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國教入學方式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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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入學方式」宣導
簡報製作:鶯歌國中教務處
報 告 人:註冊組長黃健忠
日
期:102年 9 月 10日
宣導大綱
壹、前言
貳、免試入學要點說明
參、特色招生
肆、五專入學方式
伍、十二年國教--諮詢專線、網站
1
壹、前言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理念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入學方式
核心精神
選其所適、愛其所選
成就每一個孩子
落實國民教育法第1條:
國民教育依中華民國憲法第158條之規
定,以養成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
發展之健全國民為宗旨。
適性輔導適性入學適性揚才
成就每一個孩子
4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概念
入學方式改革
以『考試』為主的入學
聯考入學
民國90年以前
聯考
多元入學
90~102年
基測
適性入學
103年~
免試入學、特色招生
強調入學:
強調招生:
從高中職、五專端依據成績 輔導學生依興趣、性向
、能力選校
篩選學生
高中及技職升學進路分析圖
學術研究
為導向
應用科學研究
與務實致用為
導向
12年國教--劃分就學區
臺南市、高雄市、彰化縣、雲林縣、屏東
單一縣市 縣、臺東縣、花蓮縣、宜蘭縣、澎湖縣、
金門縣
桃園區(桃園縣、連江縣)
嘉義區(嘉義縣、嘉義市)
跨縣市 竹苗區(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
中投區(臺中市、南投縣)
基北區(新北市、臺北市、基隆市)
1.免試就學區
2.共同就學區 3.跨區就學
就學區規劃
一.高中高職:
1.免試就學區:
(1)15個高中高職免試就學區
(2)共同就學區:
位處免試就學區交界之學校,得由兩
個以上縣(市)主管機關協調規劃共同
就學及招生之範圍。
就學區規劃
2.特殊因素可跨區參加免試入學
(1)學籍所在免試就學區,未設有學生適性選擇之
高中職課程群別或產業特殊需求類科者。
(2)學生因搬家遷徙者(檢附具體證明文件)。
(3)學生在國中階段跨區就學,但未遷移戶籍,並
計畫返回原戶籍所在地就讀高中職者(檢附具
體證明文件)。
(4)其他經核定之特殊因素。
3.特色招生可跨就學區,但只能任選一就學區報考。
二.五專:
學校分散且類科屬性特殊,採全國一區。
12年國教—入學方式
適性入學
免試入學為主;特色招生為輔。
先辦免試及術科甄選,
後辦特招學科考試
大學區
與
共同學區
不限
學區
逐年提升,至108學年度,應占
核定招生總名額85%以上
103學年度--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入學管道辦理流程圖
國中學生
七年級智力測驗
國中在
學階段
國中教學正常化及學
力品質確保
國中適性輔導
八年級興趣測驗
特色招生
術科測驗
國中教育會考
(5月辦理)
九年級性向測驗
身心障礙學生
就學輔導
國中提供學生升學輔導建議
六
月
五專
免試入學
( 可 同 時 報 名 , 但 錄 取 後 擇 一 校 報 到 )
高中、高職免試入學
特色招生
甄選入學
Y
報到入學
錄取
錄取
N
N (可 同 時 報 名,但 錄 取 後 擇 一 校 報 到)
特色招生
學科測驗
七
月
五專免試入學
(第二次)
特色招生
考試分發入
學
(得同時辦理)
錄取
報到入學
填寫特色招生考試
分發入學志願卡
N
報到入學
報到入學
特色招生
學科測驗
高中高職免試入學
(第二次)
錄取
Y
錄取
Y
報到入學
貳、免試入學要點說明
國中教育會考vs.國中基測
國中教育會考
國中基測
掌握學生學習品質
按成績排序,入學依據
學力健檢
唯一標準
難易適中
( 每科平均通過率 50% -- 55% )
中等偏易
( 每科平均通過率 60% -- 65% )
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
申請入學、甄選入學及登記分發
入學依據
每科分精熟 ( 10 -- 20% )、基礎 ( 45
-- 60% ) 及待加強 ( 20 -- 35% ) 3個
標準;寫作測驗 6 級分
每科 80分;寫作測驗 6 級分
低壓力(能力了解)
高壓力(分分計較)
教育會考考試科目與題型
一.包含國文、英語、數學、社會、自然及寫
作測驗
 二.各考試科目之題型以選擇題為主,非選擇
題為輔
 三.103學年度僅調整數學科及英語科
(1)數學科增加非選擇題型的試題
(2)英語科加考聽力(3選1選擇題)
(3)其餘科目暫維持4選1的選擇題型
 四.數學科非選擇題和英語科聽力題103年暫不
計分,104年正式採計。

考科時間與題數
考試科目
時間
題
國 文
70 分鐘
英 語
80 分鐘
數 學
80 分鐘
27 -- 33 題
社 會
70 分鐘
60 -- 70 題
自 然
70 分鐘
50 -- 60 題
寫作測驗
50 分鐘
1 題
數
45 -- 50 題
60 -- 75 題
(聽力 20 -- 30 題;閱讀 40 -- 45題)
(選擇 25--30 題;非選擇 2--3 題)
成績計算
一.教育會考將採標準參照,透過測驗的標準設
定,各科評量結果將分為3表現等級
(1)「精熟」A:精通熟習該科目國中階段所
學習的知識與能力
(2)「基礎」B:具備該科目國中階段之基本
學力
(3)「待加強」C:尚未具備該科目國中教育
階段之基本學力
 二.寫作測驗的評分等級為一至六級分

解讀三等級四標示
等級標示
轉換會考積分
意義
相對於全國常模

6
精熟級前25%
約前3.5

6
精熟級前25-50%
約前3.5-7%
6
精熟級
約前7-14%
4
基礎級前25%
約前14-28%
4
基礎級前25-50%
約前28-42%
B
4
基礎級
約前42-70%
C
2
待加強
後30%
A
A
A
B

B

免試入學作業程序
報名方式
辦理程序
•採線上報名並兼採繳交書面報
名表件方式
•先辦理免試與特招-甄選
•免試入學錄取報到完畢後,
始特招-考試分發(五專第
二次免試在此階段同時辦理)
•高中職在特招考試分發結
束 後再辦理第二次免試
免試入學作業程序
•國中報名、高中審查
辦理方式
•30個志願(以高中校別/高
職科別為單位)
免試入學:登記模式為主要入學管道
各高中職及五專皆須辦理免試入學,採登記方式,
不採計國中在校成績
不訂定報名條件(門檻)
各高中職及五專不訂定入學門檻或條件
未超額則全額錄取,超額則比序錄取
當登記人數未超過招生名額時,全額錄取
當登記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進行比序錄取
學籍所在免試就學區入學
學生參加就讀或畢業之國中學籍所在免試就學區為原則
免試入學規劃
1/2
一.錄取方式
1.報名學生選填志願,每生依志願序以
錄取1個校(科)為限。
2.如各高中高職校(科)報名人數未超過
招生名額時,全額錄取。
3.若報名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則依「
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進行比序。
免試入學規劃
2/2
二.超額比序採計項目
1.志願序
2.多元學習表現(均衡學習、服務學習
品德表現、才藝表現、體適能…)
※基北區僅採計均衡學習、服務學習
3.國中教育會考
備註:詳見各區高中高職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
目積分對照表
基北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積分說明
• 上限
30分
• 上限
18分
1至10志願
11至20志願
21至30志
願
30~21分
20分
18分
符合1個領域
未符合
6分
0分
每學期服務滿6小時以上
• 上限
12分
4分
•上限
30分
24
精熟級
基礎級
待加強級
6分
4分
2分
志願序 •上限30分
項目
志願序
給分
說明
1.至多選填30個志願。
1.第1志願30分
2.採上網電腦選填。
3.列印紙本簽章確認
2.第2志願29分
4.辦理免試入學模擬分發作
3.第3志願28分
業。
4.以此類推,
5.輔導學生依國中學生生涯
1~10志願,每一個志
輔導紀錄手冊之生涯發
願序差1分
展規劃書,選填志願。
5.11~20志願皆20分
6.一校/一科為一志願(同
一職校各類科連續填視
6.21~30志願皆18分
為一志願)。
均衡學習
項目
給分
•上限18分
說明
 以健體、藝文及綜 從優從寬
合三項領域採計之 100年入學之學生,
各學期加總平均成 103學年度只採計八
績達60分以上及格 上、 八下 、九上三
均衡
者換算。
學期。
學習
 符合一個領域得6分,101年起入學之學生
兩個領域12分,三 採計七上、七下、八
個領域皆及格者得 上、 八下 、九上五
18分。
學期。
服務學習
項目
給分
•上限12分
說明
1.服務機構發證,由國
4分/每學期
中學校認證。
2.採計國中5學期擇優3
服務學
每學期服務滿6小時以上者
學期。
習
給分,服務時數不跨學期 3.寒暑假服務學習時數
累積計算
採計,依學年度上下
學期起迄月份計算。
服務學習 • 上限12分 /每學期
補充說明 6小時以上4分
項目
說明
來源
1.學校應提供足量的服務學習時數,並公告周知,
讓每個學生都有公平參與之機會。
2.校外服務學習機關(構)、法人、經政府立案之
人民團體及服務項目、學習內容規範或一覽表
發證
認證
1.校內服務:由學校規劃、執行並發給服務學習
證明。
2.校外服務:於事前由學生經家長同意後,向學校
登記參加。取得服務學習證明,再由學校認證。
28
服務學習 • 上限12分 /每學期
補充說明 6小時以上4分
項目
說明
1.非學校型態學生由設籍學校進行服務時數採計。
其他
2.重考生則由原畢業學校進行服務時數採計,並得
採計畢業後服務時數,比照在校生方式辦理。
3.轉學生於轉學前已完成服務學習,由原學校進行
服務時數認證,並由現設籍學校進行採計;倘若
未完成服務學習,則由現設籍學校進行服務時數
認證採計。
29
基北區十二年國教服務學習採計(範例)
採計
不採計
寒暑假返校打掃環境
每天晨間的掃地工作
週末假日學校出借場地,學 協助教師或行政跑公文
生協助復原
學校舉辦活動,學生擔任志 協助班級訂購服裝、餐盒
工
參加財團法人、政府立案民 里長、議員與立法委員簽名認可
間團體(如:醫院、社福機
構)舉辦的活動
由學校與當地社區發展機構 非學校規劃的校外服務學習,未
合作的社區服務
先向學校申請報備
教育會考
項目
• 上限30分
給分
精熟每科6分
會考
基礎每科4分
成績
待加強每科2分
說明
1.每科最高6分。
2.五科(國文、數學、
英語、社會、自然)
積分上限30分
3.寫作測驗評分1~6
級分,不列入第一比
序項目。
免試入學作業流程
一.全區採聯合方式分兩階段辦理(先免試後特色)
(1)第一階段:免試入學分發作業。
※免試入學錄取報到完畢後,始辦理特色招生考
試分發入學。
※國中畢業生可同時報名高中職、五專的免試入
學及特色招生甄選入學,但僅能擇一校報到。
※錄取報到學生,如未依時間規定放棄者,不得
報名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
(2)第二階段免試入學分發作業於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
學錄取報到完畢後,再進行第二次免試入學分發
作業。
(3)第二次免試入學分發結束仍未額滿之學校,經主
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得各自辦理續招。
免試入學作業流程
二.報名志願
學生自行選填志願,採多志願方
式辦理,不限定高中或高職之科
別志願。
※基北區至多選填30個。志願選填以
校為單位。
※桃園區至多選填30個。志願選填以
同校同類群為單位
原住民…等特種生
免試入學
先同一般生比序。
錄取  報到入學
未錄取  就額外增加的名額 (2%)錄取;
如同身分的特種生超額,另採
比序競爭。
 特色招生:
考試以加分優待,但以外加名額不占一般生名額
的方式辦理,至多只增該校招生額度的2%。
基北區比序順次
(1)第一順次:由志願序、多元學習表現(含均衡學習、
服務學習)及國中教育會考等積分進行加
總,依學生之總積分進行比序。
(2)第二順次:第一順次比序同分,則依多元學習表現
(含均衡學習、服務學習)之積分,進行
比序。
(3)第三順次:第二順次比序同分,則依國中教育會考之
換算積分進行比序,依序為會考積分加總
、國文科積分、數學科積分、英語科積分
、社會科積分、自然科積分、寫作測驗級
分。
(4)第四順次:第三順次比序同分,則依志願序(非積分)
進行比序。
基北區比序順次
(5)第五順次:第四順次比序同分,則進行國中教育會考成
績三等級加標示加總比序。
示例:五科 A   >四科 A   一科 A  >四科 A   >
三科 A   二科 A  >三科 A   一科 A  >三科 A  
>•••
詳見附件:教育會考成績三等級加標示比序方式
(6)第六順次:第五順次加總比序同分,進行國中教育會
考單科成績標示比序( A   > A  > A >

B > B  > B > C ),依序為國文科成
績標示、數學科成績標示、英語科成績標示
、社會科成績標示、自然科成績標示。
基北區比序順次
(7)第七順次:如經過第六順次比序後仍同分時,不予抽
籤,並依下列方式增額錄取:
1.有辦理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或單獨招生之學校,
其超額部分由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或單獨招生核
定名額5%以內移列調整;調整後仍超額者,報各該
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增加名額或為其他適當之處
理。
2.未辦理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之學校,報各該主管
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增加名額或為其他適當之處理
基北區103學年免試入學超額比序
免試入學
總積分
多元學習表現
總積分
國中教育會考
總積分
國中教育會考
國文科積分
國中教育會考
自然科積分
國中教育會考
社會科積分
國中教育會考
英語科積分
國中教育會考
數學科積分
會考成績加標示:
國中教育會考成
績三等級加標示
加總比序
會考成績加標示
會考成績加標示
會考成績加標示
會考成績加標示
社會科
英語科
數學科
國中教育會考
寫作測驗級分
志願序
會考成績加標示
自然科
國文科
示例一
小榮以第一志願申請松山高中、 小耀以第三
志願申請松山,總積分相同但超額比序結果
小耀錄取(會考積分勝出)
多元學習表現
志願序 均衡 服務
教育會考 總積分
總分
學習 學習
小榮
30
18
12
30
28
86
小耀
28
18
12
30
30
86
示例二
小榮、小耀同以第一志願申請建中、因總積
分相同進入超額比序,結果小榮因寫作測驗
獲六級分而錄取(第三順次比序)
國文
小榮
A
小耀
A

數學
A
A
英文
A

A

社會
A
A


自然
寫作
測驗
A
6
A

5
基北區、桃園區共同就學區規劃範圍
免試就學區
基北區
桃園區
可 跨 入 本 區 高 中 職 本區國中生可跨入
開放就學情形
就讀之鄰近鄉鎮區 他區就讀之鄉鎮區
桃園區之蘆竹鄉、
龜山鄉、八德市
林口區、樹林區、
鶯歌區、新莊區及
泰山區
部分開放
基北區之新北市林
口區、樹林區、鶯
歌區、新莊區及泰
山區
蘆竹鄉、龜山鄉、
八德市
部分開放
竹苗區之新竹縣新
埔鎮、關西鎮、新
豐鄉、湖口鄉
楊梅市、龍潭鄉、
新屋鄉
部分開放
共同就學區規劃公私立國中暨高中高職學校一覽表
基北區(新北市)
行政區
類型
國中
林口區
高中高職
國中
樹林區
學校名稱
行政區
林口國中、崇林國
中、佳林國中、醒
吾高中(國中部)
龜山鄉
林口高中、醒吾高
中
三多國中、柑園國
中、桃子腳國中
小、樹林高中(國
中部)
蘆竹鄉
高中高職
樹林高中、樹人家
商
國中
鶯歌國中、鳳鳴國
中、尖山國中
鶯歌區
高中高職
國中
泰山區
高中高職
國中
新莊區
高中高職
桃園區
類型
國中
高中高職
國中
高中高職
鶯歌工商
泰山國中、義學國
中
泰山高中
中平國中、新泰國
中、新莊國中、福
營國中、丹鳳高中
(國中部)
、私立恆
毅高中(國中部)
新莊高中、丹鳳高
中、私立恆毅高中
學校名稱
大崗國中、幸福國
中、龜山國中、迴
龍國中小
縣立壽山高中、私
立光啟高中、私立
成工工商
大竹國中、山腳國
中、光明國中、南
崁國中
縣立南崁高中
國中
八德國中、大成國
中
高中高職
縣立永豐高中、私
立新興高中
八德市
103學年度基北區及桃園區
共同就學區招生注意事項
一、基北區與桃園區共同就學區之入學方式以分配
名額方式辦理,報名學生之入學方式依其所就
讀國民中學所屬免試就學區之免試入學作業要
點辦理。
※本校選擇就讀桃園區同學,入學方式依基北區超額比序
方試辦理。
二、基北區及桃園區103學年度共同就學區免試入學
辦理擬參照直升入學作業期程,於第一次免試
入學前辦理完畢。
103學年度基北區及桃園區
共同就學區招生注意事項
※ 本校依共同就學區劃分可申請桃園區之公私
立高中職:縣立南崁高中、縣立壽山高中
、縣立永豐高中、私立新興高中、私立光
啟高中、私立成工工商入學方式依基北區
超額比序方試辦理。
※ 依戶籍申請桃園區公私立高中職就讀(不限定學
校),戶籍必須遷籍至桃園縣,以專案申請方式
參加桃園區免試入學方案(入學方式依桃園區超
額比序方試辦理)。
※103年基北區、桃園區、五
專免試入學作業要點(內
含超額比序積分對照表)
公告於學校首頁升學資訊
區。
參、特色招生
特色招生
1.符合各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證為優質之
高中高職學校。
2.特色課程招生可分為:
(1)甄選入學(含術科測驗):
如:藝術才能班、體育班等)。
(2)考試分發入學 (學科測驗):
如:語文、數理班等)
特色招生
高中職&五專
考試分發入學
甄選入學
學科測驗
術科測驗
招生區
聯合辦理為原則
獨招或聯招
(美術、音樂、 舞蹈、
戲劇、體育)
※特色招生只能任選一就學區報考。
基北區特色招生入學方式
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
報考資格限制
參加藝術才能班者,須符合特殊教育
法或藝術教育法等相關資格。
免試入學或特色招生甄選入學已錄取
者,須於規定期間內放棄資格方得報
考。
考試內容
依學校所申辦之特色課程內容如美術
、舞蹈、音樂、戲劇、體育及職業類
科等,規劃術科測驗。
考試的範圍:
「閱讀理解素養」、「英語」
「數學」
考試日期
同一類型同日辦理。
招生方式
聯合辦理為原則,除考科較特殊,無法採聯合招生,方得辦理單獨招生。
命題單位
本公平、公正與專業性,並符合程序與實質正義之原則,由各區或學校特色
招生委員會自行命題或委託測驗專責機構協助命題。
跨區招生
學生得跨區考試,惟僅能在該區分發入學。
分發方式
依據學生測驗成績及志願序分發入學,與現行甄選入學及登記分發入學方式
相似。
未招滿名額
處理方式
藝術才能班及體育班經主管機關同意得
辦理續招,惟須於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
學前辦理完畢。
不得續招且不得流用。
49
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藝才班

一.階段:術科測驗(3、4月)
分發作業(6月)
(1)與第一次免試入學同時辦理。
(2)免試入學及藝才班均錄取者,擇一報到入學。

二.高中高職藝術才能班甄選入學之學生,僅能向
一區報名術科測驗及申請分發。
特色招生甄選入學--體育班
階段:
1.術科考試甄選入學 (6月)
2.學校未招滿之特色招生名額,得於主管機
關規定之期間內辦理續招(第二次免試入
學辦理以前)
3.未錄取者參加第二次免試入學
 參加高中高職體育班甄選入學之學生不受免
試就學區限制,學生得跨區報名。
考試科目與題型
一.考試科目包含國文、英語、數學、社會及自
然,國文科分為閱讀理解(國文一)及語文
表達(國文二)兩個分測驗。(103年度基北
區特色招生只考國文(一)閱讀理解、英語與
數學三科)
 二.各考試科目之題型以選擇題為主,非選擇題
為輔
 三.103年度因適性入學時程十分緊湊,考量非選
擇題型閱卷所需時間,103年考試除了國文
科語文表達測驗,其他僅數學科納入非選擇
題型的試題。

考科時間與題數
考試科目
時 間
題數
國 文(一)
(閱讀理解)
60分鐘
34~38題
英 語
60分鐘
33~37題
80分鐘
27~33題
(選擇題25~30題;
非選擇題2~3題
社 會
60分鐘
45~49題
自 然
60分鐘
39~43題
國 文(二)
(語文表達)
50分鐘
1題
數 學
成績計算
 一.特招考試國文科語文表達測驗評分方
式採級分制,將學生寫作能力由劣至
優區分為一級分至六級分。(基北區不
考語文表達測驗)
 二.國文科閱讀理解測驗、英語、數學、
社會、自然各科測驗結果則規劃以「
量尺分數」表示。各科分數為1-50分
,平均分數35。(常模參照)
肆、五專入學方式
五專免試入學作業規劃
一、五專免試就學區為全國一區:考量五專招生學校分散
性及類科特殊等因素,免試就學區為全國一區。
二、免試入學招生名額:總核定招生名額75%。
三、五專學校應組成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共同規劃
免試入學推動事宜。
四、學生得同時報名北、中、南各一所五專招生學校,惟
應僅得擇其中一所五專學校參加現場登記分發報到。
五、報名人數未超過該校(科、班、組)核定招生名額,全
額錄取。超額處理則依據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進行
比序,積分高者優先取得分發資格。
六、如積分完全相同並經同分比序後仍同分同序,則採抽
籤方式決定分發順序。
五專特色招生作業規劃
一、招生類別:
(一)考試分發入學:五專為全國一區。
(二)甄選入學:音樂、美術、舞蹈、戲劇等藝術或職業相
關類科由本部視實際需要擬定。
二、名額比率:
(一)招生名額比率以五專招生學校當學年度總核定招生名
額25%為上限。
(二)經核定採特色招生之學校,除藝術才能班經本部同意
者得續招外,其餘招生缺額不得辦理續招,亦不得流用其他
招生管道。
三、申辦方式:
招生學校科組經本部審核具有其特色及辦學優質之五專
招生學校,始得依據本部所訂「五專特色招生核定作業要點」
提出申辦,經本部審查核定後始得辦理。
五專特色招生辦理方式
甄選入學
招生類科 音樂、美術、舞蹈、戲劇等
藝術或職業相關類科
考試分發入學
招生學校科組經教育部審核具有
其特色及辦學優質之五專學校
與免試入學同時辦理
辦理時間
考試內容 依學校所申辦之特色課程內
容,設計術科考科數目及計
分方式。
於免試入學後辦理
依學校所申辦之特色課程內容規
劃學科測驗,得就國文、英語、
數學、社會、自然五科擇科測驗
或加權計分。
考試日期 同一類型同日辦理。
招生方式 聯合辦理為原則,除學校科組或考科較特殊,無法採聯合招生
辦理或經教育部同意者,方得辦理單獨招生。
命題單位 學校組成特色招生委員會,本公平、公正與專業性,並符合程
序與實質正義之原則命題,或委託測驗專責機構協助。
分發方式 依自辦或聯合辦理之表演、
術科測驗分數及學生志願作
為入學依據。
後續名額 藝術才能班經教育部同意得
辦理續招,惟須於考試分發
入學前辦理完畢。
以指定之學科測驗成績及學生志
願作為入學依據。
不得續招、不得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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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十二年國教—
諮詢專線、網站
十二年國教--諮詢專線、網路

諮詢專線:
 各校教務處、輔導處
 地方宣導團責任區講師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教育部設立免付費諮詢專線0800-012-580

網路:
 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訊網
(http://12basic.edu.tw/)
 各直轄市、縣(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網
基北區諮詢專線、網路
 諮詢專線:
臺北市12年國教諮詢專線27668812
新北市1999市民服務熱線分機2717
基隆市政府教育處國教專線24301505分機110
 網路:
臺北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網站
(http://12basic.tp.edu.tw)
新北市中等教育資源網
(http://se.ntpc.edu.tw)
基隆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宣導網
(http://entrance.kl.edu.tw/)
五專升學資訊查詢
(一) 宣導手冊
(二) 宣導網站
技專校院招生策進總會網站
http://www.techadmi.edu.tw。
簡報結束
謝謝聆聽
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