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稽徵實務介紹

Download Report

Transcript 土地增值稅稽徵實務介紹

土地增值稅稽徵實務介紹

賴玲慧

1

一、納稅義務人 二、課徵範圍 三、申報移轉現值 之審核 四、土地漲價總數 額之計算 五、稅額之計算 大綱 六、自用住宅用 地之課徵 七、重購退稅 八、減免規定 九、稽徵程序 十、罰則 2

一、納稅義務人  土地有償移轉  土地無償移轉  土地設定典權  信託財產移轉 3

二、課徵範圍  土地增值稅課徵範圍 4

三、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  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標準  於訂約日起30日內申報者  逾訂約日起30日始申報者  遺贈之土地  依法院判決移轉登記者  經法院拍賣之土地 5

三、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  政府核定照價收買或協議購買之土地  公有土地出售 6

三、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  照價徵收、照價收買  申報人申報之移轉現值經審核低於公告土 地現值時  申報人申報之移轉現值經審核超過公告土 地現值時 7

三、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  權利人得單獨申報案件  法院判決確定  訴訟上和解  調解成立  已辦竣所有權買賣移轉登記之土地,因解 除買賣契約申請回復所有權 8

三、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  免申報案件  繼承土地  信託土地  經拍賣之土地 9

四、土地漲價總數額之計算  土地漲價總數額計算式  土地漲價總數額=申報土地移轉現值-原 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消費者物價 總指數÷100)-(改良土地費用+工程受 益費+土地重劃費用+因土地使用變更而 無償捐贈公共設施用地其捐贈時捐贈土地 之公告現值總額) 10

五、稅額之計算  一般稅率-超額累進  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 轉現值未達100%者:課徵20%。  100%以上未達200%者:就超過部分課徵 30%。  在200%以上者,就超過部分課徵40%。 11

五、稅額之計算  長期減徵  增繳之地價稅 12

五、稅額之計算  一般稅率稅額計算式  持有土地超過20年以上,長期減徵20%  第1級部分之稅率=20%  第2級部分之稅率 =30%-【(30%-20%)×20%】=28%  第3級部分之稅率 =40%-【(40%-20%)×20%】=36% 13

五、稅額之計算  持有土地超過30年以上,長期減徵30%  第1級部分之稅率=20%  第2級部分之稅率 =30%-【(30%-20%)×30%】=27%  第3級部分之稅率 =40%-【(40%-20%)×30%】 =34% 14

五、稅額之計算  持有土地超過40年以上,長期減徵40%  第1級部分之稅率=20%  第2級部分之稅率 =30%-【(30%-20%)×40%】=26%  第3級部分之稅率 =40%-【(40%-20%)×40%】=32% 15

五、稅額之計算  一般稅率稅額速算公式 持有年限 稅級別 第一級 20年以下 a × 20% 20年 ~ 30年 a × 20% 30年 ~ 40年 a × 20% 40年以上 a × 20% 第二級 a × 30% - b × 10% a × 28% - b × 8% a × 27% - b × 7% a × 26% - b × 6% 第三級 a × 40% - b × 30% a × 36% - b × 24% a× 34% - b × 21% a × 32% - b × 18% 備註: a:土地漲價總數額 b: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總額(按物價指數調整後之總額) 16

六、自用住宅用地之課徵 (摘要)  自用住宅優惠稅率-10%固定稅率  適用條件  一生一次  一生一屋  相關規定  申請程序 17

 適用條件  管制規定 七、重購退稅 18

八、減免  不課徵項目  農地移轉調高前次  重劃減徵  免徵項目 19

八、減免-不課徵項目  配偶相互贈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 信託土地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 農地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20

八、減免-農地移轉調高前次  適用要件  適用之生效日 21

八、減免-減徵項目  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減徵土地增值稅 22

八、減免-免徵項目  公共設施保留地移轉免徵土地增值稅  繼承移轉免徵土地增值稅  徵收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  依法得徵收之私有土地售與需地機關 免徵土地增值稅 23

八、減免-免徵項目  各級政府出售或受贈土地免徵土地增 值稅  私人捐贈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或依法 設立私立學校使用之土地免徵土地增 值稅 24

九、稽徵程序  受理申報及核定  現值申報之撤銷  欠稅未繳之處理 25

十、罰則  受贈土地違規之處罰  土地稅違規之處罰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