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實價登錄30場講習(講師簡報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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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資訊 快速登錄
發揮專業 一次上手
1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1.06
一、相關法令
二、作業流程
三、書表簡介
四、案例解析
五、系統操作
六、有獎徵答
七、QA交流
2
地政士法
平均地權條例
不動產經紀業
管理條例
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查詢收費辦法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及所屬各地政事務所受理不動產成交
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查詢收費作業要點(草案)
3
1
案
件
成
交
2
/
4
5
6
7
8
三
十
日
內
申
報
登
錄
逾
期
未
報
抽
查
申
報
不
實
資
料
篩
選
公
開
查
詢
/
限
改
裁
罰
)
更
正
限
改
裁
處
/
(
取
得
資
訊
代
銷
契
約
屆
滿
終
止
/
買
賣
登
記
租
賃
簽
約
3
4
1
案
件
成
交
取
得
資
訊
交易標的:
登記收件年字號、建物門牌、不動產標
示、交易筆棟數等
價格(租金)資訊:
房地/土地/建物交易總價(租金總額)
車位個數/類別/總價(租金總額)
有無管理組織、交易日期等
標的資訊:
土地/建物移轉面積、使用分區或編定
租賃期間 、主要用途、建物(現況)格局
經 不動產
紀
業 說明書
或
權
建議
利
人 調整私契格
提 式或以申報
供 書供權利人
填寫簽章
5
3
)
三
十 101.08.01登記完畢-101.08.31前完成申報
日
內
正 申 申報期限內更正並重新申報
報 未於申報限期內重新申報視為逾期未申報
登
錄
1.網路申報→網路撤銷(更正)→網路重新申報
更 2.臨櫃申報→臨櫃撤銷(更正)→網路/臨櫃重新申報
(
6
逾
期
未
報
申
報
不
實
限
改
裁
罰
限
改
裁
罰
/
6
/
4
權利人:限15日內改正
未限改罰3-15萬至完成改正
地政士或經紀業:
罰3-15萬並限15日內改正
未限期改正按次裁罰至完成改正
7
7
篩
選
資
料
去除:顯著異於市場正常交易價格
特殊交易
區段化-去識別化
地政路三段8號→地政路三段1-50號
8
8
公
開
查
詢
網
路-免費
重/複製-內政部收費標準
9
人
事
時
申報義務人順序 ●辦竣買賣登記30日內
1.地政士
2.經紀業
3.權利人註1
☆仲介經紀業註2
★代銷經紀業
地
物
雲端
網路申報
自然人憑證
工商憑證
臺北市
7申報登錄處
☆簽訂租賃契約30日內
★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30日內 地政局+6地所
已完成
線上系統
表單登錄
之申報書
註1:權利人數人時會同或協議1人申報(臨櫃時免附協議書)
註2:買賣/租賃由「數」經紀業居間代理成交,由權利人/承租人委託之經紀業申報
10
契
約
書
資訊
經產
紀說
業明
不書
動等
權
利
人
提
供
實價登錄雲
實價登錄
有三寶
憑證
電腦
人有一卡.如有一寶
一寶在手.效用無窮
1.全國戶政-隨到隨辦立即取件
2.身分證正本-275元/張-5年
1.公司/分公司/商號
2.申請書蓋用印鑑→臨櫃/郵寄申請
3.正卡1張+附卡可多張-420元/張-5年
(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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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申報好處多
1.免舟車勞頓,風吹日曬
2.隨時申報,免排隊等候
3.免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臨櫃核對身分及委託代理
之委託書
4.系統帶入買賣標的,減少輸入
5.申報期限內隨時更正,免臨櫃及檢附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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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式書表得沿用至
101年10月31日止
惟登記原因為「買賣」者
應於舊式書表備註欄內
加註上開修正之資料
內政部配合實價登錄
101年6月7日修正土地登記申請書
「不動產經紀人姓名」修正為
「不動產經紀業名稱及統一編號」
「不動產經紀人電話」修正為
「不動產經紀業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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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申報書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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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案件之收件年字號
權利人有數人時,得協議1人申報,並於備註欄註明共有人人數
且第4欄免重覆填寫
已載明代理人受申報人委託
申報人及代理人均簽章時,得替代委託書
由權利人申報時,權利人若有數人得協議1人申報,並於備註欄註明共有人人數
公/私契立契日待內政部發布
有無車位
車位單獨計價否
未盡事宜均可填寫,例如
房地交易總價必填,10~12則視價有無拆分
權利人共有人數,特殊交
9房地總價=10土地總價+11建物總價+12車位總價 易情形,含未登記建物等
買賣申報書2/2
非都市土地編定系統帶入無須填寫
塔式車位
ˇ
未登記建物免填
3,000,000
升
降
建物面積=主建物+附屬建物
+大公+小公 機
例如:主建物80㎡、附屬建物6 ㎡
1.依登記簿填寫,登記簿無記載或無法計算可免填
1.只要有車位,無論有無單獨計價都要填序號與類別
械
大公100
㎡
持分1/47
2.停放於土地屬土地買賣,以土地移轉面積為準
2.車位1個以上且單獨計價,應分別填寫總價
坡道平面
小公 50 ㎡ 持分1/6
升降平面
建物面積
坡道機械
=80+6+(100*1/47)+(50*1/6)
一樓平面
=80+6+2.13+8.33=96.46
1
2
坡道平面
坡道機械
1,500,000
1,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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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取得資訊武功秘笈-申報前請權利人填寫並簽章】
【取得資訊武功秘笈-調整私契格式】
租賃申報書1/2
(一份租賃契約一份申報書)
(受申報人委託)
租賃套房或雅房時填寫
只要有1項傢俱勾「有」
例如租「3年6個月」
不足1個月無條件捨去
簽訂契約書日期
17
17
租賃申報書2/2
契約書只記載承租建物但未載明土地標的,應填土地標的,但無須填載土
地租賃面積
土地非整筆租賃,應填寫實際租賃面積
臺北市 大安區
仁愛段二小段
999
臺北市 大安區
仁愛段二小段
666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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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預售屋申報書1/2
(一戶一份申報書)
(受申報人委託)
1.依建照之預售屋實際興建位置
2.未編列門牌者,填載坐落路街巷弄及契約書之棟/樓/戶別
依預售屋契約書填載
依
建
照
填
若有多人
以000等0人表示
載
依契約書或所附平面
配置圖房屋格局填載
19
19
以上三類申報書格式及填寫說明係
草案
內政部尚未核定
請密切注意內政部公布內容
【分頁武功秘笈-步驟1/2-1個登記案號1申報書】
交易標
的種類
申報書
1登記案號→ 1價 →1申報書
買
賣 2登記案號→ 1價 →2申報書(備註相關登記案號+2案價同)
1登記案號→價有拆分→1申報書(以主建物門牌為分頁原則)
租
賃 1契約-------→1申報書
預 售 屋 1 戶-------→1申報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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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頁武功秘笈-步驟2/2-價有拆分才要分頁】
類型
1個主建物
1個停車位
1個成交價
成交案例
(一個登記案件之前提下)
主建物測試街50號
車 位測試街50號地下一樓
車位5號
土地持分1/20
2個主建物
主建物測試街50號
1個停車位
車 位測試街50號地下一樓
2個成交價
車位5號
土地持分1/20
主建物測試街51號
土地持分1/20
2個主建物
主建物測試街50號
1個停車位
車 位測試街50號地下一樓
1個成交價
車位5號
土地持分1/20
主建物測試街51號
土地持分1/20
1個主建物
主建物測試街50號
2個停車位
車 位測試街50號地下一樓
1個成交價
車位5、10號
(但車位分別計價) 土地持分1/20
成交價
申報書
分頁原則
共1100萬
1
1100萬
2
950萬
共1950萬
1
1200萬
(車位各100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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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克+索爾+鋼鐵人+美國隊長合購復仇者聯盟基地
與賣方自行成交,如何申報?
答:1.只要其中一位代表,填在權利人欄位
2.備註欄填註共有人人數
3.不用檢附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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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棟建物
坐落基地跨2行政區
做二件相同內容買賣登記案
大安區
文山區
答:1.二個登記案件都要申報
2.備註欄註明相關之登記案號+2案價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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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權房屋
買賣簽約後,連件申辦
建物所有權買賣登記
土地地上權讓與登記
需要申報嗎?
應如何申報?
答:1.建物係買賣登記,應申報
2.地上權讓與之登記原因非買賣,「該案」無須申報
3.但建物與地上權係合併交易,應在建物買賣案件申
報書備註欄註明建物之基地權利種類為地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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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買賣真贈與
答:1.登記原因只要是買賣,都要申報
2.按照實際交易價金申報,惟若顯著異於市場
價格,另在申報書備註欄註明特殊交易之情
形(例如:親友間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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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哥」透過經紀業承租房屋,但是契
約書沒有記載承租土地之標的,申報書土
地欄位要填寫嗎?
答:土地清冊內要填寫建物坐落地號
但是不用填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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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記建物買賣
要申報嗎?
答:1.未登記建物買賣,未至地政事務所申辦買賣登
記,故無須申報
2.但若與土地合併交易,土地買賣應申報,並於
備註欄註明含未登記建物
28
29
內政部地政司線上申辦系統
30
查詢系統
31
32
甲:買方
真幸福社區房屋一棟
乙:賣方
乙至地政事務所送件登記
請問實價登錄之申報義務人是誰?
101/6/29
101/7/2
至地政事務所送件
辦竣登記
101/7/1
實價登錄施行
請問是否要申報登錄? ans :否
A地政士 B地政士
聯合地政士事務所
自然人憑證
工商憑證
請問要用何種方式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