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6796301_1-2014_11_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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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國教宣導-彰化區高中職
免試入學說明
社頭國中
教務處
12年國教
成績評量辦法
學校就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領域及日常生活
表現之成績評量紀錄及具體建議,每學期至
少應以書面通知家長及學生一次。
學校得公告說明學生分數之分布情形。但不
得公開呈現個別學生在班級及學校排名。
12年國教
成績評量辦法
國民中學學生修業期滿,符合下列規定者,
為成績及格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未達畢
業標準者,發給修業證明書:
(一) 學習期間扣除學校核可之公、喪、
病假,上課總出席率至少達三分之二以上,
且經獎懲抵銷後,未滿三大過。
(二) 七大學習領域有四大學習領域以上
畢業總平均成績丙等以上。
12年國教
成績評量辦法
學生各學期各學習領域之成績未達前項及格
基準者,均得予補考,其補考之成績,依下
列規定採計:
(一)補考及格者,以及格基準計。
(二)補考不及格者,該領域成績就補考成績或
原成績擇優登錄。
彰化區12年國教104-106年度免試入學制定概況
彰化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
彰化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
–今年國三、國二請參照104年
–今年國一、小六請參照106年
什麼是超額比序?
當A校招生名額為600人,卻有800個學生
想要就讀,到底是誰可以順利進入?
交給命運?
不,超額比序!
什麼是超額比序?
當參加免試入學學生之登記人數,未超過
主管機關核定學校之招生名額,全額錄取。
當登記人數超過主管機關核定學校之招生
名額時,先依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核
算總積分,再配合學生選填之志願進行比
序分發。
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請看講義23頁)
項目
分數上限
最高分數
志願序
15
2
7
15分
2分
7分
8
6
8
20分
經濟弱勢
身分別
就近入學
服務學習
品德服務
獎勵紀錄
生活教育
均衡學習
多元學習表現
(績優表現)
社團參與(國一)
競賽表現
體適能
教育會考
參考合計積分
6
2
6
16分
6
30
30分
90分
1.經濟弱勢
符合低收入戶者
2分
符合中低收入戶者 1分
限升學當年度取得鄉鎮(市)公所開立之證
明文件。
申請條件請洽鄉鎮(市)公所。
104年一月收新年度證明。
2.就近入學
符合彰化區免試就學區
符合彰化區共同就學區
符合彰化區變更就學區
7分
7分
5分
符合就讀本區共同就學區學校之學生,
欲參加本區全區免試入學分發,其採計為
變更就學區之積分。
彰化區變更就學區(約每年5月前辦理)
1. 學生就讀或畢業國中學籍所在免試就學
區,未設置學生適性選擇之高級中等學
校課程群別或產業特殊需求類科者。
2. 學生因搬家遷徙至本區居住者(檢附具
體證明文件)。
3. 學生在國中階段跨區就學,擬申請返回
本區戶籍所在地就讀高級中等學校者
(檢附具體證明文件)。
4. 其他特殊因素。
3.生活教育
完全或銷過後無懲處紀錄
符合無曠課紀錄者
(上限8分)
4分
4分
銷過及請假
每個人都有可能犯錯?重要的是能
”改過”!
銷過:向學務處領表,在期限內完成相關程
序。
公假、事假、喪假事先請!
病假三天內完成請假手續!
4.均衡學習
五學期皆符合者6分
四學期皆符合者4分
三學期皆符合者2分
二學期(含)以下符合者0分
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三
領域平均成績皆達60分(含)以上者,採計
國一、國二及國三上五學期。
七大領域
健康與體育:健康教育、體育
藝術與人文:聽覺藝術、視覺藝術、
表演藝術
綜合活動:童軍、家政、輔導活動
語文:國文、英文
數學
自然與生活科技
社會
5.體適能
每單項銅牌以上者
每單項中等或待加強
各2分
各1分
(上限6分)
1. 排除身體質量指數,其餘四項任採三項。
2. 因身心障礙或身體羸弱未檢測者比照待
加強。
體適能項目
坐姿前彎
立定跳遠
仰臥起坐
800(女)、1600(男)公尺
體適能檢測站檢測
學校檢測(102.6.3後有效)
6.社團參與
(國一採計,國二、三無此項目)
參與學校社團每滿1學期1分
(上限2分)
表現優異者可參加相關競賽。
7.服務學習
幹部任滿1學期2分
服務學習時數每滿1小時0.1分
(上限8分)
1. 幹部包含班級、社團及學校幹部。
2. 服務學習時數由學校認定服務表現績優
者。
志工服務
以校內為主,校內服務即可滿足需求
校外社福機構應先向學務處登記,如醫院、保
育院…
8.獎勵紀錄
大功每次4.5分
小功每次1.5分
嘉獎每次0.5分
(上限6分)
1. 不包含已列其他超額比序項目積分之獎
勵。
2. 功過相抵後之獎勵。
9.競賽表現
國際:第1名6分/第2名5分/第3名4分
/第3名以外3分
全國:第1名5分/第2名4分/第3名3分
/第3名以外2分
全縣:第1名4分/第2名3分/第3名2分
/第3名以外1分
(上限6分)
9.競賽表現 (續)
1. 103年8月1日起限本縣正面表列之競賽採計項
2.
3.
4.
5.
目。
外縣(市)學生得採計其就學期間所在縣(市)
政府核發之獎狀。
特優比照第1名;優等比照第2名;甲等比照第3
名。
3人(含)以下視為個人賽;4人(含)以上視為團
體,團體賽依個人賽積分折半計算。
參賽證明不予採計積分。
正面表列之競賽採計項目
彰化縣12年國教網
http://www.12basic.chc.edu.tw/
宣導專區 / 升學方式與配套方案 / 縣級
競賽採計項目
社頭國中網站
http://web.stjh.chc.edu.tw/
教育宣導區公告
10.志願序
第1、2、3志願15分
第4、5、6志願14分
第7、8、9志願13分
以下依此類推;
彰化區免試入學填志願重點項目
(範例)
志願序
學校
科系
得分
1
彰師附工
機械科
2
彰師附工
鑄造科
3
彰師附工
電子科
4
彰師附工
汽車科
15
15
15
14
5
彰師附工
電機科
6
彰師附工
機電科
7
秀水高工
模具科
14
14
13
職業類科同校同一職群各科別連續選
填為志願時,視為同一志願計分
志願序
學校
科系
得分
1
鹿港高中
普通科
15
2
鹿港高中
汽車科
15
3
4
鹿港高中
商業經營科
鹿港高中
國際貿易科
15
15
5
6
鹿港高中
彰師附工
水產養殖科
電子科
14
14
7
彰師附工
鑄造科
13
選填校數問題
取消「103年度」只能選填五校的限制
因應104年只有一免、避免學生高分落榜
11.教育會考
「精熟」者每科得6分
「基礎」者每科得4分
「待加強」者每科得2分
寫作測驗列為比序總分相同後之比序項
目
會考 考試科目
國文、英語、數學、社會、自然及寫作
各考試題型選擇題為主,非選擇題為輔
– 數學科增加非選擇題型的試題
– 英語科加考聽力(3選1選擇題)
– 其餘科目暫維持4選1的選擇題型
測驗難度
各科測驗難度為「難易適中」
各科平均通過率為五成至六成
考試日期
•
•
•
教育會考自民國103年起於每年5月擇一周六、
日實施
確切期程尚需與全國其他單位所舉辦的大型
考試時程進行協調,最後確定的考試期程將
於會考正式實施前1年對外公告
104年日期為5/16、5/17
考科時間與題數
考試科目
國
英
文
語
時
間
題數
70分鐘
45~50題
80分鐘
60~75題
(聽力20~30題;
閱讀40~45題)
數
學
80分鐘
27~33題
(選擇題25~30題;
非選擇題2~3題)
社
會
70分鐘
60~70題
自
然
70分鐘
50~60題
50分鐘
1題
寫作測驗
國中教育會考vs.國中基測
國中教育會考
國中基測
掌握學生學習品質
成績排序入學依據
全面性學力健檢
唯一的個人成績
能力檢核
(標準參照測驗)
與他人競爭
(常模參照測驗)
學生選校的參考
入學依據
精熟、基礎及待加強
3個標準
各科量尺分數1-80,
總分412
低壓力(能力了解)
高壓力(分分計較)
成績計算
教育會考採標準參照,
透過測驗的標準設定,等 精熟
級
各科評量結果將分為
3等級、四標示
–「精熟」
–「基礎」
–「待加強」
標
示
A++ A+
級 6
寫作測驗的評分等級 分
為一至六級分
積 7
點
基礎
待
加
強
A
B++ B+
B
C
6
6
4
4
4
2
6
5
4
3
2
1
當總積分相同時
當總積分相同時,則以比序項目進行逐項比較,
依序為:志願序→就近入學→寫作測驗→經濟
弱勢→均衡學習→服務學習→生活教育→競賽
表現→獎勵紀錄→體適能→
教育會考總積分→教育會考總積點→
國文科積分→數學科積分→英語科積分→
自然科積分→社會科積分→國文科標示→
數學科標示→英語科標示→自然科標示→
社會科標示。
會考總積點說明
「精熟」分為「A++、7 點」、「A+、6點」、「A、
5點」,基礎分為「B++、4點」、「B+、 3點」、
「B、2點」,待加強「C、1點」。
學生 國
數
英
自
社
103 104
版
版
甲生
B++
4
乙生
+
B
2
+
B
B
B
B
2 +
2
+
2 +
2 =12點
B++
B++
B++
B++
4 +
4
4 +
4 =18點
+
勝
勝
選你所適,愛你所選!
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