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理念與政策 基北區入學方式說明 大 綱 壹、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與規劃 貳、103年基北區高中職免試入學與特色招 生規劃 參、結語 壹、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與規劃 一、前言 當前教育發展趨勢 多元智慧多元發展 成就每一個孩子 略過不必要的分化 重視教育學習品質 厚植國家社會競爭力 現住人口出生數(率)變動統計 一定要成就每 個孩子的理由 41.4萬人 ‰ 千 人 32.1萬人 26萬人 19.1萬人 16.7萬人10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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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理念與政策 基北區入學方式說明 大 綱 壹、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與規劃 貳、103年基北區高中職免試入學與特色招 生規劃 參、結語 壹、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與規劃 一、前言 當前教育發展趨勢 多元智慧多元發展 成就每一個孩子 略過不必要的分化 重視教育學習品質 厚植國家社會競爭力 現住人口出生數(率)變動統計 一定要成就每 個孩子的理由 41.4萬人 ‰ 千 人 32.1萬人 26萬人 19.1萬人 16.7萬人10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理念與政策
基北區入學方式說明
大 綱
壹、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與規劃
貳、103年基北區高中職免試入學與特色招
生規劃
參、結語
2
壹、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與規劃
一、前言
當前教育發展趨勢
多元智慧多元發展
成就每一個孩子
略過不必要的分化
重視教育學習品質
厚植國家社會競爭力
現住人口出生數(率)變動統計
一定要成就每
個孩子的理由
41.4萬人
‰
450
千
人
25
400
350
32.1萬人
26萬人
20
300
19.1萬人
15
250
16.7萬人
200
10
150
100
5
50
0
0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年別
(一)理念及架構(1/2)

法源依據:依《教育基本法》第11條「國民基本教
育應視社會發展需要延長其年限;其實施另以法律定
之。」
學前教育
6
國小
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
國中
12
15
18
高級中等教育
九年國民教育
普
免
學
強 迫 入
免
及
費
學
試
普
免
非
免
強
試
學
迫
入
為
及
費
學
主
※ 學前教育不納入國民基本教育,但採階段性免學費補助
6
(一)理念及架構(2/2)

二階段內涵比較
國民教
育階段
普及
免學費
強迫
學區
免試入
學
政府為
主
公立為
主
類型單
一
普通教
育
高級中
等教育
階段
普及
免學費
非強迫、 公私並
立
自願
就學區 類型多
普通教
育、職
業教育
7
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架構
三、目標與期程
啟動準備階段目標(100年8月至103年7月)
100學年度
101學年度
102學年度
103學年度
免試入學率(%)
40
55
65
75以上
就近入學率(%)
90
92
94
95以上
全國優質高中職
比率(%)
60
70
75
80以上
生涯發展教育績
優學校比率(%)
30
50
60
70以上
以清水高中102年為例
高一8個班,320人(免試65%計208個名額,112
個申請,1個登記分發)
四、103學年度高中職入學方式
大學區
與共同
學區
不限
學區
1.先免試 鬆綁教學枷鎖 創造活化教學實施條件
●免試入學:登記模式為主要入學管道
各高中職及五專皆須辦理免試入學,採登記方式,
不採計國中在校成績
不訂定報名條件(門檻)
各高中職及五專不訂定入學門檻或條件
未超額則全額錄取,超額則比序錄取
當登記人數未超過招生名額時,全額錄取
當登記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進行比序錄取
學籍所在免試就學區入學
學生參加就讀或畢業之國中學籍所在免試就學區為原則
11
特色招生
高中職&五專
考試分發入學
學科測驗
招生區
聯合辦理為原則
甄選入學
術科測驗
獨招或聯招
(美術、音樂、
舞蹈、戲劇、
體育)
12
藝才班甄選入學--特色招生
階段:術科測驗(3、4月)甄選入學(6月)
錄取報到入學
未錄取參加特色招生學科測驗或
第二次免試入學
高中高職藝術才能班甄選入學之學生,不受免
試就學區的限制,但僅能向一區報名術科測驗
及申請分發。
13
.高中體育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階段:
1.辦理術科考試 (6月)
2.學校未招滿之特色招生名額,得於主管機
關規定之期間內辦理續招(第二次免試入
學辦理以前)
3.未錄取者參加第二次免試入學
高中高職體育班甄選入學之學生,學校辦
理招生範圍不受免試就學區限制,學生得
跨區報名。
高中高職及五專升學進路
※免試就學區的劃分
臺南市、高雄市、彰化縣、雲林縣、屏東
單一縣
縣、臺東縣、花蓮縣、宜蘭縣、澎湖縣、
市
金門縣
桃園區(桃園縣、連江縣)
嘉義區(嘉義縣、嘉義市)
竹苗區(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
跨縣市
中投區(臺中市、南投縣)
基北區(新北市、臺北市、基隆市)
16
五、相關配套措施(1/4)

實施高中職免學費
第一階段(100年8月至103年7月)
1. 家戶年所得114萬元以下就讀高職(含五專前三年)的學生
免學費。
2. 家戶年所得114萬元以下就讀私立高中學生比照公立學校
收費(並延續家戶年所得90萬元以下齊一公私立高中職學
費措施之排富規定) 。
第二階段(103年8月起)
● 高中職 (含五專前三年)全面免學費。
五、相關配套措施(2/4)

推動高中職優質化及均質化
優質化
各校教育品質的提升
均質化
垂直合作與橫向整合
區域內學校的資源
基北區高中高職五專學校數統計
(101)A
高中
92
高職
36
128校
進
修
學
校
46
夜
間
部
5
綜
合
高
中
21
72校
五
專
全區
42
基北區高中職招生人數統計
(101年)A
國中畢業生人數80,061人
五、相關配套措施(3/4)

落實國中教學正常化、適性輔導及品質提升
落實國中教學正常化
1.提升教師依專長授課比率
2.修訂相關規定並加強家長宣導
推動學生適性輔導措施
1.建立國中適性輔導制度及成立縣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2.發展學生適性輔導工具
提升國中教學品質
1.發展學生成就評量標準及辦理國中教育會考
2.辦理補救教學及修訂成績評量準則
23
五、相關配套措施(4/4)
大學繁星推薦及技職繁星
達成「引導就近入學高中職」之目標
持續擴增繁星招生名額 -106學年度繁星推薦
名額達15%;研議並鼓勵國立科技校院專案增
加招生名額。
貳、基北區高中職
免試入學與特色招生規劃
一、規劃理念
(一)務實可行,釐清爭議
1. 比序項次少,滿足家長需求
2. 兼顧招生目標(特色課程高中/社區高中)
3. 資料取得技術可行
(二)考量學生權益(從優從寬)
(三)導引教育核心價值
1. 全人教育發展(均衡學習)
2. 品德教育優先(獎懲紀錄)
3. 社會責任與使命(服務學習)
二、基北區高中職
免試入學與特色招生作業流程圖
三、基北區高中職免試入學
高中職免試入學作業要點
(一)辦理學校
(二)招生對象
(三)免試入學比率
(四)作業流程
(五)錄取方式及比序項目
(一)辦理學校
1.
本區各公私立高中高職學校。
2.
非本區所屬學校提出申請者,經基北區
高中高職免試入學委員會同意加入本區
招生之公私立高中高職學校。
(二)招生對象
1.
本區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含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
學國中部)畢業或具同等學力資格者。
2.
專案審核通過,且符合以下四種特殊情形之一者,得
參加本區免試入學:
學生就讀或畢業國中學籍所在免試就學區,未設置學生
適性選擇之高中職課程群別或產業特殊需求類科者
學生因搬家遷徙至本區居住者(檢附具體證明文件)
學生在國中階段跨區就學,擬申請返回本區戶籍所在地
就讀高中職者(檢附具體證明文件)。
其他經核定之特殊情形。




(三)免試入學比率
1. 本區103學年度起免試入學名額(含直升
入學)比率應達全區核定招生總名額75%
以上。
(四)作業流程(1/2)
1. 辦理階段

本區免試入學作業由免試入學委員會採全區
聯合方式分兩階段辦理,第一階段分發報到
完畢後,始辦理特色招生。

第二階段免試入學分發作業與特色招生考試
分發入學同時辦理,透過統一分發平台,分
別進行分發作業。

第二階段免試入學辦竣仍未額滿之學校,經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得各自辦理續招。
(四)作業流程(2/2)
2. 報名志願
由報名學生自行選填志願,採多志願方式
辦理(可選填30個志願),不限定高中或高
職之科別志願。
(五)錄取方式及比序項目(1/4)
1. 錄取方式

報名學生選填志願,每生依志願序以錄取1
個校(科)為限。

如各高中高職校(科)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名
額時,全額錄取。

若報名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則依「超額比
序項目積分對照表」進行比序。
志願序
•適性輔導、適性入學、適性揚
才(選你所適、愛你所選)
多元學習表現 •促進學生五育均衡發展
教育會考
•嚴謹、公平、公開、公正的過程
•確保國中學生學力品質
37
.37
基北區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
志願序 30 上限30分
多元學
習表現
30
獎懲
紀錄
(現
已刪
除)
均衡
學習
上限10分
採計5學期
上限6分
採計3學期
30~3分
1~10志願
4.5分 大功
2分
1分
11~20志願 21~30志願
1.5分小功
0.5分嘉獎
6分無懲處紀 4分銷過後無懲 2分銷過後無 0分銷過後
錄
處紀錄
小過(含)以 仍有小過以
上紀錄
上紀錄
上限15分 5分(6分)
0分
(18分)
符合1個領
未符合
域
採計3學期
服務 上限9分
3分(4分)
學習 (12分)
每學期服務滿6小時以上
採計5學期
6分
4分
2分
教育會考30 上限30分
精熟級
基礎級
待加強級
(五)錄取方式及比序項目(2/4)
2. 超額比序項目

比序項目包括志願序、多元學習表現(含獎懲紀
錄、均衡學習、服務學習)、國中教育會考等。

免試入學之多元學習表現比序項目,除得以國中
學生在校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領
域之學習領域評量成績及格與否做為比序項目外
,其他在校學習領域評量成績均不得採計。
(五)錄取方式及比序項目(3/4)
3.

比序順次:
第一順次:由志願序級分、多元學習表現(獎懲紀錄、均衡學習
、服務學習)與國中教育會考成績積分進行加總,依學
生之總積分進行比序

第二順次:第一順次比序同分,則依多元學習表現(含獎懲紀錄
、均衡學習、服務學習)總積分,進行比序。

第三順次:第二順次比序同分,則依國中教育會考成績積分進行
比序,依序為會考換算積分之總分、國文、數學、英
語、社會、自然、寫作測驗科目。

第四順次:第三順次比序同分,則依志願序(非積分)
進行比序

如經過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後,仍同分超額時,非不得已採電腦隨
機抽籤方式辦理。
(五)錄取方式及比序項目(4/4)
有關比序項目與積分,由基北區高中高
職入學推動工作小組逐年修訂之。
四、基北區高中職特色招生
高中職特色招生核定作業要點
(一)申請辦理學校
(二)招生對象
(三)特色招生比率
(四)特色招生測驗與辦理原則
(五)作業期程
(一)申請辦理學校
1.
符合本區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證為優
質之高中高職。
2.
申請辦理術科測驗甄選入學(藝術才能
班、體育班、科學班及有實際需求之類
科)之高中高職,另依教育部訂定之特
色招生核定作業要點辦理。
(二)招生對象
全國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含高中附設國中
部、完全中學國中部)畢業或具同等學力
資格者。
(三)特色招生比率
1. 103學年度本區特色招生所佔比例,應不
超過總核定招生名額25%。
2. 學校未招滿之特色招生名額,不得續招
且不得流用。
.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
 參加適性輔導安置:依據安置作業原則辦理(每
年3、4月)
. 錄取報到入學
.未錄取回歸保留之安置名額
 參加適性輔導安置安置後報到入學
 參加適性輔導安置後,得依其志願自由參加免試
入學或特色招生如免試入學或特色招生均未獲
錄取,則可回歸原安置學校
.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
 未參加適性輔導安置:得直接參加免試入學或特
色招生
. 錄取報到入學
.未錄取得個案申請餘額安置
 如免試入學或特色招生均未獲錄取,又未參加適
性輔導安置者,則可申請餘額安置(本項安置名
額係經前項安置學生放棄後餘額,非另外協調學
校開放之外加缺額)。
 參加免試入學之優待措施:招生額滿之學校應外
加2%名額
 參加特色招生之優待措施:成績總分加25%,外
加2%名額
免試入學
若需超額比序時:先和一般生比序,
錄取  報到入學
未錄取  就額外增加的名額 (2%),
和同身分的特種生比序競爭。
錄取  報到入學
未錄取 參加第二次免試入學
或特色招生。
特色招生:
考試以加分優待,但以外加名額不占一般生名額的方式辦
理,至多只增該校招生額度的2%。
49
依據現行原住民族教育法已明定之原住民等各類特種
生入學優待規定,其既有權益予以尊重,並予延續。
就十二年國教實施後之權利保障作法說明如下:
免試入學,擁有多一次分發機會:
1.報名人數未達錄取人數時,全額錄取。
2.超額時,第一次比序與一般生依積分表所列項目及
順次進行比序。
3.如仍未獲錄取,再就同一類特種生進行比序,且錄
取名額不占一般生名額,惟外加以2%為限。
50
特色招生,加分優待維持:
1.現行規定,基測加分25%、技優甄選加分
10%、通過族語認證者加分35%。
2.未來規定,特色招生考試加分保留、技優
甄選加分保留、族語認證加分保留,惟比
例由教育部另訂之。
51
五、國中教育會考簡介
五、103年九年級國中教育會考制度(1/5)
1.103年起全國取消實施國中基測。
2.每年5月擇一星期六、日實施,採全國統一
舉辦,為期2天。
3.學生集中考場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4.評量科目為國文、英語、數學、社會、自然
及寫作測驗。
5.各科評量結果分為精熟、基礎及待加強三個
等級,寫作測驗6級分。
53
五、103年九年級國中教育會考制度(2/5)

與國中基測的區別(1/3)
目的及功能不同:
1. 國中教育會考是為確保國中學生學習品質
,並為下一學習階段 (高中、高職或五專)
作好必要的準備,也可作為高中、高職或
五專新生學習輔導參據。
2. 國中基測是高中職及五專多元入學管道的
重要依據,其測驗分數作為申請入學、甄
選入學或登記分發入學的依據。
54
五、103年九年級國中教育會考制度(3/5)

與國中基測的區別(2/3)
評量結果不同:
1. 國中教育會考為標準參照測驗,是採用「絕
對性比較」的觀點來看待個別學生的測驗結
果,評量結果分為精熟、基礎及待加強三個
等級。
2. 國中基測為常模參照測驗,是以「相對性比
較」的觀點來看待個別學生的測驗結果,也
就是拿他的分數來和全體學生的分數作比較
,各科量尺分數1-80,總分412。
55
五、103年九年級國中教育會考制度(4/5)

與國中基測的區別(3/3)
國中教育會考
國中基測
掌握學生學習品質
按成績排序,入學依據
學力健檢
唯一標準
難易適中
(每科平均通過率50% - 55%)
中等偏易
( 每科平均通過率 60%-65%)
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
申請入學、甄選入學及登記分
發
入學依據
每科分精熟 ( 10 - 20% )、基
礎 (45-60% )及待加強(20-35% ) 每科 80分;寫作測驗 6 級分
3個標準;寫作測驗 6 級分
低壓力(能力了解)
高壓力(分分計較)
(五)103年九年級國中教育會考制度(5/5)
考試科目及時間
國 文 70 分鐘
英 語 80 分鐘
題
數
45 -- 50 題
60 -- 75 題 ( 聽力 20 -- 30 題;閱讀 40 -- 45
題)
數 學 80 分鐘
27 -- 33 題 ( 選擇 25--30 題;非選擇 2--3 題 )
社 會 70 分鐘
60 -- 70 題
自 然 70 分鐘
50 -- 60 題
寫作測驗 50 分鐘
1題
※ 英語科聽力測驗及數學科非選擇題,103年不納入計分,
104年起正式採計。
諮詢專線:
臺北市12年國教諮詢專線27668812
新北市1999市民服務熱線分機2704
基隆市政府教育處國教專線24301505分機110
網路:
臺北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網站
(http://12basic.tp.edu.tw)
新北市中等教育資源網
(http://se.ntpc.edu.tw)
基隆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宣導網
(http://entrance.kl.edu.tw/)
.58
新北市教育局的因應措施
成立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配套作業小組
一. 適性輔導小組

規劃國中生職群試探、暑期技藝教育育樂營、
國中教師技職教育研習培訓、與技專院校策略
聯盟
二. 輔導管教小組

研擬輔導管教辦法,提供國中學校參考。
三. 服務表現規劃小組

研議服務學習課程規劃、服務時數認證機制。
高中高職旗艦計畫啟航
優質本市高中職
一.
1.
2.
3.
4.
建構高中卓越教育方案
特色課程教學與規劃
教師專業精進與發展
教學設備充實與更新
計畫行銷整合與開發
二.
1.
2.
3.
發展精緻技職教育方案
落實國中技藝教育
促進高職特色發展
活化技專夥伴關係
三.
101年至104年預估挹注金額15億,其中101年經議會審
議已編列2億9,900萬,102年至104年將遵循預算編列
程序專案編列。
※大學繁星推薦及技職繁星
達成「引導就近入學高中職」之目標
持續擴增繁星招生名額
106學年度繁星推薦名額達15%、17,123名;
較101學年度7.5% 、 8,575名增加1倍。
研議並鼓勵國立科技校院專案增加招生名額。
跨縣市就讀前二志願高中與留一般社區型高中就讀之成績之比較分析
63
繁星錄取學生學習表現比指考生優
一、清大分析96學年度繁星入學生的成績,其入學時的
基本學力測驗平均分數為65.53級分,約低一般學生2
級分,然學業成績平均在全校39.56%,和學校推薦、
個人申請2類入學生的40.06%表現差不多,比經指定科
目考試入學生表現好。
二、成功大學對96到98學年度入學生亦做同樣分析,98
學年度上學期學業成績表現,繁星計畫入學生學業成
績平均78.97分,比甄試入學生平均76.78分、指考入
學生平均75.6分都高。
三、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發現繁星入學生學業成績在校平
均排名為前41%,學習表現不亞於經其他管道入學的學
生,甚至更突出。
【以上資料來自於教育部及各大學報等】
參、結 語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推動,透過補助經濟弱勢
學生學費,縮短就學負擔差距,讓每個孩子享有
公平、均等的教育機會。
新北市教育局將持續協助高中職推動優質化及均
質化,提升辦學品質,鼓勵新北市學子適性就近
入學社區優質高中職,紓緩升學壓力。
未來更將結合學校、教師、家長共同心力,落實
孩子生涯輔導及學習扶助,把每個孩子帶上來,
逐步實現在地就學的目標。
66
簡報完畢
敬請指教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