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政策介绍PPT(201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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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政策介绍
人事处
201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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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近期人才政策介绍
国家“千人计划”
青年拔尖人才计划
院交叉与合作团队
院青年创新促进会
“香江学者”计划
“智力引进”计划
百人计划政策调整
千人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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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
新
人
才
短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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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新
人
才
长
期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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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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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创
业
人
才
团
队
计
划
顶
尖
人
才
计
划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千人A类)
引进对象和条件
全职回国(来华)工作(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教授或相当职务,或在国际知名
企业担任高级技术职务或掌握关键技术
申报评审程序
支持待遇
引荐或自荐
授予“国家特聘专家”称号
学委会评审,推荐申报
享受相应工作条件
中组部组织评审
享受特定生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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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千人B类)
引进对象和条件
应符合千人A类的基本引才标准
急需或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2
个月的工作合同
申报评审程序
支持待遇
引荐或自荐
享受国家一次性补助
学委会评审,推荐申报
根据实际需要,可为其办理
中组部组织评审
出入境、医疗、保险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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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专千人计划
引进对象和条件
重点引进长期项目专家(至少连续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
少于9个月)
应符合“千人计划”的引才标准
非华裔,年龄可放宽到65岁
申报评审程序
支持待遇
引荐或自荐
享受千人A类相关待遇
学委会评审,推荐申报
外国专家局给予适当补助,
外国专家局组织评审
用于提高医疗及养老保障水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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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千人计划
引进对象和条件:
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
工作经历,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并有5年以上海外科研
工作经历
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
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引进后全职回国工作
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
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
有突出成绩的,可以破格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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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千人计划
申报评审流程
推荐申请:个人申请,学委会评审,研究所推荐
形式审查:资格审查,淘汰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
通信评审:同行评审,针对申请人所在的专业领域和
方向,请7-11名专家(含2位“千人计划”专家)对其学
术能力和发展潜力作出评价
现场评审:采用“按学科领域分组,申报人陈述答辩
,专家评审评议”的方式,按照数理、化学、生命科学
、信息科学、工程材料、自然环境六个领域分组,每个
学科组7-8名“千人计划”专家当面考察候选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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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千人计划
评价主要在四个方面:
考察申请人的专业教育背景和独立科研工作经历
考察申请人承担或参与过的重大科研项目、所发表的代
表性论文(论著)、已申请或已获授权的专利等科研成果
研究领域是否处于世界科研前沿或国内急需紧缺、是否
具有原始创新性,以及申请人的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和
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来考察其发展潜力
考察申请人回国后的工作方向、工作思路、工作目标是
否科学、明确,考察所在单位的科研基础和支持条件
专家评分:>=85分,优秀引进;75-85分,可以引进;
<75分,不予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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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千人计划
支持待遇:
1.中央财政给予引进人才每人人民币50万元的一次性补
助,研究所补充资助10万元(总计60万元)
2.中央财政按照批准的引进人才名单和经费补助标准,
给予引进人才科研补助经费(实验学科200-300万元
,理论学科100-200万元
3.引进人才的其他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参照“千人计
划”现有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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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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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2011年开始实施
国家人才发展规划重大人才工程青年英才开发
计划的子计划
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
学科领域,每年重点扶持300名青年创新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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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引进对象和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在国内工作1年以上
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
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
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
定的社会影响
已获国家“千人计划”支持并且在支持周期内的青年人
才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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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申报评审程序
支持待遇
个人申报
对入选者给予经费
支持,自然科学领
域120-240万元,
哲学社会科学、文
化艺术领域30-60
万元,3年为一个
支持周期,具体支
持标准由中组部组
织专家评审核定
单位推荐
研究所组织专家评审
所班子讨论确定推荐人选
中科院组织评审,推荐
专家通讯评审
现场答辩
14
院科技创新交叉与合作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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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科技创新交叉与合作团队
支持一批跨单位、跨学科领域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人
才,促进骨干科技人才在交流合作中更好地成长
根据科技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结合创新集群
建设、新兴交叉学科发展、重要科研平台和大科学工
程建设等要求组建和推荐
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为依托单位
团队应具有清晰的研究目标和研究计划,研究工作
应具有跨学科、跨领域特点,并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
较好的可持续性
全院每年支持20个交叉合作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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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科技创新交叉与合作团队
由4-6位学科交叉、优势互补、不同单位的优秀中青
年人才组成,其中至少有2位成员应来自所外。鼓励与
院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等开展合作。
成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负责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高的
学术造诣和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2.其他成员应为受聘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
骨干人才,具有较好的发展潜质;
3.团队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每个单位每年只能推荐1个交叉合作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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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科技创新交叉与合作团队
资助经费为100万元,资助期限3年。主要用于科研
合作与交流、人员互访和人才培养等。鼓励和支持团队
成员合作争取国家、地方和企业的项目与任务
资助经费按预算分年度拨付到依托单位,并由团队
负责人统一管理,未经院许可,经费不得转移到依托单
位之外使用
依托单位应与团队成员及所在单位签订必要的合作
协议,以明确团队成员的职责、义务、待遇等,并就团
队合作产生的科技成果归属等相关问题进行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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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青年创新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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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青年创新促进会
旨在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和支持,促进其提
升科研活动组织能力和综合素质,拓宽学术视野,造就
新一代学术技术带头人
实行会员制,以向会员提供科研活动与培训支持、
组织会员开展学术交流合作等方式培养青年人才。
全院每年选拔300名会员,任期4年(我所现有13名)
实行理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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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青年创新促进会
会员基本条件
(一)入会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
(二)受聘于我院副高级专业技术及以下科技岗位
(三)认同我院的创新价值理念,具有为科技事业拼搏奉献的精神
(四)在本领域同类人员中出类拔萃,在科技工作中表现突出,具
有公认的发展潜质的优秀青年人才
符合基本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优先推荐:
(一)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二)中国科学院院长特别奖获得者;
(三)中国科学院卢嘉锡青年人才奖获得者。
按35周岁及以下科技人员的一定比例向青年促进会推荐会员,
每个单位每年推荐新会员一般不超过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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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青年创新促进会
入会程序
个人申请,专家评审,所班子讨论确定推荐人选
秘书处审核,理事会审议,院审核确定
支持与培养
院资助4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会员的学术交流、科研活
动、培训与个人补贴等方面;其中用于个人补贴4万元
鼓励和支持会员组建分学科领域的交流活动小组。组织
青年论坛、学术交流、国情院情考察等活动
对荣誉会员(届满优秀者,10%),院将优先给予科研
资助、公派出国留学等方面的支持,可享受一次带薪学
术休假(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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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学者计划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共同实施联
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香江学者计划)
每年选派50名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赴香港高校,在港
方合作导师指导下,开展为期2年的博士后研究工作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港
方资助30万元港币
重点培养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新能源、
新材料等专业领域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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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学者计划
基本条件
应为内地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单位的应届博士毕业生、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获得博士学位的在职科研人员
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
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
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
等重大科技项目
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以及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
文获得者
单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的重点培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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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学者计划
遴选程序
个人申请,根据全国博管办发布港方博士后研究职位需求
信息,申请人提出申请
单位推荐,单位初审申报人资格及申请材料,经省级博士
后工作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专家评审,全国博管办组织专家评审,按2:1的比例确定候
选人,评审结果报人社部审定后函告香港学者协会,并通知候
选人与港方合作导师联系
择优录取,香港学者协会组织对候选人进行第二次遴选,
最终拟定香江学者计划赴港人员,并函告全国博管办,全国博
管办报人社部审定后发函通知香港学者协会、获资助人员所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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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引进”计划
外国专家特聘研究员计划
外籍青年科学家计划
高级伙伴研究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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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专家特聘研究员计划
基本条件
1.具有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外国国籍(非华裔)
2.具有博士学位
3.在国外从事科技研发工作,并具有相当副教授级(含副教授)
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优秀科学家
资助期限为2-12个月。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延期
每年集中受理两次,分别为3月1-15日和9月1-15日
资助50万元/年(教授)或40万元/年(副教授),用于其工
资、生活补贴和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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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青年科学家计划
基本条件
具有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外国国籍(非华裔)
A类:获得博士学位,具有5年以上研究经历,年龄在40岁
以下,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优秀青年科学家
B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35岁以下的优秀博士后
资助期限为12个月
每年集中受理两次,分别为3月1-15日和9月1-15日
资助25万元/年(A类)或15万元/年(B类),用于工
资、生活补贴和保险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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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伙伴研究员计划
入选条件
在海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获得教授或相当职位,在本领域具有
国际水平的华人学者
取得过国际同行公认的重要研究成果,发表过多篇有重要影响的
学术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等
与我所研究员已经或愿意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
岗位职责
与我所研究员联合申请科研项目,开展实质性的合作研究
每年来所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
支持与待遇
生活津贴(2-3万元/月)和往返国际旅费
所财政承担70%,研究组承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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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人计划”政策调整
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管理办法
研究所相关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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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1年10月印发
对原“百人计划”相关管理办法进行了调整
拓宽范畴,将引进“青年千人计划”人才纳入“百人
计划”管理
国内百人,拓宽至全院各单位
备案程序,向院备案后不再发放入选通知书,而是获
得择优支持后才算入选
择优评审,委托各研究所组织
支持标准,进一步明确了各类入选者的支持标准和经
费来源
岗位津贴,提高了岗位津贴标准至2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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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和《中国科学院“创新2020”人才发展战略》,进一
步提高科技队伍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实行“按需设岗、
公开招聘、择优支持、分类管理、动态调整”的管理模式
岗位设置须与科技目标、学科发展相结合,符合院“创
新2020”科技规划,并优先保证重点学科领域、新兴交叉学
科、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实验室、大科学工程、科技支撑平
台和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团队建设等对人才的需求
根据学科规划,明确岗位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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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畴
引进海外杰出人才(A类)
引进国内优秀人才(B类)
以项目支持引进海内外优秀人才(C类)
支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D类)
引进“青年千人计划”人才(Y类)
单位自筹经费引进海内外优秀人才(Z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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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在本学科领域开展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工作,做出过具有
国际水平的研究成果,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有影响的学
术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要的发明专利等
达到研究员岗位要求的学术水平,有能力带领团队在本
领域开展研究并做出具有国际水平的创新成果
应符合相关岗位的聘用条件,全时全职在岗工作
应恪守科学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严谨治学,具
有为我国科技事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建设而奋斗的奉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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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A类候选人要求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4年及以上的海外
科研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40岁,对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
到45岁
B类候选人应具有在院外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
经历,确属优秀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5岁
C类候选人除参照A类或B类相应的基本条件外,还应要求
候选人具有主持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
Z类候选人除参照A类或B类相应的基本条件外,还应是用
人单位重点发展领域的急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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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正确把握学科动态和发展方向,提出具有基础性、
战略性、前瞻性的研究计划,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
国际科技前沿,积极争取和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
带领研究团队开展具有国际水平的科研工作,取得
国内外同行关注的科研进展和成果
积极培养青年人才,推动国际学术交流,与国内外
相关机构开展富有成效的合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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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管理工作程序
招聘程序
备案程序
择优程序
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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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
个人申请
资格审核
专家初评:组织不少于3名本学科片学术委员会委员或相
关研究室(部)有关专家进行初评
研究室评议:组织相关研究室(部)全体研究员会议,
对候选人进行学术考核,并向所学委会提出推荐意见
学委会评议:所学委会以以会议评审的形式进行考核评
审,根据考核评审结果,就是否聘任、岗位类别等向所长办
公会议提出建议
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是否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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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程序
在院“百人计划”A、B、C类候选人通过招聘评审后、
到位工作前,将备案材料报院相关专业局,专业局审核
确认后报院人才办,通过审核备案后,研究所与候选人
签订《管理协议》
未曾入选“百人计划”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获得者,可申请入选D类
符合青年千人计划条件的需先申请青年千人计划。
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到位工作后可入选Y类
Z类候选人的备案在通过择优支持评审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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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优程序
已备案的A、B类及拟入选Z类的候选人在到位工作半
年后、2年内参加择优支持评审
A类及拟入选Z类的候选人的择优支持评审由研究所
组织。评审委员会由7-11位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其中所
外专家不少于1/3,所内专家以所学术委员会委员为
主)。评审委员会在听取候选人现场答辩后以无记名投
票方式表决。获得2/3(含)以上同意票者视为通过
B类候选人参加院统一组织的择优支持评审
C类候选人以向专业局申请项目支持的方式申请择优
支持,由院专业局组织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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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程序
通过择优支持评审后,经院相关专业局和院人才办
审核,院人才办将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后,报院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审定,院对“百人计划”入选者颁发入选证书
并提供相应支持
D类入选者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执
行结束、并通过结题考评后,可申请“百人计划”专项
经费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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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支持
院专项资助经费
给予A类入选者科研费200万元,基本建设费60万元
给予B类入选者150万元的科研费
给予C类入选者不少于200万元的项目经费
给予D类入选者60万元的科研费
对Z类入选者支持同A类
终期评估优秀的Z类入选者,资助60万元的科研费
除D类外,研究所先支持100万科研启动经费
获择优支持后享受2000元/月的“百人计划”岗位津
贴,自获择优支持的次月起,执行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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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评估
须全职全时在岗工作,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执行期限
一般为3年
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科研进展、学术道德、承担科
研任务与项目情况及当年度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等
终期评估,在执行期结束后1年内,初评工作由研究所组
织,综合评估评估由院专业局组织;评估内容包括综合表现、
科研工作进展、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承担任务与项目、实
验室建设情况和发展潜力等
终期评估为优秀的入选者由院颁发证书,并继续享受3年
的“百人计划”岗位津贴;不合格的入选者做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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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人计划”形势
人事教育局分配给我所“十二五”期间百人计划岗位
名额为15个,院重新核定后调减为8个,2011年已使用7
个名额,“十二五”期间仅剩1个名额
向院积极争取调增岗位,但研究所自行组织择优支持
评审,各研究所增加了引进“百人计划”的可能性,空
余可供调剂的岗位数量不会多
对引进的“百人计划”需要由研究所自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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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人计划”引进新思路
岗位设置与学科规划紧密结合
尽可能引进符合“青年千人计划”条件和标准
的人选
规范同行评审,增加研究室(部)评议环节
(研究员、研究组组长组成评审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严格评审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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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 建议?
感谢对人才工作的支持和贡献!
请引荐更多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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