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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医疗机构传染病和突发事件报告[点击下载]

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报告
二O一三年五月七日
龙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内容
一、法律法规
二、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流程
四、异常情况报告
五、院感事件报告
龙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一部分 法律法规
龙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法律法规
• 《传染病防治法》
•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规范(试行)》
•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
管理办法》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内涵的释义(试行)》
• 《突发事件应对法》各专项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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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规范和文件
• 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
•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 关于规范全省医疗机构门诊日志等诊疗记录的通
知
• 关于印发浙江省传染病报告工作细则的通知
•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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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传染病疫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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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信息诊断报告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
息报告管理办法》规定:
–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报
告和登记制度;
– 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信息报
告培训;
– 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的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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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诊断
• 各医疗机构临床医生应严格按照卫生部最
新的诊断标准对相应法定报告传染病进行
诊断报告。
• 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
综合考虑。
• 尽量提高实验室确诊传染病病例的比例,
疑似和临床诊断病例的报告应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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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_报告人
• 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
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
– 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
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
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
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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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_报告对象
• 报告对象
– 法定传染病
– 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
–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
传染病
–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
地方性传染病
– 其它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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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_报告对象
• 法定传染病,共39种
–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 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
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
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
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
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
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H1N1流感。
– 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
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
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
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
病、手足口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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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_报告对象
• 不明原因肺炎
– 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是指同时具备以下4条不能做
出明确诊断的肺炎病例:
• 发热(≥38℃);
• 具有肺炎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影像学特征;
• 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
数减少;
• 不能从临床或实验室角度诊断为常见病原所致肺炎
• 经抗生素规范治疗3~5天,病情无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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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_报告对象
• 发现以下情况时,建议立即对报告信息进一步核
实,经核实后应于2 小时内电话报告当地县(区
)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
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
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 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
– 发现同一种急性传染病在同一自然村、街道、集体单
位(场所)一日内出现3 例及以上,或一周内出现5 例
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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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_报告程序与方式
• 报告程序与方式
– 常规情况:
• 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传染病报告卡由首诊
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
• 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没有条件实行网络
直报的医疗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传染病报告卡
报告属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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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_报告程序与方式
• 报告程序与方式
– 发现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
罕见影响力大的传染病(如血吸虫等)或发现
传染病暴发疫情时:
•
•
•
•
•
立即报告医院分管领导
报告当地卫生局和疾控中心
核实之后及时报
依法报告不瞒报
逐级报告不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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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_报告程序与方式
• 报告程序与方式
– 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传染病报告卡由
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
– 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没有条件实行
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传染
病报告卡报告属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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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_报告管理制度
•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 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制
度,门诊日志、出入院、检验和影像科室登记管理制
度,传染病报告培训制度,传染病信息保存和安全管
理制度,自查和奖惩制度等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传
染病网络直报设备和软件(包括专用计算机、上网设
备、疫情报告专用电话或传真机、操作系统、防病毒
软件等),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工作
,保障本单位传染病报告工作规范、有效的进行。尤
其要建立双休日、节假日传染病报告值班制度,以确
保工作日以外时间传染病报告的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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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_诊疗记录
• 规范诊疗记录登记
– 最基本的日常工作记录:门诊日志、出入院登
记、检验和影像科室登记是医疗机构。
– 其他:传染病登记本、肠道门诊登记本等。
– 各类诊疗记录本在登记时必须认真填写、字迹
清晰、不得漏项,信息填写应详细。例如:现
住址须填写到门牌号或村组。
– 所有就诊病历就要填写诊疗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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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_诊疗记录
• 门诊日志
– 至少包括病人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职业、
现住址、工作单位(学生填写学校)、联系电话、病
名(初步诊断)、发病日期、初诊或复诊等11项基本
内容。
• 出入院登记
– 至少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工
作单位(学生填写学校)、联系电话、入院日期、入
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是否死亡
、死亡原因、死亡日期)等12项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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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_诊疗记录
• 检验科室登记
– 应包括送检科室和医生、病人姓名、性别、年
龄、检验结果、检验日期等;
• 影像科室(含放射科、B超室等)检查登记
– 应包括开单科室和医生、病人姓名、性别、年
龄、检查结果、检查日期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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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_及时性
• 及时报告
– 对甲类传染病及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
应在诊断后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并以最快的
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
控制机构报告;
– 对乙、丙类传染病,应在诊断后24小时内完成
网络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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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_准确性
• 准确报告
– 信息一致性:门诊日志、传染病纸质报告卡和网络报
告卡的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准确,内容一致。
– 信息完整性:传染病报告卡中,除规定的必填项外,
还须填写患者工作单位(学生填写学校),如患者为
流动人口,在备注栏中注明,医生诊断日期须填写到
时。
– 传染病报告卡录入人员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须进行
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
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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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_异常反馈
• 异常化验或影像检查结果反馈机制
– 各级医疗机构要建立检验部门、影像部门异常
化验结果必须返回送检医生或科室的反馈机制
,以保证传染病得到及时诊断和报告,防止出
现漏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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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_分析、通报及处理机制
• 疫情分析、通报及处理机制
– 医院须由专门部门及专人负责本院传染病报告
数据的常规分析,定期(至少每月)分析不同
时期医院接诊的主要传染病,并将分析结果在
院内及时通报。
– 应制定针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暴发事件、聚集
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理机制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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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_培训和考核
• 培训和考核
– 加强和规范传染病报告管理培训,尤其要落实
新进职工的岗前培训和重点科室业务人员的每
年定期轮训,培训结束要进行考核。
– 培训内容必须包括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
报告管理规范、传染病诊断标准、卫生部下发
的新发和重点防控传染病的诊断和防治、网络
直报系统数据统计规则等。
– 培训资料的收集归档须有培训通知、课件、学
员签到单、考卷及培训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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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_自查
• 院内自查
– 建立院内传染病报告自查机制,医院分管领导和相关
临床科室主任必须参与自查,由分管院长带队的自查
至少每月开展一次。
– 自查内容应包括传染病报告及时率、漏报率、重卡率
、门诊日志等诊疗记录和传染病报告卡内容填写的完
整率及准确率、门诊日志和传染病报告卡填报信息的
一致率等内容。
– 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理意见,并落实相
应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的奖惩措施,自查记录、整改措
施、自查总结、奖惩等均要做到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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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_订正
• 订正
– 在同一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报告病例诊断变更、
已报告病例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由该医疗卫
生机构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
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
病名。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进行排除或
确诊。
– 转诊病例发生诊断变更、死亡时,由转诊医疗
机构填写订正卡并向病人现住址所在地县级疾
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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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_订正
• 订正
– 对于调查核实现住址查无此人的病例,应由核
实单位更正为地址不详。
– 实行专病报告管理的传染病,由相应的专病管
理机构或部门对报告的病例进行追踪调查,发
现传染病报告卡信息有误或排除病例时及时订
正。由专病管理机构或部门订正过的病例需要
再次订正的,应通知专病管理机构或部门再次
进行订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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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_补报和查重
• 补报
– 责任报告单位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
,应及时补报。
• 查重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
机构每日对报告信息进行查重,对重复报告信
息进行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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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_资料保存
• 资料保存
–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报告卡》及
传染病报告记录保存3年。
– 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其传染病报
告卡由收卡单位保存,原报告单位必须进行登
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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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_信息安全
•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辖区内信息报告系
统用户权限的维护。
– 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
帐号和密码。发现帐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
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同时向上级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 各地应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信息查询、使用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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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和管理中常见问题
• 制度不健全,或不具操作性,流于形式,执行不到位;
• 传染病登记工作比较薄弱,普遍存在门诊日志、出入院登
记簿基本项目不完整,登记不完整、不规范;
• 传染病报告卡填写不严谨、不规范、不完整;
• 漏报、迟报、误报、错报等;
• 传染病诊断标准掌握不严,普遍存在误诊及漏诊现象;
• 监测敏感性不够;
• 传染病监测数据利用不够,分析的深度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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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和管理工作建议
• 加强领导和制度建设;
• 加强学习和培训
– 法律法规:依法报告管理
– 技术规范:规范开展报告管理
– 传染病诊断标准:正确诊断传染病
– 新发的、罕见的一些传染相关知识的学习:提
高敏感性,及时识别,及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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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和管理工作建议
• 规范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
– 规范诊疗记录
– 准确、完整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 及时、准确上报
– 按时开展内部自查
– 落实奖惩制度
– 加强监测数据分析与利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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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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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流程
卫生部
卫生厅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应厅级指示,地市
级要求,派员协助
调查
市卫生局
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必要时派员调查处
理
县卫生局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主报告途径
派员调查处理
发现
接 到
报告
疫情
必要时报告或处理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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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分级标准
现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分级标准一览表-1
突发事件
类型
具体病种或事件
预案(说明:定级主要依据)
肺鼠疫
肺炭疽
Ⅰ级:在大、中城市发生,疫情有扩散趋势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
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Ⅱ级:在一个县(市)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生5例以上病例
;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
Ⅲ级:发生病例,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
在一个县(市)以内。
规范(说明:基本报告标准)
鼠疫:发生1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肺炭疽:发生1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
腺鼠疫
Ⅱ级:发生流行,在一个市(地)范围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
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市(地)。
Ⅲ级:发生流行,在一个县(市)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
病1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县(市)。
Ⅳ级:腺鼠疫在一个县(市)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
未超过10例。
霍乱
Ⅱ级:在一个市(地)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疫情
波及2个以上市(地),有扩散趋势。
Ⅲ级:在一个县(市)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30例;或疫情波及
2个以上县(市);或市(地)级以上城市的市区首次发生。
Ⅳ级:在一个县(市)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例以下。
霍乱:发现1例及以上霍乱病例。
传染性非典型肺
炎
及人感染高致病
性
禽流感
Ⅰ级:发生病例,疫情有扩散趋势。
Ⅱ级:发生疑似病例。
发现1例及以上传染病非典型性肺炎病例
病人或疑似病人
发现1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
例
甲类/按
甲类管理
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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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分级标准一览表-2
突发事件类型
具体病种或事件
预案(说明:定级主要依据)
规范(说明:基本报告标准)
Ⅱ级: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1
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
Ⅲ级:一周内在一个县(市)域内,乙、丙类传染
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乙类传染病
(说明:除
甲类、甲类
管理传染病
外,其他传
染病单病例
或死亡,原
则上不予定
级,即只作
为未分级事
件报告,而
对于其它达
规范报告规
定的情形可
以考虑定为
一般事件,
具体尺度由
各地根据预
案中的原则
掌握)
炭疽
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
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
疽病例;或1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
甲肝/戊肝
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
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病例。
输血型乙肝、
丙肝、HIV
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发生3例及以上输血型乙肝
、丙肝病例或疑似病例或HIV感染。
伤寒(副伤寒)
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
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病例;或出现2例
及以上死亡。
细菌性和阿
米巴性痢疾
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
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病例;或出现2
例及以上死亡。
麻疹
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
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病例。
流行性脑
脊髓膜炎
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
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病例;或出现2例
及以上死亡。
龙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分级标准一览表-3
突发事件类型
具体病种或事件
登革热
预案(说明:定级主要依据)
规范(说明:基本报告标准)
1周内,一个县(市、区)发生5例及以上病例;或首次发病病例。
流行性出血热
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
集体单位发生5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病例;或出现1例及以上死亡
。
钩端螺旋体病
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病例
;或出现1例及以上死亡。
流行性乙型脑炎
1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5例及以上病例;或出现1例及以上死亡。
疟疾
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5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当地感染
病例;或在近3年内无当地感染病例报告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
月内发现5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在恶性疟流行地区,以乡(镇)为
单位,1个月内发现2例及以上恶性疟死亡病例;在非恶性疟流行地区,
出现输入性恶性疟继发感染病例。
血吸虫病
在未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病例10例及以上,或在
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急性病例5例及以上;在传播控制地区,以
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病例5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
续发生急性病例3例及以上;在传播阻断地区或非流行区,发现当地感染
的病人、病牛或感染性钉螺。
乙类传染病
龙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分级标准一览表-4
突发事件类
型
具体病种或事
件
预案(说明:定级主要依据)
规范(说明:基本报告标准)
Ⅱ级: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1
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Ⅲ级:一周内在一个县(市)域内,乙、丙类传染
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流感
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30例及以
上流感样病例,或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或
发生1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其它感染性腹
泻
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
等
集体单位发生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或出现1例及
以上死亡。
流行性腮腺炎
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病
例。
猩红热
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病
例。
水痘
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病
例。
风疹
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
发生10例及以上病例。
丙类传染病
其他感染性
公共卫生事
件
Ⅰ级: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
件。
不明原因肺炎
传染病菌、毒种丢失;发生鼠疫,炭疽、非典、艾滋病
、霍乱、脊灰等菌毒种丢失事件。
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龙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分级标准一览表-5
突发事件类型
具体病种或事
件
其他感染性
公共卫生事件
新发或再
发传染病
预案(说明:定级主要依据)
规范(说明:基本报告标准)
Ⅰ级: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
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
或发现我国已消灭传染病重新流行。
发现本县(区)从未发生过的传染病或发生本县近5年从未
报道过的或国家宣布已消灭的传染病。
食物中毒
Ⅱ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
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
Ⅲ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
出现死亡病例。
Ⅳ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人,未出
现死亡病例。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2、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食物中毒,一
次中毒人数5人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3、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
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职业中毒
Ⅱ级: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及以
上;或死亡5人以上。
Ⅲ级: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50人;
或死亡5人以下。
Ⅳ级: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上
,未出现死亡病例。
职业中毒: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及以上或者死亡1人及以
上的。(说明:这里的最低报告标准与预案Ⅳ级标准矛盾,
以预案为准)
出现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外的急性中毒病例3例及以上。
其他中毒
环境因素事件
未规定
出现意外辐射照射人员1例及以上。
意外辐射照射事件
群体性不明原因事
件
环境因素事件:发生环境因素改变所致的急性病例3例及以
上。
Ⅰ级: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
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Ⅱ级: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
到县(市)以外的地区。
Ⅲ级:在一个县(市)域内发现群体性
不明原因疾病。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2周内,一个医疗机构或同一自然村
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
的不明原因疾病3例及以上。
龙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分级标准一览表-6
突发事件类型
具体病种或事
件
预案中的规定
规范中的规定
预防接种服药事
件
Ⅱ级: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Ⅲ级: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
或不良反应。
1、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一个预防接种单位一
次预防接种活动中出现群体性疑似异常反应;
或发生死亡。
2、群体预防性服药反应:一个预防服药点一次
预防服药活动中出现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
)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
其他公共卫生事
件
Ⅰ级: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
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
全的事件。
Ⅱ级:1、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2、境内外隐匿运
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国境内人员
感染或死亡的。
医源性感染事件:医源性、实验室和医院感染
暴发。
政府卫生行政部
门
认定的突发公共
卫
生事件
Ⅰ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
Ⅱ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Ⅲ级: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
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Ⅳ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说明:地方认定不应与国家预
案中已经有明确规定的定级标准相冲突,只能
是国家预案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其他”情形)
龙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分级标准-1
非职业性一
氧化碳中毒
Ⅰ级:有所
列
情形之一的
发生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达不到Ⅳ级标准的,原则上不列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范畴
在24小时内,1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
中毒人数100人(含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死亡15人(含15人)以上
在24小时内,1个地区级行政区划单位
a.中毒人数300人(含3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死亡25人(含25人)以上
b.在其所辖的8个及以上(或全部)的县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发生Ⅳ级及以上非职业性一
氧化碳中毒事件
在24小时内,1个省级行政区划单位
a.中毒人数500人(含5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死亡35人(含35人)以上
b.在其所辖的16个及以上的县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发生Ⅳ级及以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
毒事件
c.在其所辖的4个及以上(或全部)的地区级行政区划单位范畴内发生Ⅲ级及以上非职业性
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在24小时内,全国
a.中毒人数1000人(含10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死亡50人(含50人)以上
b.30个及以上的县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发生Ⅳ级及以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c.8个及以上的地区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发生Ⅲ级及以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d.2个及以上省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发生Ⅱ级及以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Ⅱ级:有所
列
情形之一的
在24小时内,1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
中毒人数60-99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死亡10-14人
在24小时内,1个地区级行政区划单位
a.中毒人数150-299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死亡15-24人
b.在其所辖的4个及以上(或全部)的县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发生Ⅳ级及以上非职业性一
氧化碳中毒事件
在24小时内,1个省级行政区划单位
a.中毒人数300-499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死亡25-34人
b.在其所辖的8个及以上的县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发生Ⅳ级及以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
事件
c.在其所辖的2个及以上(或全部)的地区级行政区划单位范畴内发生Ⅲ级及以上非职业性
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
其他情形
龙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分级标准 -2
在24小时内,1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
中毒人数30-59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死亡6-9人
在24小时内,1个地区级行政区划单位
a.中毒人数60-149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死亡10-14人
b.在其所辖的2个及以上(或全部)的县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发生Ⅳ
级及以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在24小时内,1个省级行政区划单位
a.中毒人数300-499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死亡25-34人
b.在其所辖的8个及以上的县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发生Ⅳ级及以上非
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Ⅲ级:有所列
情形之一的
地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
情形
Ⅳ级:有所列
情形之一的
在24小时内,1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
中毒人数10-29人,或死亡3-5人
在24小时内,1个地区级行政区划单位
a.中毒人数60-149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死亡10-14人
b.在其所辖的2个及以上(或全部)的县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发生Ⅳ
级及以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
形
说明: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和高温中暑病例或事件由医疗单位等发现后进行报告,由卫生行政部门或疾控机构负责对照标准进行审核定级,或将
达到定级标准的相关病例归并成一起事件并予相应定级。达不到标准的病例/事件不纳入正式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统计分析(如月、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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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中暑事件分级标准
高温中暑事
件
Ⅰ级:有所
列
情形之一的
发生高温中暑,达不到Ⅳ级标准的,原则上不列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范畴
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
中暑患者300人(含300人)以上;
或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Ⅱ级:有所
列
情形之一的
Ⅲ级:有所
列
情形之一的
Ⅳ级:有所
列
情形之一的
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
中暑患者150-299人;或死亡4-9人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
中暑患者100-149人;或死亡1-3人
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
中暑患者30-99人,无死亡
龙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四部分 异常情况报告
龙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异常情况
• 异常情况
– 主要包括常见传染病的暴发与流行,群体性中
毒(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甲类及按甲类管
理的传染病疫情、本地罕见传染病、新发传染
病或不明原因疾病发病、死亡等。
龙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 定义:是指一定时间内(通常是指2周内),在某
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如同一个医疗机构、自然村
、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内同时或
者相继出现3例及以上相同临床表现,经县级及以
上医院组织专家会诊,不能诊断或解释病因,有
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发生的疾病。
•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具有临床表现相似性、发病
人群聚集性、流行病学关联性、健康损害严重性
的特点。这类疾病可能是传染病(包括新发传染
病)、中毒或其他未知因素引起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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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及罕见传染病
• 罕见传染病:罕见疾病又称“孤儿病”,
在中国没有明确的定义。世界卫生组织将
罕见病定义为患病人数占总人口的0.65%~
1%之间的疾病或病变。若该疾病或病变为
传染病时则称为罕见传染病。
• 新发传染病:是指在人群中新出现的或者
过去存在于人群中,但是其发病率突然增
加或者地域分布突然扩大的传染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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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诊医生
接诊医生敏
感性最重要!
科主任
科内会诊
诊断不明确
明确诊断
报分管领导
报防保科
院内会诊
诊断不明确
报疾控中心
报疾控中心、
卫生行政部门
网络报告
调查处置、
上级会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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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革热
• 由于病例输入后没有被及时发现,2004年和2009
年在慈溪和义乌引起暴发。
• 登革热是以蚊虫为媒介,由登革热病毒引起的急
性传染病。其临床特征为起病急骤,高热,全身
肌肉、骨髓及关节痛,极度疲乏,部分患者可有
皮疹、出血倾向和淋巴结肿大。
• 该病潜伏期5至8天,分为典型登革热、登革出血
热和登革休克综合征3型。
• 传播媒介为伊蚊,已知12种伊蚊可传播本病,但
最主要的是埃及伊蚊和白纹伊蚊。在浙江,多为
白纹伊蚊传播,衢州市白纹伊蚊广泛分布。登革
热广泛流行于热带和亚热带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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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驰缓性麻痹(AFP)
• 2010年,我国新疆发生了脊灰输入并引起本地流
行。AFP监测是基于消除脊髓灰质炎而采取的一种
手段。
• AFP病例不是单一的疾种,而是一组征候群。
• 定义:所有15岁以下出现急性弛缓性麻痹症状的
病例,和任何年龄临床诊断为脊灰的病例均作为
AFP病例。
• 诊断要点:急性起病、肌张力减弱、肌力下降、
腱反射减弱或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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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
• 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是由新型布尼亚
病毒引起的一种新发传染病。病例多来自
丘陵地区、常见由蜱虫等节肢动物叮咬传
播。
• 近年来,河南、湖北、山东、安徽等省相
继发现并报告一些以发热伴血小板减少为
主要表现的感染性疾病病例,其中少数重
症患者可因多脏器损害,救治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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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 自去年9月在中东地区发现以来,截至2月
21日,世卫组织共收到全球通报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确诊病例13例,其中7人死亡
。新型的冠状病毒,因其与SARS病毒的近
亲关系和极大的杀伤力让各国如临大敌 。
• 病例来自:约旦、卡塔尔、沙特和英国。
• 潜伏期:据WHO报道,该病的潜伏期为10
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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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孔肯雅热
• 基孔肯雅热(Chikungunya Fever,CHIKF)
是一种因感染基孔肯雅病毒性传染病。
• 主要通过白纹伊蚊、埃及伊蚊叮咬传播。
• 该病虽然病死率很低,但在蚊媒密度较高
地区易形成大规模暴发和流行。
• 潜伏期1至12天,通常3至7天
• 发热、关节痛/关节炎、皮疹是本病的典型
临床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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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如血吸虫病
• 布鲁菌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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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院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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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
• 医院感染
– 指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
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
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已处于
潜伏期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
感染也属于医院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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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
• 第十条:医院发现以下情形时,应当于12
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 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
– 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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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
• 第十三条:医院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按
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
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在2小时
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
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 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
– 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 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
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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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
谢 !
Longyou 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