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議式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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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審議式民主

資訊科技與社會變遷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Society
複習
林葭華 主授
主題




第一講
第二講
第三講
第四講
政府與電子商務
網路安全管理與相關法律政策
數位學習與數位落差
科技與民主
第一講 政府與電子商務
資訊科技社會中政府應具角色


不再是主導者或是管制者
決定一個國家競爭力之要素


科技技術本身並非決定因素
科技政策與管理才是關鍵

電信資訊產業之發展為重點(Kim, 2003)

可主導知識經濟
打造數位台灣 數位世界

秀才不出門


能知天下事
人民不出門



能知天下事
能做天下事
能買天下物
電子化政府 國際評比

評比方向

24個評估標準






各國政府網站連線情形
服務項目內容
功能的豐富完整程度
隱私保護
安全政策
評比國家數

198
電子化政府

民眾、企業、機關與員工得到政府的
各項自動化網路服務

單一入口,不受時空限制


整合服務,多元使用者介面
結合ICT與電子商務


以Web Services技術為基礎之共通作業平台,
整合政府資訊服務資源,廣泛應用
數位科技時代虛擬政府最重要的工作
政府電子化商務分類

政府對個別民眾



政府對企業廠商



Governments to Businesses, G2B
如政府採購電子化
與政府對政府



Governments to Citizens, G2C
如網路報稅、e管家
Governments to Governments, G2G
如電子公文
政府與員工

Government to Employees, G2E
我國電子化政府推動內容
健全電子化政府基礎環境建設
1.GSN(Government Service Network)骨幹網路
2.電子化政府公鑰基礎建設
3.公務員電子化教育
電子化政府整合型入口網站 (G2C)
http://www.gov.tw/
政府採購資訊中心 (G2B)
http://gpic.pcc.gov.tw
電子化公文入口網 - 公文e網通 (G2G)
http://www.good.nat.gov.tw/
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 (G2E)
http://lifelonglearn.cpa.gov.tw
網路 e 典通
網路 e 典通
企業公民之社會責任



環境保護
社會參與
教育文化
Company Slogan (Motto)


"…and you're done"

Don't be evil


Make money honestly
第二講 網路安全管理
與相關法律政策
智慧財產權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PR)

工業產權



包括發明(專利)、商標 、工業品外觀設計以及
原產地 地理標誌等
專利保護期一般20年,工業設計保護至少10年,
而商標 則可無限期保護
著作權

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創作,
共11類


語文、音樂、戲劇和舞蹈、美術、攝影、圖形、
視聽、錄音、建築、電腦程式、表演
著作權持續到作者逝世後至少50年
商業秘密 - 特殊的智慧財產權

企業可以認定任何信息為「商業秘密」



禁止能夠接觸這些機密的人將秘密透露出去
一般是通過合約 的形式來達到這種目的
商業秘密的好處是沒有時限


任何東西都可被認定為商業秘密
例如可口可樂的配方

100多年來外界都無法獲知可口可樂的全部
成分
創造專利價值 – 開發核心技術
著作權

理論上



著作人格權和著作財產權為分開
財產權可轉讓,但人格權不能轉讓
原則上


引用網路上的文章與圖片,均可能涉及著作
人格權和著作財產權的問題
必須有授權同意才能使用著作財產權,即使
取得授權之後,仍有著作人格權之問題
(謝銘洋等,2001)
個資法所保護的個人資料

「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證
統一編號、特徵、指紋、婚姻、家庭、
教育、職業、健康、病歷、財務情況、
社會活動及其他足資識別該個人之資
料。」


僅止於自然人,並不包括法人及類似之團體
個資法第三條第一項
(權平法律資訊網,2005)
網路 e 典通
網路 e 典通
網路 e 典通
網路 e 典通
網路 e 典通
第三講 數位學習與數位落差
世界潮流

自1995年,加拿大、歐盟、美國、大陸、挪
威、荷蘭、澳洲、日本


2002年美國e-Learning市場為103億美金


國家層級單位負責數位學習計畫的推動與執行
預測2011年市場值將成長至2129億美金
美國IDC研究報告卻預測,我國數位學習產
業未來的成長率僅14% (資策會,2003)

在亞洲地區僅略勝紐西蘭


遠落後大陸(40%);菲律賓、韓國(30%);澳洲、泰國
(22%)
和新加坡、印度、香港、馬來西亞等地區相比較

我國亦皆屬落後的階段
數位機會 - 聯合國旗下ITU評比
評比國家數181
產業發展 (cont.)
(資策會;天下雜誌355-20060913-線上修煉)
環境未臻健全


大環境景氣低
寬頻網路使用費高


跨部會政策問題



教育部規定承認學歷之課程中,網路學習不得超過1/3
業者希望能承認學分至1/2,甚至比照美國承認全部學分
數位學習內容與教育人才不足


消費者認定合理的費用300~599元
政府需要推動數位學習、eTutor專業人才的證照制度

協助企業發展所需之具國際競爭力教材
企業環境

軟硬體設施不足、沒有完整的數位學習導入策略
群體數位落差


代表學習能力、經濟能力及生活型態差異
特殊群體


泛指傳統上被認為弱勢的群體
身心障礙、低收入、原住民等


往往無法跟上數位學習的腳步
年齡與學歷的族群


15至29歲族群佔總人口24%,卻佔總上網人口44%
具大專以上學歷佔總人口31%,佔總上網人口42%
(資策會電子商務應用推廣中心,2004b)
城鄉數位落差

因地區因素導致



東部地區的資訊應用行為
落後台灣整體表現差距越來越大
2004年縣市連網普及率


最高是台北市(73%) 、最低是東部地區(41%)
高於全國平均(61%)的縣市或地區


僅有台北市、高雄市、北部地區
2004年家戶擁有電腦比率為73%

東部地區僅有53%
(資策會電子商務應用推廣中心,2004a)
產業數位落差


2004年我國整體企業連網普及率達81.8%
在電子化應用方面

明顯的成長



金融及保險業、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製造業
中、大型企業
停滯甚至衰退的現象


批發及零售業、營造業、運輸倉儲及通信業
小型企業
(資策會電子商務應用推廣中心,2005b)
縮減數位落差之我國政策

「網路社會化」之推動項目之一


行政院NICI小組於2001規劃完成之NICI
(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方案)計畫
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的分項計畫

教育部、研考會、勞委會、衛生署、原民
會及農發會亦有相關配合的推動計畫
第四講 科技與民主
電子政治 - e世代的選舉

利用電子通信媒體進行信息交流,從而在
選舉勝出的一種政治策略


特別網際網路上的留言版或新聞群組,
獨立候選人佩洛(Perot)最早用作政治宣傳
及部署


1992年美國總統選舉
http://en.wikipedia.org/wiki/United_States_presidenti
al_election%2C_1992
利用當時美國覆蓋範圍最廣大的惠多網(FidoNet)
的討論區作政治宣傳,並成功取得一定數量的選
票
電子民主(electronic democracy)

公眾與政府的溝通,透過網路的運用,
創造新的互動空間


電子化與公民權利的伸張取得平衡
利用資訊科技達到直接民主的目的

改變傳統民主政治運作方式
網路民意

民主政策的目標



促成普遍、有意義的公民參與
Smith & Ingram, 1993
目前最普遍的方式


網路民意論壇
網路申訴信箱
網路民意論壇

公眾可在此虛擬的公共空間中




公開的、自由的讀取、散佈訊息
多對多的溝通、組織社群
與他人平等地交換意見、達成共識
發言者的影響力取決於溝通說理的程度


不受地理、地位或是社會背景的影響
使更多人得以參與論壇的使用
網路申訴信箱

民眾可以將法規疑惑、不滿事項或施政
意見等反映給政府(陳敦源、蕭乃沂,2001)


期待獲得即時的回應與有效的解決
政府可以藉由民眾的參與,在有限的資
源之下,善用回饋的資料


篩選出具有決策輔助價值的資訊
將民意轉化為政府施政與決策的知識來源
審議式民主 (Deliberative Democracy)



指公眾經由公正、平等的決策模式來治
理公共事務
結合網際網路和小組審議的模式
政治機會和權力必須平等


必須獨立於經濟和社會地位之外
不能被經濟和社會優勢團體控制
審議式民主 (cont.)

民主政治必須




政治辯論是為了做出符合公眾整體利益的
抉擇


建立公民的自尊
增進公民的政治能力
讓公民瞭解自己和自己的合法利益
公民和政黨在政治競技中不應採取狹隘的小團體
利益取向的立場
這種概念對於導正目前民粹的、粗糙的、
金權的政治形態深具啟發意義
審議式民主的對話

審議式公民參與的過程中


一對一、一對多、或多對多等大規模互動
式的對話
過程最後決策的部分

可以共識報告、投票解決或民調方式呈現
審議式民主實踐準則

參與商議者


能廣泛且公平代表各社會階層
在商議過程中

應展現充分多元的資訊、鼓勵自由參與、
有結構的商議、足夠的時間等
電子化民主參與的個案
針對公共政策制定過程中,由開始到執
行的個案 (江明修, 2004)
 政策議程設定階段


政策合法化階段


英國議會審議式論壇
荷蘭電子政治參與
政策執行階段

美國環境保護署的電子行政命令制定
審議式民主之挑戰


ICTs對於審議式民主的實踐提供前所
未有的機會
問題有待克服



參與者代表性
匿名與公開課責
議題設定的權力
參與者代表性


網路的使用者偏向年輕、高學歷的族群
群體、城鄉與產業資訊落差的問題普遍
存在於社會

身心障礙、低收入、原住民等弱勢民眾


位於商議過程之外
商議結果


可能多是反應權力菁英和資訊富有者的利益
與審議式民主所強調的廣泛而具代表性的參
與背道而馳
匿名與公開課責


審議式民主強調公開課責和溝通理性
線上討論者得以化名或隱藏姓名


與審議式民主的精神相違背
在互動及決策階段


相關技術性問題可克服
參與者得以大量複製以強化其論點

違反審議式民主強調公平的精神
議程設定的權力

公共政策參與最極端就是「議程設定
(agenda-setting)」權力的開放
審議式民主在「有影響力」參與上的實踐
 公民在政策選項明朗化的前提下擁有選擇
的權力
 更具有政策優先順序的決定權力
(陳敦源、黃東益,2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