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與社會複習課程第一冊1-4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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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與社會 複習課程
第一冊 1-4課
99年7月
彰化高中
單元一:心理、社會與文化
 自我與社會
 性別差異與性別平等
 婚姻與家庭
 親密關係→群體關係
一、自我與社會
自我意義與發展
人格類型與發展
青少年發展
壓力與調適
自我意義與發展

「自我」概念的形成
--聚焦在--社會化
1. 顧里:
「鏡中自我」理論( 1864~1929)
2. 米德:
「社會自我」理論( 1863~1931 〉
自我意義與發展

「身體」與「心理」的社會性質
身體我(I):身高、性別..〈具像的外表〉
心理我(me):內向、外向...(抽象的特質)
社會我(mine):學生、兒子(社會角色)
☆「社會我」 -例如「新好男人」的認知與評價深
受社會價值的影響
☆「身體我」 -例如「紙片美人」的美感流行,
普遍影響人們對「自我身體」的評價
☆「心理我」-有些受社會塑造(社會化)
有些是與生具來(生物遺傳)
人格類型與發展
人格(personality)意義:
異於別人的心理或行為特質;具有持久、
穩定、統整與一致性
☆ personality是從希臘文persona(面具)而
來...
☆京劇用「臉譜」來顯示各個角色的人格

☆小說中的角色也必定性格鮮明;
☆如果要用小說形式描述「自我」,你最好誇
張的描述自己的特質
人格類型與發展
 人格的形成:
1.先天遺傳:例如內向人格、外向人格
2.後天學習〈社會化〉:
a.環境 b.文化 c.社會
3.成熟因素:與腦(前額頁)的成熟度有關;人
類在某個年齡才具有某種能力。年齡到了,卻
沒有給予足夠刺激〈社會化〉,會產生“發展
遲緩”現象。
人格類型與發展--人格理論
1.特質論:
某些重要人格特質
是與生俱來(遺
傳),江山易改、
本性難移(艾森克
Eysenck)
不穩定的
憂鬱
暴躁
內
向
外
向
冷漠
樂天
穩定的
穩定的
情緒傾向
△ 艾森克
人格二向度分類法
社
會
傾
向
人格理論
2.社會學習論(社會化理論*)
 顧里
--「鏡中自我」
˙小孩是從他所處
的世界中,重要
人物的眼光中開
始看自己.....
米德
--「主我、客我」

˙客我(me):社會規範對自
己所扮演的角色所設定的
模式
˙主我(I):對社會規範所認
定的角色要求,不是照單
全收的
→反映出個人是有主控
回應能力、分際有所選
擇,不全然被社會塑造
*米德 「社會自我」理論
1.準備階段:約2~3歲
˙重要他人(significant others)
2.遊戲階段:約4~8歲
˙「扮家家酒」--玩角色扮演遊戲
˙此階段的小孩無法玩「打棒球」的遊戲
3.團體遊戲階段:約8歲以後~
˙此階段的小孩已經能揣摩在團體遊戲中,哪一
個位子(status),該扮演哪一種角色(role)
˙概括化他人(generalized others)-從團體遊戲規則中體會到社會集體價值與道德,
並且從中了解自己在社會中扮演的角色、他人的
角色、及這些角色互動的方式、規則...等。
3.心理動力論:
佛洛伊德
(1856~1939)
˙固著作用(fixation)
臨床上許多行為問題,
是因為童年時期某些
慾望過度受限制或放
縱(本我vs.超我),
所產生的固著作用
現象
人格理論
自我
意
超我 識
↑ up 界
↓down
本我
(人格的動力)
△佛洛伊德
「心理動力論」示意圖
潛
意
識
人格理論
4.心理社會發展理論:
艾瑞克森(Erick Erikson,1902~94)
5.人本論:
馬斯洛(Maslow)人格的發展是一個
成長的過程,假如給予適當的條件,人
都能成長到實現他天生而來的潛能
二、性別差異與性別平等
性別差異與性別平
等
性別的多元與尊重
性騷擾問題
性別 差異

性別(gender)的意義、差異的形成
性別(gender): 性徵(sex):
xy、xx染色體在
經過社會化,
生理上所造成的
被強化兩性的差
特徵
異
性別差異
☆性別(gender)差異如何行成?
˙社會化理論:新幾內亞的例子→社會化是
決定性別差異最重的要原因
˙生物學理論:性別社會化失敗的例子→一
對同卵雙胞胎男嬰的遭遇
→男、女差異源於大腦有別,社會化更
加深此差異。
→違逆腦差異的社會化企圖,終究失敗
性別平等
Q.差異→不平等?
˙「權力」(power)與「不平等」關係
密切
˙「不平等」的形成→當差異造成相對的
一方不利的結果時
˙由於權力不對等產生騷擾,所以power
小的一方應該尋求right-權利的協助
*性別平等的建構
˙性別平等的建構→羅爾斯(John
1921--2002)的「正義論」
Rawls
1.程序正義—無知之幕
2.正義兩原則
〈1〉平等自由權原則:每一個人所擁有的最大基本權利,
都和他人相等
〈2〉為使社會、經濟制度具有誘因,其設計必須同
時滿足兩個條件:
a. 差異原則:不平等的安排,對每一個人都有利
b. 機會均等原則:有特殊權利的社會地位和職務對所有人
平等開放
多元性別
性別變項
˙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 --4項
˙性傾向
sexual
orientation--7項
∴性別至少
→4x7=28項之多
心理認同

性♂
徵
♂
♀
a
b
d
♀ c
△ 性別認同的變項
絕對異性戀
a
b
c
d
e
f
g
絕對同性戀
△ 金賽博士的性傾向研究
*特殊名詞

性別主流化(gender mainstreaming)→聯
合國所提倡的「性別平權」運動
是一個政策與法律面的運動,藉由檢視並修
改性別不平等的政策與法律,創造性別平等
的社會

性別少數(gender minority):指經濟資源、
政治權力的分配處於弱勢的性別族群
異性戀霸權(the heterosexual hegrmony)
 恐同症(homophobia)

性騷擾sexual harassment

類型
1.性騷擾(gender harassment)-羞辱貶抑的言詞
或態度
2.性挑逗(seductive behavior)-歧視性或騷擾性
的肢體行〈例如:講話時盯著女生的胸部、
男生的「阿魯巴」〉
3.性賄賂(sexual bribery)-以性服務為交換利益
的手段
4.性要脅(sexual coercion)
5.性攻擊(sexual assault)=性侵害、強制猥褻、
強制性交
性騷擾防治法


彰化地院法官就襲胸、摸臀和強吻等行為所
做出的法律評價,透過媒體簡化而聳動的報
導,一如預期地引發輿論爭議,法官則被社
會抨擊不食人間煙火,漠視婦女權益等。...
... 法官認為上述犯行均在「瞬間」發生,被
害人尚未意識遭受侵害,各該騷擾犯行即已
結束,因此並不構成刑法的「強制猥褻罪」,
而應論以性騷擾防治法的「性騷擾罪」。由
於「性騷擾罪」依法必須「告訴乃論」,但
相關案件的被害人並未提出告訴,因此法官
只能判決無罪或者不受理...
資料節錄自:張升星 法官<襲胸判決 歷史失憶>97/8 中時
性騷擾防治法
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
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 性別有關之行為,
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
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 、訓練、服務、計畫、
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
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 、侮辱之言行,或以
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
生 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
其工作、教育、訓練、服 務、計畫、活動或正
常生活之進行。

性騷擾防治法
罰則:...主要為「罰鍰」
 第25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
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
胸部或其他身 體隱私處之行為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併科新臺幣十萬元 以下罰金。
 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
三、婚姻與家庭
愛情與婚姻
社會變遷下的婚姻與家
庭
現代的家庭現象與困境
愛情與婚姻
史登伯格的愛情三元論:
1. 親密(intimacy)/心理
層面
*承諾
空愛
2. 激情(passion)/生理
相伴
層面
之愛
完整
--邊際效益遞減定律
之愛
*親密
→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喜歡
浪漫
3. 承諾(commitment)/
之愛
社會層面

荒唐
之愛
*激情
迷戀
△ 愛情三元論
社會變遷下的婚姻
現代社會的婚姻
˙不可缺少「愛情」
˙現代社會的婚姻觀:
婚姻自主 夫妻平權 強調親密關係 以法
律來明定婚姻關係中的權利義務
˙轉變中的婚姻:晚婚、跨國婚、同性婚、試
婚(婚前性行為)、離婚
˙婚姻以外的選擇
單身 不婚生子 同居 公社(共產公妻)

社會變遷下的家庭
現代家庭多元形式
˙頂客族(DINK)
˙單親家庭繼親家庭(step family)(重組家
庭、重建家庭)
˙獨居家庭:不婚族、矜寡族
˙同居家庭(cohabitation)
˙同性戀家庭(gay or lesbian family)
˙隔代家庭

四、親密關係→群體關係
親密關係
親密關係中的責任
群己關係的建立
▽表 安斯渥(Ainsworth)的
「陌生人情境實驗」
衝突/矛盾型依戀
安全型依戀
逃避型依戀
幼童會將母親
當作「安全堡
壘」,不畏懼
陌生情境,能
與母親分離,
主動探索環境
對於親密關係
較無安全感與
信任感,遭遇
困境即採取逃
離(冷漠、疏
離)或破壞的
行動
較缺乏獨立的
自我,習慣於
過度依賴,使
親密關係處於
緊張、焦慮的
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