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829-101學年度新生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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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
101學年度新生始業輔導
國中學習的開展 暨 12年國教宣導
教務處
林竺諼主任 報告
101.08.29
新興國中7年級課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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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週5天,時數35小時。
2.每天7節課。
3.課後學習輔導課程,每週3天,第8節
時段辦理。
7年級課程節數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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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文5節(含閱讀與寫作1節)。
2.英語5節(含英語聽力1節)。
3.數學5節(含趣味數學1節)。
4.生物3節。
5.生活科技1節。
6.地理1節、歷史1節、公民1節。
7.體育2節、健康教育1節。
7年級課程節數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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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音樂1節、美術1節、表演藝術1節。
9.綜合活動3節(含輔導、童軍、家政)
10.資訊科技1節。
11.社團活動1節。
12.班週會1節
13.自習課1節。
國中與小學習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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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課程難度提升高。
2.課文文字敘述增加。
3.利用活動方式教學比例減少。
4.講義與筆記的運用增加。
5.課堂專注度要求更高。
6.作業及評量的量增加。
對應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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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習加複習
‧善用時間(零碎時間也要會利用)
‧主動提問
‧整理筆記
‧找到讀書的好伙伴
‧規律生活
‧避免沈溺於聲光娛樂
態度正確+按部就班+耐性+恆心=學習好效果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101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
101.05.07教育部臺參字第一0一00七九五六一B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六條;自101.8.1施行
第三條
 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應依學習領域及日
常生活表現,分別評量之;其評量範圍及內
涵如下:
一、學習領域:其評量範圍包括國民中學及國民
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所定之七大學習領域
(八大學科)及其所融入之重大議題
二、日常生活表現:其評量範圍及內涵包括學生
出缺席情形、獎懲紀錄、團體活動表現、 品
德言行表現、公共服務及校內外特殊表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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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評量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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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老師教學進度全年及統一範圍、
統一施測。
2.部分科目採電腦卡作答。
3.英語測驗包含英聽。
4.國文測驗包含作文。
★紙筆測驗:
(1)隨堂測驗與小考。
(2)定期評量3次。
定期評量命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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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量流程說明:
1.老師輪流命題。
2.老師輪流審題(或集體審題)。
3.試作決定答案。
4.施測。
5.閱卷。
6.檢討考卷。
7.領域會議命題檢討。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
(101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
101.05.07教育部臺參字第一0一00七九五六一B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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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領域之成績評量結果
未達及格基準者,應施以補救教學,並依
教育部所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
實施方案規定辦理。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
(101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
101.05.07教育部臺參字第一0一00七九五六一B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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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國民中小學學生修業期滿,符合下列規定者,為成
績及格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未達畢業 標準者,發
給修業證明書:
一、學習期間扣除學校核可之公、喪、病假,上課
總出席率至少達三分之二以上,且經獎懲抵銷
後,未滿三大過。
二、七大學習領域有四大學習領域以上畢業總平均
成績丙等以上。
前項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一日以後入
學國民中小學之學生適用之。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
(101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
101.05.07教育部臺參字第一0一00七九五六一B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六條
第十三條
 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應由
教育部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
教 育會考(以下簡稱教育會考),其辦理方
式如下:
一、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起每年五月針對國民
中學三年級學生統一舉辦,評量科目為國文、
英語、數學、社會及自然五科及寫作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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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北區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
上限30分
志願序
多元學
習表現
獎懲
紀錄
上限10分
上限6分
均衡
學習
上限15分
服務
學習
上限9分
國中教育會考 上限30分
30~3分
2分
1分
1~10志願 11~20志願 21~30志願
4.5分
1.5分
0.5分
大功
小功
嘉獎
6分
4分
2分
0分
無懲處 銷過後無 銷過後無 銷過後仍
紀錄 懲處紀錄 小過(含) 有小過以
以上紀錄 上紀錄
5分
0分
符合1個 未符合
領域
3分
每學期服務滿6小時以上
6分
4分
2分
精熟級 基礎級 待加強級
錄取方式及比序項目
比序順次:
第一順次:志願序級分、多元學習表現、國中
教育會考成績積分加總
第二順次:多元學習表現(含獎懲紀錄、均衡
學習、服務學習)總積分
第三順次:國中教育會考成績積分(依序為會
考積分總分、國文、數學、英語、
社會、自然、寫作測驗科目
第四順次:志願序(非積分)

如經過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後,仍同分超額時,非不
得已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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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