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07勞工局_畢業生的下一站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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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想中的戰表
戰鬥指標
工資
工時
特別保護
地點
工作安全
職災預防
職務
職權
學習力
● 活動 : 畫畫看你心目中好工作的條件(學習單)
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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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一想,學生vs勞工 有何不同?
前
言
從
學
生
到
勞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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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小確幸 ─ 3S的幸褔工作
安全找到工作
工作中不被欺負的智慧
有保障的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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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求職前的準備
SAFE 安全準備(一)
第一步 蒐集資料(一蒐)
1. 想做怎樣的工作?
2. 這工作需要怎樣的條件/資格
-調查就能提早準備相關資格
-專業能力強 選擇權越多
3. 這工作需要怎樣的條件/資格
-傳統報紙分類廣告
-NET求職網站
-親朋好友介紹
-政府就業服務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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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求職前的準備
SAFE 安全準備(二)
第二步 面試準備(二試)
1. 準備面試資料
2. 整齊服裝儀容
3. 面試問答練習
4. 告訴親友家人面試時間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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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求職前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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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FE 安全準備(三)
第三步 檢查危險訊號(三檢)
1. 高薪免經驗?長期刊登相同徵人廣告?
2. 工作時間地點不明確?
3. 工作內容感覺不安全?
提高警覺度 就能避免危險的發生
經驗與薪職不相當的工作 更要特別小心
● 求職停看聽檢查表(附錄1:求職停看聽檢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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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求職前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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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FE面試的避險原則
七大避險檢查表
1. 不繳錢
5. 不辦卡
2. 不離身
6. 不非法工作
3. 不購買
7. 不亂簽
4. 不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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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第一個小確幸
-因為事前小心謹慎
-所以避開了事後的懊悔與遺憾
恭喜你找到一個適合自己的工作
展開人生的另一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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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勞動生活要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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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之前:停看聽
- 咖啡店收銀員…先繳保證金、身分證暫時寄放在店裡…
- 旅館員工…女性員工自懷孕日起6個月內需自動離職…
- 某家銀行董事長…服務到床上去
- 雇主以業務需要…購買公司的產品才能夠被錄用…
● 就業服務法:第五條
● 性別工作平等法:限徵女挨罰─真實案例
● 附錄1(p.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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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勞動生活要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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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之前:想清楚
-阿娟應徵工作…簽勞動約,試用期6個月…薪水打折、不准請假…解顧不給資遣費…
試用期沒有明訂,但以3個月為原則,適用勞基法
-與老闆沒有簽訂書面的契約,是否擁有「勞動契約關係」?
只要有勞動關係,有沒有簽契約,都適用勞基法
- 哪些行業未納入勞基法?
現行勞基法幾乎涵蓋各行各業,但也有部分行業例外,職業運動教練、球員、裁判及演藝人
員、社會服務、基金會、人民團體等工作者,目前都未列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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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勞動生活要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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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何種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是否有期間之限制?
答 案: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等非繼續性之工作,雇主才能夠和
員工簽特定期間的勞動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定期契約不得超過六個月,
季節性定期契約不得超過九個月,特定性定期契約如超過一年者,應報
請主管機關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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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勞動生活要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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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之後:多留意
-是否有勞、健保?勞基法:五人以上…
-勞工退休金繳到你的「個人帳戶(可攜式個人退休金帳戶)」 (6%提撥率)
- 能否拒絕雇主的「調動」?
案例:5人以下公司工傷沒勞保 雇主判賠126萬 中時電子報–2012年11月9日
● 調職五原則:
(1)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需;
(2)不得違反勞動契約;
(3)對勞工之薪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4)調動後工作及原有工作性質為其體能及技術所可勝任;
(5)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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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勞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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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間的相關規定
-工時:指的是一段時間內的工作時數。
-每天:正常工作8小時,含加班不得超過12小時。
-連續工作4小時要有30分鐘以上的休息時間。
-每2周正常工時84小時
-超過工時:加班費(補休?)。
每日加班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每月不超過46小時。
前2小時加發1/3,後2小時加發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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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勞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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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早上8點到下午5點,一天的工時?
早上8點-12點=4時
下午1點-5點=4時
結果:4+4=8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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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勞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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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假、休假、特別休假(p15)
-例假日: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休假日:國定假日
-特別休假: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
-工作年資滿1年-3年:7日休假
-工作年資滿3年-5年:10日休假
- 工作年資滿5年-10年:14日休假
- 工作年資滿10年以上:每年加給1日休假,加至30日為止
-提問:在同一公司工作滿15年,可以享有幾天的休假?
工作滿10年=14天
第11年-第15年=每年加1天,可加5天
結果:14天+5天=1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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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勞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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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水、加班費、資遣費如何算
-基本工資:月薪19,047元,時薪109元(102/4/1 調漲)
-加班費:前二小時→時薪×1.33。
後二小時→時薪×1.67
假日→時薪×2
- 資遣費:舊制(94年以前)、新制(94年以後)。
每滿一年發給0.5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未滿一年以比例計,最高6個月。
(同學們都是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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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勞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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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小明月薪3萬,星期三下班後繼續加班4小時,試算加班費?
分析:先算日薪→再算前2小時加班→算後2小時加班
30000元÷30天=1000元
1000元÷8時=125元
125元×2時×1.33=322.5元
125元×2×1.67=417.5元
加班費=322.5+417.5=750元
-提問:小明月薪3萬,100/8/1上班,工作到101/1/31,試算資遣費?
分析:先算年資→月薪×年資×0.5
1年6個月=1.5基數
30000元×1.5基數×0.5=2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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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職業安全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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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災害如何認定
-職業傷害:勞工因執行勤務而遭遇偶發、突發的意外,造成身體的立即性傷害。
(參考折頁)
- 職業病:勞工長期曝露於工作環境中的危害因子之下,緩慢累積所導致的疾病。
-提問:阿水以機車代步上班途中被汽車追撞,算不算職業災害?
算是職業災害
-提問:吳念真的父親是煤礦工人,退休後罹患塵肺症,算不算職業病?
算是職業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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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災認定放寬受惠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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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職業安全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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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災害的補償(勞基法)
- 補償必需的醫療費用
- 補償醫療期間不能工作的原領工資
-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7條規定:勞工因職業災害所致之損害,
雇主應負賠償責任。但雇主能證明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 提醒:
勞工提起職災爭議或訴訟時,具體建議
1.不要破壞職災現場…
2.立即通知勞工主管機關…
3.保留薪資單證明僱傭關係,勞保是否被退保…,依規定請假,避免被以曠職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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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另一章 學習CP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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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CP值的概念應用在工作選擇上就等同於個人的「職涯發展」…考量
-工作能累積經驗值嗎?
-工作能提供學習機會嗎?
-工作能累積人脈嗎?
-工作內容與所學相搭配嗎?
-工作內容與興趣相搭配嗎?
短片:茂吉的故事
要透過工作發掘自我累積專業
提升學習力 有時比薪水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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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另一章 學習CP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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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斯洛(Abraham H. Maslow)需求層次理論
幸福美滿
學習力 (職涯願景)
職務
特別保護
工作安全
生存
工時/工資/地點/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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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最終回---綜合討論
歸農碩士---賴青松
從建中到國立成功大學環境工程系畢業,後來還到日本取得環境法的
碩士學位,二○○四年春天回到台灣,居然舉家遷到宜蘭,承租了一
塊農地,開始下田種稻去!
賴青松曾說:我的志願是當一名農夫。當年老婆一句「找一個你最快樂
的位置」,讓他放棄與生命拔河的繩索,回到宜蘭鄉下種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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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最終回---綜合討論
歸農,是一條人煙稀少的道路,賴青松卻
堅持有機栽培法,讓土地找回尊嚴,並且
體會生活的各種可能性,憑著「回歸自然
生活」的信念,創立了穀東俱樂部,提倡
「自己種稻自己吃」,不僅自己找到快樂
與價值,也體悟了「與天合諧共存,才是
人類真正的生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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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最終回---綜合討論
很多人問他:
為什麼有這麼高的學歷,不學以致用?
為什麼不留在都市過更富裕的生活?
親愛的小孩
如果你是故事中的主角,請問你的選擇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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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最終回---綜合討論
內在助力 – 工會組職
團結力量大。
憲法保結社自由權,所以自由組成工會,資方不能拒絕。
勞動三法
- 工會法
- 團體協約法
- 勞資爭議處理法
勞動三權
- 團結權
- 協商權
- 爭議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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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最終回---綜合討論
外在助力 – 各縣市政府勞工局
政府力量積極介入
1. 提供合法的保障
2. 提供申訴的管道
3. 提供個案的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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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附錄1:求職停、看、聽檢查表
- 附錄2:勞動法令有關勞工請假規定
-附錄4:就職注意事項檢查表與申訴管道
-附錄5: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連絡電話 (最重要2960-3456)
- 學習單(寫完→帶回家給父母簽名→繳回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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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小確幸
-找到一份好工作
-找到一份幸福的好工作
-請完成幸福不漏接的學習單
-勞工局永遠是你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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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孩子專心的聆聽學習
幸福,來自於關懷;快樂,來自於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