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政府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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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第四章政府的運作

第四章 政府的運作
梁雅雯
老師
[email protected]
第一節 行政機關的運作
課本p.85
公共政策(public policy)的意義

具有公權力的政府機關,為了解決公眾問題或滿足公
共需求,決定作為或不作為,以及如何作為的相關活
動,包括形諸法律、行政命令、行政規章、施政計畫、
行政服務等
稱為「公共政策」。
※民間團體所進行的活動,不算公共政策!

說明:政府機關依法制定與執行,因此具有強烈的權
威性及規範性,而且會對社會帶來一定的影響力。如
春節返鄉車潮疏通等交通運輸措施。
第一節 行政機關的運作
課本p.86
政府決策的過程

就民主國家而言,政府決策的過程可以分成六
個階段。

1.問題認定:始於某問題引起社會各界關注,而討
論重點之一是政府是否應介入。

2.議題設定:重要性高、急迫性者優先採取行動。

3.政策規劃:行政部門主導,議會及社會相關人士
共同參與。

4.政策合法化:必須經過議會立法程序。

5.政策執行:動員預算、人力與法規制定權限,採
行各政策工具,達成預設目標。

6.政策評估:檢測政策是否能真正解決問題,達到
持續
預期目標。
終止
第一節 行政機關的運作
文官體制與政治中立
 文官體制
 政務官與常任文官的權責與區別
 政治中立的重要性
課本p.88
第一節 行政機關的運作
課本p.88
文官體制

國家的公共政策仰賴各機關中的文官執行,這些文官
的產生方式、權責、行為規範,以及其執行公務時的
態度等,都會直接影響到公共政策的成效。

我國對於這些人員的選拔、任用與行為規範的制度統
稱為「文官體制」。
※常任文官(事務官):乃通過政府法定的考試或某種專
業認定程序而被政府任用的官員,如各部會之司長、處長、
局長等;但有例外,如新聞局局長是政務官。
第一節 行政機關的運作
課本p.88-89
政務官與常任文官的權責與區別
任用
政務官
常任文官(事務官)
選舉或執政黨提請任命(指派)
國家考試及格而晉用
身分 隨政黨選舉成敗或政策需要而進退
決策與監督
職掌 負責政策的制定,因要負起政策成
依法任用,受法律保障
除非有法定原因,不得任意解職
政策執行
負責循法定程序執行例行性的事務
敗的結果,通常也監督政策執行
,故又被稱為「事務官」
無
依年資及考績升遷
升遷
無退休制度;惟「政務人員退職撫
退休 卹條例」,性質上即為政務官之退
休制度
有退休法制之適用
第一節 行政機關的運作
課本p.88-89
政務官與常任文官的權責與區別
課責
政務官
常任文官(事務官)
政治責任、法律責任
行政責任、法律責任
懲戒
撤職、申誡
職等
多為特任或比照簡任13或14職等
舉例
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
政務次長
記過、減俸、降級、休職、
申誡、撤職
官等較低,依職等逐年晉升
各部會中的常務次長、處(司)長、
科(組)長、科(組)員、
區公所職員等
《公務員懲戒法》第9條: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如下:(1)撤職;
(2)休職;(3)降級;(4)減俸;(5)記過;(6)申誡。前項第(2)
款至第(5)款之處分,於政務官不適用之。
課本p.89
政務官的權力與責任

政務官必須擔負政治責任與法律責任。
集體政治責任
內閣制國家,如果內閣
的施政作為不為人民所
接受,國會可以進行
不信任投票,若通過,
內閣須集體總辭。
個人政治責任
如果只是內閣中某一位
部長的政策錯誤,則由
該部長自行下臺負責。
課本p.89
集體政治責任

例如:2009年的八八水災時,
由於社會各界不滿政府救災成
效不佳,時任行政院院長決定
負起政治責任率內閣總辭,並
獲總統批准而下臺。
課本p.89
個人政治責任


指政務官個人,在未違法的情況
下,若發生其政策主張與任命者
不一致、言行出現重大瑕疵、決
策錯誤或管理疏失造成社會重大
損失等狀況,必須以公開道歉並
採取補救措施,或透過主動辭職、
被動降職或免職等方式負起政治
責任。
例如2009年9月,時任衛生署署長
因毒奶粉(三聚氰胺含量)事件
決策反覆,引起爭議而辭職下臺。
課本p.89
事務官的權力與責任

事務官主要職責乃在政務官領導下負責政策之規
劃與執行,因此,事務官不負政治責任。

事務官可能因怠惰、疏忽等違背職務或不依法行
政等狀況而違反《公務人員考績法》、《公務員
服務法》以及《民法》、《刑法》,導致必須負
擔法律責任,接受記過、減俸、降職、撤職等處
分。
第一節 行政機關的運作
課本p.89
政治中立的重要性

政治中立乃指除法規所允許者外,不論政務官或事務
官都應對所有的政黨或政治團體保持公正立場,不得
因其個人之好惡而有所偏私,甚或利用其職權與資源
影響他人之政治態度。

大致而言,各國法律對常任文官(事務官)在政治中
立上的要求較為嚴格,對政務官的要求較為寬鬆。

政務官是經選舉或執政黨指派,為貫徹政黨理念,勢
必要制定相關政策以回應選民。

常任文官其出身與政黨進退無關,國家和人民的利益
才是其執行職務的考量,因此應嚴守政治中立。
第一節 行政機關的運作
課本p.90
政治中立的原則

態度應公平

立場應公正

服務應專業
※常任文官應嚴守政治中立。並不表示文官不能擁有自
己的政治立場,在非公務的領域,或與其職務執行無關
的領域,文官仍然可以在法律規範的範圍內表達自己的
政治立場或意見,但絕對不能讓自己的政治立場介入公
務的執行。
第二節 效能政府
課本p.92
理想的政府模型:效能政府

效能政府的意義:指組織精簡,又能有效解決問題、促進
人民最大福祉的政府。
政府只要做兩件
事:安全、自由
類型
有限政府(小政府)
統治最少的政府,就
是最好的政府。
政府權力受到約束,
主張 不得干涉人民未授權
之事項。
意涵
萬能政府(大政府)
最大管理的服務政府是最
好的政府。
透過政府公權力彌補社會
不公現象,積極為人民謀
福利。
強調社會權之生存權、
工作權、受教權
課本p.92

現代政府透過政府績效評估與政府再造,來提升
政府運作的成效,朝效能政府的理想邁進。
背景
重視權責相符的
責任政治,其目的
就在於提升政府的
效能,要求政府的
施政能符合民意且
具有績效。
績效評估由來
源自於企業管理,
彼得杜拉克
(Peter F.Drucker)
認為績效乃是企業
的目的,也是企業
存在的理由。
政府再造:
二十一世紀國家行政改革的主流,引進企業界
績效評估的作法,希望能夠提升政府的效能。
第二節 效能政府
課本p.92
政府績效評估

績效評估:原是企業用來評估組織內部績效,並
依評估結果來激勵員工及修正組織發展的策略與
方向。
近年來,各國為促進政府運作效能,紛紛引
進績效評估概念。

政府績效評估:是指政府制定評估指標,並以此
衡量某段時間內政府組織及公務人員的表現,將
結果做為考核的依據,以提升施政效能。
第二節 效能政府
課本p.92-93
評估政府施政績效的指標
經濟
指投入總經費的多寡,投入總經費愈
economy
少表示愈經濟。
效率
efficiency
指投入資源與施政成果的比例關係, 經
亦即能否以較少的經費、人力、時間 濟
來完成較佳的施政成果。
效能
效
指施政成果能否達成政策目標,亦即 率
衡量工作目標最終的達成度,達成度
effectiveness
愈高表示效能愈好。
公平、
福利
政府部門是以追求公共利益及服務為
導向,須以公益、社會公平正義為更
重要的目標。
政策目標
投入資源 福
施政過程
利
、 效
公 能
平
施政成果
※各指標可反映政
府政策執行過程中
不同面向的績效。
第二節 效能政府
課本p.93
績效評估的功能
提升政府效能
節省行政成本
獲得民眾信任
• 績效評估能
讓政府了解
政策施行狀
況,適時調
整改正,在
未來提供更
好的公共服
務品質。
• 績效評估加
入了成本效
益考量,避
免行政資源
浪費,而能
做更有效的
分配及運用。
• 透過績效評
估提升政府
效能後,讓
社會大眾對
政府施政更
有信心。
第二節 效能政府
課本p.94
政府再造
績效評估是改善政府施政效率的方式,
 政府再造又稱為「政府改造」或「新政府運動」。


政府再造則是從根本改變政府的定位,將政府轉化
為服務更好、規模更小、彈性更大的「企業型政
府」。

企業型政府的意義:公務人員能以靈活的方式運用
有限的政府資源,透過創新彈性的策略,發揮最大
的生產力,展現行政體系的活力。
⊙政府再造的目的:透過政府組織與人員的精簡,提升行
政效率及為民服務的品質,將政府改造為企業型政府。
第二節 效能政府
政府再造的原因

17世紀「有限政府」→19-20世紀「萬能政府」

20世紀以來,西方各國普遍面臨財政困窘、行政
績效不彰、社會結構改變、失業率上升、人民支
持度下降等問題,而形成治理上的難題。

21世紀之後,「政府再造」已成為各國政府重視
的議題→走向「效能政府」。

政府(官僚/科層)組織規模龐大、運作受各種法規限制
(行政作業規定多如牛毛),往往導致政府效能低落、
缺乏彈性與效率,難以滿足民間需求而廣受詬病。
第二節 效能政府
政府再造的內涵與原則
 分權授能的政府運作
 民營化的市場競爭機制
 顧客導向的服務管理
課本p.94
課本p.94
分權授能的政府運作
組織調整
適度調整政府組織,整合性質相關的工作,以便精簡人
力並進行組織的整倂。
例如:我國於2010年修正通過《行政院組織法》,行政
院所轄組織將從原有的37個部會精簡為29個。
授能
授權地方政府或派出機關發揮因地制宜的功能,中央僅
規畫使命、遠景,實際推動的工作則交由地方政府或民
間執行。
第二節 效能政府
課本p.95
民營化的市場競爭機制

民營化有
甚麼好處?
政府規畫、輔導民間提供
服務或參與建設,可刺激
政府機關提升效率,減少
政府財政負擔。
課本p.95
將組織的所有權由政府移轉至私人部門。例如:經濟部釋
公營事業 出中鋼的股權、交通部釋出中華電信的股權。(但並非適用
移轉民營 於所有的公營事業。例如:水、電等涉及公權力或具獨占
性的事業就不宜民營化。)
將某些獨占性公共服務事項予以解除管制,例如:開放電
去任務化 信業務讓電信市場公平競爭,除中華電信,還有遠傳、台
哥大、威寶…等。
民間參與
公共建設
模式:將公共服務交由私人或志願性組織執行,
公辦民
政府只負責監督執行成效。
營/ 簽 實例:臺南市立醫院是首例以「公辦民營」方式
約外包
營運的醫院,由政府興建硬體,委託彰化秀傳紀
念醫院經營。
模式:Build(興建)、Operate(營運)、
Transfer(轉移)三字的縮寫,亦即政府將既定
民間興
規畫的公共工程,交由民間投資、興建並經營,
建後轉
至契約期滿再由政府回收營運。
移(BOT)
實例:高鐵、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臺
北101大樓等。
什麼是BOT?

BOT(Build-Operate-Transfer):

是指興建、營運、轉移。

政府的重大公共設施,由政府提供土地、相
關設施與權力,交由民間規畫興建開發營運,
契約期滿後再歸還政府。

例如:高鐵案

例如:中正機場捷運系統等。
民營化的限制
限制
並非適用
於所有的
政府業務
營運較不
穩定
責任歸屬
不易
課本p.96
說明
1.政府存在的基本目的在於提供公共服務,故涉及
公權力或獨占性的事業,如與基本民生需求相關
的水、電,皆不適合由民間經營。
2.弱勢族群在社會中的政經影響力薄弱,容易被企
業忽略,政府在委由企業經營公共服務時,須顧
慮弱勢族群的權利。
1.民間參與民營化是為了要獲得利潤,故較無利潤
的公營事業將乏人問津。
2.民間經營較缺乏穩定性,有賴政府確實監督民間
經營是否符合政策目標。
當經營出現問題時,相關責任歸屬往往難以釐清,
損害全民利益。
第二節 效能政府
課本p.95
顧客導向的服務管理
•政府的定位從「管理者」到「服務者」,將民
眾當成顧客,針對民眾需要提供服務,並建立
申訴管道。例如:「單一服務窗口」,讓洽公
的民眾可以在一個服務窗口獲得多項服務,減
少許多洽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