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cript RCA

RCA案件審理分析
第四組
組長:林奕辰
組員:蕭伊庭、郭誠宸、姜浩仁、方曉瑜、黃振瑋
周盈妏、陳羿捷、陳勁華、蓮天文
報告架構
 RCA事件背景
 RCA案件審理分析
 針對RCA事件的分析
 文本分析
 Q&A
 提問
RCA事件發展背景
美國
台灣
政府鼓勵
外資進駐
關廠
美國資方
發現汙染
來台設廠
(脫產)
RCA事件發展背景
關廠
台灣環保
發現汙染
自救會、
專案小組
訴訟程序
抗議提告
RCA案件審理分析
 訴訟前
 訴訟開始後
 民間組織的參與
 政府部門的角色
訴訟前
 「因果關係」
 「時效」
 「母子公司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訴訟開始後—RCA案審理死結
 纏訟5年才傳第一個受害人出庭,等到審
理完畢還需要多久!?
 疾病與污染源的因果關係舉證太困難
 相關的訴訟費用龐大
民間各方的參與
 自救會
 社福、社運團體
 法律協助團體
政府部門的角色
 RCA公司資金流向
 專案小組
 勞委會的幫助…
文本分析
女人與水
由性別觀點分析RCA健康相關研究
RCA設廠歷史脈絡
 社會特徵:高失業、具有大量廉價女工
 使用女工原因:手指靈巧、有耐心、工資便宜
 台灣女工特色:手指較西方人細、能協助改進生產
 雇用年輕未婚女性
女性人口隨年齡流動
 出生家庭:成長中接觸毒物
 就學時半工半讀貼補家用:青春期接觸
 出嫁後隨夫住:生於斯者外移
RCA廠區情況
 七棟女生宿舍:使用地下水
 無職前教育:員工對工作接觸物質一無所知
 年輕女性居多:正值青春期乳腺發育
 排氣設施不合標準
 廢水隨地倒置
員工說法:
 地下水難喝用茶葉或咖啡蓋過臭味:女性吃苦耐勞
 工作一年經期大量出血:青春期接收大量有毒物質
 記憶力退化:鉛汙染違反法令
 領班任內流產三次
 工程師喝蒸餾水
倒掉澡盆裡的嬰兒
 因為研究過程中忽略男女差異造成寶貴資料流失:
1. 研究者剔除工作不滿三個月的員工
2. 男女用水方式與頻率
3. 女性因婚姻遷徙
4. 男女先天生理差異
於1972 年7 月至11月間發生,位於淡水美商飛歌電子廠
的「飛歌事件」,八名死於肝病的電子廠女工,年齡
都在15 至21 歲之間,她們工作都不滿三個月。其後位
於高雄的日商三美電子廠及其位於鳳山的姊妹廠美之
美,
又有七名女工死於肝病,她們也都是17 到19 歲,上班
才17 到40 天。當年這幾家電子工廠,在製程中都使用
有機溶劑三氯乙烯。當時參與調查工作的研究者雖然
沒
找到工作暴露與年齡、年資間可能的關連,但也認為
這樣的巧合絕非偶然。
針對RCA事件的分析
制度
人
RCA
物
人的面向
物與制度的面向
物的面向
制度的面向
行動者
面向
觀點
美國RCA公司
名聲
認為環評沒有問題,是居
民顧慮太多
台灣政府
名聲
相信專家所說,認為環評
沒有問題,是居民顧慮
女性員工
健康
希望能夠為自己的權益和
健康發聲
居民
健康
希望能夠有健康無慮的生
活環境
專家
經濟
替政府調查和研究
提問
RCA事件的危害影響的不只有少數得病的
員工,因為其造成的汙染是遍及整個桃園
地區,且看了許多報導,桃園地區的居民
也都沒積極的再爭取他們的權益,是否有
方法能聯合這些當地的居民一起進行訴求?
聯合這些居民,是否有益於訴訟的進行?
Q & A
 第三組
 一般職業病從工作暴露到疾病發生的時間
很長,就算真的有疾病產生也很難明確的
去證實真的是因為在某個工作環境下所造
成,就算要證實也必須經過好幾年的科學
研究和人體觀察,等到證實會造成污染往
往傷害已經造成,政府有沒有什麼辦法可
以改善這種情況,不要讓勞工的健康一再
受到傷害?
Q & A
 第五組
 在RCA的例子裡,我們看到許多不太公平的
地方。請問身為一個普通平凡的大學生,
我們能有什麼具體的方法可以幫助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