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机产品法规标准体系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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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我国有机产品法规标准体系介绍

我国有机产品认证法规标准
体系及监管
主要内容
一、有机农业的历史
二、认证认可基本特点
三、我国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修订
四、国家认监委下一步工作
一、有机农业 的历史
(一)产生的背景与原因
20世纪50-70年代,发达国家。 寂静的春天-4000年的农业
 环境保护
 人类健康
 持续发展
一、有机农业 的历史
(二)有机农业的作用
 食品安全
 减缓污染,修复环境
 拉动内需,促进出口
 环境补偿---洋县 ,叶榭
二、认证认可的基本特点
认证 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
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
格评定活动。
(一)认证的产生—市场经济的产物
二、认证认可的基本特点
(二)认证的模式
企业达标—机构认证—市场接受—政府监管
二、认证认可的基本特点
(三)认证的作用
 传递信任,服务发展
 谁来传递
 如何传递
 传递涠
 认证制度构成要素:



认证基本规范 --- 管理办法
认证依据
--- 技术规范
合格评定程序 --- 认证程序/规则
有机产品认证(产品认证)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产品认证)
种养殖过程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
(产品认证)
绿色食品认证
(产品认证)
食品加工过程
销售环节
食品质量认证
良好生产规范认证 绿色市场认证
(产品认证)
(体系认证)
(服务认证)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认证可应用于整个食品链中所有组织(体系认证)
截止2012年3月,全国食品农产品有效认证证书114477张,
获证企业52479家.
80000
71671
70000
60000
50000
证书数
企业数
40000
29697
30000
20000
16744
11090
10000
592
0
GAP
8125
7728
76805797 5537
6611
458
551
有机
FSMS
HACCP
绿色食品
无公害
其他
372
三、我国有机产品认证法规标准的修订
(一)背景与现状
社会关注
发展迅速
国家战略?
不可知论
监管体系
问题:
全国都污染了,哪有有机?
什么都能做假,有机怎么是真的?
一年只检查一次,怎么保证 365天都符合标准?
谁来为有机负责?
哪里能买到真的有机产品?
对策:
从严从紧
全过程监管,飞行检查,有人负责
眼见为实,过程-批批检测,注重风险
统一尺度,减少自由裁量
销售也是加工
一品一码
(二)有机产品认证基本概念
 1.认证
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
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
定活动。
2.有机农业
有机农业(Organic Agriculture)是指遵照特定的农业生产
原则,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
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
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
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的农业技术以维持持续稳定的
农业生产体系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
3.有机产品认证
有机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过程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
标准,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并加施中国有机产品认证
标志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有机食品是有机产
品的一类,但有机产品还包括棉、麻、竹、服装、化妆品
、饲料等“非食品”。目前我国有机产品主要是包括粮食、
蔬菜、水果、奶制品、畜禽产品、水产品、蜂产品及调料
等。
有机产品认证:认证机构依据该办法的规定,按照有机产
品认证实施规则,证明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
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而实施的合格评定活动。
 目前,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制订的《有机农
业基本标准》和联合国食品法典(CAC)发布的《有机食
品生产、加工、销售和标识指南》是各国制订有机产品法
规和标准的基本依据。目前世界比较有影响的有机产品认
证法规有欧盟1992年发布,2007年修订的《有机生产和
加工条例》、美国《有机食品法案》及其实施条例(NOP
法规)、日本有机农业JAS法令等。我国于2004年、
2005年制定发布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有机产
品》国家标准和《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等规章、标准
,建立了我国统一的、与国际接轨的有机产品认证认可制
度。
 有机产品法规标准体系
 主要发达国家对有机农业普遍采用认证认可的管理模式,
目前有70多个国家(包括欧盟、美国、日本、韩国、加拿
大及印尼、菲律宾、印度、泰国)都制订了有机产品认证
法规和标准,还有20多个国家正在起草法规或标准。
 到2010年全世界共有有机产品认证机构523家,数量最多
的依次是日本(59个)、美国(57个)、韩国(33个)
、德国(32个)。我国目前有有机产品认证机构23个。
 表1-1:各地区的有机认证机构数及其获得认可的情况
地区
总数
IFOAM认可
日本
欧盟认可
美国认可
非洲
10
3
0
0
0
亚洲
164
7
60
19
13
欧洲
180
11
12
150
34
拉丁美洲
47
6
4
6
10
北美洲
76
6
17
0
62
大洋州
12
4
6
7
6
合计
489
37
99
182
125
来源: Grolink 2010
(三)我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准规范
 1.我国有机产品认证法规和标准体系
 相关认证部门:
 主管机构:国家认监委
 认可机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
 行业组织: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
 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
监督局和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为地方认证监督部门
 有机产品法规与标准:
 法律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




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计量法》等。
行政法规和行政法规性文件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
施条例》等。
部门规章 主要有《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2004]第
67号)、《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2011]第141号)、《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2004]第63号)等。
行政规范性文件 《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国家认监委2011年第34
号公告)及其他由国家认监委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国家标准 GB/T 19630—2011《有机产品》。
 2.有机产品认证规范标准修订的背景
 问题的凸显:有机产品假冒成本低,消费者识别困难,作为有机产
品身份识别重要依据的有机产品标志防伪、追溯性差,加施数量及
对象难于控制,致使假冒有机产品成本低,且市场上客观存在,而
消费者又难以辨别真伪,成为媒体和公众关注热点;有机产品认证
制度和标准有待完善,对一些条款不够严格、具体,给一些不法分
子可乘之机;有机产品生产者诚信水平急待提高,持续符合认证要
求面临考验,由于我国诚信水平普遍偏低,一些企业仅将获得认证
作为市场营销的手段,而忽视了应当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责任;夸
大、虚假宣传行为一定程度的存在,少数企业和商家缺失诚信,将
“有机”作为营销噱头,进行不实的宣传推销;流通领域监管还需加
强,部分销售供应商擅自加贴有机产品标志、二次分装,致使假冒
有机产品在市场上一定程序存在。
 可见,随着国内外有机产品认证的不断发展,我国有机产品认
证规范、标准部分内容已经不能满足国内外开展认证、实施监
管和国际贸易的要求,需要进行修订。同时,近年主要发达国
家完成了有机产品法规标准新一轮的制修订,如欧盟2009年
开始实施新的有机产品认证法规和实施细则,日本2005年至
2006年对JAS法规进行了修订,美国也对其NOP有机法规进
行了系列的修改,为满足国际互认和与国际接轨需要,我国相
关规则和标准也需进行相应修订。
 2008年,认监委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GB/T 19630—2005《有机产
品》标准的修订计划,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其列入2009年国家标准制
修订计划。国家认监委组织国内相关认证机构、研究机构和专家成立了起草
工作组,根据我国有机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收集到的修改意见,对国际
标准和发达国家有机农业的法规和标准进行了翻译和整理,对我国有机产品
标准需求进行了调研,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了新版《有机产品》国家
标准的修订工作。同时国家认监委还修订了《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并
发布《有机产品认证目录》,与新版《有机产品》国家标准将于2012年3月
1日起正式实施。新版实施规则和国家标准的修订、发布实施,将进一步规
范我国有机产品生产、加工和认证活动,对保障有机产品完整性和质量安全
,促进我国有机产品出口和农业持续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新修订的《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也即将发布实施。
(四)新的有机产品认证规范、标准特点
 ①严字当头,生产、认证、监管更加严格
 ②可操作性增强,统一尺度
 ③建立了有机产品追溯体系
 ④引入风险分析和风险管理概念
一是生产、加工和标识、销售标准更加严格
环境条件-畜禽用水
平行生产,转换期,转换计划。---生产单元
投入物质:限定条件,附录列表外
最终产品:不能检出任何禁用物质残留
标志标识: 转换标志(第一年内不用),一品一码
销售产品:销售证,不能进行二次分装、加贴标
识等。
二是认证程序更加严格规范。
申请条件和提交资料—目录内
环境要求:监测(检测)水土 气
现场检查:所有生产活动范围,所有生产
季,所有认证产品(非认证 有机),检测
认证活动:提前报告
认证决定:考虑多种风险。统一赋号
证书撤销、暂停、注销的情景。
5.4.3认证委托人的生产加工活动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不予批准认证
 (1) 提供虚假信息,不诚信的;
 (2) 未建立管理体系或建立的管理体系未有效实施的;
 (3) 生产加工过程使用了禁用物质或者受到禁用物质污染的
;






(4)产品检测发现存在禁用物质残留的;
(5) 申请认证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或)标准
强制要求的;
(6)一年内出现重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或因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被撤销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
(7)未在规定的期限完成不符合项纠正或者(和)纠正措施,
或者提交的纠正或者(和)纠正措施未满足认证要求的;
(8)经监(检)测产地环境受到污染的;
(9)其它不符合本规则和(或)有机标准要求,且无法纠正
的。
8.3认证证书的注销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机构应当注销获证组织
认证证书,并对外公布:
 (1)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延续使用的
 (2)获证产品不再生产的;
 (3)认证委托人申请注销的;
 (4)其他依法应当注销的情形。
8.5认证证书的撤销
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证机构应当撤销认证证书,并对外公布:
 (1)获证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强制要求或者被检出











禁用物质残留的;
(2)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了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禁用物质或者受到
禁用物质污染的;
(3)虚报、瞒报获证所需信息的;
(4)超范围使用认证标志的;
(5)产地(基地)环境质量不符合认证要求的;
(6)认证证书暂停期间,认证委托人未采取有效纠正或者(和)纠
正措施的;
(7)获证产品在认证证书标明的生产、加工场所外进行了再次加工
、分装、分割的;
(8)对相关方重大投诉未能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
(9)获证组织因违反国家农产品、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受
到相关行政处罚的;
(10)获证组织不接受认证监管部门、认证机构对其实施监督的;
(11)认证监管部门责令撤销认证证书的;
(12)其他需要撤销认证证书的。
三是监管更加严格,处罚更加严厉
细化了监督管理部门责任,
明确了飞行检查、产品检测、对销售的产
品进行检查等监督手段
细化处罚条款,增加对进口有机产品违规
行为的处罚规定
对获证企业不诚信、严重违规等行为加大
处罚力度,在1-5年内认证机构不能再次受
理其认证申请。
责令撤销
可操作性增强,统一尺度
 认证程序要求更加细化,规则 字,增加了“
再认证”、“证书撤销、暂停和注销”及“
销售证”、“投入特评估”等内容,可操作
性大大增强。
 对原先由认证机构自由裁量的内容进行统一
要求,如转换期不得缩短,对所有产品均需
进行检测,统一环境检测要求,目录,撤销
和注销的证书不得以任何理由恢复等。
 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编码前应当注明“有机码”字样,并赋予每枚认证标
志唯一编码,从市场溯源到所对应的每张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获证产品
和生产企业,做到信息可追溯、标识可防伪、数量可控制。通过国家认
监委官方网站等渠道实时公布有机产品认证信息,并可查询、验证。
 引入风险分析和风险管理概念 现场检查、产品抽样检测、证后监督中应
依据产品生产、加工工艺和方法、企业管理体系稳定性、当地诚信水平
等判定有机生产、加工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
 监督管理部门建立风险监测和预警制度,依据风险评估对有机产品认证
活动实施监管,并根据风险等级对相关产品、地域进行风险预警。
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food.cnca.cn)
 审核报告
现场照片
 4.有机产品认证新版规范、标准主要修订
内容
 《有机产品》国家标准
 新版《有机产品》国家标准总计修改161处。其中第1部
分(生产)修改91处;第2部分(加工)修改48处,第三
部分(标识与销售)修改14处,第4部分(管理体系)修
改8处。主要修订内容有:
 ①与国际有机产品认证法规和标准接轨
 ②充分考虑了我国国情
 ③标准对于有机生产的要求更为严格
 有机产品实施规则
 ①结构更加完整、合理
 ②对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要求更为严格
 ③申请认证条件更为严格
 ④增加了认证机构在准备与实施现场检查的要求。
 ⑤认证依据更加明确
 ⑥细化和统一了认证程序
 ⑦增加了不予批准认证的条件
 ⑧修改了有机产品标志使用要求,增加了溯源体系的要求
 ⑨首次对销售证提出了要求
 ⑩对投入物质的使用和评估提出了要求
 有机产品认证目录
 ①与国家标准范围对应一致。
 ②考虑认证风险。
 ③动态调整。
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 ①通过建立统一的编号制度、销售证制度、档案记录制度,保证了获证






有机产品的可追溯。
②通过建立现场检查、有机产品检测、和产地(基地)环境监测等必经
程序制度,保证有机产品从源头上符合有机认证的要求。
③通过制定明确的认证程序,以及销售证书和认证证书的管理措施,规
范了对认证机构的认证活动。
④通过严格对“有机转换认证标志”使用范围,便于消费者更好地辨识有
机产品。
⑤通过增加“进口有机产品监管”一章,加强对进口有机产品的监督管理
。
⑥通过公开透明的有机产品认证信息报送、公布制度,强化了认证活动
的全过程监管。
⑦通过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情形设定为罚则,加强对认证机构、获
证组织的违法行为的处罚,解决了有机产品认证行政执法中执法依据不
足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加强认证活动监管
 国务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产品的通知
 国家质检总局利剑行动
 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安全风险整治
 食品农产品认证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 获认证食品农产品监督抽查
 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专项整治
 各地方认证监督部门日常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