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报系列课程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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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专题
宁波大榭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纳税人学校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8]17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
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
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36号)的相关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
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
范围地区,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
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同时,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
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
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主要
为专用于免税项目的固定资产,用于职工福利的固定资产,汽车、摩托车、游
艇等。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专题
但是需要注意原属于纳税人自用消费品而被列入不得抵扣范围的汽车、摩
托车、游艇等自2013年8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3〕37号)可以抵扣了,所以2013年8月1日以后购入的在使用过以后销
售需要按适用税率征收。另外,属于政策允许抵扣范围,但由于未取得专用发
票或者忘记抵扣等各种原因造成的未抵扣不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所以
销售时仍应按适用税率。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
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
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1号 )。销售自己使用过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
征税的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适用税率还是按简易办法需要严格根据政策区
分,企业不得任意选择。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专题
如果需要开具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税率为3%。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
申报表附表一第11行“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开具其他发票”
或“未开具发票”列内,销售额为:售价/1+3%,应纳税额为:售价/(1+3%)
*3%,这两项数据会自动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第5栏和第21栏产生,然后在第
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写:售价/(1+3%)*1%。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该笔
税额不参与进项抵扣,无论当期是否有留抵进项税额,都要单独缴纳。
现在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享受3%减按2%征收的优惠政策不需要再到大
厅备案,但纳税人需留存相关资料备查,如:固定资产入帐凭证,折旧记录等。
企业出售二手车适用按17%适用税率征税的,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的二手车
交易发票属于二手车过户的凭证,可以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对方供抵扣进
项。适用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可以不再另外开具发票,申
报时填写在第11行“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 “未开具发票”列
内。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专题
例.纳税人7月份通过二手车市场开票转让一辆09年5月购入使用的小轿车(转
让价1030元)和一辆13年10月购入使用的小轿车(转让价2340元),8月份
如何对该笔业务进行纳税申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税款所属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开具税控增值税
专用发票
项目及栏次
二、简易计税方法
计税
全部征
税项目
6%征收率
8
5%征收率
9
4%征收率
10
3%征收率的货物及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征收率的应税服
务
11
开具其他发票
未开具发票
销售额
销项
(应纳)
税额
销售
额
销项
(应纳)
税额
销售
额
销项
(应纳)
税额
1
2
3
4
5
6
纳税检查调
整
销
项
销售 (应
额
纳)
税
额
7
8
合计
销项(应
纳)税额
价税合计
9=1+3+5 10=2+4+
+7
6+8
11=9+10
销售额
应税服
务扣除
项目本
期实际
扣除金
额
12
扣除后
含税(免
销项(应纳)
税)销售
税额
额
13=1112
— —
— —
1000
12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专题
30
1000 30
1030
14=13÷(1
00%+税
率)×税率
—
—
—
例.纳税人7月份通过二手车市场开票转让一辆09年5月购入使用的小轿车(转
让价1030元)和一辆13年10月购入使用的小轿车(转让价2340元),8月份
如何对该笔业务进行纳税申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税款所属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开具税控增值税
专用发票
项目及栏次
一、一般计税方法
计税
全部征
税项目
17%税率的货物及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7%税率的有形动
产租赁服务
1
13%税率
3
11%税率
4
开具其他发票
未开具发票
销售额
销项
(应纳)
税额
销售
额
销项
(应纳)
税额
销售
额
销项
(应纳)
税额
1
2
3
4
5
6
2000
340
7
8
合计
销项(应
纳)税额
价税合计
9=1+3+5 10=2+4+
+7
6+8
11=9+10
销售额
2000
340
2340
应税服
务扣除
项目本
期实际
扣除金
额
12
扣除后
含税(免
销项(应纳)
税)销售
税额
额
13=1112
— —
2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专题
5
6%税率
纳税检查调
整
销
项
销售 (应
额
纳)
税
额
— —
14=13÷(1
00%+税
率)×税率
—
—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
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期填报本表,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税款所属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纳税人识别号
月
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所属行业:
纳税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开户银行及账号
项
销
售
额
年
注册地址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目
栏次
(一)按适用税率征税销售额
1
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
2
应税劳务销售额
3
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4
电话号码
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
本月数
营业地址
本年累计
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
本月数
本年累计
2000
(二)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销售额
5
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6
(三)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
7
——
——
(四)免税销售额
8
——
——
其中:免税货物销售额
免税劳务销售额
9
——
——
10
——
——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专题
1000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表。纳
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期填报本表,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税款所属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纳税人识别号
所属行业:
纳税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 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
务
税服务
项 目
栏次
本月数
本年累计 本月数
本年累计
税
款
计
算
销项税额
11
进项税额
12
上期留抵税额
13
进项税额转出
14
340
免、抵、退应退税款
按使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补缴税款
15
16
应抵扣税额合计
17=12+13-14-15+16
——
——
实际抵扣税额
18(如17<11,则为
17,否则为11)
——
——
应纳税额
19=11-18
——
——
期末留抵税额
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20=17-18
21
22
——
——
应纳税额减征额
23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专题
应纳税额合计
24=19+21-23
340
30
10
360
感谢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