!
估驗程序是否屬驗收?是否適用監辦之規定?
未驗收可否先行使用?
承辦採購單位人員是否以總務人員為限?可否擔任主驗人?
採購單位主管可否擔任主驗人?
適當人員主驗,由誰決定?
驗收人員與主辦人員如為夫妻關係,要不要迴避?
臨時人員適不適合擔任驗收工作(主驗人)?
隱蔽部分之驗收—拆驗或化驗?
隱蔽未拆驗部分,驗收紀錄如何註記?
11
71條

減價收受,須不須經廠商同意?減價的金
額,要不要依46條規定「訂定底價」?
12
72條—驗收不符之處理








限期改善、拆除、重作、退貨或換貨—情節重大
之情形
先行使用之必要者,辦理部分驗收
減價收受
比例原則之適用
逾期違約金從何時開始算?
採減價收受者,可否依101條1項8款規定(查驗或
驗收不合格,情節重大者)列為不良廠商?可否依
第3款(擅自減省工料情節重大者)列為不良廠商?
付款前要付驗收紀錄及結算驗收證明書
未驗收先行使用?廠商之風險?
13
72條


工程驗收,承包廠商專任工程人員未到場,
是否可繼續驗收?(細則96條)
營造業法41條
14
73條—結算驗收證明書




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等格式
驗收紀錄、初驗紀錄
結算驗收證明書要不要機關印信?結算明
細表要不要蓋印信?
其內容填寫錯誤如何處理?
15
第二單元
爭議處理
16
74條—採購爭議處理



學理介紹—機關行為之屬性及其救濟制度
政府採購之法律屬性—是私法行為或二階
段理論
「政府採購爭議處理之策略與作法」簡報
資料
17
75條—異議





異議處理之整理表格
異議處理流程
應附記相關救濟途徑與期間之教示規定
計算廠商異議、申訴期間及機關異議處理
期間時,當日算不算入?
機關辦理招標時應將疑義、異議及檢舉受
理單位、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等,分別
載明於招標文件及公告
18
76條—申訴


申訴整理表
申訴處理流程圖
19
77條—申訴書要式




申訴書案例—申訴駁回
申訴案例—部份有理由,部份無理由
申訴案例–- 申訴有理由
申訴案例—刊登不良廠商
20
78條—申訴書之處理



機關之陳述意見—陳述意見範例
申訴審議判斷案例(對廠商有利案例一)
申訴審議判斷案例(對廠商有利案例二)
21
79條—申訴之不受理及其補正
22
80條—申訴審議之進行
23
81條—申訴之撤回
24
82條—申訴審議判斷之結果



機關不違反法令—維持機關之原處理結果
機關違反法令—建議招標機關之處置方式
必要時通知招標機關暫停採購程序
25
83條—審議判斷,視同訴願決定
26
84條—廠商提異議、申訴有理,機
關之處理措施




自行撤銷或變更原處理結果
暫停採購程序之進行
例外之情形
案例:機關於審標時,誤判合格廠商為不
合格,並決標予他廠商,決標後,經機關
審標結果誤判為不合格標之廠商提出異議,
其後續如何處理?
27
85條—不依審議判斷建議辦理者之
處理程序

廠商申訴有理,向機關求償的費用範圍,
是否可循行政訴訟的程序請求給付(提出撤
銷之訴與給付之訴)?
28
85條之1—調解







調解之整理表
申請調解參考案例
調解案件處理流程圖
仲裁不得拒絕之涵意
履約爭議之證據之蒐集及保存
85條之3第2項「上級機關」所指為何?
履約爭議處理之方式
29
86條—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之組成
及職權之行使


參閱採購法相關子法
政府採購法有無國家賠償法之適用?
30
第三單元
罰則
31
罰則(§87-92)

罰則整理表
32
87條—圍標或陪標行為之處罰




押標金支票號碼連號有無圍標?
代理商與授權經銷商一起投標,有無圍標之嫌?
標封格式幾乎完全相同,有無圍標之嫌?
在開標過程中,發現有圍標之情形,要如何處理:
(1)開標前發現,不予開標(細則33)
(2)開標後發現,不予接受(細則33)
(3)開標後發現,不予決標(48條1項2款;50條1項
3、5、7款)
(4)開標後發現,致採購程序無法繼續進行,宣布廢標(50條3項)
(5)決標後發現,撤銷決標(50條2項)
(6)押標金不予發還或追繳(31條2項8款)
(7)通知廠商將刊登不良廠商(101條2款)
(8)將事證移送檢調單位(87條)
33
88條—受委託之設計等廠商不法行
為


監造之廠商與工程材料檢驗之單位為同一
廠商,是否適當?
設計監造廠商之不當限制行為
34
89—受委託設計等廠商之洩密行為

規劃廠商之洩密案,其是否屬洩密之分界
點
35
90條—對採購人員等之強暴脅迫罪

五千萬以上之工程採購送打擊犯黑金執行
小組列管
36
91條—對採購人員強暴脅迫洩密罪
37
92條—對廠商之處罰

兼處罰法人
38
第四單元
附則
39
93條—共同供應契約




93-1共同供應契約之電子採購
93-2機關利用共同供應契約辦理採購監辦
規定一覽表
93-3共同供應契約價格品質相關問題
93-4共同供應契約單筆訂購金額或數量之
合理上限
40
94條—採購評選委員會







94-1評選委員切結書
94-2遴選外聘委員程序
94-3機關辦理最有利標簽辦文件範本
94-4最有利標公開評選實務作業24問
94-5評選結果如有問題,如何處理?
94-6評選委員名單保密措施
94-7機關人員出席為外聘委員是否給公假?
41
94條—採購評選委員會





94-8評選委員是否符合刑法第10條第2項
公務員之定義?
94-9評選時可否全程錄音、錄影?
94-10最有利標執行的問題
94-11資訊服務評選項目及配分權重參考
範例
94-14兼聘是否必須出具聘書函?
42
95條—採購專業人員


95-1採購專業人員師資資料庫
95-2採購證照是否為職業證照
43
96條—環保產品之採用優先決標或
價差優惠


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環保產品
96-1優先決標或允許價差優惠於環保產品
44
97條—扶助中小企業


97-1,101年中小企業承包或分包之目標
金額比率為40%
廠商聲明書中勾選
45
98條—僱用身心障礙及原住民之比
率



僱用比率各為1%
未達比率者,繳納代金
98-1外國廠商得標,是否適用98條之規定?
46
99條—促參法之甄選廠商程序



僅甄選投資廠商之程序,有適用採購法,
並非全部適用採購法。
99-1根據促參法第8條第1項第5款之委託
經營,不適用採購法,因此不要刊登電子
採購公告。
99-2甄選投資廠商後續之延長履約程序,
適不適用採購法?
47
100條—機關堪用財物之無償讓
與


100-1本條之子法「機關堪用財物無償讓
與辦法」其實施,屬自願性,非強破性;
其與「國有動產贈與辦法」並不抵觸。
100-2可否依100條第2項無償讓與私立學
校?
48
101條—刊登不良廠商




101-1公營事業可否將外國廠商列為不良
廠商?其刊登之通知,是否適用行政程序
法之送達規定?
101-2廠商被依101條刊登公告,提起行政
訴訟,機關得否在訴訟程序中與其和解?
101-3同一廠商數案涉101條,其通知應併
數案通知或個案逐案分別行文?
101-4廠商履約進度落後,機關要求限期
改善,要不要載明限期改善之期間?
49
101條—刊登不良廠商




101-5有101條之情事,各機觀刊登公報,要不
要函報公程會由公程會處理上網執行事宜?
101-6廠商有101條情事,但事後工廠名稱、負
責人變更,但統一編號、地址未變,如何執行刊
登作業?
101-7刊登不良廠商之條款為法定,可不可以任
意增加其他條款要件?
101-8公營事業民營化之後,始發現廠商有101
條之情事,其是否適格執行?
50
101條—刊登不良廠商





101-9機關刊登不良廠商之通知,是否宜
由其內部單位或所屬之主辦單位行文?
101-10執行101條款,有無比例原則之適
用?
101-11-1,101條款機關通知函之參考範
例一
101-11-2 ,101條款機關通知函之參考
範例二
101-12廠商履約進度落後,此履約進度是
最後完工期限,或包括分段分期履約期限?
51
101條—刊登不良廠商





101-13為確保廠商收件,刊登不良廠商之通知,
用雙掛號郵遞。
101-14對廠商予以減價收受,機關宜否引用101
條第8款「查驗或驗收不合格,情節重大者」刊登
不良廠商?可否引用第3款「擅自減省工料情節重
大者」刊登?
101-15共同投標廠商,有101條之情事,應個別
通知或全體刊登?
101-16通知廠商限期改善者,應載明限期改善之
期間
101-17留易廠商使用仿冒品及其處理
52
102—廠商對刊登之異議及申訴

102-1招標機關計算廠商提出異議法定期
間,要不要扣除在途期間?
53
103—刊登不良廠商之後果



103-1刊登的時機?是在異議處理結果之
通知或申訴審議判斷結果之通知或行政訴
訟確定判決結果?
103-2合併存續後之公司?是否可以參與
投標或為分包廠商?可不可以使用消滅公
司名稱之證明或文件?
103-3履約保證金保證書之履約廠商(銀行)
拒絕履行保證責任,有無101-103條之適
用?
54
103條



103-4共同投標之合併公司,機關可否以
有101條款之事由,拒絕之?
103-5刊登不良之廠商,於行政訴訟中欲
與機關和解,有無和解之餘地?
103-6不良廠商之通知,可否類推適用行
政罰法27條1項所定3年裁處權時效之規定?
55
104條—特殊軍事採購

參考子法
56
105條—特別採購







特別採購指:緊急處置之採購、公務機關
間財物勞務之取得、國外採購。
第1款其適用條件,為已發布「緊急命令」。
105-1,105-1-2之緊急採購作業範例
105-2緊急採購作業流程圖
105-3衛生署所屬醫院是否為公務機關?
105-4郵政總局可否依105 -1-3條之規定
將其印刷交由中央印製廠印製?
105-5公務機關指政府機關,不包括公立
學校及公營事業
57
106條—駐國外機構辦理採購之除外
規定

106-1補助各地僑團辦理活動,如何適用
採購法?
58
107條—採構文件之保存




107-1採購文件保存之場所
107-2小額採購是否須另備具乙份保存於
指定之場所?
107-3監工日報表是否屬須保存之採購文
件?
重要且保命之文件,應自行影印乙份保存。
59
108條—採購稽核小組

108-1鄉公所可否設置採購稽核小組?
60
109、100條—審計機關之稽察

同一工程已完工,但尚未獲審計部同意備
查可結案之情形下,可否依採購法之規定,
辦理後續之改善招標事宜?
61
111條巨額採購提報使用情形及其效
益分析



蚊子館林立
111-1參考本條子法「機關提報巨額採購
使用情形及效益分析作業規定」
111-2重大採購事件效益評估作業要點
62
112條--採購倫理規範


112-1業務單位承辦人員是否受「採購人
員倫理準則」之規範?
112-2縣府可否因縣庫資金調度困難,而
停止收受付款憑單?其適法性與權責如何?
63
113條—採購法施行細則之訂定
64
114條—採購法之施行

採購法於87.5.27.公布,88.5.27.施行。
65
第三部份
如何完成採購,全身而退
66
如何完成採購,全身而退
瞭解採購法令與採購作業
 有疑問,就請教或請示
 依法行政、適當正確裁量
1.裁量之意涵
2.裁量遵守的原則:
(1)平等原則
(2)比例原則
 發現錯誤,儘快導正
 遵守採購倫理規範、利益迴避、財產申報等等
 圖利與便民

67
什麼是依法行政?


法律優越
法律保留
68
行政裁量

基本概念
1.行政裁量之意涵
(1)區分:法律構成要件的裁量、法律效
果的選擇
(2)行政裁量指法律就某種事實規定有數
種法律效果,行政機關就其中選擇其一
者,故所謂行政裁量乃法律效果的選
擇。
69
(3)裁量的本質是「先量而後裁」:亦就是說
行政機關應就法律所規範的構成要件事實
明確認定後(先量),始得由行政機關對法律
效果再作決定(後裁)。
(4)裁量屬對法律效果所作成的決定,而不存
在於對法律要件所作之判斷。
70

行政裁量之界限
1.外部界限:不能有裁量逾越之情形
2.內部界限:即符合合目的性之裁量,符
合法規授權之目的,不能有裁量濫用之情
形。
71

行政裁量之違法性:
1.裁量逾越
2.裁量濫用
(1)違反比例原則
(2)違反平等原則
(3)違反誠信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
(4)違反充分衡量原則
3.裁量怠惰
72
什麼是平等原則?


依事物之本質,同樣事情應有同等的對待
沒有正當理由,不得有差別的待遇
73
什麼是比例原則?
比例原則,又稱禁止過當原則、損害最小
原則:指為達成某一特定目的(結果),而採取某一種方法
或措施,必須符合「合理比例」之原則,因此手段與目的
要合乎比例(不能以大砲打小鳥)
1.合宜性:採取之措施,必須是可達成欲達
之目的。
2.必要性:所適宜之措施中,必須選擇其對
當事人之最小侵害者。
3.狹義比例性:目的之利益/方法措施之損害,成
比例性。
採購案比例原則之適用:機關同意予以減價收受,如提報不
良廠商,有無違反必例原則?

74
圖利與便民




你認為在履約管理或驗收當中,出了一些
問題(如驗收數量不符),您認為這些問題只
是行政疏忽?或會涉及刑法圖利罪或者貪
污治罪條例圖利罪?
相關之案例及同仁之事例
圖利與便民
檢調與工程人員對貪瀆認知差距座談會
75
第四部份
面對倫理困境,如何因應全身而退
76
面對倫理困境,如何因應自保(1)





自己不法(如受賄、接受招待、旅遊或女色),
責任自負:行政責任、刑事責任、民事責
任,沒有倫理困境問題。
發現同仁不法但與自己無涉,您要如何因
應?
發現同仁不法但與自己有涉,您要如何因
應?
發現下屬涉及不法,您要如何因應?
發現您的主管與下屬聯合不法行為(集體貪
瀆),且涉及自己,您要如何因應?
77
面對倫理困境,如何因應自保(2)


有民意代表涉及關說,您如何因應?
民意代表向首長關說或廠商向首長關說(行
賄),而首長向您口頭指示(放水或配合),
您如何因應?這是最所面對最困難的倫理
困境,也是最難處理的問題。
78
因應之道—個人經驗分享








把採購簡單化—不要複雜化
瞭解採購法令與相關之法規
善用公務員服務法之陳述意見
不得已,引用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請求書面指示
評估利害關係與輕重,不要為迎合長官或為升遷、
考績而愚忠服從長官,讓自己陷入司法困境。
凡事走過,必須留下痕跡
最後選擇離開
萬不得已,不要公開揭弊
79

個人如何自保一篇文章
80
謝謝各位耐心聽講
祝
考試順利
完成採購全身而退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