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系所評鑑制度的運作框架 - 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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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大學系所評鑑制度的運作框架 - 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
2014年「高等教育內外部品質保證: 亞洲發展與趨勢」
國際學術研討會 2014/10/2-4
大學系所評鑑制度的省思:
問題與展望
孫志麟 2014/10/03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
報告大綱
前言
大學系所評鑑制度的 發展背景
大學系所評鑑制度的 歷史演變
大學系所評鑑制度的 運作框架
大學系所評鑑制度的 問題分析
大學系所評鑑制度的 未來展望
結語
前言-1
高等教育的公平(equity)與品質(quality),已經成
為世界各國政府必須思考的政策課題
高等教育品質保證機制之發展,強調以績效責任和品質
改善為目的
評鑑被視為確保高等教育的治理工具
相較於美國的認可制度,大學評鑑在臺灣的發展歷史不
長,從校務評鑑到系所評鑑,均尚在摸索中
臺灣實施的高等教育評鑑,主要包括校務評鑑和系所評
鑑。其中,系所評鑑視為高等教育品質保證制度的一環
本文是以大學系所評鑑為探討主題,不涉及校務評鑑,
也未包括通識教育評鑑
前言-2
文獻回顧:大學系所評鑑的相關研究
1.大學系所評鑑與學術自由 藍婉心,2006
2.大學系所評鑑委員的專業能力與專業表現 呂世偉,2007
3.大學系所評鑑指標再設計 周欣和,2010 ;林筠諺, 2010
4.大學系所評鑑政策的形成 鍾瑟君, 2011 ;林桂帆, 2011
5.大學系所評鑑的後設評鑑
陳信翰,2007;盧思妤, 2009 ;
丁怡仕,2010;黃政傑 、張嘉育, 2010
站在上述論文及研究之基礎下,本文採取內容分析法和論述
分析法,以「問題/對策」為架構,針對大學系所評鑑制度進
行省思,期能有助於此一制度的再設計與實施
大學系所評鑑制度的發展背景-1
國際脈絡
1980-1990年代,世界各國陸續推出高等教育品質保證機
制,以確保高等教育品質
早在1991年,23個國家和地區的100多位學者在香港共
同討論高等教育品質保證問題,成立了「國際高等教育
品質保證機構網絡」(International Network for Quality
Assurance Agencies in Higher Education, INQAAHE)
進入21世紀, 許多國家和地區先後掀起高等教育評鑑、
認可與品質保證的熱潮,紛紛建立各具特色的高等教育
品質保證體系
大學系所評鑑制度的發展背景-2
臺灣脈絡
一、大眾化:激起對高等教育品質的重視
二、市場化:對大學辦學績效的高度要求
三、全球化:提升績效及競爭力的推波助瀾
大學系所評鑑政策在2000年初期,經由問題、政策
與政治三股潮流匯集並形成共識,作為政治活動家的
教育部與高等教育評鑑中心開啟了政策之窗,將大學
系所評鑑正式推上政策議程
大學系所評鑑制度的歷史演變-1
一、教育部主導期:1975~1990年
二、專業學會委辦期:1991~1994年
三、評鑑方案規劃期:1995~2000年
四、大學自評試辦期:2001~2003年
五、評鑑組織委辦期:2004年迄今
評鑑權力的轉變:從教育部到評鑑組織
評鑑類型的轉變:從學門評鑑到系所評鑑
大學系所評鑑制度的歷史演變-2
一、教育部主導期:1975~1990年
1975 :由教育部主導,開始實施學門評鑑,評鑑對象包括
數 學、物理、化學、醫學及牙醫等五學門及研究所
1976 :辦理農、工、醫各學院之評鑑
1977 :辦理商、法學院之評鑑
1978 :辦 理文學院、師範學院之評鑑
1979~1982 :辦理學門評鑑追蹤評鑑
1983 :成立大學教育評鑑規劃小組,並公布「大學教育評
鑑實施要點」、「系所辦理自我評鑑要點」及「訪問評鑑
實施要點」
此階段的學門評鑑不僅限於教學評鑑,而是偏向於教學、
研究與服務的綜合評鑑
大學系所評鑑制度的歷史演變-3
二、專業學會委辦期:1991~1994年
1991 :教育部遂委託新竹師範學院「教學與學校評鑑中心」
進行「國內大學評鑑委託公正學術團體辦理之研究與評估」
專案研究
1992 :委託「臺灣電機工程學會」、「中國機械工程學
會」與「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辦理學門評鑑工作
不過,由於國內多數學會的發展並不健全,有些領域亦尚
未正式成立學會, 且各學會規模及組織健全程度不一,加
上學會之挑選尚乏具體客觀指標,因此,要求成立一個獨
立於教育部之外的評鑑專責單位之呼聲漸起
大學系所評鑑制度的歷史演變-4
三、評鑑方案規劃期:1995~2000年
1994 :修正大學法及其施行細則,明確規範教育部負
有 評鑑大學之責任,使得大學評鑑有了法源依據
1997:通過大學教育評鑑計畫
1997 : 教育部委託通識教育學會辦理各大學校院的
通識教育評鑑工作,以及實施以理科為主的院系評鑑
1997 :臺灣大學首度展開教學研究單位自我評鑑
2000:實施醫學系評鑑工作
1996、1999、2000、2005 :陸續辦理四次師資培育機
構教育學程訪評
大學系所評鑑制度的歷史演變-5
四、大學自評試辦期:2001~2003年
2001 :訂定「大學校院實施自我評鑑 計畫補助申請
要點」,鼓勵大學校院辦理自我評鑑,建立自我 管
制機制
五、評鑑組織委辦期:2004年迄今
2004 :成立社團法人臺灣評鑑協會 ,接受教育部委
託負責辦理大學校務評鑑
2005 : 成立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接受教育
部委託負責辦理大學系所評鑑
2006 :訂定大學校院通識教育暨系所評鑑認可程序
作業辦法
大學系所評鑑制度的歷史演變-6
2007 :訂定大學評鑑辦法
2007 :大專校院評鑑申訴評議規則
2008 :大學校院通識教育暨系所評鑑追蹤評鑑與再
評鑑作業準則
2008 :通識教育暨系所評鑑學門召集人、規劃委員
及評鑑委員遴聘要點
2008 :大學校院通識教育暨系所評鑑申復辦法
2009 :訂定大學自我評鑑結果及國內外專業評鑑機
構認可要點
大學系所評鑑制度的歷史演變-7
2010 :訂頒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評鑑委員倫
理準則
2006~2010:辦理第一週期系所評鑑
2013~2016:辦理第二週期系所評鑑
2014:訂定103 年度教育部試辦認定大學校院自我評鑑結果
審查實施計畫
1.適用對象:邁向頂尖大學之 11 所學校及教學卓越計畫之 23 所學校
2.二階段審查機制:第一階段「自我評鑑機制實施計畫」審查、第二階段
「自我評鑑結果報告書」認定。
3.自我評鑑結果認定的審核,係以第 一 階段教育部審查通過的自我評鑑機
制實施計畫為基礎,運用 PDCA 品質保證循環圈的設計,從通過機制審
查之大學校院執行自我評鑑的作法、結果與持續改善作為,認定其自我
評鑑結果的妥適完善。
大學系所評鑑制度的運作框架
評鑑 Evaluation
認可 Accreditation
評鑑目的
評鑑結果之認可的判斷
評鑑機構
認可結果之處理
評鑑對象與系所分類
申復機制
評鑑委員遴選與培訓
申訴機制
評鑑標準
評鑑程序
大學系所評鑑制度的運作框架-1
第一週期的系所評鑑:2006~2010年
以教育投入為主,資源模式,完成70所一般大學
1,843個系所及學位學程的評鑑
第二週期的系所評鑑:2013~2016年
以教育產出為主,結果模式,目前尚在進行中
大學系所評鑑自2006年啟動,目前已邁入第二個週期,雖仍
採認可制度,但整個評鑑的重點及方向則有所調整,從第一
週期的「投入」取向,轉向第二週期的「過程」與「產出」
取向
大學系所評鑑制度的運作框架-2
評鑑目的
大學系所評鑑是以系所教學評鑑為主,希冀藉 由各校的「
自我評鑑」及「實地訪評」評鑑方式,以協助學校 建立品
質保證機制,發現優劣勢及強化發展之特色,以達成學校
自我改進之目標。
(一)瞭解各大學系所品質之現況
(二)判斷與建議大學各系所品質之認可地位與期限
(三)促進各大學系所建立品質改善機制
(四)協助各大學系所發展辦學特色,邁向卓越
(五)根據評鑑結果,做為政府擬定高等教育相關政策之參
考
大學系所評鑑制度的運作框架-3
評鑑機構
第一、二週期系所評鑑 皆由「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
鑑中心」(HEEACT)負責辦理
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Higher Education
Evaluation and Accreditation Council of Taiwan,
HEEACT)是由 教育部與大學校院共同出資於 2005
年成立,雖屬獨立的財團法人,邀集產、官、學界
及政府代表組設有董事會,但其成立後執行的大學
校院系所是由教育部委託辦理,其獨立性受到質疑
大學系所評鑑制度的運作框架-4
評鑑對象與系所分類
以五年為一個循環週期,分年完成 79 所大學校院每一
個系所評鑑工作
評鑑作業採一所大學所有系所同時接受評 鑑的方式進行
第二週期系所評鑑對象為學士班,包括日間學士班、夜
間學士班、碩士班(含設立於系所下或院級下之夜間、
週末、暑期授課之碩士在職專班) 、 博士班
以「學校」為考量或以「系所」為考量?同性質系
所同時評鑑的可能性?
大學系所評鑑制度的運作框架-5
評鑑委員遴選與培訓
訂定評鑑委員遴聘辦法及基本資格
評鑑委員必須接受評鑑研習與說明會
評鑑委員培訓(系所評鑑前會議說明),以確保不同背景
委員對於評鑑準則具備一致性及專業性之認知
為確保評鑑委員之專業性,陸續開設評鑑專業研習課程。
評鑑研習課程分成必修與選修課程兩類。必修研習課程
為核心課程,所有委員都必須參與研習。在選修課程部
分,評鑑委員可擇一參與相關論壇或實務探討課程
建立評鑑人才資料庫
大學系所評鑑制度的運作框架-6
評鑑標準
評鑑內容與標準依循「做什麼」、「如何做」、「結果如何
」、「如何改善」等四個向度來評鑑系所品質
1.「做什麼?」 :系所設立之宗旨與目標為何?
2.「如何做?」:系所在課程設計、教師素質與教學、學生學
習與評量、行政與管理之實際 作法為何?
3.「結果如何?」:系所在教師專業表現與畢業生表現上符合
設立宗旨和目標的程度為何?
4.「如何改善?」:系所在整體運作過程中發現與宗旨和目標
有所偏離時,如何進行品質改善 與改善之成效為何?
大學系所評鑑制度的運作框架-7
第一週期系所評鑑
第二週期系所評鑑
1.目標、特色與自我改善
2.課程設計與教師教學
3.學生學習與學生事務
4.研究與專業表現
5.畢業生表現
1.目標、核心能力與課程
設計
2.教師教學與學習評量
3.學生輔導與學習資源
4.學術與專業表現
5.畢業生表現與整體自我
改善機制
大學系所評鑑制度的運作框架-8
師資培育評鑑
基於系統化與統整性之原則,以全面瞭解師資培育之現況
促進資源整合,建立品質保證與辦學改善機制,強化各校
之優勢特色發展
評鑑內容與標準
1.「目標、特色及自我改善」
2.「行政組織及運作」
3.「學生遴選及學習環境」
4.「教師素質及專業表現」
5.「課程設計及教師教學」
6.「教育實習及畢業生表現」
大學系所評鑑制度的運作框架-9
評鑑標準與指標的轉變
103年度
目標、核心能力與課程
教師、教學與支持系統
學生、學習與支持系統
研究、服務與支持系統
自我分析、改善與發展
標準在那裡?
自103年度起,調整第二週
期系所評鑑的評鑑項目,
並修正參考效標為「評鑑
指標」,分為「核心指
標」與「特色指標」
評鑑指標數量從38項減少
至13項,並提供系所多元
方式呈現特色,包括自訂
項目及指標。
大學系所評鑑制度的運作框架-10
評鑑程序
1.前置作業階段(6個月)
2.自我評鑑階段 (6個月)
3.實地訪評階段
4.結果決定階段 (6個月)
5.自我改善階段
6.後續追蹤階段
動態循環歷程
大學系所評鑑制度的運作框架-11
評鑑結果之認可的判斷
系所評鑑結果採認可制,將評鑑結果分為「通過」、
「待觀察」、及「未通過」三種認可結果。
評鑑結果認定之標準,由評鑑委員根據受評系所在各
評鑑項目之整體實際表現,綜合系所自我評鑑報告,
與實地訪評結果,提出認可 結果之建議。
評鑑結果認可經三階段審議程序:
1.訪評小組認可結果建議
2.學門認可初 審小組
3.認可審議委員會通過
大學系所評鑑制度的運作框架-12
認可結果之處理
通過:提出自我改善計畫與執行成果,由高等教育評
鑑中心備查
待觀察:提出自我改善計畫與執行成果,接受「追蹤
評鑑」,追蹤評鑑內容僅針對評鑑結果所提問題與缺
失
未通過:提出自我改善計畫與執行成果,接受再評鑑
,再評鑑作業根據評鑑項目,提出自評報告,重新進
行評鑑
大學系所評鑑制度的運作框架-13
102年度上半年第二週期系所評鑑之結果於102年12
月公布,計有305個班制評鑑「通過」,占87.7%;
37個班制「有條件通過」,占10.6%;6個班制「未
通過」,占1.7%。
大學系所評鑑制度的運作框架-14
申復機制
受評單位可以針對:(1)實地訪評報告書及改善情形檢核
表初稿內容所載之數據、資料或其他文字與受評單位之實況
「不符事實」之處;(2)評鑑委員實地訪評過程中出現
「違反程序」之作法;(3)因實地訪評期間提供資料欠缺
或不足,而對實地訪評報告書初稿內容提出「要求修正事項」
之補充資料等三個部分,提出申復申請,以確保評鑑之公平
性。
102年度上半年共計8校83個受評單位提出申復申請,實地訪
評小組回應為:維持原訪評意見占79.29%、維持部分訪評意
見占11.11%、接受申復意見占9.6%; 102年度下半年之實地
訪評作業於102年年底完成,尚未提出申復申請。
大學系所評鑑制度的運作框架-15
申訴機制
訂定「大學校院評鑑申訴評議準則」,組成「申訴
評議委員會」,處理受評單位申訴案件之審議
受評單位可以針對「違反程序」或「不符事實」的
部分提出申訴
申訴評議結果分為「申訴不受理」、「申訴有理由」
或「申訴駁回」三種
102年度上半年計有3校9班制提起申訴,申訴評議結
果皆為「申訴駁回」;下半年計有1校1班制提起申
訴,申訴評議結果亦為「申訴駁回」。
主要特點
採取類似美國的認可模式(臺灣模式?)
系所評鑑的法制化(法律基礎? )
中介評鑑機構的建立(未獨立,官方色彩)
兼採自我評鑑與同儕評鑑( 信任? 效果?)
問題分析
1.非自願性、強制性的評鑑制度
2.評鑑標準的變化與爭議
3.評鑑機構的公信力受到挑戰
4.過度強調外部評鑑的作用
5.評鑑委員遴選與評鑑能力的問題
6.系所評鑑與認可機制尚不完善
1.非自願性、強制性的評鑑制度
採取類似美國的認可制,臺灣模式?
第一週期系所評鑑重視「輸入面」,第二週期強調
「過程面」 ,以建立學生學習成效評估機制
認可制 vs. 品質保證制
行政主導,科層色彩濃厚,由上而下,大學缺乏自
主,非自願性參與
大學對系所評鑑沒有承諾,缺乏自發性
2.評鑑標準的變化與爭議
過度 強調量化指標,忽略質性指標
流於零碎、片斷的判斷,欠缺整體的關注
評鑑指標與系所實際的連結
缺乏對高等教育與系所的理解
一體適用--One size fits all
3.評鑑機構的公信力受到挑戰
單一的評鑑機構,其公信力受到質疑, 特別是來自
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的挑戰與批判
高等教育評鑑中心/教育部(政府)/大學/民間機構之
間的關係為何?夥伴關係?
高等教育評鑑中心的自我改進
4.過度強調外部評鑑的作用
認可制的核心精神:大學自主
過度強調外部評鑑的作用,忽略自我評鑑的
改進功能
外部評鑑與內部評鑑的對話問題
同儕評鑑的信任問題
5.評鑑委員遴選與評鑑能力的問題
評鑑委員的遴選過程不夠嚴謹/專業性與代表性
評鑑人才不足(量)
評鑑委員的專業水準待提升(質)
評鑑培訓的效果有限
組織和個人評鑑能力尚待加強
評鑑能力建立(evaluation capacity building, ECB)
的議題未受到應有的重視
6.系所評鑑與認可機制尚不完善
逐步走向評鑑法制化,但仍有改善的空間
移植美國模式,但相較於認可制度在美國已有100多年
的歷史,此一機制還不成熟
對照於歐洲高等教育品質保證機制,此一機制包含那些
品質保證的精神與做法?
在全球視野與在地行動之下,如何建立大學系所評鑑之
特色?
臺灣模式?
未來展望
1.重新思考系所評鑑的定位
2.再設計完整的評鑑標準
3.強化評鑑機構的獨立性與專業性
4.加強評鑑能力建立
5.落實自我評鑑機制
6.兼顧利害關係人的需求與利益
7.獲得教師對評鑑的支持
8.借鏡國際成功經驗
1.重新思考系所評鑑的定位
系所評鑑:教學評鑑、研究評鑑或綜合評鑑?認可機制或品
質保證?績效管理或品質改善?管制或服務?
高等教育品質保證制度:為確保高等教育品質,有系統地收
集相關資訊,進行描述與價值判斷,根據評鑑標準,藉由內
部品質管理及外部品質管理的手段,透過認可、審視、評量
及檢驗的方法,以改善並提升高等教育品質
認可制度與品質保證制度的結合
修正大學評鑑辦法,增列品質保證相關規定
2.再設計完整的評鑑標準
評鑑標準在認可機制中的作用:引導自我評鑑、評
鑑依據,提供框架
評鑑標準 vs. 認可證據(evidence-based)
在系所評鑑中,如何加強證據本位文化(evidencebased culture) ?
如何評估學生學習成效?
學生學習成效與評鑑標準的關聯為何?
CIPP:兼顧背景、 投入、過程與結果的評鑑標準
評鑑標準要考慮大學/系所之間的差異
3.強化評鑑機構的獨立性與專業性
評鑑機構的獨立性與專業性,體現認可機制的公平性
大學評鑑辦法第7條明確規定:教育部得對於評鑑機構
進行後設評鑑,以作為遴選評鑑機構之標準
惟,目前高等教育評鑑仍由高等教育評鑑中心負責規劃
與執行,仍未看到教育部設有專案組織或常設委員會加
以執行後設評鑑
高等教育評鑑中心之設立,雖是大學教育評鑑之里程碑,
但政府官方的配套措施亦應加緊腳步跟上趨勢,由教育
部內部組成正式小組、委託學術機構或專業學會或由國
家教育研究院,落實監督與後設評鑑之工作
建立強而有力的評鑑機構:獨立性、專業性
4.加強評鑑能力建立
建構評鑑能力指標,作為評鑑人員培育與發展之依據
落實評鑑培育工作並檢核其成效
評鑑能力建立的三層次:個人/系所/學校
組織評鑑能力的建立是以組織中個人評鑑能力為基礎
個人或組織:設計、執行與使用評鑑的知識、技能及
態度等
評鑑文化,改變舊思維,善用溝通,建立信任
5.落實自我評鑑機制
2009 :訂定大學自我評鑑結果及國內外專業評鑑機構認可要
點
2014 :訂定103 年度教育部試辦認定大學校院自我評鑑結果
審查實施計畫
系所評鑑雖以「認可制」為其評鑑模式,但徒有形式而未落
實其精神
在認可制度之下,評鑑動機應來自於學校本身求好求進步的
企圖心,而非由政府、外部的被動規定而執行
現行的系所評鑑,外部評鑑色彩濃厚,幾乎所有學校系所自
我評鑑皆依附於官方規定之「外部評鑑」時程而進行,且評
鑑內容尚無法因校、因系制宜,與認可制度之理念尚有差距
建立自我評鑑文化 (self-evaluation culture) , 落實大學及系所
自我評鑑機制
6.兼顧利害關係人的需求與利益
確保利害關係人在系所評鑑中的公平性及其權益
轉變政府(教育部)的治理模式
評鑑機構的中介角色
大學的自主權,充分發揮大學的主體性
學生、家長、社會大眾的需求與利益
重視學生在系所評鑑中的位置
在不同利害關係人之間取得平衡,建立夥伴關係
7.獲得教師對評鑑的支持
系所評鑑結果與招生政策相結合,導向績效責任制度,
大學教師認為這是一種自主權的剝奪,因而抱持抗拒
的心態
雖然系所評鑑因法制化而得以持續推行,但若無法取
得教師的普遍支持,則系所評鑑將容易流於表面形式
就提升高等教育的品質及服務功能來說,深化教師對
系所評鑑理念與制度內容的理解與認同,進一步培養
其對自我評鑑的正向意識、態度及行動,將是系所評
鑑下一步應著重的焦點
8.借鏡國際成功經驗
與國際接軌
美國模式
英國模式
全球與在地
澳洲模式
視野及行動
荷蘭模式
日本模式
歐洲的高等教育品質保證機制
尋找最佳的認證模式,建立臺灣模式
結語
制度省思
問題分析
尋求對策
展望未來
Joint Committee on Standards for Educational Evaluation
(2011)-- Utility Standards、Feasibility Standards、
Propriety Standards、Accuracy Standards、Evaluation
Accountability Standards
大學系所評鑑制度該何去何從?
大學系所評鑑制度的省思:
問題與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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