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cript 邁向頂尖大學計畫
邁向頂尖大學計畫
教育部高教司
簡報大綱
壹、計畫簡介
貳、申請資格及流程
參、申請計畫書格式
肆、審議機制及指標
壹、計畫簡介
一、本計畫第1期執行情形
本計畫第1期執行期間為95年-99年,每年編列
100億元,合計500億元。分兩梯次受理申請,
第1梯次(95年至96年)共補助臺大等12校,第2
梯次(97年至99年)共補助臺大等11校;另補助
中原大學薄膜研究中心等數校之研究中心。
95-98年編列400億元,目前執行396.5億元,執
行率99.12%。
二、第1期「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
究中心計畫」執行績效
項目
94年
(計畫執行前)
98年
成長率
(計畫執行4年後)
國 就讀學位或交換之國際學生數
際 出國交換學生
化 為國際學生開設之全英語授課課程數
3,075人
5,849人
90.21%
625人
1,288人
106.08%
2,013門
4,099門
103.63%
近10年論文受高度引用率HiCi總篇數
研
究 專任教師為國內外院士、國際重要學
成 會會士人數
果
延攬優異教師及研究人員
294篇
616篇
109.52%
245人
508人
107.35%
182人
1,276人
334%
1,166,727千元
1,355,245千元
16.15%
125,662千元
333,735千元
165.58%
415件
736件
77.34%
產 企業部門資助產學合作經費
學
合 智慧財產權衍生收入
作
成
專利數與新品種數
果
三、計畫名稱修正之原因
第1期(95年至99年)
「發展國際一流大學
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
第2期(100年至104年)
「邁向頂尖大學計畫」
子計畫:
(1)發展國際一流大學計畫
(2)發展頂尖研究中心(領域)計畫
本計畫第1期執行後,業已為我國高等教育卓越發展
奠定基礎,為促使學校先行達成頂尖研究中心之目標,進
而邁向一流大學,本計畫第2期將以各大學頂尖研究中心
或重點領域為基礎賡續推動,不再區分「一流大學」及
「頂尖研究中心」,考量本計畫第2期目標、執行方式等
均與第1期有所不同,為使計畫名稱明確且切合計畫內容,
爰修正計畫名稱。 。
四、執行策略
以研究中心或重點領域做為平台整合各界資源,
全面提升教學研究能量,並強化與國際知名大學合作,
持續追求專精領域教學與研究之卓越,並符合未來產
業變化需求,成為學術與應用併重之研發基地,以培
育優質且具領導力之人才;進而使學校發展為頂尖大
學,並帶動國內整體高等教育水準之提升,提升國家
競爭力。
「邁向頂尖大學計畫」
國際頂尖
人才
協助產業成長
提升研究水準
其他單位
資源
民間學術
資源
國家競爭力
研究中心或
重點領域為平台
高教水準提升
產業界
資源
教學品質
整體教研品質提升
促進國際合作與
交流
五、計畫目標
(一)加速頂尖大學國際化,擴展學生之世界觀
(二)提升大學研發創新品質,強化國際學術界之
影響力與能見度
(三)積極延攬並培育人才,厚植國家人力資源
(四)強化產學合作,促進產業升級及提升國家競
爭力
(五)回應產業及社會需求,培育跨領域頂尖人才
六、計畫執行5年後預期績效指標
項目
目標值
世 (1)在該領域權威期刊或國際研討
界
會發表之論文數為世界前10名
至少10個研究
一 (2)由學校自訂而由審議委員會核可 中心或領域
流
之指標
研
究
成
果
近10年論文受高度引用率HiCi總篇數
專任教師為國內外院士、國際重要
學會會士人數
由國外延攬優異教師及研究人員
成長50%
增加200人
成長25%
六、計畫執行5年後預期績效指標(續)
項目
就讀學位或交換之國際學生數
目標值
成長100%
國
際 赴國外大學或研究機構短期研究、交 成長100%
化 換或修習雙聯學位之師生數
全英語授課之學位課程數
產 非政府部門提供之產學合作經費
學
智慧財產權衍生收入
合
作 專利數與新品種數
成長100%
成長50%
成長100%
2,500件
七、經費撥付及補助項目
(一)撥付方式:通過審查之學校,原則上1次核定5年之經費,
維持Block funding方式,分年分期撥付
(二)補助項目:
購置教學、研究所需之圖書儀器設備。
辦理國際學術交流,含薦送人員出國進修或研究、選送學生至
國外大學修讀學位或參加國際競賽等。
國內外學術交流
與國內大學合作(含跨校整合)以及與國外學術機構合作所需
經費。
聘任國內外人才之人事費、提供編制內教研人員法定外給與,
延攬人才/編制內人員加 不受現有薪資額度限制。
給
延攬國外優異人才所需之行政經費。
興建或改善建築設施
建築設施
編制外研究助理及專案工作人員之人事費。
專案工作人員薪資
校務發展諮詢所需經費。
其他提升教學與研究所需 專利申請及維護所需經費。
其他有助於提升教學與研究所需經費。
圖書儀器
八、追蹤管考機制
(一)獲補助學校每1年均需將當年度執行成果函
送本部,俾掌握學校執行情形。
(二)執行2年後辦理書面考評,以掌握學校執行
方向;考評未通過者,應依考評意見修正執
行內容及方向,必要時得扣減其補助款。
(三)執行3年後辦理實地考評,考評未通過者,
得扣減其補助款或要求該校退出本計畫。
(四)執行5年期滿辦理總考評,以了解並評估本
計畫成效。
貳、申請資格及流程
一、申請資格
第一類
本計畫第一期第2梯次(97年至99年)獲補助
之11所大學及4所研究中心所屬之大學;但獲「頂
尖研究中心計畫」補助之4校,限以該研究中心提
出申請,若欲申請其他研究中心,必須符合第二
項之申請資格。
一、申請資格(續)
第二類
在下列4項全校性條件中至少符合3項,始得提出申請;
不符合申請資格之學校,將由本部逕函復不受理:
師資結構
全校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占專任教師85%以上。
生師比率
全校生師比在25以下。計算方式依本部「大學總量發展
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相關規定辦理。
全校研究能量
進入高教評鑑中心最近1次公布之「台灣ESI論文統計結
果」之排名(預計 99年5月公布2010年統計結果)
教學品質
A:一般大學系所評鑑結果「通過」之系所(不含追蹤
及再評鑑),需超過全部受評系所90%; 科技大學評
鑑專業類評鑑結果「一等」之系 所,需超過全部受評
系所90%
需符合右列2項條
件任1項
B:於98年獲本部「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補助
二、申請程序
(一)申請分為單一學校申請或跨校申請2種形式
(二)符合申請資格之大學,得在既有基礎上,以
研究中心(領域)形式提出申請;學校得依
本身教學、研發能量及發展重點,決定申請
之研究中心(領域)數量。
(三)跨校提出申請案,應由參與之各校協調一主
辦學校作為申請學校;未來本部計畫審查、
經費撥付等,均以該校為主體。
(四)通過初審學校,需依初審意見修正並進行必
要之資源整合規劃後,再將申請計畫於期限
內報部接受複審。
三、申請流程
99年3月
公
布
計
畫
99年5月初 99年6月底 99年8月底 99年10月底 99年12月底
正
式
函
知
各
校
受
理
申
請
截
止
受
理
初
審
申
請
完
成
初
審
並
公
布
結
果
截
止
受
理
複
審
申
請
公
告
最
後
審
議
結
果
100年1月起
獲
補
助
各
校
開
始
執
行
參、申請計畫書格式
一、計畫書格式
(一)前言
(二)現況自我分析及評估
1、學校整體現況
2、學校現有重要成果
3、學校未來發展條件之自我評估、優劣勢分析
4、研究中心(領域)之分析及評估
(1)現有成果
(2)目前在國內是否居頂尖地位,以及在國際學術之
地位(需提出具體證明)
(3)對國家產業、社會發展之重要性及貢獻
5、其他補充說明
(三)預定之總體、分年目標之績效指標及目標值
一、計畫書格式(續)
(四)達成目標之策略
1、經營策略及組織運作調整之具體方案
2、爭取及整合校外資源之具體方案
3、延攬國外優秀人才及留住國內優秀人才具體方案
4、強化教學及研究效能,進而培育跨領域優質人才具體方案
5、強化國際交流,薦送優秀教師(學生)至國外研究(學習)
之具體方案
6、協助產業及社會發展之具體方案
7、研究中心(領域)達國際一流水準,進而帶動學校整體提升
之具體方案
8、其他可提升學校國際競爭力之具體方案
(五)達成目標之全校性配合措施及管控機制
(六)經費需求表
二、計畫書頁數
(一)初審計畫書
考量各校規模及申請研究中心數不同,所需
計畫書頁數亦應有所不同,因此每校基本頁數20
頁,每申請1研究中心或領域得增加5頁,但至多
不超過40頁,並需提出2頁的摘要
(二)複審計畫書
每校基本頁數30頁,每申請1研究中心或領域
得增加10頁,但至多不超過70頁
肆、審議機制及指標
一、審議機制
(一)審議委員會組成
由教育部邀請政府機關代表、國內外學術聲望卓著學
者或大學校長(區分人文社會、理工、生醫等領域)、
產業代表等組成審議委員會,並建立初複審機制。
(二)審議委員會任務
1.規劃本計畫審議指標及審議方式。
2.審查各校計畫書。
3.決定各校經費分配額度。
一、審議機制(續)
初審:符合申請資格之學校得提報計畫書,以跨校
或跨領域方式規劃;審查將依學校教學研究
能量、整合資源狀況、領域是否居國內頂尖
等面向審議,選出若干具發展優勢之研究中
心(領域)。
複審:通過初審之學校,依初審意見修正後,提詳
細計畫書送委員會進行複審;若不同校之相
同領域均通過初審,學校應在提出複審計畫
書前完成整合規劃,再將計畫書(含學校整
合之承諾書)報部。
二、審議指標
(一)質化面
1、重大研究成果及國內外學術地位
2、延攬、培育優秀人才(國內外教學及研究人
員、學生)之成效及相關具體策略
3、提升教學成效之具體策略
4、協助產業及社會發展之成果及具體策略
5、爭取及整合校內外資源之情形及具體策略
6、學校預定之總體、分年目標之合理性
7、經費編列合理性
8、其他經審議委員會決議之指標
二、審議指標(續)
(二)量化面
1、助理教授及相當等級以上之教學或研究人員數量、
獲國內外重要獎項之教學或研究人員
數量、國內外院士及國際學會會士人數等
2、國內外重要期刊論文發表數及被引用數、論文受
高度引用率之篇數、學術性專書數等
3、就讀學位之國際學生數、交換國際學生數、出國交
換之學生數、教授專業課程之專任外籍教師數等
4、產學合作經費、智慧財產權衍生收入、專利數與新
品種數、專利與新品種授權數等
5、其他經審議委員會決議之指標
報告完畢
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