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报系列课程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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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抵挂账”
申报处理方法
宁波大榭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纳税人学校
什么是“留抵挂账”?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新增“营改增”增值税项目的,原增值税期末留
抵税额不得从“营改增”增值税项目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应采取留抵挂账
的方式从原一般货物及劳务中抵扣。上期留抵税额按规定须挂账的纳税人
是指原一般纳税人新增“营改增”增值税前一个税款所属期的主表第20栏
“期末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列“本月数”大于零的纳税人。前
一个税款所属期的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列
“本月数”,称为挂账留抵税额。
“留抵挂账”申报处理方法
在新增“营改增”增值税后第一个月申报期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
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表) :
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以后均指“一般货物及劳务”列,不含“即征即退货物及
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填写“0”;以后各期按上期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
税额”“本月数”填写。
“本年累计”:按新增“营改增”增值税前一个税款所属期的主表第20栏“期末留抵
税额” “本月数”填写(即上期期末留抵税额)。以后各期按上期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
抵税额” “本年累计”填写。
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式“如17<11,则为17,否则为
11”计算填写。
“本年累计”:反映挂账留抵税额本期实际抵减一般货物和劳务应纳税额的数额。将
“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本期期初余额”与“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应纳税额”
两个数据相比较, 取二者中小的数据。
“留抵挂账”申报处理方法
在新增“营改增”增值税后第一个月申报期时:
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
其中: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本期期初余额=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
其中: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应纳税额=(第11栏“销项税额” “本月数”-第
18栏“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一般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比例;
一般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比例=(附表一第10列第1、3行之和-第10列第6行)÷第11栏
“销项税额”“本月数”×100%。
第19栏“应纳税额”“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
税额”“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
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本月数”:反映试点实施以后,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
共同形成的留抵税额。按表中所列公式“20=17-18”计算填写。
“本年累计”=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本年
累计”。
“留抵挂账”申报处理方法
会计处理:
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在新增“营改增”
增值税,企业应按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即挂账留
抵税额)作如下账务处理: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贷记“应交税
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待以后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作
如下账务处理: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
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
“留抵挂账”申报处理方法
业务举例:
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假设该企业原先从事计算机硬件的销售业务,现于
2013年12月新增计算机技术服务的应税服务项目,并于当月到税务机关办理完新增
“营改增”增值税相关税务事项。2013年12月31日,属于“一般货物或劳务”期末
留抵税额100万元,2014年1月10日,销售计算机一批,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
发票,销售额200万元,销项税额34万元;2014年1月16日,取得技术服务费收入
212万元,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200万元,销项税额12万元。
2014年1月15日,购进计算机一批,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万元,
税额3.4万元;2014年1月20日,购进货车一台(固定资产),取得税控机动车销售
统一发票,金额40万元,税额6.8万元。计算2014年1月应补(退)税额:
“留抵挂账”申报处理方法
解:
2014年1月销项税额=340000+120000=460000(元)。
2014年1月进项税额=34000+68000=102000(元)。
期初挂账留抵税额=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1000000元。
货物的销项税额比例=340000÷460000×100%=73.91%。
未抵减挂账留抵税额时,货物的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货物的销
项税额比例=(460000-102000)×73.91%=264597.8(元)。
期初挂账留抵税额本期抵减数=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未抵减挂账留抵税额时货物的应
纳税额与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比较(264597.8<1000000),取小值=264597.8元。
本期应补(退)税额=销项税额-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
460000-102000-264597.8=93402.2(元)。
期初挂账留抵税额期末剩余1000000-264597.8=735402.2(元),转入下月第13栏“上期
留抵税额”“本年累计”继续按上述方法计算,直至抵减完毕。
“留抵挂账”申报处理方法
2014年1月10日,销售计算机一批,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200万元,销
项税额34万元;2014年1月16日,取得技术服务费收入212万元,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
用发票,销售额200万元,销项税额12万元。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税款所属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开具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额
项目及栏次
1
一、一般计税方法
计税
全部征
税项目
17%税率的货物及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7%税率的有形动
产租赁服务
1
13%税率
3
11%税率
4
6%税率
5
销项(应纳)
税额
2
2000000 340000
开具其
纳税检查调
未开具发票
他发票
整
销
项
销项
销
销项
(应 销售 (应 销售
(应纳)
售
纳) 额
纳)
额
额
税额
税额
税
额
3
4
5
6
7
8
合计
销售额
9=1+3+5+7
销项(应纳) 价税
税额
合计
10=2+4+6
+8
2000000 340000
11=9
+10
应税服
务扣除
项目本
期实际
扣除金
额
12
— —
2
—
2000000 120000
“留抵挂账”申报处理方法
2000000 120000
扣除后
含税
(免税)
销售
额
销项(应
纳)税额
13=11
-12
14=13÷
(100%+
税率)×
税率
— —
—
— —
2014年1月15日,购进计算机一批,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万元,税
额3.4万元;2014年1月20日,购进货车一台(固定资产),取得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
发票,金额40万元,税额6.8万元。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税款所属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
(公章)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项目
(一)认证相符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栏次
份数
1=2+3
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2
3
1 +1
3
金额
600000
200000
+400000
600000
税额
102000
+68000
34000
102000
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3
(二)其他扣税凭证
其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
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4=5+6+7+8
5
6
7
8
9
——
——
——
10
——
——
——
——
——
“留抵挂账”申报处理方法
(三)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
11
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
12=1+4+11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不论
有无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期填报本表,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税款所属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开户银行及账号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电话号码
项
税
款
计
算
目
栏次
11栏本期销项税额:
12栏本期销项税额:
340000+120000=46000
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
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
18栏本年累计数=期初挂账留抵税额本期
13栏上期留抵税额(本
本月数
本年累计
本月数
本年累计
抵减数=未抵减挂账留抵税额时货物的应
34000+68000=102000
0
年累计)=期初挂账留
460000
纳税额与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的较
102000
小数。 抵税额=1000000填列
销项税额
11
进项税额
12
上期留抵税额
13
进项税额转出
免、抵、退应退税额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14
15
16
应抵扣税额合计
17=12+13-14-15+16
实际抵扣税额
18(如17<11,则为
17,否则为11)
——
1000000
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货物的销项税
20栏期末留抵税额=1000000-
19栏本期应纳税额=销项税额-
额比例=(460000-102000)
264597.8=735402.2,同时转入
——
——
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实际
×340000÷460000=264597.8<1000000,
——
——
下月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本
按264579.8元填列。
抵扣税额(本年累计)=460000
——
——
102000
年累计”继续按上述方法计算,直
-102000-264597.8=93402.2
至抵减完毕。
102000 264579.8
应纳税额
19=11-18
93402.2
期末留抵税额
20=17-18
0
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应纳税额减征额
应纳税额合计
21
22
23
24=19+21-23
0
在未抵减挂账留抵税额时,按[销项税额-
——
733402.2
——
——
感谢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