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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 州 市 工 业 园 区 公 安 分 局 湖 东 派 出 所

2011.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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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小学女生救落水同学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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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齐溺亡

17日下午,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发生一宗小学 生溺水身亡的意外安全事故,该镇鹤湖村鹤湖小 学3名小学女生路经一水库库区边时,因一人途中 落水和施救不当,导致3人先后溺水身亡。昨日凌 晨,3名溺水身亡的女生尸体已被先后打捞上岸。 昨晚,3名死者的善后工作已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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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女孩被两车撞飞身亡

18日晚9点半,在武侯大道南延线一家4S店门 前,一名过马路的16岁女孩先后被两辆轿车撞倒, 120赶到后确认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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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围墙因强降雨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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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过路学生被 压身亡

南方日报讯 (记者/陈清浩通讯员/粤水轩)连 日来,受季风低槽影响,粤东及珠江三角洲部分 地区出现了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导致 个别中小河流超警戒水位,局部地区受灾。揭西 县一中学围墙倒塌,1名过路学生被压身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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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安全

一是行走 1、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 行走。 2、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没有斑马线的,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横穿。 3、不在马路上逗留、玩耍、打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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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安全

二是骑自行车 1、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上路骑自行车。 2、要保持自行车的车铃、刹车等性能完好。 3、骑车要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服从交警 指挥,横过马路时,要下车推行。 4、双手离把和攀扶其他车辆,不准骑车带人, 不并肩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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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安全

三是乘车安全 1、不乘坐农用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报废车 辆和超载车辆。 2、机动车行驶中,不要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 3、机动车未停稳不得上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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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游泳安全

1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 、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3 、不准在不会游泳的家长带领下游泳。 4 、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 5 、不准到有危险的水旁或渠边玩耍、戏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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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饮食安全

1、不喝生水,不吃霉烂水果,不吸烟,不喝酒。 2、不买无“QS ” 商标的食品、不买“三无”(无生产 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不买已过或接 近保质期的食品。 3、饭前便后要洗手,用过人民币要洗手,吃食品前 要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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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安全

1 、学会安全用电、用气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在家注 意用电、用气安全。 2 、不在坑洼等危险地区嬉戏玩耍。 3 、不靠近建筑工地,防止高空坠物砸伤。 4 、外出要取得家长同意,并保持联系。夜晚不私自 在外面逗留。 5 、雷雨天,不要外出,关闭门窗。如在野外遇雷雨 时,不要在大树、高塔、电线杆下避雨。 6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遇险情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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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小学女生被强奸 嫌犯为2名小学生 1名中学生

近日,一则有关广东怀集县诗洞镇几名小学女 生被两名小学生及一名中学生强奸的网帖,引起了 众多网友的高度关注。6月13日下午,怀集县公安局 在其新浪官方微博回应称,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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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学生被同学群殴致死

5月19日夜,韩城市象中附属初中金城二中初二 (4)班学生薛蕊平将袜子掉到了宿舍另一学生小刚 (化名)的床上,小刚随即用枕头砸向薛蕊平。后 来又纠集一群初中学生,对薛进行群殴。5月24日上 午,薛蕊平不治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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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年网吧抢劫获缓刑 被判禁入网 吧两年

今年3月初,16岁的文某在网吧上网时, 认识了外号叫“犀利”的社会青年。3月11日 上午8时许,经“犀利”唆使,文某和“犀利 ”在达州某网吧内,捂住一名女青年的嘴巴 ,强行拖拽抢走女青年的提包。两人得手后 即仓皇逃窜。文某逃到一小区后,被保安抓 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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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犯罪 在我国尚不是严格意义上的 法律 概念 ,而是 犯罪学 研究中及现实生活中经常使 用的概念。青少年犯罪,泛指青少年这一 特殊 主体 实施的犯罪,亦指主体由儿童向成年过渡 这个特定阶段(一般指进入 青春期 至青春期结 束),由于 主客观原因 而实施的各种犯罪的通 称。我们可以将其定义为:已满14岁至25周岁 的人实施了危害社会、触犯法律、依法应受 刑 事 惩罚的行为,叫做青少年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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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青少的犯罪的处罚规定

一是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 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 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 规定的义务。

苏 州 市 工 业 园 区 公 安 分 局 湖 东 派 出 所 二是刑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 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 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 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 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 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 收容教养。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 人 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 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 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 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 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 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 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苏 州 市 工 业 园 区 公 安 分 局 湖 东 派 出 所 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第十二条已 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 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 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 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 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 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 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 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 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 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 、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 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 、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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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观看禁毒宣传片

有谁知道国际禁毒日是几月几日,今年 是第几个禁毒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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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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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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