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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國教宣導-彰化區高中職
免試入學說明
社頭國中
教務處
12年國教
成績評量辦法
 學校就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領域及日常生活
表現之成績評量紀錄及具體建議,每學期至
少應以書面通知家長及學生一次。
 學校得公告說明學生分數之分布情形。但不
得公開呈現個別學生在班級及學校排名。
12年國教
成績評量辦法
 國民中學學生修業期滿,符合下列規定者,
為成績及格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未達畢
業標準者,發給修業證明書:
 (一) 學習期間扣除學校核可之公、喪、
病假,上課總出席率至少達三分之二以上,
且經獎懲抵銷後,未滿三大過。
 (二) 七大學習領域有四大學習領域以上
畢業總平均成績丙等以上。
12年國教
成績評量辦法
 學生各學期各學習領域之成績未達前項及格
基準者,均得予補考,其補考之成績,依下
列規定採計:
(一)補考及格者,以及格基準計。
(二)補考不及格者,該領域成績就補考成績或
原成績擇優登錄。
彰化區12年國教104-106年度免試入學制定概況
 彰化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
 彰化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
–今年國三、國二請參照104年
–今年國一、小六請參照106年
什麼是超額比序?
 當A校招生名額為600人,卻有800個學生
想要就讀,到底是誰可以順利進入?
 交給命運?
 不,超額比序!
什麼是超額比序?
 當參加免試入學學生之登記人數,未超過
主管機關核定學校之招生名額,全額錄取。
 當登記人數超過主管機關核定學校之招生
名額時,先依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核
算總積分,再配合學生選填之志願進行比
序分發。
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請看講義23頁)
項目
分數上限
最高分數
志願序
15
2
7
15分
2分
7分
8
6
8
20分
經濟弱勢
身分別
就近入學
服務學習
品德服務
獎勵紀錄
生活教育
均衡學習
多元學習表現
(績優表現)
社團參與(國一)
競賽表現
體適能
教育會考
參考合計積分
6
2
6
16分
6
30
30分
90分
1.經濟弱勢
 符合低收入戶者
2分
 符合中低收入戶者 1分
限升學當年度取得鄉鎮(市)公所開立之證
明文件。
申請條件請洽鄉鎮(市)公所。
104年一月收新年度證明。
2.就近入學
 符合彰化區免試就學區
 符合彰化區共同就學區
 符合彰化區變更就學區
7分
7分
5分
符合就讀本區共同就學區學校之學生,
欲參加本區全區免試入學分發,其採計為
變更就學區之積分。
彰化區變更就學區(約每年5月前辦理)
1. 學生就讀或畢業國中學籍所在免試就學
區,未設置學生適性選擇之高級中等學
校課程群別或產業特殊需求類科者。
2. 學生因搬家遷徙至本區居住者(檢附具
體證明文件)。
3. 學生在國中階段跨區就學,擬申請返回
本區戶籍所在地就讀高級中等學校者
(檢附具體證明文件)。
4. 其他特殊因素。
3.生活教育
 完全或銷過後無懲處紀錄
 符合無曠課紀錄者
(上限8分)
4分
4分
銷過及請假
 每個人都有可能犯錯?重要的是能
”改過”!
 銷過:向學務處領表,在期限內完成相關程
序。
 公假、事假、喪假事先請!
病假三天內完成請假手續!
4.均衡學習
 五學期皆符合者6分
 四學期皆符合者4分
 三學期皆符合者2分
 二學期(含)以下符合者0分
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三
領域平均成績皆達60分(含)以上者,採計
國一、國二及國三上五學期。
七大領域
 健康與體育:健康教育、體育
 藝術與人文:聽覺藝術、視覺藝術、
表演藝術
 綜合活動:童軍、家政、輔導活動
 語文:國文、英文
 數學
 自然與生活科技
 社會
5.體適能
 每單項銅牌以上者
 每單項中等或待加強
各2分
各1分
(上限6分)
1. 排除身體質量指數,其餘四項任採三項。
2. 因身心障礙或身體羸弱未檢測者比照待
加強。
體適能項目
 坐姿前彎
 立定跳遠
 仰臥起坐
 800(女)、1600(男)公尺
 體適能檢測站檢測
 學校檢測(102.6.3後有效)
6.社團參與
(國一採計,國二、三無此項目)
 參與學校社團每滿1學期1分
(上限2分)
表現優異者可參加相關競賽。
7.服務學習
 幹部任滿1學期2分
 服務學習時數每滿1小時0.1分
(上限8分)
1. 幹部包含班級、社團及學校幹部。
2. 服務學習時數由學校認定服務表現績優
者。
志工服務
 以校內為主,校內服務即可滿足需求
 校外社福機構應先向學務處登記,如醫院、保
育院…
8.獎勵紀錄
 大功每次4.5分
 小功每次1.5分
 嘉獎每次0.5分
(上限6分)
1. 不包含已列其他超額比序項目積分之獎
勵。
2. 功過相抵後之獎勵。
9.競賽表現
 國際:第1名6分/第2名5分/第3名4分
/第3名以外3分
 全國:第1名5分/第2名4分/第3名3分
/第3名以外2分
 全縣:第1名4分/第2名3分/第3名2分
/第3名以外1分
(上限6分)
9.競賽表現 (續)
1. 103年8月1日起限本縣正面表列之競賽採計項
2.
3.
4.
5.
目。
外縣(市)學生得採計其就學期間所在縣(市)
政府核發之獎狀。
特優比照第1名;優等比照第2名;甲等比照第3
名。
3人(含)以下視為個人賽;4人(含)以上視為團
體,團體賽依個人賽積分折半計算。
參賽證明不予採計積分。
正面表列之競賽採計項目
 彰化縣12年國教網
http://www.12basic.chc.edu.tw/
宣導專區 / 升學方式與配套方案 / 縣級
競賽採計項目
 社頭國中網站
http://web.stjh.chc.edu.tw/
教育宣導區公告
10.志願序
 第1、2、3志願15分
 第4、5、6志願14分
 第7、8、9志願13分
 以下依此類推;
彰化區免試入學填志願重點項目
(範例)
志願序
學校
科系
得分
1
彰師附工
機械科
2
彰師附工
鑄造科
3
彰師附工
電子科
4
彰師附工
汽車科
15
15
15
14
5
彰師附工
電機科
6
彰師附工
機電科
7
秀水高工
模具科
14
14
13
職業類科同校同一職群各科別連續選
填為志願時,視為同一志願計分
志願序
學校
科系
得分
1
鹿港高中
普通科
15
2
鹿港高中
汽車科
15
3
4
鹿港高中
商業經營科
鹿港高中
國際貿易科
15
15
5
6
鹿港高中
彰師附工
水產養殖科
電子科
14
14
7
彰師附工
鑄造科
13
選填校數問題
 取消「103年度」只能選填五校的限制
 因應104年只有一免、避免學生高分落榜
11.教育會考
 「精熟」者每科得6分
 「基礎」者每科得4分
 「待加強」者每科得2分
 寫作測驗列為比序總分相同後之比序項
目
會考 考試科目

國文、英語、數學、社會、自然及寫作

各考試題型選擇題為主,非選擇題為輔
– 數學科增加非選擇題型的試題
– 英語科加考聽力(3選1選擇題)
– 其餘科目暫維持4選1的選擇題型
測驗難度


各科測驗難度為「難易適中」
各科平均通過率為五成至六成
考試日期
•
•
•
教育會考自民國103年起於每年5月擇一周六、
日實施
確切期程尚需與全國其他單位所舉辦的大型
考試時程進行協調,最後確定的考試期程將
於會考正式實施前1年對外公告
104年日期為5/16、5/17
考科時間與題數
考試科目
國
英
文
語
時
間
題數
70分鐘
45~50題
80分鐘
60~75題
(聽力20~30題;
閱讀40~45題)
數
學
80分鐘
27~33題
(選擇題25~30題;
非選擇題2~3題)
社
會
70分鐘
60~70題
自
然
70分鐘
50~60題
50分鐘
1題
寫作測驗
國中教育會考vs.國中基測
國中教育會考
國中基測
掌握學生學習品質
成績排序入學依據
全面性學力健檢
唯一的個人成績
能力檢核
(標準參照測驗)
與他人競爭
(常模參照測驗)
學生選校的參考
入學依據
精熟、基礎及待加強
3個標準
各科量尺分數1-80,
總分412
低壓力(能力了解)
高壓力(分分計較)
成績計算
 教育會考採標準參照,
透過測驗的標準設定,等 精熟
級
各科評量結果將分為
3等級、四標示
–「精熟」
–「基礎」
–「待加強」
標
示
A++ A+
級 6
 寫作測驗的評分等級 分
為一至六級分
積 7
點
基礎
待
加
強
A
B++ B+
B
C
6
6
4
4
4
2
6
5
4
3
2
1
當總積分相同時
 當總積分相同時,則以比序項目進行逐項比較,
依序為:志願序→就近入學→寫作測驗→經濟
弱勢→均衡學習→服務學習→生活教育→競賽
表現→獎勵紀錄→體適能→
教育會考總積分→教育會考總積點→
國文科積分→數學科積分→英語科積分→
自然科積分→社會科積分→國文科標示→
數學科標示→英語科標示→自然科標示→
社會科標示。
會考總積點說明
「精熟」分為「A++、7 點」、「A+、6點」、「A、
5點」,基礎分為「B++、4點」、「B+、 3點」、
「B、2點」,待加強「C、1點」。
學生 國
數
英
自
社
103 104
版
版
甲生
B++
4
乙生
+
B
2
+
B
B
B
B
2 +
2
+
2 +
2 =12點
B++
B++
B++
B++
4 +
4
4 +
4 =18點
+
勝
勝
選你所適,愛你所選!
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