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cript 校園性別平等教育(2)
性別的內涵 性或稱生物性別(sex):與生俱來的生物性 。 性別或稱社會性別(gender):屬性、機會 、關係都是社會的建構、經由社會化的過程 所習得。 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 性傾向(sexual orientation): 性身份認同(sexual identity): 以上這些名詞可能都無法用二元對立的觀點 來理解 性別公平(gender equity):男人和女人 都享有同樣的地位。 性別平等(gender equality ):男人和女 人具有同等的機會實現其完整人權,貢獻 國家、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的潛力。 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二條所稱 性別地位的實質平等,指任何人不因其生 理性別、性傾向、性別特質或性別認同等 不同,而受到差別之待遇。 認識-LGBT L:Lesbian ;女同志 G:Gay;男同志 B:Bisexual;雙性戀 T:Transgender;跨性別 有些人會再加上Q:Questioning:目前 無法確定自己性傾向的人 性別三法 性別工作平等法 (91.01.16公布、97.01.16修正為性別工作平等法、100.01.05修正) 性別平等教育法 (93.06.23公布、93.06.25施行、100.6.22修正) 性騷擾防治法 (94.02.05公布、95.02.07施行、98 .01.23修正 ) 性別平等教育法: 性別工作平 等法:與職務 適用於校園性侵害或性騷 擾事件:指性侵害或性騷 擾事件之一方為學校校長、 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 他方為學生者。 有關的性騷擾 性騷擾防治法:兩平法 與性平法適用對象以外之其他 態樣性騷擾。如:一般民眾間 朝陽科技大學師資培育中心中幼教學程 的性騷擾。 5 2015/4/10 返校座談專題演講 校園為什麼優先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 (Gender Equity Education Act)? 性平法為一特別法。 性平法有積極之教育目的。 性平法不是處理刑事及民事責任,而是追究行政責 任。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之調查處理,不受該事 件司法程序進行之影響。 類此事件成案之構成要件,相較於刑事訴訟法證據 之嚴苛,性平法的證據要求更為寬鬆。 行政機關調查和司法機關調查於功能區分上完全不 同(司法可以押、拘提、監聽、搜索、測謊之權限, 學校行政機關則無此權限) 。 司法追究責任曠日費時。 朝陽科技大學師資培育中心中幼教學程 6 返校座談專題演講 2015/4/10 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主要類型 師生之間—權力支配與敵意環境 學生之間—「不當追求」與性侵害或性騷擾 學生之間—「兩小無猜」式的性侵害行為 同儕之間—權力支配與敵意環境 ~引自輔仁大學法律系吳志光副教授 朝陽科技大學師資培育中心中幼教學程 7 返校座談專題演講 2015/4/10 性騷擾的迷思與澄清(一) 迷思一:因為他/她行 為不檢、衣著暴露, 才會引來性騷擾。 澄清:無論受害人的 外貌裝扮和性別氣質 如何,每個人都應該 受到尊重,任何人都 沒有權利侵犯他人。 性騷擾的迷思與澄清(二) 迷思二:他/她沒有當場拒 絕或反抗,所以不能算是 性騷擾/性侵害。 澄清:受害人可能在毫無防備下「措 手不及」,也可能因雙方熟識,受害 者無法相信原先信任的人會對自己做 出這樣的行為而「愣住了」,甚至加 害者將自己的行為包裝在關愛的糖衣 裡,受害者即使感覺不舒服,也可能 懷疑自己的判斷。 性騷擾的迷思與澄清(三) 澄清:受害人要說出遭受性騷擾或性侵害的 經驗需要很大的勇氣,若是謊報也需要依相 關法規制裁,因此誣告的機率相當低。事實 上,受害人經常只是為了「讓加害人知道犯 錯」或「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才挺 身而出,我們應該鼓勵這些願意勇敢站出來 的受害者。 迷思三:當事人為 了報復、金錢…等 動機才出面申訴。 性騷擾的迷思與澄清(四) 迷思四:加害者通常面 目可憎、行為舉止怪異 或社會階級較低。 澄清:加害人的年齡、 學歷、職業背景皆有 不同,千萬不可「以 貌取人」。 性騷擾的迷思與澄清(五) 迷思五:男性不 可能被性騷擾/性 澄清:女性雖為高危險群, 侵害。 但男性也可能遭受性騷擾或 性侵害,只是我們的社會往 往不會將對男性的騷擾歸類 為「性騷擾」,更要求男性 要有自我保護的能力,使得 男性在遭受傷害後,很難對 外尋求支援。 性騷擾的迷思與澄清(六) 迷思六:處理性騷 擾最好的方式就是 忽視它的存在。 澄清:性騷擾的言行不 會因為你的忽視而停止, 當你覺得對方的言行讓 你不舒服,請明確的告 訴騷擾者,你不歡迎這 樣的言行。 性騷擾的迷思與澄清(七) 迷思七:性騷擾事件處理結 束之後,不要再向當事人提 起,「時間會治療一切」。 澄清:時間並不能治療一 切,千萬不要讓當事人獨 自承受,將傷痛埋在內心 深處,應鼓勵受害者尋求 協助。 性騷擾的迷思與澄清(八) 迷思八:「兩情 相悅」的性關係 不能算是性侵害。 澄清:與未滿十八歲之男女 發生性行為,縱使雙方兩情 相悅,也構成妨害性自主罪。 有時男女朋友之間,對方同 意親吻或撫摸,並不表示之 後對方就願意發生性行為。 性騷擾的迷思與澄清(九) 迷思九:性侵害 的加害人通常是 陌生人。 澄清:事實上,許多 性侵害的加害人為受 害人所熟識,甚至是 信任的朋友或長輩。 性騷擾的迷思與澄清(十) 迷思十:性侵害事件的 發生是因為加害者無法 克制性衝動。 澄清:許多強暴行為的 發生都是預謀的,性衝 動絕不能作為侵害他們 的藉口,何況「性」不 是無法克制的。 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 與正當法律程序 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調查之啓動 調查程序之保密與行為人答辯權之保障 改變行為人身分及書面陳述意見 事實之認定與學校權責單位之處理 調查程序之重大瑕疵 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調查之法律救濟 ~引自輔仁大學法律系吳志光副教授 朝陽科技大學師資培育中心中幼教學程 18 返校座談專題演講 2015/4/10 他們只希望『行為人停止其行為』、 『不要再有人受害』。 申訴是他們最後求助的管道。 他們總是自我懷疑 『我到底做錯了什麼而 引發行為人的行為?』 朝陽科技大學師資培育中心中幼教學程 19 返校座談專題演講 申 訴 者 的 心 理 2015/4/10 性騷擾: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達性侵 害之程度者: –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 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致影響 他人之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 現者。 –以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 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或工作有關權益之 條件者。 朝陽科技大學師資培育中心中幼教學程 20 返校座談專題演講 2015/4/10 性別平等教育法之立法說明 性騷擾定義中所謂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之 言語或行為,係指被害人所不喜歡而與性有 關之接觸,如:撫摸頭髮或肩膀、提出要求 發生性行為或服務、性意味之言語或行為如 三字經、黃色笑話、取笑異性身材、展示色 情圖片、暴露狂等; 性別歧視係指基於性別、性別特質、性取向 所為而含有歧視之行為。 21 朝陽科技大學師資培育中心中幼教學程 返校座談專題演講 2015/4/10 敵意環境的 性騷擾 性別騷擾 性挑逗、 性霸凌、性 別歧視 1.性別平等教育 法(§2廣泛) 2.性別工作平等 法(§12Ⅰ敵意環 境、12Ⅱ性循私、 性交換) 交換式的 性騷擾 性賄賂 性脅迫 3.性騷擾防治法 (§2公眾場所、 散播、歧視) 朝陽科技大學師資培育中心中幼教學程 22 返校座談專題演講 2015/4/10 敵意環境性騷擾或/且交換式 性騷擾 與性或性別偏見/歧視有關 違反他人之意願,不受其歡 迎 對他人造成影響 朝陽科技大學師資培育中心中幼教學程 23 返校座談專題演講 2015/4/10 性霸凌納入性別平等教育法 立法院院會於100年6月7日三讀通過性別 平等教育法修正案,除了將「性霸凌」的 定義明確入法,而從工友到校長不論級別 的學校人員,若發現疑似校園性侵事件, 但未於24小時內通報者,或偽造、變造、 湮滅或包庇、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騷擾、 性霸凌事件證據,首次處新台幣3萬到15 萬元罰鍰;再犯導致再度發生校園性侵事 件,依法免職。 4/10/2015 24 性霸凌納入性別平等教育法(續) 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也將性霸凌 比照性侵害、性騷擾予以規範,並明訂新 增「性霸凌」的定義是,指透過語言、 肢體或其他暴力,對他人之性或性別特 徵、 性別特質、性傾向、性別認同進行 貶抑、攻擊或威脅行為且非屬性騷擾者 。例如罵人「死gay」、「娘砲」、「娘娘 腔」、「男人婆」等用語,都算是「性霸 凌」 的一種,最重可退學處分。 4/10/2015 25 性侵害/性騷擾事件的相關人員 校內: 事件調查過程:業務承辦人員、校內行政主 管、老師、家長、性平會委員、調查小組成 員、諮商輔導人員 事件調查後:教評會、人評會、學生獎懲會 校外: 法律顧問、警政人員、社政人員、醫療人員、 法政人員、主管機關 2015/4/10 朝陽科技大學師資培育中心中幼教學程 返校座談專題演講 26 學校調查人員如何扮演稱職角色? 詢問態度 1.受害人的主觀感受 2.行為人的無罪推論 詢問問題,以下問項請斟酌: 1.申請人的年齡、身材、長相… 2.行為人的學歷、經歷、人緣… 擔負此工作的責任 保密責任 其他(如:調查知能、性別平等意識…) 2015/4/10 朝陽科技大學師資培育中心中幼教學程 返校座談專題演講 27 提醒老師… 老師扮演學生人生黃金歲月裡無法缺席的 領航員,當學生出現異常行為症狀時,請:多 一份詢問、多一份關心、多一份敏感、多一份 包容,及用些方法,則學生就被賦予了極大的 鼓勵與選擇可能,得到正向的關心及鼓舞、啟 發。 更需要留心的~~ 不要讓自己成為暴力的加害者! 朝陽科技大學師資培育中心中幼教學程 28 返校座談專題演講 2015/4/10 結語 寧可事前多做預防宣導,減少事後花費更 多人力、時間與經費善後。 調查工作曠日費時,身心俱疲,需要的是 一份社會正義感的支撐。 不論是諮商輔導人員或調查小組成員,需 要隨時檢視自己的性別意識,別成為另一 種加害者。 建立個人的社會支持網絡,別讓自己也成 為事件的受害者。 朝陽科技大學師資培育中心中幼教學程 29 返校座談專題演講 201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